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10 月 8日,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完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补选,补选洪巍、王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治理机构及相关人员的有效衔接和运作,随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10月8日16:00 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6 年10 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时间需求紧迫,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时间的前述安排。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参会董事12 人(其中,独立董事周小雄因工作原因,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并以通讯方式表决)。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裕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王战堂先生因工作需要已辞去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王辉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做出如下调整: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由原来的:召集人:袁振超(独立董事) 委员:张盛东(独立董事)、王战堂
调整为: 召集人:袁振超(独立董事) 委员:张盛东(独立董事)、王 辉
表决结果: 12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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