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成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成交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4%。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集团”、“控股股东”)持有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将由 327,500,1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6%)减少至 312,500,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2%),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用户魏巍在本次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6,500,000元。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 标的物名称 | 成交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成交金额(元) | 竞买成功人 | 拍卖结果 |
| 福星股份股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000,000 | 0.94% | 26,500,000 | 魏巍 | 竞拍成功,尚未收到法院成交裁定 |
二、本次司法拍卖前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并过户成功,福星集团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拍卖前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拍卖过户后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福星集团 | 327,500,107 | 20.56% | 312,500,107 | 19.62% |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成交 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4%。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司法拍卖系福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所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除本案外,福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另涉及其他司法冻结事项(详见公司2026-031号公告)。若上述冻结股份后续被进一步司法处置(如拍卖、变卖等情形),可能导致福星集团持股比例进一步下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2、《关于司法拍卖结果的告知函》;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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