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3,89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3,89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10 月 15 日。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卫刚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10 月29 日至2021 年11 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 年11 月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11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4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4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4 月26 日至2022 年5月 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9、2022 年 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 年4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 年5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 年8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4 年 7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 年 6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6 年8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 |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5人) | 8.3988 | 2.3891 | 28.45% | |||
| 合计 | 8.3988 | 2.3891 | 28.45% | |||
注:(1)截至本申请之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15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10 月15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3891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未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 股本总数(股) | 47,898,129 | 23,891 | 47,922,020 |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 月7日出具了《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东审会【2026】Z07-073 号),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9 月 3 日,公司已收 15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760,928.35元,其中股本为23,891.00 元,资本公积为737,037.35 元,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6 年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0.64 万元,公司 2026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72 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47,922,020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6 年1-6 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91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0.05%,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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