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月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与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液冷温控项目协议》,计划在三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液冷温控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 年 1 月 7 日,公司与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液冷温控项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026 年9月29日,公司成功竞得位于三河经济开发区工园路西侧、北陈庄南路南侧、团结北路东侧、万事达街北侧工业地块(编号:GK2026-0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
出让方: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方: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出让宗地的不动产单元代码:131082001030GB00314W00000000
3、宗地面积:52,922 平方米
4、宗地位置:三河经济开发区工园路西侧、北陈庄南路南侧、团结北路东侧、万事达街北侧
5、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 年
7、出让价款:人民币4,263 万元
三、本次签署出让合同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公司液冷温控项目,建设研发及生产厂房和相应配套设施,能够提高公司的生产交付能力,从而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自筹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尚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工作,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对外投资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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