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4 年 4 月 2 日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月 18 日、8 月7日、9月 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6 年9 月24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署了《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障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潘绍明先生、梁家健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共同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及其项目团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潘绍明,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主要聚焦于先进科技产业领域的资本运作。曾主导或参与了华大基因、海能实业、柳州医药、华大智造、达威股份等A股IPO 项目,三泰控股配股、华大基因向特定对象增发等 A股再融资项目,华大智造私募融资、大宏立改制、中国航空工业通飞混改等财务顾问项目,以及华大基因公司债等债权项目;主导或参与了广合科技、立讯精密、景旺电子、铂科新材、晶科电子股份等港股上市项目。潘绍明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梁家健,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导或参与了中国移动A 股IPO 项目,中科曙光、华大基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万达信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梁家健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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