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蒲飞、温秉义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目 录
释 义.... 3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4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4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17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18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 ...19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以及保荐人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19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21九、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22十、保荐人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 .22
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安宁股份、公司、发行人 | 指 |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
| 国枫律所、律师 | 指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 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评级机构、联合资信 | 指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可转债 | 指 | 安宁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公司章程》 | 指 |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指 |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
| 报告期 | 指 | 2023 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 2026年1-6月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6月30日 |
| 股东会 | 指 |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指 |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以人民币进行买卖的股票 |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上市保荐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 公司名称 |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Sichuan Anning Iron and Titanium Co.,Ltd. |
| 成立日期 | 1994年4月5日 |
| 上市日期 | 2020年4月17日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代码 | 002978 |
| 股票简称 | 安宁股份 |
| 总股本 | 471,989,958 股 |
| 法定代表人 | 罗阳勇 |
| 注册地址 | 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安宁路80 号 |
| 企业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注册资本 | 47,198.9958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网址 | www.scantt.com |
| 经营范围 | 铁矿石开采、洗选、钒钛铁精矿、钛精矿、钛中矿及其他矿产品加工、销售、机电维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销售;装卸搬运。(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400204604471T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安宁股份系国家级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标杆企业,坐拥攀西优质钒钛磁铁矿核心矿产资源。依托二十余年技术深耕与自主研发,公司攻克了多金属共伴生矿高效分选技术,掌握了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选矿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率保持国内领先,高品位钛精矿、钒钛铁精矿产销规模稳居行业前列,获评国家级绿色矿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 61% )。同时,公司根据发展战略持续完善钛金属矿材一体化布局,“年产 6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预计 2026 年下半年投产,本次募投项目有序规划冷轧钛材加工配套产能,有利于公司依托上游资源优势,充分挖掘产业链价值,强化在钛产业链的布局优势,实现产业链各环节的高效协同,推动公司从资源采选型企业向钛材料综合制造商转型升级,稳步构建“钛矿—钛材”纵向一体化产业链。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信永中和接受发行人委托,对发行人2023-2025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 别 出 具 了 XYZH/2024CDAA1B0045 号 、 XYZH/2025CDAA1B0002 号 和XYZH/2026CDAA1B017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6 年 1-6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6/30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1,978.67 | 406,755.71 | 470,056.41 | 329,980.1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54,345.38 | 1,277,825.29 | 479,363.44 | 383,376.93 |
| 资产总计 | 1,736,324.06 | 1,684,581.01 | 949,419.85 | 713,357.0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8,538.59 | 348,078.68 | 96,811.87 | 84,185.7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6,602.51 | 469,534.77 | 33,596.38 | 23,592.75 |
| 负债合计 | 835,141.10 | 817,613.46 | 130,408.25 | 107,778.5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7,692.36 | 862,191.08 | 814,063.33 | 600,602.48 |
| 少数股东权益 | 3,490.59 | 4,776.47 | 4,948.27 | 4,976.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01,182.96 | 866,967.55 | 819,011.60 | 605,578.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36,324.06 | 1,684,581.01 | 949,419.85 | 713,357.08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101,461.93 | 200,874.37 | 185,702.77 | 185,599.70 |
| 营业总成本 | 61,846.78 | 109,690.03 | 88,069.27 | 78,828.63 |
| 营业利润 | 43,112.55 | 89,297.15 | 100,764.45 | 110,397.08 |
| 利润总额 | 43,098.06 | 87,701.30 | 100,509.43 | 110,405.63 |
| 净利润 | 34,083.52 | 71,824.18 | 85,129.48 | 93,626.6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079.55 | 71,995.98 | 85,162.95 | 93,640.4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750.43 | 72,933.86 | 85,194.83 | 93,327.34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22.42 | 118,596.69 | 118,382.57 | 89,242.7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016.16 | -695,982.64 | -150,785.55 | -80,530.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637.23 | 393,134.55 | 147,704.22 | -26,043.54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5.42 | 453.47 | -298.33 | 0.0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01.08 | -183,797.93 | 115,002.91 | -17,331.45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7,945.63 | 178,146.71 | 361,944.65 | 246,941.73 |
4、主要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 2026/6/30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流动比率(倍) | 2.03 | 1.17 | 4.86 | 3.92 |
| 速动比率(倍) | 1.26 | 0.75 | 4.77 | 3.83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2.57% | 41.84% | 12.00% | 15.38%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8.10% | 48.54% | 13.74% | 15.11%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40.34 | 48.52 | 33.43 | 32.52 |
| 存货周转率(次) | 0.55 | 0.99 | 8.02 | 7.13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 0.66 | 2.51 | 2.51 | 2.23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22 | -3.89 | 2.44 | -0.43 |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2026 年 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存货周转率进行了年化处理。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 scriptstyle underline cdot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 circeq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 varprojlim 2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 varprojlim 2 营业收入 times 2 /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当期期末账面余额 cdot +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上期期末账面余额);存货周转率 varprojlim 2 营业成本 cdot times 2 / (存货当期期末账面余额 cdot + 存货上期期末账面余额);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每股净现金流量 varprojlim.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2026年1-6月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7% | 0.7224 | 0.722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3% | 0.7154 | 0.7154 | |
| 2025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63% | 1.5283 | 1.528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74% | 1.5482 | 1.5482 | |
| 2024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61% | 2.1282 | 2.128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61% | 2.1290 | 2.1290 | |
| 2023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27% | 2.3352 | 2.335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22% | 2.3274 | 2.3274 | |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1)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以先进技术对多金属共伴生矿进行采选的钒钛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主要业务为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销售,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 61% )。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均属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因素、供求关系、海运价格等众多因素影响,容易出现波动。公司的利润及利润率和钛精矿、钒钛铁精矿的价格走势密切相关,若未来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的价格波动较大,可能会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不利变动。
(2)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钛白粉、钒钛钢铁冶炼加工等行业领域的客户,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如经济出现波动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出现波动甚至下滑,则可能影响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公司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2、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1)安全生产相关风险
公司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过程中存在采场高边坡落石、爆破作业管理失当、雨季排洪处置不当等风险;选矿过程中存在机械设备、电器设施设备操作、维修失当等风险;排土场存在滑坡、塌方等风险;尾矿库存在漫顶、垮坝等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2)环保投入增加的风险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以及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国家对环保的要求不断提高。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环境标准的提高,国家可能出台新的规定和政策,对矿山开采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或规范,企业排放标准也将相应提高,可能导致公司环保治理投入增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自然灾害、产业政策或重大违法违规的风险
公司的钒钛磁铁矿采选受矿产资源及生产运营的影响较大,如生产过程中发生地震、火灾、水灾以及其他安全事故,不寻常的或意料不及的地质或采矿环境变异等自然灾害,或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均可能导致生产中断,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未决诉讼相关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且涉案金额在 5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详见《募集说明书》之“第五节/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主要与经质矿产重整相关。2025 年,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经质矿产的重整,已按照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会理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修正案)》约定,于 2026 年 1 月全额支付重整投资款 65.08 亿元,并取得经质矿产 100% 股权,公司在该重整计划项下的义务已履行完毕。因此,前述重整相关未决诉讼败诉且导致公司承担大额损失的可能性较小,由于相关案件尚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无法完全排除相关风险。
(5)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 61% )。由于钛白粉生产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前十大钛白粉生产企业产能占全国产能的 50% 以上),钛精矿生产企业呈现客户集中的特点;同时,受制于铁矿石资源禀赋分布、运输半径制约以及自身稳定生产经营影响,铁矿石采选企业普遍存在客户集中的特点。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60% ,客户集中度较高。
未来,若主要客户与公司不再合作,或减少对公司钛精矿、钒钛铁精矿( 61% )的购买数量,同时公司无法及时找到其他可替代的销售渠道,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6)经质矿产复工复产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经质矿产对应的小黑箐铁矿资源储量丰富、原矿品位高,开采难度相对较低,2025 年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正协助经质矿产完善必要的生产经营手续,推动经质矿产尽快复工复产,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为进一步提升经质矿产开发利用的经济价值,公司拟按相关要求将经质矿产开采规模由原 260 万吨/年进行调增,涉及到新的方案编制及手续报批等流程,一定程度影响了该项目复工复产进度,公司面临经质矿产复工复产进度不及预期的相关风险。
3、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6.74% 、 64.20% 、 62.29% 和 60.63% ,整体有所下降,其变动主要受宏观经济变化、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价格的波动以及产品结构的变化、原料辅料采购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
未来,若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市场价格、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通过提高生产效率、技术革新、工艺革新、扩大生产规模等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3,640.49 万元、85,162.95 万元、71,995.98 万元及 34,079.55 万元。最近三年,受产品价格及产品结构变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收益降低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下降。未来,若相关影响因素持续出现不利变动,
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资产负债率提升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07,778.50 万元、130,408.25 万元、817,613.46 万元和 835,141.10 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15.11%.13.74%, 、48.54% 和 48.10% 。最近一年及一期,受并购经质矿产、“年产 6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持续投入等影响,公司负债规模增加,资产负债率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稳健,受负债规模增加影响,公司面临资产负债率提升风险。
(4)存货跌价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43,608.15 万元,主要系经质矿产的低品位矿。未来,若宏观经济形势、下游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相关产品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下滑,则公司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5)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受如西部大开发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未来,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调整,或公司无法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税负水平提高,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偿债风险
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完成对经质矿产的收购,并持续投入“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公司通过借款弥补相关资金缺口,导致整体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未来,若前述收购的资产或新建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公司将面临偿债能力下降的风险。
长期以来,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结构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情况良好,同时具有较强的直接、间接融资能力,整体偿债能力较强。未来,若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司将可能出现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务本息的风险。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不能实现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格局、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募投项目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市场竞争格局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可能无法完全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预期效益不能实现的风险。
(2)经营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研发和生产能力等方面都将持续扩大,从而在生产经营、人员管理、内外部资源整合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的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也日趋复杂。如果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能与经营规模扩张需求相匹配,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折旧摊销增加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提高,并相应增加折旧摊销金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变化、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可能无法覆盖新增投资的折旧摊销,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金投入量大,若后续产业政策、市场需求、产品供给、竞争格局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导致相关产品出现阶段性或结构性产能过剩等情形,公司面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有效消化的风险。
(5)募投项目所涉审批手续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对箐沟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宁(常州)新材
料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压延分割及仓储物流项目(一期)”均已完成备案并取得环评批复,尚未完成全部用地手续办理。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审批手续办理,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仍不能完全排除相关审批风险及其不利影响。
5、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1)违约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为6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如果在可转债存续期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将有可能影响到债券利息和本金的兑付。
(2)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3)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若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4)转股后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随着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陆续转股,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短期内将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5)本次可转债转股的相关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textcircled 1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textcircled 2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当时的市场状况等因素,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公司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可转债达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
textcircled 3 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价格达到一定条件时,经股东会批准后,公司可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由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能对原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潜在摊薄作用,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无法通过股东会批准的风险。
(6)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联合资信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 A +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受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的跟踪评级可能发生不利变动,进而将会增大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6、其他相关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其他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战争、灾难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发行证券的类型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发行数量 | 不超过 25,000,000 张 |
| 证券面值 | 100元/张 |
| 发行价格 | 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
| 募集资金总额 | 不超过250,000.00万元(含) |
| 债券期限 | 自发行之日起6年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蒲飞、温秉义担任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蒲飞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乐惠国际首次公开发行、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港通医疗首次公开发行、通威股份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永祥股份)、通威股份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合肥太阳能)、潞安环能 2017 年公司债、露天煤业 2019 年重大资产重组、通威股份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通威股份 2020 年非公开发行、翠微股份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翠微股份 2021年公司债、通威股份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海天股份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除本项目之外,目前无其它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项目。蒲飞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温秉义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港通医疗首次公开发行、汇宇制药首次公开发行、通威股份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通威股份 2020年非公开发行、硅宝科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威股份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海天股份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除本项目之外,目前无其它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项目。温秉义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协办人为葛康辉,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葛康辉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港通医疗首次公开发行、通威股份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海天股份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葛康辉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李普海、严砚、熊君佩、王建、陶荣航、牟文祺。
李普海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诚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港通医疗首次公开发行、闽福发2011年非公开发行、鸿博股份 2011年非公开发行、厦门信达2014 年非公开发行、通威股份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永祥股份)、通威股份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合肥太阳能)、丰林集团 2018年非公开发行、龙元建设 2018 年非公开发行、通威股份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博世科 2020 年公开增发、通威股份 2020年非公开发行、硅宝科技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汉威科技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威股份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云图控股 2022年非公开发行、海天股份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李普海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严砚先生:保荐代表人,学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港通医疗首次公开发行、通威股份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硅宝科技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汉威科技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威股份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云图控股 2022 年非公开发行、海天股份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严砚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熊君佩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厦门信达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厦门信达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潞安环能 2017 年公司债、丰林集团 2018 年非公开发行、陕国投 A2018 年配股、天润乳业 2020 年配股、博世科 2020 年公开增发、天润乳业 2021年非公开发行、天康生物 2021年非公开发行、硅宝科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云图控股 2022 年非公开发行、天润乳业 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海天股份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熊君佩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建先生:保荐代表人,学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港通医疗首次公开发行、光环新网 2020年非公开发行、安宁股份 2025年重大资产收购、海天股份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皇台酒业恢复上市、广汇能源公司债、金源电气重大资产出售等。王建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陶荣航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菊乐股份新三板挂牌、菊乐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在审)等。陶荣航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牟文祺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经理。牟文祺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四)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20层 |
| 邮编: | 610041 |
| 联系电话: | 028-68850835 |
| 传真: | 028-68850834 |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截至 2026 年 9 月 4 日,保荐人自营业务通过相关账户,合计持有发行人股票 2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00 00 42% 。中信建投证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前述相关账户买卖安宁股份股票行为与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持股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保荐人已建立了有效的信息隔离墙管理制度,保荐人通过相关账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影响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对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可能产生影响的事项。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自愿接受深交所的自律监管。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2026年5月25日,安宁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就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提请股东会就本次发行可转债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其他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会批准。
2026 年 6 月 16 日,安宁股份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可转债议案文件。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以及保荐人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一)保荐人关于发行人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含),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对箐沟尾矿库建设项目 | 125,700.22 | 116,300.00 |
| 2 | 安宁(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压延分割及仓储物流项目(一期) | 107,696.46 | 71,5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62,200.00 | 62,200.00 |
| 合计 | 295,596.68 | 250,000.00 |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对箐沟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宁(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压延分割及仓储物流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对箐沟尾矿库建设项目”有利于保障公司潘家田铁矿的长期合规稳定运营,以及公司对攀西钒钛战略资源优势的充分利用,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支撑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安宁(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压延分割及仓储物流项目(一期)”有利于公司依托上游资源优势,充分挖掘产业链价值,完善“钛矿—钛材”的纵向一体化布局,增强公司业务结构的深度,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筑牢根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二)保荐人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保荐人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
3、查阅了发行人相关业务合同、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4、查阅了发行人持有的《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书、发行人公司章程;
5、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文件;
6、查阅了公司募投项目相关的备案文件;
7、查阅了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
经核查,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事项 | 安排 |
| (一)持续督导事项 |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
|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 1、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的决策机制,协助发行人执行相关制度;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
|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部控制制度;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
|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做出相应的规定;2、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回避的规定;3、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告关联交易事项;4、督导发行人采取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在发行人发生需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
|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2、要求发行人定期通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因不可抗力致使募集资金运用出现异常或未能履行承诺的,督导发行人及时进行公告;4、对确因市场等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需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关注发行人变更的比例,并督导发行人及时公告。 |
|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重大担保行为与保荐机构进行事前沟通。 |
| 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务状况、股权变动和管理状况、市场营销、核心竞争力以及财务状况 |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发行人的相关信息。 |
| 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时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
|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 1、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可以要求发行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信息;2、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材料;3、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可以列席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4、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等。 |
|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 职责的相关约定 |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协助保 荐机构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 核查,协助保荐机构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及时向保荐人及主承销 商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文件和数据,以便双方能及时 完成有关工作,并对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 确性负责;协助保荐机构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证 |
| (四)其他安排 | 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等。 本保荐机构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 对发行人实施持续督导。 |
九、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保荐人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人认为:本次安宁股份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安宁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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