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后,且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英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6 年9 月30 日作为授予日,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8,303,422 股,授予价格为 1.28 元/股。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朱磊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彭敏、朱磊、许焱、胡仲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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