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披露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纳达”)持股 5% 以上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具体情况为:铜化集团股东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创谷新材料”)将其持有的铜化集团出资额18,000.00 万元(占铜化集团注册资本的 9.70% )转让给海南兴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兴晟”);同时,海南兴晟从安徽创谷新材料中全部定向减资退出。本次变动不涉及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铜化集团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后,铜化集团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电池”),实际控制人仍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烟台市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铜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1,822,7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0%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变动前后,铜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4、安徽创谷新材料、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鹤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因本次变动而发生变化,二者将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股权转让和创谷新材料减资事项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本次股权结构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持股 5% 以上股东铜化集团出具的《关于股权结构调整的告知函》,获悉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 9月 29日,安徽创谷新材料与海南兴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安徽创谷新材料将其持有的铜化集团出资额 18,000.00万元(占铜化集团注册资本的 9.70% )转让给海南兴晟;本次转让完成后,安徽创谷新材料仍持有铜化集团出资额 42,000.00万元(占铜化集团注册资本的 22.64% );同时,海南兴晟从安徽创谷新材料中全部定向减资退出。本次股权转让和创谷新材料减资事项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次变动前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9,127.42 | 37.26% |
| 2 | 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00 | 32.34% |
| 3 | 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42,797.68 | 23.07% |
| 4 |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3,601.23 | 7.33% |
| 合计 | 185,526.33 | 100.00% | |
本次变动前,安徽创谷新材料持有铜化集团 32.34% 股权,并与安徽鹤源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安徽创谷新材料为铜化集团控股股东;安徽创谷新材料无实际控制人,铜化集团无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变动后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9,127.42 | 37.26% |
| 2 | 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 | 42,000.00 | 22.64% |
| 3 | 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42,797.68 | 23.07% |
| 4 |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3,601.23 | 7.33% |
| 5 | 海南兴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00.00 | 9.70% |
| 合计 | 185,526.33 | 100.00% | |
本次变动完成后,铜化集团任一股东所持股权均未超过 50% ,且不存在单一股东或一致行动股东实际支配铜化集团股份表决权足以对铜化集团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选任的股东,铜化集团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四)一致行动关系及股权权利限制情况
安徽创谷新材料与安徽鹤源于 2024 年 11 月28 日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本次变动完成后,安徽创谷新材料持有铜化集团 22.64% 股权,安徽鹤源持有铜化集团 23.07% 股权,双方继续按照《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在铜化集团层面保持一致行动。
截至本公告日,安徽鹤源将其所持铜化集团 23.07% 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除此之外,铜化集团各股东所持铜化集团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安徽创谷新材料、安徽鹤源通过持有铜化集团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变动导致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控制股份数量(股) | 控制比例 | 间接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控制股份数量(股) | 控制比例 | 间接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 | 31, 822, 744 | 14.80% | 10,291, 610 | 4.79% | 0 | 0.00% | 7,204, 127 | 3.35% |
| 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0 | 0.00% | 7,340,951 | 3.41% | 0 | 0.00% | 7,340,951 | 3.41% |
注 1:间接持股数量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铜化集团出资额占铜化集团注册资本的比例乘以铜化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计算。注 2:铜化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未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动系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铜化集团自身股权结构调整,不涉及铜化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万华电池,实际控制人仍为烟台市国资委,铜化集团与万华电池之间的一致行动安排不受影响。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安徽创谷新材料、安徽鹤源将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细情况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权转让和创谷新材料减资事项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铜化集团出具的《关于股权结构调整的告知函》;
2、安徽创谷新材料与海南兴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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