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涉及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29台机器设备
资产评估报告
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51号
第一册(共一册)
(送国资审核稿)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Xiamen Academic Practice Valuer Co., Ltd.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涉及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29台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 摘要 正文… 4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4二、评估目的... ..5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6五、评估基准日. .7六、评估依据. ..7七、评估方法. ….9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12十、评估结论.. ..14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4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6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17
附件 18
附件一资产评估汇总表或明细表 .19 附件二 其他与评估有关的文件 ..20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该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师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十、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影响或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涉及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29台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51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空港”)的委托,对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翔业集团”)持有的529台机器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内容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2026年6月15日厦门空港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厦门空港拟购买厦门翔业集团的设备,因此需要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上述拟购买的资产进行评估。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厦门翔业集团持有的529台机器设备。
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和持续使用的前提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假设条件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下,本次评估对象为厦门翔业集团持有的529台机器设备,不含增值税的评估值为人民币贰亿陆仟捌佰玖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RMB26,895.18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在应用评估结论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判断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由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并且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未征得本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从2026年5月31日至2027年5月30日。超过一年,或虽未超过一年,但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标准出现较大波动,不能采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9月16日。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涉及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29台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51号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厦门空港拟购买资产涉及厦门翔业集团持有的529台机器设备在2026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空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8163213A住所:厦门湖里区高崎法定代表人:林双枝注册资本:41,693.4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旅客票务代理;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及旅客提供地面保障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出租和管理候机楼内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停车场管理。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企业简介
公司名称: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翔业集团”)
统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50106684住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法定代表人:苏玉荣注册资本:684605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运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航空货物运输;航空旅客运输;通用航空活动;机场;空中交通管理;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人才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珠宝首饰零售。
2、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被评估单位厦门翔业集团的子公司。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2026年615日厦门空港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厦门空港拟购买厦门翔业集团的设备,因此需要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上述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
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人拟购买资产这一经济行为作价值参考。不得作为其他经济目的、其他用途使用,不得与其他资产评估报告混用。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只能基于本次评估目的而使用本报告评估结论,不得拆零使用,不得使用评估结论对应的中间过程或中间内容。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根据厦门空港的委托,本次评估对象为厦门翔业集团持有的529台机器设备。
(二)本次评估范围为厦门翔业集团持有的机器设备,包括:登机桥、飞机地面静变电源、飞机地面空调、旅客登机梯、散装货物装载机、集装箱托盘车、行李/货物牵引车、集装货物装载机、摆渡车等设备,共计529台;设备账面价值为259,773,930.90元。
(三)上述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人拟实施的购买资产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一致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本次评估利用了委托人提供的厦门翔业集团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作为评估依据,该审计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号为“容诚专字[2026]361Z0659号”,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报告结论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经该审计报告审计后的厦门翔业集团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为259,773,930.90元。
除此之外,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之情形。
(五)主要资产概况
本次评估范围内厦门翔业集团持有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登机桥、飞机400HZ地面静变电源、飞机地面空调、旅客登机梯、散装货物装载机、集装箱托盘车、集装货物装载机、摆渡车等,共529台。其中登机桥购置于2024年3月,并于2026年5安装完成;飞机400HZ地静变电源购置于2024年8,并于2026年5安装完成;飞机地面空调购置于2024年9月,并于2026年5月安装完成;旅客登机梯、散装货物装载机、集装箱托盘车、集装货物装载机、摆渡车等特种车辆购置于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设备存放于厦门翔安机场,设备安装工程形象进度为 100% ,截至评估基准日设备尚未投入使用,处于全新状态。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在适当的市场条件下,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本次评估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的目的为仅供委托人拟购买资产这一经济行为作价值参考,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市场价值能为经济行为各方所接受;(二)市场条件:本评估项目对市场条件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三)评估对象:本评估项目对评估对象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四)价值类型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本次评估的评估假设是基于模拟完全公开和充分竞争的市场而设定的,设定评估假设条件的目的在于排除非市场因素和非正常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26年5月31日。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之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本资产评估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1、《2026 年6月15日厦门空港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732号令修改,2020年1129日起施行);
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8、《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2006年12月12日起施行);
9、《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号,2014年7月11日发布);
10、《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2016年6月24日起施行);
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12、《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13、《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厦国资产〔2007)546号);
14、《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监督管理办法》(厦国资产规〔2022)366号);
15、《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国资产〔2024)280号)。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9、《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0、《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以及相关的准则、指南、指导意见及其释义、讲解。
(四)资产权属依据
1、设备采购合同;
2、设备购置的发票。
(五)取价依据
1、本资产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
2、《资产(价格)评估常用技术指标和参数大全》(经济管理出版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5、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6年5月20日公布的LPR数据);
6、《民航专业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民航规(2020)5号)。
(六)其他参考资料
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记录等;
2、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收集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第十九条规定,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情况,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成本法是指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一个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基本类似的、全新状态的资产,并达到使用状态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减去已经发生的各类贬值,包括经济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实体性贬值。以确定委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
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对委估资产未来的预期收益,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的适用性分析:
(一)收益法以资产能够独立、持续产生可预测的净现金流量为前提。本次评估的机器设备属于企业整体资产的组成部分,必须与厂房、土地、其他设备、人力、运营管理等资产共同作用才能产生收益,无法单独分离出单台机器设备所对应的未来收益,不能合理确定归属于该设备的收益额、收益期限及折现率,不满足收益法应用条件,故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
(二)市场上难以获取与评估对象在规格型号、生产能力、技术状态、使用环境等方面具有可比性的交易案例,不满足市场法应用条件,故本次不采用市场法。
(三)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在建工程评估值=重置成本×工程形象进度
1、重置成本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由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民航专业安全生产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部分组成。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以上规定,设备重置成本中的设备购置价为不含税价。
重置成本计算公式: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民航专业安全生产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1)购置价
向设备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及经销商询价,能够查询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备,以市场价确定其购置价;
不能从市场询到价格的设备,通过查阅最新机电产品价格信息等资料及网上
询价来确定其购置价;
对难以询到市场价格又难以找到类比设备的,在了解其账面价值构成内容后,使用分类产品物价指数,求得购置价。
(2)国内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是指从产地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运杂费率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安装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如供货条件约定由供货商负责运输和安装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不计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设备运杂费率。设备运杂费率参照有关统计资料或经验数据。
(3)设备安装调试费
参考《资产(价格)评估常用技术指标和参数大全》(经济管理出版社)等资料,按照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含税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对小型、无需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如供货条件约定由供货商负责安装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不计安装调试费。
(4)民航专业安全生产费
根据《民航专业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民航专业安全生产费是以安装工程为计算基数,费率原则上不低于1.5%。本次评估以设备安装费为计算基数,结合设备的实际情况按不同费率计取。
(5)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及招投标管理费等,是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
(6)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为评估对象在合理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对于大、中型设备,合理工期在1年以上的应计算其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民航专业安全生产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times 合理建设工期 pmb times 贷款利率÷2
贷款利率按照评估基准日执行的利率确定,资金在建设期内按均匀投入考虑。
(7)可抵扣增值税的确定
可抵扣增值税 underline underline Pi = (设备含税购置价 + 运杂费 + 安装调试费 + 民航专业安全生产费)×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 + (设备含税购置价 + 运杂费+安装调试费 + 民航专业安全生产费)×(含税前期费费率-不含税前期费费率)
2、工程形象进度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资料设备安装工程形象进度为 100% 。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于2026年7月上旬开始进行前期工作,2026年7月29日进驻现场,最终于2026年9月16日形成评估结论。整个评估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阶段:明确业务基本事项、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计划;
(二)资产核实阶段: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
(三)评定估算阶段: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评估计算;
(四)评估汇总及提交报告阶段:评估结果汇总与分析、撰写报告、内部审核。并与委托人就报告内容进行沟通,独立分析后,形成最终评估结论,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五)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公开市场假设是对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较为完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
说明或限定。
所谓公开市场,是指一个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充分竞争性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资产交易双方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在强制或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买卖双方都能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评估对象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4、原地续用假设
原地续用是指一项资产在原来的安装地继续被使用,其使用方式和目的可能不变,也可能会改变。
(二)特殊假设
1、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各项资产是真实、准确的,其权属清晰、合法并完整地均归属于被评估单位;被评估单位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2、被评估单位已完全遵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
3、被评估单位对所有有关的资产所做的一切改良是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条款和有关上级主管机构在其他法律、规划或工程方面的规定的。
4、所有重要的及潜在的可能影响价值的因素都已由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向我们充分揭示。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当前述假设条件不成立时,除下述一种情形外,本资产评估报告失效:若实际情况与前述假设条件的差异属于可准确量化事项且便于调整的,在资产评估目的实现时,委托人应提请本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结论作相应调整。
十、评估结论
经评估,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在公开市场和持续使用的前提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假设条件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下,并基于市场价值的价值类型,经本资产评估报告程序和方法,本次评估对象为厦门翔业集团持有的529台机器设备,不含增值税的评估值为人民币贰亿陆仟捌佰玖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RMB26,895.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程 | 25,977.39 | 26,895.18 | 917.79 | 3.53 |
| 合计 | 25,977.39 | 26,895.18 | 917.79 | 3.53 |
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在应用评估结论时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此特别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一)权属资料等评估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无。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无。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1、担保事项
2、租赁事项
3、或有负债(或有资产)事项无。
4、涉及法律纠纷事项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没有提供,我们也未能获悉或发现被评估单位存在法律
纠纷事项。
(四)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 响的情况 无。
(五)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我们利用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6]361Z0659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以证实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范围内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我们的评估工作不能减轻、替代、消除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会计责任。
(六)重大期后事项
1、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没有提供,我们也未能获悉或发现有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
2、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报告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 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 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七)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 疵情形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受厦门空港的委托,本次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我们没有对被评估单位除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资产以外是否还拥有其他资产、或有项目等进行调查和考虑。
2、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增值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应由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据实征收,并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承担,具体税额在本次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作调整。在评估目的实
现时,所有税费应以主管税务部门核定数字为准,主管税务部门核定金额与账面记载不符时,应据之调整评估结论。
3、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是对2026年5月31日这一基准日所评估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本资产评估机构对这一基准日以后该设备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4、本资产评估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是本资产评估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附件与报告正文配套使用方有效。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2、资产评估报告的用途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3、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起计算,至2027年5月30日止。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超过一年,或虽未超过一年,但评估对象的价格标准出现较大波动,不能采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
4、资产评估报告的摘抄、引用或披露
(1)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征得本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 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该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此外,委托人须按国有资产相关规定,将本资产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后,本资产评估报告方可生效。
(六)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示的评估假设条件下,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压低或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假设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本资产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论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对本资产评估报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9月16日。
谨此报告!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正式托业会员估师 资中 徐梁灵 陈素真 39170007 44180057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涉及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29台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
附件
附件一、资产评估汇总表及明细表
| 【序号】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一 |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合计 | 0.00 | 0.00 | ||
| 二 |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977.39 | 26,895.18 | 917.79 | |
| 2-1 | 债权投资 | 0.00 | 0.00 | ||
| 2-2 | 其他债权投资 | 0.00 | 0.00 | ||
| 2-3 | 长期应收款 | 0.00 | 0.00 | ||
| 2-4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
| 2-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0.00 | [] | |
| 2-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0.00 | [] | |
| 2-7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
| 2-8 | 固定资产. | 0.00 | 0.00 | ||
| 2-9 | 在建工程. | 25,977.39 | 26,895.18 | 917.79 | |
| 2-1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0.00 | 0.00 | [] | |
| 2-11 | 油气资产 | 0.00 | 0.00 | ||
| 2-12 | 使用权资产 | 0.00 | 0.00 | ||
| 2-13 | 无形资产. | 0.00 | 0.00 | ||
| 2-14 | 开发支出 | 0.00 | 0.00 | ||
| 2-15 | 商誉 | 0.00 | 0.00 | ||
| 2-16 | 长期待摊费用 | 0.00 | 0.00 | ||
| 2-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 0.00 | ||
| 2-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
|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合计 | 25,977.39 | 26,895.18 | 917.79 | ||
| 三 |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合计 | 0.00 | 0.00 | ||
| 四 |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合计 | 0.00 | 0.00 | ||
|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合计 | 0.00 | 0.00 | |||
|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组合减去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组合得出的净值 | 25,977.39 | 26,895.18 | 917.79 | ||
| S'E | 01606L16 | 0000816892 | 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8-t | |||
| 000 | 000 | ∠-t | |||
| 000 | 000 | $9-t | |||
| 000 | 000 | S-t | |||
| 000 | 000 | $b-t$ | |||
| 000 | 000 | c-t$ | |||
| 000 | 000 | 2-+ | |||
| 000 | 000 | $1-t}$ | |||
| 000 | 000 | 同 | |||
| 000 | 000 | E1-E | |||
| 000 | 000 | ZT-E | |||
| 000 | 000 | 11-{$ | |||
| 000 | 000 | 01-E | |||
| [] | 000 | 000 | 6-ε | ||
| [] | 000 | 000 | 工 | 8-ε | |
| 00.0 | 000 | 国号 | ∠-ε | ||
| 000 | 000 | 9-ε | |||
| 000 | 000 | S-ε | |||
| 000 | 000 | $-ε$ | |||
| 000 | 000 | E-E | |||
| 000 | 000 | 2-ε | |||
| 000 | 000 | $1-{}$ | |||
| 000 | 000 | 三 | |||
| (%)率 | 目 | 【各】 | |||
| 被计估单位 | 金额单位:八民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资产取得方式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计完工日期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备注】 |
| 1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B-2-29.8/19.2-P | 购入 | 台 | 7.00 | 2026/5/31 | 11,787,656.45 | 12,231,870.00 | 444,213.55 | 3.77 | |
| 2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B-2-31.3/20.0-P | 购入 | 台 | 11.00 | 2026/5/31 | 18,613,567.31 | 19,315,500.00 | 701,932.69 | 3.77 | |
| 3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B-2-32.8/20.7-P | 购入 | 台 | 4.00 | 2026/5/31 | 6,801,336.17 | 7,058,000.00 | 256,663.83 | 3.77 | |
| 4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2-27.3/18.0-P | 购入 | 台 | 3.00 | 2026/5/31 | 5,002,703.40 | 5,191,260.00 | 188,556.60 | 3.77 | |
| 5 | 三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3-40.0/20.5-P | 购入 | 台 | 1.00 | 2026/5/31 | 1,824,377.69 | 1,893,180.00 | 68,802.31 | 3.77 | |
| 6 | 三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B-3-45.7/22.-P | 购入 | 台 | 12.00 | 2026/5/31 | 22,187,428.41 | 23,024,550.00 | 837,121.59 | 3.77 | |
| 7 | 三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B-3-43.5/220-P | 购入 | 台 | 6.00 | 2026/5/31 | 11,044,564.84 | 11,461,000.00 | 416,435.16 | 3.77 | |
| 8 | 三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3-22.7/13.7-P | 购入 | 台 | 1.00 | 2026/5/31 | 1,750,653.63 | 1,816,670.00 | 66,016.37 | 3.77 | |
| 9 | 三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3-25.0/14.5-P | 购入 | 台 | 1.00 | 2026/5/31 | 1,758,845.19 | 1,825,210.00 | 66,364.81 | 3.77 | |
| 10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2-36.8/23.0-P | 购入 | 台 | 3.00 | 2026/5/31 | 5,174,726.19 | 5,369,810.00 | 195,083.81 | 3.77 | |
| 11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2-41.3/25.2-P | 购入 | 台 | 7.00 | 2026/5/31 | 12,246,383.88 | 12,708,320.00 | 461,936.12 | 3.77 | |
| 12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2-43.8/26.7-P | 购入 | 台 | 4.00 | 2026/5/31 | 7,063,466.13 | 7,329,860.00 | 266,393.87 | 3.77 | |
| 13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2-45.3/27.5-P | 购入 | 台 | 6.00 | 2026/5/31 | 10,644,348.57 | 11,045,460.00 | 401,111.43 | 3.77 | |
| 14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B-2-35.3/22.2-P | 购入 | 台 | 2.00 | 2026/5/31 | 3,433,434.33 | 3,562,980.00 | 129,545.67 | 3.77 | |
| 15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2-42.8/26.0-P | 购入 | 台 | 2.00 | 2026/5/31 | 3,515,349.95 | 3,647,840.00 | 132,490.05 | 3.77 | |
| 16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1S-Y-D-B-2-39.8/24.5-P | 购入 | 台 | 5.00 | 2026/5/31 | 8,706,459.25 | 9,034,640.00 | 328,180.75 | 3.77 | |
| 17 | 三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3-42.2/21.2-P | 购入 | 台 | 3.00 | 2026/5/31 | 5,497,707.74 | 5,705,160.00 | 207,452.26 | 3.77 | |
| 18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B-2-47.8/29.0-P | 购入 | 台 | 5.00 | 2026/5/31 | 8,944,014.53 | 9,281,060.00 | 337,045.47 | 3.77 | |
| 19 | 三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3-35.2/18.2-P | 购入 | 台 | 4.00 | 2026/5/31 | 7,199,212.00 | 7,470,560.00 | 271,348.00 | 3.77 | |
| 20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2-25.8/17.2-P | 购入 | 台 | 2.00 | 2026/5/31 | 3,318,752.48 | 3,443,940.00 | 125,187.52 | 3.77 | |
| 21 | 三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3-37.5/19.0-P | 购入 | 台 | 1.00 | 2026/5/31 | 1,807,994.57 | 1,876,180.00 | 68,185.43 | 3.77 | |
| 22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B-2-46.3/28.2-P | 购入 | 台 | 2.00 | 2026/5/31 | 3,564,499.32 | 3,698,910.00 | 134,410.68 | 3.77 | |
| 23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2-38.3/23.7-P | 购入 | 台 | 1.00 | 2026/5/31 | 1,733,100.29 | 1,798,480.00 | 65,379.71 | 3.77 | |
| 24 | 两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B-2-34.3/21.5-P | 购入 | 台 | 1.00 | 2026/5/31 | 1,708,525.60 | 1,772950.00 | 64,424.40 | 3.77 | |
| 25 | 三节桥登机桥活动端 | TD-LS-Y-D-B-3-27.2/15.2-P | 购入 | 台 | 1.00 | 2026/5/31 | 1,767,036.76 | 1,833,660.00 | 66,623.24 | 3.77 | |
| 26 | 飞机400HZ地面静变电源 | AN17PC090H(桥挂式) | 购入 | 台 | 102.00 | 2026/5/31 | 13,681,921.58 | 14,234,980.00 | 553,058.42 | 4.04 | |
| 27 | 飞机400HZ地面静变电源 | AN17PC090H(落地式) | 购入 | 台 | 82.00 | 2026/5/31 | 10,968,870.38 | 11,412,750.00 | 443,879.62 | 4.05 | |
| 28 | 飞机400HZ地面静变电源 | AN17090TT | 购入 | 台 | 28.00 | 2026/5/31 | 2,073,337.89 | 2,157,950.00 | 84,612.11 | 4.08 | |
| 29 | JDFX160桥载式飞机地面空调 | JDFX160(桥载式) | 购入 | 台 | 36.00 | 2026/5/31 | 11,036,987.77 | 11,392,470.00 | 355,482.23 | 3.22 | |
| 30 | JDFX210-V桥载式飞机地面空调 | JDFX210-V(桥载式) | 购入 | 台 | 52.00 | 2026/5/31 | 19,632,070.22 | 20,266,290.00 | 634,219.78 | 3.23 | |
| 31 | JDFX320桥载式飞机地面空调 | JDFX320(桥载式) | 购入 | 台 | 6.00 | 2026/5/31 | 3,161,673.03 | 3,263,680.00 | 102,006.97 | 3.23 | |
| 32 | JDFX160地井式飞机地面空调 | JDFX160(地井式) | 购入 | 台 | 16.00 | 2026/5/31 | 4,239,847.78 | 4,377,600.00 | 137,752.22 | 3.25 | |
| 33 | JDFX210-V地井式飞机地面空调 | JDFX210-V(地井式) | 购入 | 台 | 12.00 | 2026/5/31 | 4,085,715.19 | 4,217,650.00 | 131,934.81 | 3.23 | |
| 34 | VIP旅客登机梯(内燃式) | TK-KT58V(内燃式) | 购入 | 台 | 1.00 | 2026/5/31 | 803,090.71 | 789,380.00 | -13,710.71 | -1.71 | |
| 35 | 旅客登机梯(电动式) | TK-EKT58(电动式) | 购入 | 台 | 2.00 | 2026/5/31 | 1,266,206.35 | 1,192,920.00 | -73,286.35 | -5.79 | |
| 36 | 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 | TK-EXC80(电动式) | 购入 | 台 | 13.00 | 2026/5/31 | 4,234,072.68 | 4,601,770.00 | 367,697.32 | 8.68 | |
| 37 | 集装箱托盘车 | xC016 | 购入 | 台 | 2.00 | 2026/5/31 | 20,523.43 | 20,180.00 | -343.43 | -1.67 | |
| 38 | 行李拖斗(板) | BC020-00-000 | 购入 | 台 | 60.00 | 2026/5/31 | 497,916.33 | 488,500.00 | -9,416.33 | -1.89 | |
| 39 | 行李/货物牵引车(电动式) | TB30N | 购入 | 台 | 5.00 | 2026/5/31 | 1,383,100.65 | 1,548,670.00 | 165,569.35 | 11.97 | |
| 40 | 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7吨级) | GJT7D | 购入 | 台 | 1.00 | 2026/5/31 | 1,588,334.96 | 1,696,460.00 | 108,125.04 | 6.81 | |
| 41 | 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14-15吨级) | GJT14D | 购入 | 台 | 2.00 | 2026/5/31 | 4,086,839.38 | 4,030,090.00 | -56,749.38 | -1.39 | |
| 42 | 航空垃圾接收车(电动式) | wxQ | 购入 | 台 | 1.00 | 2026/5/31 | 472,931.20 | 464,870.00 | -8,061.20 | -1.70 | |
| 43 | 机场要客(VIP)摆渡车(电动式) | XMQ6880ABBEVL | 购入 | 台 | 1.00 | 2026/5/31 | 1,863,170.44 | 1,946,900.00 | 83,729.56 | 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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