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981
公司简称:中芯国际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刘训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晨健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可能载有(除历史数据外)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乃根据中芯国际对未来事件或绩效的现行假设、期望、信念、计划、目标及预测而作出。中芯国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相信”、“预期”、“打算”、“估计”、“预计”、“预测”、“指标”、“展望”、“继续”、“应该”、“或许”、“寻求”、“应当”、“计划”、“可能”、“愿景”、“目标”、“旨在”、“渴望”、“目的”、“预定”、“前景”和其他类似的表述,以识别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乃反映中芯国际高级管理层根据最佳判断作出的估计,存在重大已知及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中芯国际实际业绩、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与前瞻性陈述所载数据有重大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与半导体行业周期及市场情况有关风险、半导体行业的激烈竞争、中芯国际客户能否及时接收晶圆产品、能否及时引进新技术、中芯国际量产新产品的能力、半导体代工服务供求情况、设备、零备件、原材料、软件及服务支持短缺、来自未决诉讼的命令或判决、半导体行业常见的知识产权诉讼、宏观经济状况、货币汇率波动及地缘政治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1
第五节 重要事项....3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8
第七节 财务报告....68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件。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本公司、公司或中芯国际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 本集团或我们 | 指 |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
| 中芯上海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
| 中芯北京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
| 中芯天津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
| 中芯深圳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 |
| 中芯北方 | 指 |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
| 中芯南方 | 指 | 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 中芯京城 | 指 | 中芯京城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
| 中芯东方 | 指 | 中芯东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 中芯西青 | 指 | 中芯西青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 中国信科 | 指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大唐控股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 大唐香港 | 指 |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 鑫芯香港 | 指 |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 董事 | 指 | 本公司董事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上交所科创板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
| 《科创板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指 |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 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 普通股 | 指 |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4美元的普通股 |
| A股 | 指 | 本公司在上交所科创板发行的普通股 |
| 港股 | 指 | 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的普通股 |
| 报告期或本期 | 指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 上年同期或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除另有指明外,本报告所述的硅晶圆数量均以折合 8 英寸标准逻辑为单位。折合 8 英寸标准逻辑数量等于 12 英寸标准逻辑数量乘 2.25。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芯国际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MI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 | 刘训峰 |
| 《香港上市规则》之授权代表 | 刘训峰、郭光莉 |
|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 郭光莉 |
| 公司注册地址 |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
|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一期29楼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203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smics.com/ |
| 电子信箱 | ir@smics.com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 港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
| A股股票的托管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 |
附注:公司注册地在开曼群岛,无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刘训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郭光莉 | 温捷涵 |
| 联系地址 |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
| 电话 | 021-20812800 | 021-20812800 |
| 传真 | / | / |
| 电子信箱 | ir@smics.com | ir@smics.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证券时报》(https://www.stcn.com)及《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
|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s://www.sse.com.cn |
|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网址 | https://www.hkexnews.hk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事务办公室,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交所科创板 | 中芯国际 | 688981 | 不适用 |
| 港股 | 香港联交所主板 | 中芯国际 | 00981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38,635,115 | 32,348,049 | 19.4 |
| 利润总额 | 7,133,405 | 3,626,593 | 9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67,431 | 2,300,866 | 9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93,605 | 1,903,725 | 5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59,511 | 5,897,793 | 252.0 |
|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 | 24,510,677 | 17,418,192 | 40.7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1,456,605 | 150,823,788 | 13.7 |
| 总资产 | 389,960,656 | 367,718,196 | 6.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毛利率(%) | 23.2 | 21.9 | 增加1.3个百分点 |
| 净利率(%) | 16.7 | 10.4 | 增加6.3个百分点 |
|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 | 63.4 | 53.8 | 增加9.6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29 | 93.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29 | 93.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24 | 54.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 | 2.9 | 1.5 | 增加1.4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 | 2.0 | 1.3 | 增加0.7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1 | 7.3 | 减少0.2个百分点 |
附注:
(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vec j mu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 EBITDA 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晶圆销量增加、平均售价上升及产品组合变动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一)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4,467,431 | 2,300,866 | 171,456,605 | 150,823,788 |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 联营企业股权被动稀释 $^{(注)}$ | 185,605 | 7,910 | - | - |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4,653,036 | 2,308,776 | 171,456,605 | 150,823,788 |
详情请参阅下文(三)中附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注:在企业会计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将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841 | 第七节七、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9,39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77,753 | 第七节七、68和7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501 | 第七节七、74和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495,083 | 请参阅下述说明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39,57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9,169 | |
| 合计 | 1,473,82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涉及金额 |
| 本集团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中归属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1,495,083 |
九、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会计指标:净利润 | 6,438,681 | 3,367,678 |
| 调整项目:利息费用 | 1,238,035 | 1,200,307 |
| 调整项目:折旧及摊销 | 16,139,237 | 12,591,292 |
| 调整项目:所得税费用 | 694,724 | 258,915 |
|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 24,510,677 | 17,418,192 |
|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 (注) | 63.4 | 53.8 |
附注: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营业收入
选取该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原因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和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排除了不同资本结构、折旧政策和税负的影响,为报告阅读者提供了公司核心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状况的信息。
选取的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或调整项目较上一年度发生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该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本期增减变化的原因
本期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增加及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上升主要是由于晶圆销量增加、平均售价上升及产品组合变动所致。
十一、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信息因涉及商业秘密已申请豁免披露,并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核程序。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中芯国际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大陆集成电路制造业领导者,拥有领先的工艺制造能力、产能优势、服务配套,向全球客户提供 8英寸和 12 英寸晶圆代工与技术服务。
除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外,集团亦致力于打造平台式的生态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与IP 支持、光掩模制造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并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协同,与产业链中各环节的合作伙伴一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基于多种技术节点和技术平台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业务,并提供设计服务与 IP支持、光掩模制造等配套服务。
2.研发模式
公司具备完整、高效的创新机制,完善的研发流程管理制度和专业的研发团队,推进应用平台的研发,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构建技术壁垒。公司的研发流程主要包括七个阶段,即项目选择、可行性评估、项目立项、技术开发、技术验证、产品验证和产品投产,每个阶段均有严格的审批流程,从而确保研发项目的成功转化。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向供应商采购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所需的物料、零备件、设备、软件及技术服务等。为提高生产效率、加强成本控制,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体系。公司拥有成熟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较为完善的供应链安全体系,建立了供应商准入机制、供应商考核与评价机制及供应商能力发展与提升机制,在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兼顾新供应商的导入与培养,加强供应链的稳定与安全。
4.生产模式
公司按市场需求规划产能,并按计划进行投产,具体如下:
(1) 小批量试产:客户按照公司提供的设计规则进行产品设计。设计完成后,公司根据客户的产品要求进行小批量试产。
(2) 风险量产:小批量试产后的样品经封装测试、功能验证等环节,如符合市场要求,则进入风险量产阶段。风险量产阶段主要包括产品良率提升、生产工艺能力提升、生产产能拓展等。
(3) 批量生产:风险量产阶段完成且上述各项交付指标达标后,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在批量生产阶段,销售部门与客户确认采购订单量,生产计划部门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安排生产、跟踪生产进度并向客户提供生产进度报告。
5.营销及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多种营销方式,积极通过各种渠道拓展客户。在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后,公司与客户直接沟通并制定符合其需求的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市场研究,主动联系并拜访目标客户,推介与客户匹配的工艺和服务,进而展开一系列的客户拓展活动。公司通过与设计服务公司、IP 供应商、EDA 厂商、封装测试厂商、行业协会及各集成电路产业促进中心合作,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主办技术研讨会等活动或参与半导体行业各种专业会展、峰会、论坛进行推广活动并获取客户。部分客户通过公司网站、口碑传播等公开渠道联系公司寻求直接合作。公司销售团队与客户签订订单,并根据订单要求提供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完成的产品最终将被发货至客户或其指定的下游封装、测试厂商。
公司结合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自身发展阶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晶圆代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2026 年上半年,全球 AI 基建与数据中心建设持续提速,大模型算力需求集中释放,算力芯片、高端存储芯片同步迎来量价齐升的上行周期,带动全球半导体产业产值大幅增长,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能力持续优化。但受区域战争、地缘政治等多因素影响,部分半导体相关原材料价格攀升,存储芯片产能持续向 AI 领域倾斜,消费类存储芯片供应受到挤压。受其影响,消费电子、智能手机、个人电脑等产品成本上涨,终端出货持续走弱。汽车电子及工控领域受智能驾驶及工业自动化需求增加持续回暖,在地化生产需求大幅提升,本土晶圆厂产品通过车规认证并实现逐步替代。
从产业格局来看,晶圆代工环节持续凸显战略价值。算力芯片领域,逻辑运算类芯片需求爆发式增长,推动设计工具、工艺制程与异构封装技术持续迭代,构筑起涵盖 IP 核、EDA 工具链、工艺制程的全方位技术壁垒;消费电子领域终端出货下滑,低端 SoC、图像传感器、显示驱动芯片竞争加剧,依靠性价比竞争存量市场份额;汽车电子与工控领域壁垒持续加固,芯片竞争格局高度集中,中国半导体公司在模拟芯片、图像传感器及功率器件已实现批量导入,但域控 SoC、MCU 芯片仍由海外半导体公司主导。
从地域发展情况来看,全球供应链体系正经历多维度的适应性变革和区域化重构,中国本土产业链布局成为战略重点。中国大陆集成电路产业在高端设备、关键原材料及零部件、IC 设计能力、工艺开发、封装等关键环节仍具备较大成长空间,产业链在地化转移继续走强,更多的晶圆代工需求回流中国大陆。
晶圆代工行业作为半导体产业链的核心环节,技术壁垒、人才储备、持续资本投入,形成了较高的准入门槛。该领域的竞争焦点集中在纳米尺度工艺精度控制、新型半导体材料开发应用以及超大规模制造系统的协同优化能力。全球领先企业维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持续巩固技术优势,着力构筑产业壁垒,而本土企业正通过产业链协同突破,快速填补市场空白。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中芯国际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大陆集成电路制造业领导者,拥有领先的工艺制造能力、产能优势、服务配套。根据全球各纯晶圆代工企业最新公布的 2025年销售额情况,中芯国际位居全球第二,在中国大陆企业中排名第一。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晶圆代工企业多以技术领先性、平台多样性、性能差异化作为吸引客户的核心优势。随着市场需求更趋多元化,企业在纵向追求更小的晶体管结构的同时,也更注重利用量产工艺节点的性能基础开展横向的衍生平台建设,以满足庞大的终端市场的差异化需求。
与此同时,各类新型封装,设计服务以及光掩模等技术持续突破,为晶圆代工技术迭代赋能。在新型封装技术领域,各类形式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有效地突破了晶体管线宽极限并进一步提高了多芯片集成的融合度;在设计服务领域,DTCO(Design Technology Co-Optimization,设计工艺协同优化)对具体设计和工艺匹配做评估和调整,有效地降低了半导体工艺开发的成本和使用风险;光掩模作为集成电路制造产业链上的核心关键工具,其掩模工艺和介质材料不断进化,进一步提升设计图形光刻的工艺表现。
伴随全球行业格局的变化,晶圆代工企业在专注自身工艺技术与平台建设的同时,也愈加重视产业生态布局,其产能规模效应和在地化的产业链协同能力已成为客户衡量供应链稳定性和完整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从未来发展趋势看,晶圆代工企业通过持续拓展产能规模、新工艺研发,加强产业链协同等方式不断强化资本、技术和行业生态壁垒,少数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业态将长期存在,行业头部效应将愈加明显。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人工智能配套芯片需求旺盛,海外订单回流,在地化制造继续加强,公司在手订单充足。在供不应求的产品类别,公司与客户协商上调定价,涨价效应逐步显现;加之部分客户顾虑后续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可能带来供应不足或继续推高供应链价格,提拉部分产品备货。
全球宏观环境面临的诸多不确定性,对供应链成本、稳定性、市场预期等带来持续挑战。延续这些年的经验积累,我们持续强化供应链韧性管理,多渠道采购,尽最大努力降低影响。同时,公司紧密跟踪客户需求,灵活调配资源,加快产品响应速度,确保在复杂环境中依然能保持高质量的交付。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 38,026.5 百万元,同比增加 18.9%。其中,晶圆代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5,858.3 百万元,同比增加 18.1%。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采用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作为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报告期内,本集团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人民币 24,510.7 百万元,同比增加 40.7%。其业绩变动情况分析详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业绩展望详见本节“七、展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核心竞争力方面继续强化:
1.研发平台优势
公司的研发中心根据总体战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工艺研发和创新能力、强化平台建设、升级产品性能。研发项目在初期即充分对标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利用研发资源、确保产出质量与可靠性、积极缩短研发到量产的周期、满足市场对产品创新与快速迭代的需求,力争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
2.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集成电路研发实践,组建了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骨干研发队伍。研发队伍的骨干成员由资深专家组成,拥有在行业内多年的研发和管理经验。
3.丰富产品平台和知名品牌优势
公司多年来长期专注于集成电路工艺技术的开发,向全球客户提供 8英寸和 12 英寸晶圆代工与技术服务,应用于不同工艺技术平台,具备逻辑电路、电源/模拟、高压显示驱动、嵌入式非易失性存储、独立式非易失性存储、混合信号/射频、图像传感器等多个技术平台的量产能力,可为客户提供智能手机、电脑与平板、消费电子、互联与可穿戴、工业与汽车等不同领域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通过长期与境内外知名客户的合作,形成了明显的品牌效应,获得了良好的行业认知度。
4.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
公司在集成电路领域内积累了众多核心技术,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共 14,784 件,其中发明专利 12,891 件。此外,公司累计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94 件。
5.国际化及产业链布局
公司基于国际化运营的理念,为全球客户服务。公司组建了国际化的管理团队与人才队伍,建立了辐射全球的服务基地与运营网络,在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台湾设立了市场推广办公室,以便更好地拓展市场,快速响应来自客户的需求。公司高度重视与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的合作,积极提升产业链整合与布局的能力,构建紧密的集成电路产业生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6.完善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体系
公司不断扩展质量管控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质量控制系统。目前,公司已经获得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 27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 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 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 45001,汽车供应链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ATF 16949,通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TL 9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 QC 080000,温室气体排放盘查认证 ISO 1406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ISO 50001,道路车辆功能安全认证 ISO 26262 等诸多认证。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中芯国际拥有全方位一体化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核心技术体系,快速有效地帮助客户实现新产品的导入验证到稳定量产。中芯国际成功开发了 8 英寸和 12 英寸的多种技术平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晶圆代工和技术服务。
2026 年上半年,多个平台项目开发按计划进行,详情请参阅下述在研项目情况。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160 | 270 | 18,666 | 12,891 |
| 实用新型专利 | - | 3 | 1,897 | 1,893 |
| 布图设计 | - | - | 94 | 94 |
| 合计 | 160 | 273 | 20,657 | 14,878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725,399 | 2,374,969 | 14.8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725,399 | 2,374,969 | 14.8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1 | 7.3 | 减少0.2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28纳米超低漏电平台研发项目 | 技术平台已经发布多款基础IP和各种接口类IP,导入多家客户在多种应用市场的不同产品,整体进入到一定规模的量产阶段。 | 进一步完善平台IP布局和拓宽应用市场。工艺迭代优化提升平台速度,降低漏电水平,兼顾低漏电和低功耗两大类产品需求,并实现批量生产。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各类物联网、移动通讯等行业,以满足智能手机、数字电视、机顶盒、图像处理等产品需求。 |
| 2 | 28纳米嵌入式闪存工艺平台研发项目 | 完成新一轮工艺优化,器件性能均能提升到业界一流水平,模型和PDK正在进行中。 | 完成平台开发,推出模型和PDK、布局IP,实现批量生产,填补在高端MCU领域的市场空白。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车载域控、ADAS等需要快速响应、低功耗、大存储容量的高端MCU场景。 |
| 3 | 65纳米射频绝缘体上硅工艺平台持续研发项目 | 已导入多家客户的多颗产品验证成功,进入到量产阶段。 | 新一代平台继续提升性能至业界一流水平,完成更多客户的新产品导入,并实现批量生产。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WIFI等射频前端模组中的射频芯片。 |
| 4 | 90纳米BCD工艺平台持续研发项目 | 低压新一代平台已实现性能指标的大幅提升,进入到产品验证阶段。中压平台已导入多颗不同电压档位、不同应用市场的产品进行验证。 | 中压平台技术完成更多客户新产品导入,并实现批量生产。低压平台新一代技术进一步提升性能,持续丰富器件种类,提供更有竞争力的技术平台。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智能化电源管理、音频放大器、智能电机驱动和车用芯片。 |
| 5 | 8英寸BCD和模拟技术平台持续研发项目 | 新一代汽车电子系统BCD平台已进入风险量产阶段;发布新一代模拟技术平台PDK;SOI BCD平台PDK制作中。 | 持续开发新的BCD工艺平台和迭代提升既有平台性能,推出PDK并实现产品导入和批量生产。不断提升汽车电子技术平台的广度和深度。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模拟、电源管理、工业应用、车用芯片等。 |
| 6 | 0.18微米嵌入式存储工艺车用平台研发项目 | 新一代汽车电子系统嵌入式存储技术PDK已发布,嵌入式IP可靠性验证进行中。 | 完成平台开发和可靠性验证,推出模型和PDK、布局IP,导入产品和实现批量生产。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应用、车用芯片等。 |
| 7 | 中大尺寸高压显示驱动工艺平台持续研发项目 | 新一代大尺寸显示驱动平台PDK交付完成,新产品导入中。 | 持续开发新的器件和技术平台,推出PDK,产品导入和实现批量生产。不断提升在中大尺寸显示领域的市场占比。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中大尺寸屏幕显示驱动芯片和车载屏幕显示驱动芯片。 |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 本集团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420 | 2,290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本集团员工总人数的比例(%) | 11.9 | 12.0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579,348 | 529,593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39 | 231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502 |
| 硕士研究生 | 1,336 |
| 本科及以下 | 582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964 |
| 30-40岁(不含40岁) | 1,064 |
| 40-50岁(不含50岁) | 358 |
| 50岁及以上 | 34 |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集成电路行业面临多变的宏观环境和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坚持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可持续发展为基础,服务客户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更好统筹安全与发展,尽最大努力降低各类风险因素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与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数十种科学技术及工程领域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具有工艺技术迭代快、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特点。集成电路晶圆代工的技术含量较高,从前期技术论证到后期持续研发实践需要较长周期。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紧跟行业需求、正确把握研发方向,可能导致工艺技术定位偏差。新工艺的研发过程也较为复杂,耗时较长且成本较高,存在不确定性。此外,丰富的终端应用场景决定了各细分领域芯片产品的主流技术节点与工艺存在差异,相应市场需求变化较快。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并进一步巩固自主化核心知识产权,通过市场与研发协同规划技术路线,使得公司的工艺和技术平台更加匹配市场需求并保持竞争力,并持续投入资源引进人才。
如果公司未来技术研发的投入不足,不能支撑技术升级的需要,可能导致公司技术被赶超或替代,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或不能及时推出契合市场需求且具备成本效益的技术平台,技术迭代大幅落后于产品应用的工艺要求,可能削弱公司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进而对公司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人才短缺或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亦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涉及上千道工艺、数十门专业学科知识的融合,且各环节的工艺配合和误差控制要求极高,不仅需要相关人才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长期的技术沉淀,也需要相关人才具备很强的综合能力和经验积累。
公司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制定了较为合理的人才政策及薪酬管理体系,针对优秀人才实施了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多项激励措施,对稳定和吸引技术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集成电路企业数量高速增长,行业优秀技术人才的供给出现了较大缺口,人才争夺激烈。如果公司有大量优秀的技术人才离职,而公司无法在短期内招聘到或培养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3.技术泄密风险
技术是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
公司十分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制定了包括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在内的一系列严格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和相关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以确保核心技术的保密性。
但由于技术秘密保护措施的局限性、技术人员的流动性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公司仍存在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如上述情况发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并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研发与生产持续巨额资金投入风险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为不断升级现有工艺技术平台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并保证充足的产能以满足订单生产需求,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持续进行巨额的资金投入。
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组合、提升产能利用率、优化工艺制程等措施,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并在融资渠道方面保持多元化策略。
未来,如果公司不能获取足够的经营收益,或者融资受限,导致资金投入减少,可能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产生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过高或过低的风险
全球集成电路晶圆代工的下游行业市场具有集中度较高的特点,而中国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的下游行业市场集中度相对分散。
虽然公司凭借自身的研发实力、产品质量、产能支持、服务响应等优势,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但是仍然可能面临客户集中度过高或过低风险。
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问题,或因客户散、弱、小,需要公司投入更多销售、运营和生产成本,可能对公司的业绩稳定性、经营效率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供应链风险
半导体产业链具有全球化分工的特征,对供应商有较高要求,部分重要原材料、零备件、软件、核心设备及服务支持等在全球范围内的合格供应商数量较少。
未来,如果公司的重要原材料、零备件、软件、核心设备及服务支持等发生供应短缺、延迟交货、价格大幅上涨,或者供应商所处的国家和/或地区与他国发生贸易摩擦、外交冲突、战争等进而影响到相应原材料、零备件、软件、设备及服务支持等的出口许可、供应或价格上涨,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业绩波动风险
宏观经济周期的波动,集成电路行业景气度变化,境内外客户的订单调整,供应链的价格波动,厂务、电力、设备验证等事件造成的非计划性生产波动等,及持续的资本开支、折旧压力和研发支出,可能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面临销售收入、毛利率和利润波动等风险。
2.资产减值风险
作为资本密集型企业,本集团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未来,若发生资产市价当期大幅下跌且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或公司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等迹象,可能造成资产使用率不足、终止使用或提前处置,或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而形成减值,对本集团利润表在当期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客户为境内外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及 IDM 企业,规模较大,信用水平较高,应收账款回款良好。虽然公司主要客户目前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未来如果部分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仍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
此外,未来如果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使得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增加的风险。
3.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而集团部分交易采用人民币或欧元、日元等外币计价,外币货币性项目通过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从而对汇兑损益产生影响。公司秉持“汇率风险中性”的理念,建立汇率风险管理制度;审慎安排货币性资产与负债的货币结构;通过各类汇率避险工具对冲汇率波动的影响。但是未来如果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本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仍将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负债结构中包含部分浮动利率计息的债务,相关项目的利息支出可能受到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为了更好地管理利率风险,公司对债务结构中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债务的比例进行合理配置;同时灵活运用利率掉期等金融衍生工具对冲利率波动风险。但是未来如果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市场利率大幅波动,公司仍可能面临利息支出发生波动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国家陆续出台了包括《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 号)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方面为集成电路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支持。未来如果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从全球范围来看,晶圆代工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与全球行业龙头相比,在技术水平上仍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市场占有率也相对有限。
近年来,芯片产业各类新应用领域持续涌现,叠加广阔的市场前景、在地化生产需求的提升及较为有利的产业政策,吸引了诸多境内外相关企业在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布局,产能结构或将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并可能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未来,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提供有竞争力的工艺技术和平台,可能面临客户流失与定价能力减弱的情况,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性风险
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行业景气度等因素影响,集成电路行业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如果宏观经济波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集成电路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受到影响。另外,下游市场需求的波动和低迷亦会导致集成电路产品的需求下降,或由于半导体行业出现投资过热、重复建设的情况进而导致产能供应在景气度较低时超过市场需求,进而影响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2.地缘政治风险
随着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国际出口管制态势趋严,美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半导体制造设备和限制芯片出口的相关管制政策,一些国家/地区也相继出台了类似管制措施,给全球半导体市场和芯片供应链稳定带来不确定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被列为美国实体清单主体,且部分关联公司于 2024 年被列为美国实体清单“脚注 5”主体,给公司的供应链安全和业务稳定带来一定挑战。未来如美国及一些国家/地区对中国的出口管制措施趋于严格,例如许可证审批政策进一步收紧,则公司还可能面临相关受管制设备、原材料、零备件、软件及服务支持等生产资料供应紧张、客户合作受阻等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研发、生产、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以外,部分投资人可能受限于美国财政部发布的“非 SDN-中国军事综合体企业清单”(NS-CMIC 清单)的要求,无法购买或出售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公司将加强宏观形势研判,深度剖析国内外半导体行业的动态和演变,梳理出口管制等政策的潜在风险点,积极应对外部经济及政策环境变化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六)法律风险
1.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与适用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的风险
本公司是一家依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 号),试点红筹企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作为一家在开曼注册的红筹企业,需遵守《开曼群岛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规则》要求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和运行规范,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要求,但在某些公司治理事项安排上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 A 股上市公司相比还存在一定差异,详情请参阅“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2.法律法规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设立在开曼、子公司设立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地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要遵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本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经营地法律法规如发生变化,可能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3.诉讼仲裁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是带动集成电路产业联动的关键环节,客户、供应商数量众多。在未来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不能排除与客户、供应商等发生诉讼或仲裁,从而耗费公司的人力、物力以及分散管理精力,并承担败诉后果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信息技术风险
公司重视对核心技术以及客户信息的保护工作,根据总体战略规划,组建安全团队,制定信息安全政策与目标,构建安全技术方案。
为不断降低信息技术风险,依托 ISO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领域的权威标准,进行信息安全治理,做好防毒、防骇和防漏三件大事,形成完整的机密信息技术防控和监控体系。通过强化安全团队能力、优化多种信息安全技术、提升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等系统性措施,降低关键业务、系统和运营面临的安全风险,确保合规性并保护公司声誉。
但由于网络安全威胁的不可控因素,包括但不限于:0day 漏洞、职业化黑客攻击等,公司仍面临潜在数据丢失、客户服务中断或生产停滞的风险。如上述情况发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公司的业务及名誉受损。
(八)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与公用设施供应中断风险
中芯国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可燃性的、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它们可能造成火灾、爆炸或影响环境的风险。此外,全球气候变化或系统性区域地质变化,可造成极端气候、极端天气和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可能带来寒潮、洪水、海啸、台风、干旱和地震等风险,它们可能造成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供应短缺或中断风险。
中芯国际致力于维护全面的风险管理系统以保护自然资源、保障人员及资产的安全。针对所有可能的紧急状况及自然灾害,从风险预防、紧急应变、危机管理和营运持续等方面,制定全方位应对计划及流程,并定期开展救灾、人员疏散等应对计划演练。公司所有已经营运的晶圆厂均已通过环境管理系统(ISO 14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ISO 45001)的验证,以期将人员伤害、营运中断及财务冲击降至最低。
虽然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各个制造工厂并没有因为上述风险对营运带来影响,但是这些风险依然存在。如上述情况发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司的财产损失、人员伤害、业务中断及名誉受损。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8,635.1 百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467.4 百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38,635,115 | 32,348,049 | 19.4 |
| 营业成本 | 29,688,836 | 25,260,909 | 17.5 |
| 毛利 | 8,946,279 | 7,087,140 | 26.2 |
| 销售费用 | 162,623 | 173,349 | -6.2 |
| 管理费用 | 1,412,762 | 2,285,041 | -38.2 |
| 研发费用 | 2,725,399 | 2,374,969 | 14.8 |
| 财务费用 | -89,989 | -506,732 | 不适用 |
| 投资收益 | 1,363,130 | -141,942 | 不适用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75,325 | -6,562 | 不适用 |
| 资产减值损失 | 153,042 | 231,711 | -34.0 |
| 所得税费用 | 694,724 | 258,915 | 16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59,511 | 5,897,793 | 25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16,189 | -19,329,608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17,359 | 3,583,883 | 450.2 |
(1)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晶圆销量增加、平均售价上升及产品组合变动所致。销售晶圆的数量(折合 8 英寸标准逻辑)由上年同期的 468.2 万片增加 14.9%至本期的 537.9万片。平均售价(销售晶圆收入除以销售晶圆总数)本期为人民币 6,667 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 6,482 元。
(2)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晶圆销量增加、产品组合变动及折旧增加所致。
(3) 毛利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平均单价上升及产品组合变动所致。
(4)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开办费减少所致。
(5)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利息收入减少和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6)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对联营企业投资确认的收益增加所致。
(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8)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9)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少数股东资本注资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收入分析
| 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 | ||
| 以地区分类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中国区 | 89.6% | 84.2% |
| 美国区 | 8.7% | 12.7% |
| 欧亚区 | 1.7% | 3.1% |
|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收入分析 | ||
| 以应用分类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智能手机 | 17.8% | 24.6% |
| 电脑与平板 | 14.7% | 16.2% |
| 消费电子 | 45.1% | 40.8% |
| 互联与可穿戴 | 7.0% | 8.3% |
| 工业与汽车 | 15.4% | 10.1% |
| 以尺寸分类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8英寸晶圆 | 22.6% | 22.9% |
| 12英寸晶圆 | 77.4% | 77.1% |
4.资金流动性与资本来源
(1)债务情况
| 本期末 | 上年末 | |
| 短期借款 | 14,517,589 | 3,452,046 |
| 长期借款 | 60,454,969 | 70,311,227 |
| 租赁负债 | 3,826 | 5,89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 | 20,597,857 | 14,842,440 |
| 有息债务总额 | 95,574,241 | 88,611,611 |
| 减:货币资金 | 69,054,036 | 43,644,95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0,895 | 608,26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 | 17,565,787 | 28,936,54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2)}$ | 7,266,761 | 10,779,182 |
| 净债务 | 1,106,762 | 4,642,668 |
附注: (1) 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租赁负债。 (2) 包含长期定期存款。
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有息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95,574.2 百万元,由长短期债务构成:有担保银行借款人民币 46,017.0 百万元、无担保银行借款人民币 49,548.7 百万元及租赁负债人民币 8.5百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债务,包含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务,金额合计人民币35,115.4 百万元。债务安排的具体情况请参阅“第七节财务报告”之“七、32.短期借款”、“七、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5.长期借款”和“七、47.租赁负债”。
(2)资本开支及资金来源
报告期内的资本开支主要用于产能扩充。
本集团的实际开支可能会因客户需求、设备交期、业务计划、市场情况和产业政策变化等因素而有别于计划开支。本公司将密切注意全球经济、半导体产业、客户的需求、营运现金流等,并于需要时经董事会批准调整资本开支计划。
本集团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所得现金、银行借款及发行债项或股本、少数股东的资本注资及其他方式的融资。因半导体产业高度周期性及快速变化的特点,预测本集团增长及发展目标所需的资金金额有较大不确定性。
(3)作对冲用途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运用套期工具做现金流量避险:运用远期外汇合约及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等金融工具管理汇率变动的风险;运用利率掉期合约及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管理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汇率及利率风险请参阅本节“四、风险因素”。相关风险管理请参阅“第七节财务报告”之“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情况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本集团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中归属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1,495,083 | 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对若干投资组合的收益增加。 | 否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69,054,036 | 17.7 | 43,644,956 | 11.9 | 58.2 |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及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
| 衍生金融净资产 | 80,722 | - | 479,469 | 0.1 | -83.2 |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本期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的变动。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7,565,787 | 4.5 | 28,936,540 | 7.9 | -39.3 | 减少的原因是本期部分长期定期存款到期。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054,368 | 4.4 | 9,213,118 | 2.5 | 85.1 | 增加的原因是本期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增加。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266,782 | 2.4 | 5,701,715 | 1.6 | 62.5 | 增加的原因是本期权益工具投资增加。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89,974 | 1.9 | 10,818,016 | 2.9 | -32.6 |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期超过一年到期的银行存款减少。 |
| 短期借款 | 14,517,589 | 3.7 | 3,452,046 | 0.9 | 320.6 | 增加的原因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银行信用借款增加。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597,857 | 5.3 | 14,842,440 | 4.0 | 38.8 | 增加的原因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作为抵押品的资产
于本报告期末,无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本集团借款的担保。
(2)用途受限的资金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无用途受限的资金。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金,以确保本集团内各实体能够以持续经营方式运营,同时亦通过优化资本结构为利益相关者争取最大回报。
本集团通过发行新股、股份回购、发行新的债券或偿还现有债券平衡其整体资本架构,并每半年进行一次资本结构回顾。报告期末的杠杆比率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杠杆比率 | 本期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
| 净债务 | 1,106,762 | 4,642,668 |
| 权益 | 258,092,743 | 246,362,368 |
| 净债务权益比 | 0.4% | 1.9% |
(2)资本化利息
资本化利息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按会计政策年限折旧。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同期,无利息资本化。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同期,本集团有关资本化利息的折旧支出分别为人民币1.7 百万元及人民币 37.5 百万元。
(3)未来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计划
除本报告已披露事项外,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无其他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计划。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以下为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对联营企业的实缴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 6,520,775 | 558,462 | 1,067.6% |
2.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股票 | 204 | -10 | - | - | - | - | - | 194 |
| 私募基金 | 928,178 | 261,229 | - | - | - | 57,300 | -176 | 1,131,931 |
| 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 | 2,679,257 | 14,106 | - | - | 470,000 | 2,530,064 | -52,404 | 580,895 |
| 衍生金融净资产 | 479,469 | - | 1,035,638 | - | - | - | -1,434,385 | 80,722 |
| 其他权益工具 | 4,773,333 | - | - | - | 3,505,372 | - | -144,048 | 8,134,657 |
| 合计 | 8,860,441 | 275,325 | 1,035,638 | - | 3,975,372 | 2,587,364 | -1,631,013 | 9,928,399 |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期末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处置损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 境内外股票 | 上市公司一 | 8,021 | 自有资金 | 204 | -10 | - | - | - | - | - | 19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A.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 |
|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 | 458,367 | - | 991,647 | - | - | -1,384,543 | 65,471 | 0.04 |
| 远期外汇合约 | 21,102 | - | 43,991 | - | - | -49,842 | 15,251 | 0.01 |
| 合计 | 479,469 | - | 1,035,638 | - | - | -1,434,385 | 80,722 | 0.05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本公司报告期内均采用套期会计。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详见“第七节财务报告”之“五、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期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具体原则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本公司报告期内所承做衍生品均以套期保值管理为目的,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当期损益无实际影响。 |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请参阅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请参阅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请参阅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6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度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 |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上述《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于2026年6月26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 |||||||
B.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5.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 私募基金一 | 2011年3月 | 财务投资 | 1,000,000美元 | - | 116 | 有限合伙人 | 1.27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投资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 | 3,177 | 27,950 |
| 私募基金二 | 2014年9月 | 人民币100,000,000元 | - | - | - | 投资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 | 39 | 129,338 | |||||
| 私募基金三 | 2016年9月 | 人民币13,000,000元 | - | 311 | 3.61 | 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 -2,471 | 44,457 | |||||
| 私募基金四 | 2017年5月 | 人民币30,000,000元 | - | - | - | 投资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 | -70 | 11,383 | |||||
| 私募基金五 | 2018年3月 | 人民币100,000,000元 | - | 11,869 | 9.05 | 投资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 | -13,503 | 91,924 | |||||
| 私募基金六 | 2018年4月 | 人民币165,000,000元 | - | 29,506 | 10.21 | 投资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 | 62,640 | 99,109 | |||||
| 私募基金七 | 2018年6月 | 人民币50,000,000元 | - | 3,301 | 16.53 | 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 -6,949 | 22,658 | |||||
| 私募基金八 | 2020年8月 | 人民币50,000,000元 | - | 10,129 | 30.12 | 投资集成电路产业 | - | 100,382 | |||||
| 私募基金九 | 2021年10月 | 人民币30,000,000元 | - | 17,648 | 3.00 | 投资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 | -344 | 1,504 | |||||
| 私募基金十 | 2021年11月 | 人民币200,000,000元 | - | 200,000 | 24.84 | 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 236,459 | 318,480 | |||||
| 私募基金十一 | 2021年12月 | 人民币100,000,000元 | - | 100,000 | 17.21 | 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 -9,648 | 12,738 | |||||
| 私募基金十二 | 2022年12月 | 人民币100,000,000元 | - | 50,000 | 20.75 | 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 1,267 | 3,130 | |||||
| 私募基金十三 | 2023年10月 | 人民币7,500,000元 | - | 7,500 | 15.00 | 投资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 | -207 | -152 | |||||
| 私募基金十四 | 2024年5月 | 人民币200,000,000元 | - | 60,000 | 19.02 | 投资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 | -5,984 | -5,984 | |||||
| 合计 | / | / | - | 490,380 | / | / | / | / | / | / | 264,406 | 856,917 |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日,该等投资金额均未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资产的 5%。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子公司为中芯上海、中芯北京、中芯天津、中芯北方、中芯深圳、中芯南方、中芯京城、中芯东方及中芯西青。以下为主要子公司的合并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77,641,178 | 242,407,584 | 38,388,459 | 6,325,021 | 6,093,846 |
主要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参阅“第七节财务报告”之“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公司无对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
2.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展望
展望下半年,人工智能产生的产业推动与溢出效应还将持续,为集成电路制造带来广泛的需求。公司灵活调配已有产能,快速验证新增产能,帮助缓解产业链紧缺局面。
同时我们也看到,供应链成本上升的压力已经向制造环节传导,公司将积极应对、克服困难,努力将影响降至最低。总体来说,我们对行业走向和公司发展保持乐观看法。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致力保持模范企业公民形象,并维持较高的公司治理水平,以保护其股东的利益。本公司致力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 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管守则”),自 2005 年 1月 25 日起已采用一套企业管治政策(“企管政策”),作为本公司的企业治理守则,并不时进行修订(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最新修订)以符合企管守则。此外,本公司已采纳或制定各种符合企管政策条文的政策、细则和流程。公司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一直遵守企管守则中所有适用的守则条文。目前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本公司为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并在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两地上市的红筹企业,已按照开曼群岛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
同时,公司严格遵循《香港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规则》,并已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按照开曼群岛法律、《香港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有效运作并切实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的常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分别在审计、薪酬、提名及战略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能。
此外,公司目前聘任了四名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贯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证券市场普遍认同的标准履行职责。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有关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的资料更新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B 条的规定,除 2025 年年报内所披露外,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期,有关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的资料变动和更新如下:
| 任职人员姓名 | 任职单位名称 | 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陈信元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6年7月 | - |
四、人员情况
除本半年度报告所披露者外,于本集团 2025 年年报内所披露有关雇员人数及薪酬、薪酬政策、雇员的花红及股份激励计划的资料,概无重大变动。
五、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 每10股派息数(人民币元)(含税) |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无 | |
(二)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宣派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止六个月(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无)期间的中期股息。
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所授予的期权而发行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2026年1月14日 |
| 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所授予的期权而发行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2026年2月13日 |
| 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所授予的期权而发行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2026年3月3日 |
| 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所授予的期权而发行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2026年3月6日 |
| 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2026年3月10日 |
| 2026年4月1日,本公司根据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单位。 | 详情请参阅公司2026年4月1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授出限制性股票单位》 |
| 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所授予的期权而发行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2026年4月8日 |
| 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所授予的期权而发行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2026年4月9日 |
| 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所授予的期权而发行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2026年6月4日 |
| 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所授予的期权而发行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2026年6月24日 |
| 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所授予的期权而发行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2026年6月29日 |
| 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普通股股份;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所授予的期权而发行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2026年6月30日 |
由于 2014 年购股权计划及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均已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终止,自其终止起,各计划下不再有任何购股权或奖励可供授出。此外,公司已承诺自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生效日期起(即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不会再根据 2021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及授出进一步的限制性股票。据此,于前述股份计划下,本期初及期末无可供授出之购股权或奖励。于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下,本期初可供授出之限制性股票单位数目为 585,542,511 份,本期末可供授出之限制性股票单位数目为 567,441,874 份。
本期,根据本公司所有港股股票计划(包括 2014 年购股权计划、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和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授予的所有购股权和奖励计划拟发行的港股股票数量占本期末已发行港股股票的加权平均数量的比重为 0.31%。
本期,根据本公司科创板股票计划(即 2021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奖励拟发行的科创板股票数量除以本期已发行科创板股票的加权平均数量的比重为 0.05%。
本期,根据 2014 年购股权计划、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及 2021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授出期权或奖励。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根据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授予 18,298,455 个限制性股票单位,公允价值为 52.82 港元,乃是基于授予日普通股的价格。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日公告中所披露之归属期,该些授出的限制性股票单位已经或将要进行归属。关于在此期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单位须达成以公司及个人绩效指标为基础的若干目标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营收、利润、项目完成情况及其它相关指标。各项目标可按绝对及╱或相对基准列示。
有关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所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以及在授出日期的公允价值请参阅“第七节财务报告”之“五、32.股份支付”和“十五、股份支付”。
1.2014 年购股权计划 - 港股
本公司股东采纳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生效的 2014 年购股权计划,2014 年购股权计划当时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2014 年购股权计划下,向本集团雇员(本公司董事除外)授出的购股权变动如下:
单位:股
| 购股权授出日期 | 授出日每股行权价格(港元) | 期初尚未行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数量 | 报告期失效数量 | 报告期注销数量 | 报告期行权数量 | 紧接行权日期前港股加权平均收市价(港元) | 期末尚未行权数量 | 紧接授出日期前港股收市价(港元) | 权利行使期间 |
| 2016/5/25 | 6.42 | 30,450 | - | 30,450 | - | - | - | - | 6.50 | 2016/5/25-2026/5/24 |
| 2017/5/22 | 8.48 | 6,937 | - | - | - | - | - | 6,937 | 8.35 | 2017/5/22-2027/5/21 |
| 2017/9/7 | 7.90 | 1,687,500 | - | - | - | - | - | 1,687,500 | 7.83 | 2017/9/7-2027/9/6 |
| 2018/5/23 | 10.51 | 1,564,225 | - | - | - | 153,500 | 75.44 | 1,410,725 | 10.40 | 2018/5/23-2028/5/22 |
| 2020/5/25 | 18.10 | 2,386,116 | - | - | - | 97,150 | 81.22 | 2,288,966 | 16.92 | 2020/5/25-2030/5/24 |
| 2020/11/23 | 23.00 | 862,327 | - | 22,209 | - | 117,185 | 72.67 | 722,933 | 22.75 | 2020/11/23-2030/11/22 |
| 2021/5/31 | 24.50 | 1,263,012 | - | - | - | 74,697 | 74.75 | 1,188,315 | 24.15 | 2021/5/31-2031/5/30 |
| 2021/9/15 | 23.18 | 77,500 | - | - | - | - | - | 77,500 | 22.95 | 2021/9/15-2031/9/14 |
| 2021/11/19 | 22.41 | 1,283,629 | - | 9,768 | - | 116,725 | 75.72 | 1,157,136 | 22.35 | 2021/11/19-2031/11/18 |
| 合计 | / | 9,161,696 | - | 62,427 | - | 559,257 | / | 8,540,012 | / | / |
2018 年 1 月 1 日前授出且发行予新雇员及当时现有雇员可认购购股权一般于归属起算日第一周年按股份 25%之比率归属,并于归属起算日随后第二、三及四周年内,每月再归属余下股份的 1/36。
2018 年 1 月 1 日后授出且发行予新雇员及现有雇员的可认购购股权一般于归属起算日随后第一、二、三及四周年分别按 25%之比率归属。
根据 2014 年购股权计划中的条款,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可分别批准加快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雇员获授的购股权的归属期。
鉴于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的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董事会已决定终止 2014 年购股权计划,该计划将自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生效之日起自动到期。2014年购股权计划终止后,不再提供新的期权,但在终止前授予的期权应保留,并根据 2014 年购股权计划的条款继续归属。
2.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 港股
本公司股东采纳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生效的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当时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下,向本集团雇员(本公司董事除外)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日期 | 每股购买价格(港元) | 期初尚未归属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数量 | 报告期失效数量 | 报告期注销数量 | 报告期归属数量 | 紧接归属日期前港股加权平均收市价(港元) | 期末尚未归属数量 | 紧接授出日期前港股收市价(港元) | 归属期间 |
| 2022/4/8 | 0.031 | 1,168,574 | - | 23,140 | - | 1,145,434 | 68.00 | - | 16.80 | 2021/11/1-2026/3/1 |
| 2022/5/20 | 0.031 | 29,993 | - | - | - | 29,993 | 70.95 | - | 15.88 | 2022/1/4-2026/2/9 |
| 2022/9/5 | 0.031 | 43,403 | - | - | - | 43,403 | 68.81 | - | 15.00 | 2022/4/1-2026/6/28 |
| 2022/11/18 | 0.031 | 111,676 | - | - | - | - | - | 111,676 | 17.40 | 2022/8/29-2026/9/27 |
| 2023/4/1 | 0.031 | 70,221 | - | - | - | - | - | 70,221 | 18.60 | 2022/10/9-2027/1/16 |
| 合计 | / | 1,423,867 | - | 23,140 | - | 1,218,830 | / | 181,897 | / | / |
2023 年 4 月 1 日前向新雇员及现有雇员发行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一般于归属起算日第一、二、三及第四周年分别按 25%之比率归属。
2023 年 4 月 1 日(含)后向现有雇员发行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一般于归属起算日当日及随后第一和第二周年分别按每年 50%、30%、20%之比率归属。
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中的条款,薪酬委员会可批准加快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雇员获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期。
鉴于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的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董事会已决定终止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该计划应自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生效之日起自动到期。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终止后,不再提供新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但在终止前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保留,并根据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继续归属。
3.2021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A 股
2021 年 6月 25 日,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采纳了 2021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2021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向本集团雇员(本公司董事除外)授出的限制性股票变动如下:
单位:股
| 限制性股票授出日期 | 每股授予价格(人民币) | 期初尚未归属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数量 | 报告期失效数量 | 报告期注销数量 | 报告期归属数量 | 紧接归属日期前A股加权平均收市价(人民币) | 期末尚未归属数量 | 紧接授出日期前A股收市价(人民币) | 归属有效期 |
| 2022/6/21 | 20.00 | 1,095,840 | - | 48,960 | - | - | - | 1,046,880 | 45.68 | 2023/6/22–2027/6/18 |
| 合计 | / | 1,095,840 | - | 48,960 | - | - | / | 1,046,880 | / | / |
本公司不会根据 2021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更多限制性股票。
4.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 - 港股
本公司股东采纳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生效的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当时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下,向本集团雇员(本公司董事除外)授出的限制性股票单位变动如下:
单位:股
| 限制性股票单位授出日期 | 每股授出代价(港元) | 期初尚未归属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数量 | 报告期失效数量 | 报告期注销数量 | 报告期归属数量 | 紧接归属日期前港股加权平均收市价(港元) | 期末尚未归属数量 | 紧接授出日期前港股收市价(港元) | 归属期间 |
| 2024/4/1 | 0.031 | 1,490,535 | - | 24,777 | - | 1,465,758 | 50.70 | - | 15.16 | 2024/4/1-2026/4/1 |
| 2025/4/1 | 0.031 | 1,330,834 | - | 40,596 | - | 786,431 | 50.70 | 503,807 | 46.10 | 2025/4/1-2027/4/1 |
| 2026/4/1 | 0.031 | - | 18,180,472 | 132,445 | - | 9,093,176 | 50.70 | 8,954,851 | 50.70 | 2026/4/1-2028/4/1 |
| 合计 | / | 2,821,369 | 18,180,472 | 197,818 | - | 11,345,365 | / | 9,458,658 | / | / |
本集团的部分雇员参与本公司的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本集团向参与者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单位一般于归属起算日当日及随后第一及第二周年分别按50%、30%、20%之比率归属。根据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中的条款,薪酬委员会可批准加快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雇员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单位的归属期。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七、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制定一套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3 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订标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本公司向所有董事进行了具体询问后,确认所有董事于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止六个月一直遵守标准守则和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亦必须遵守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内幕交易的规定。
八、审计委员会之审阅
审计委员会已与本公司管理层审查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准则和惯例以及本公司的未经审计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九、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 6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 1 | 中芯东方 | https://e2.sthj.sh.gov.cn/jsp/view/hjpl/index.jsp | |
| 2 | 中芯北京 | https://hjxxpl.bevoice.com.cn:8002/home | |
| 3 | 中芯北方 | https://hjxxpl.bevoice.com.cn:8002/home | |
| 4 | 中芯京城 | https://hjxxpl.bevoice.com.cn:8002/home | |
| 5 | 中芯深圳 | https://gdee.gd.gov.cn/gdeepub/front/dal/dal/newindex | |
| 6 | 中芯天津 | https://hjxxpl.sthj.tj.gov.cn:10800/#/gkwz/jcym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 | 详见附注1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连)交易 | 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2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 公司 | 详见附注3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对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购回的承诺) | 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 | 详见附注4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5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分红 | 公司 | 详见附注6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7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8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关于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的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9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称为“交易对方”) | 详见附注10 | 2025年9月8日 | 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交易对方,中芯北方(“标的公司”) | 详见附注11 | 2025年9月8日 |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关于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 |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 | 详见附注12 | 2025年9月8日 |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关于无违法违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 |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标的公司 | 详见附注13 | 2025年9月8日 |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14 | 2025年9月8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详见附注15 | 2025年9月8日 |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详见附注16 | 2025年12月29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详见附注17 | 2025年12月29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详见附注18 | 2025年9月8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详见附注19 | 2025年9月8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关于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权属的承诺) | 交易对方 | 详见附注20 | 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注 1: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 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
2.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承诺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形式从事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竞争业务”);(2)如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获得以任何方式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竞争业务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或权益的新投资机会,本企业将书面通知发行人,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做出愿意接受该新投资机会的书面答复,本企业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在合法框架下尽力促使该等新投资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
3.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如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 5%(不包括本数);(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4. “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 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 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 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 2:
公司承诺
1. 严格按照上市地相关法规要求履行法定关联(连)交易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连)交易回避制度;
2. 保证独立非执行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关联(连)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批准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保护其他股东利益;
3. 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企业与公司发生关联(连)交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连)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连)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 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连)交易。
2. 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关联(连)交易,本公司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本次 A 股发行后适用的《Semiconductor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等发行人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或配合发行人履行审议批准程序和回避表决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等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实施。
3. 保证不利用关联(连)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连)交易。
2. 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连)交易,本人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本次 A 股发行后适用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批准程序和回避表决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该等关联(连)交易均将基于关联(连)交易原则实施。
3. 保证不利用关联(连)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 3:
公司承诺
1. 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 A 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且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则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本次 A 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2. 当《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稳定 A 股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启动稳定股价的触发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照此预案的规定履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 4:
公司承诺
1. 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 A 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A 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 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保证发行人本次 A 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将督促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 A 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 5:
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如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同意拟公布实施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本次 A 股发行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前述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如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 6:
公司承诺
公司在本次 A股发行后将严格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 成 电 路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 组 织 章 程 大 纲 及 章 程 细 则 》 及 《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计划》等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 7:
公司承诺
1. 公司本次 A 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上市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且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则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本次 A 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3. 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股东承诺
1. 本次 A 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 本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最终认定赔偿金额后,据此进行赔偿。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间接持股 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本次 A 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 本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最终认定赔偿金额后,据此进行赔偿。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次 A 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 本人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 8:
公司承诺
1. 公司在本次 A 股发行中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均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将严格履行承
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 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则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 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 在证券监管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之日起 30日内,或认定因公司违反或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 30 日内,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应损失,补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 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 A 股发行中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均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 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 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本公司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且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在发行人本次 A 股发行中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对本人具有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 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 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人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之日起 30日内,或认定因本人违反或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 30 日内,本人自愿将从发行人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附注 9:
公司承诺
1.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及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期间所发生的纠纷,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不会对上述法律适用及法院管辖提出异议。
2. 前述第 1 条规定的纠纷应包括: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股东提起的派生诉讼;
(2) 因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股东针对发行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若本次 A股发行上市以及在科创板上市期间发生纠纷,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人不会对上述法律适用及法院管辖提出异议。
附注 10:
交易对方承诺
1. 本公司/本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本公司/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 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公司/本企业授权上市公司办理本公司/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内的锁定手续。
附注 11:
公司承诺
1. 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2. 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4. 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的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2.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如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3.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4. 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 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的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2. 如本次交易因本企业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如本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3. 本企业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本企业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
1. 本公司/本企业保证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公司/本企业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本企业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标的公司承诺
1. 本公司、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2. 本公司、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附注 12:
公司承诺
1.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 本企业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 本企业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本公司/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如有)及实际控制人(如有)、本公司/本企业的董事(如有)、监事(如有)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如有)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公司/本企业、本公司/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如有)及实际控制人(如有)、本公司/本企业的董事(如有)、监事(如有)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如有)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本公司/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如有)及实际控制人(如有)、本公司/本企业的董事(如有)、监事(如有)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公司/本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公司承诺
1. 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附注 13:
公司承诺
1.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2. 最近三年内,本公司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3.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 本人最近三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等。
3.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 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
1. 本公司/本企业及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2. 本公司/本企业及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等。
3.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企业及现任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的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
4. 本公司/本企业保证,如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公司承诺
1. 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2. 最近三年内,本公司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3.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附注 1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若上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全力促使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适用于本人的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相应补充承诺。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7.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注 15: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 本企业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 A 股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 A 股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 A 股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2.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注 16: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 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 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所需或有合理理由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等关联交易基本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适用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等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或配合上市公司履行审议批准程序和回避表决及信息披露义务。
3. 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注 17: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
2.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将不会:
(1) 单独或与第三方,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形式从事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下简称“竞争业务”);
(2) 如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获得以任何方式拥有与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竞争业务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或权益的新投资机会,本企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发行人/上市公司,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上市公司做出愿意接受该新投资机会的书面答复,本企业/本公司或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在合法框架下尽力促使该等新投资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下属企业。
3.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企业/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如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不包括本数);(2)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4. “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 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 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 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附注 18: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上市公司适用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持股 5%以上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干预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影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
2.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注 19: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 本企业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 本企业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企业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注 20:
交易对方承诺
1. 本企业是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本企业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约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资格。
2.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已依照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义务,出资价款均系自有资金,出资价款真实且已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本企业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3.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对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安排、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股权代持的情形,且该等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权益安排,亦未被司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 本企业对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5.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本企业保证不就本企业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
本企业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本公司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新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中芯新技术”)收到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仲裁通知书。根据该仲裁通知书,PDF SOLUTIONS, INC.(“PDF”)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仲裁庭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裁决中芯新技术需向 PDF支付相关费用。中芯新技术认为该项裁决存在明显不当,在仲裁程序和关键法律适用上均存在瑕疵。截至本报告日期,中芯新技术已经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撤裁申请。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连)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5 年 2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芯与大唐续签<2025 年-2027 年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本集团与大唐控股(包括其关联公司)同意开展业务方面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芯片加工服务,期限为三年,自 2025 年 1月 1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以前年度批准并在上交所和港交所披露的全年上限为美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期实际发生额如下: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6年交易金额全年上限(百万美元) | 本期实际发生金额(百万美元) |
| 大唐控股及其关联公司 | 销售货物及服务 | 85 | 11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公司拟通过发行人民币股份的方式购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中芯北方49.0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但构成关联(连)交易。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2026年2月25日,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获得上交所受理。2026年5月11日,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2026年6月12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中芯北方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相关事项,并向中芯北方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中芯北方49%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2026年6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新增547,182,073股普通股(A股)。 | 详情请参阅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日期为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6日、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22日、2026年6月13日及2026年6月25日的相关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25日、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21日、2026年6月12日及2026年6月24日的相关公告。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784,685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6,017,072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46,017,072 |
| 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 26.8 |
| 其中: | |
| 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80,193 |
| 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580,193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547,182,073 | - | - | - | 547,182,073 | 547,182,073 | 6.39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446,679,243 | - | - | - | 446,679,243 | 446,679,243 | 5.2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100,502,830 | - | - | - | 100,502,830 | 100,502,830 | 1.1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100,502,830 | - | - | - | 100,502,830 | 100,502,830 | 1.1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000,408,035 | 100.00 | - | - | - | 13,215,887 | 13,215,887 | 8,013,623,922 | 93.6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99,562,549 | 24.99 | - | - | - | - | - | 1,999,562,549 | 23.3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2)}$ | 6,000,845,486 | 75.01 | - | - | - | 13,215,887 | 13,215,887 | 6,014,061,373 | 70.25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8,000,408,035 | 100.00 | 547,182,073 | - | - | 13,215,887 | 560,397,960 | 8,560,805,995 | 100.00 |
附注: (1) 本表格不包含转融通业务对股份变动的影响。 (2) 本表格中的境外上市的外资股为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普通股。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 A 股股本数量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新增股份 547,182,073 股;公司港股股本数量由于港股股份激励计划新增股份 13,215,887 股。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于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公司股本数量由于港股股份激励计划新增股份原因增加。该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357,343,396 | 357,343,396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027年6月23日 |
| 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502,830 | 100,502,83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027年6月23日 |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4,210,141 | 64,210,14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027年6月23日 |
|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562,853 | 12,562,85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027年6月23日 |
|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562,853 | 12,562,85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027年6月23日 |
| 合计 | 547,182,073 | 547,182,073 | / | / |
(三)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任何子公司于报告期内并无购回、出售或赎回任何普通股(包括出售库存股,库存股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并无持有任何库存股。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注) | 296,744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附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注册股东户数 296,744 户中:A股 287,089 户,港股 9,655 户。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主要股东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根据权益披露通知及公开信息,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章第 2及第3部分规定须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规定须记入本公司存置登记册的 5%或以上已发行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好仓/淡仓 | 权益性质 | 所持普通股数目 | 衍生工具 | 权益总额(股份) | 权益总额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1)}$ | |
| 直接持有 | 间接持有 |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受控制法团权益 | 72,470,855 $^{(2)}$ | 1,083,042,595 $^{(2)}$ | - | 1,155,513,450 | 13.50%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受控制法团权益 | 357,343,396 $^{(3)}$ | 224,989,311 $^{(3)}$ | - | 582,332,707 | 6.80% |
附注:
(1) 基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已发行普通股 8,560,805,995 股计算。
(2) 根据中国信科提交的日期为 2026 年 6月 26 日之权益披露通知,中国信科合计持有公司 1,155,513,450 股,其中 1,083,042,595 股港股股份由大唐控股(由中国信科全资拥有)的全资附属公司大唐香港持有,72,470,855 股 A 股股份由中国信科直接持有。
(3) 根据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提交的日期为 2026 年 6月 25 日之权益披露通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合计持有公司 582,332,707 股,其中 224,989,311 股港股股份由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全资拥有)的全资附属公司鑫芯香港持有,357,343,396 股 A 股股份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直接持有。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1.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发行 8,560,805,995 股,其中于香港联交所主板已发行 6,014,061,373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70.25%;于上交所科创板已发行 2,546,744,622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29.75%。
2. 本公司港股股东名册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其中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公司非登记股东名义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 99.78%,其他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 0.22%。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任何类别有投票权股份的权益的股东需自行进行权益申报。根据股东权益申报情况,大唐香港持有港股 1,083,042,595 股及鑫芯香港持有港股 224,989,311 股。公司已将前述股东所持股份数目从下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所持股份数目中剔除。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213,738,237 | 4,692,939,101 | 54.82 | - | - | 未知 | - | 未知 |
|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42,000,000 | 1,083,042,595 | 12.65 | -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357,343,396 | 357,343,396 | 4.17 | 357,343,396 | 357,343,396 | 无 | - | 国有法人 |
|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157,912,712 | 224,989,311 | 2.63 | -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 | 127,458,120 | 1.49 | -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502,830 | 100,502,830 | 1.17 | 100,502,830 | 100,502,830 | 无 | - | 其他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72,470,855 | 0.85 | -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4,210,141 | 64,210,141 | 0.75 | 64,210,141 | 64,210,141 | 无 | - | 国有法人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39,430,200 | 43,375,773 | 0.51 | -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2,131,724 | 32,377,586 | 0.38 | - | - | 质押 | 1,625,00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4,692,939,101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4,692,939,101 |
|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1,083,042,595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083,042,595 |
|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224,989,311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24,989,311 |
|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127,458,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458,120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72,470,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72,470,855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43,375,773 | 人民币普通股 | 43,375,77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2,377,5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2,377,586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0,760,679 | 人民币普通股 | 30,760,67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9,795,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95,62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483,7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83,75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大唐香港为中国信科的全资子公司。2.鑫芯香港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全资子公司。3.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董事张新、徐文立、唐雪峰、杨高峰同时担任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的董事;监事秦斌、卢伟同时担任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的监事。4.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各自的委托管理协议分别对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进行管理。5.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和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有部分相同股东。除此之外,公司不知悉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357,343,396 | 2027年6月23日 |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限售期12个月 |
| 2 | 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502,830 | 2027年6月23日 |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限售期12个月 |
| 3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4,210,141 | 2027年6月23日 |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限售期12个月 |
| 4 |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562,853 | 2027年6月23日 |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限售期12个月 |
| 5 |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562,853 | 2027年6月23日 |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限售期1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 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四)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16日 | 无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16日 | 无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限售期限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A 股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 阎大勇 |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28,000 | - | -28,000 | 二级市场买卖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购股权
√适用 □不适用
(1)2014 年购股权计划 - 港股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购股权授出日期 | 授出日每股行权价格(港元) | 期初持有(尚未行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数量 | 报告期可行权数量 | 报告期失效数量 | 报告期注销数量 | 报告期行权数量 | 紧接行权日期前港股加权平均收市价(港元) | 期末持有(尚未行权)数量 | 紧接授出日期前港股收市价(港元) | 报告期末市价(港元) | 权利行使期间 |
| 赵海军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2017/9/7 | 7.90 | 1,687,500 | - | 1,687,500 | - | - | - | - | 1,687,500 | 7.83 | 89.40 | 2017/9/7-2027/9/6 |
| 2020/5/25 | 18.10 | 219,706 | - | 219,706 | - | - | - | - | 219,706 | 16.92 | 89.40 | 2020/5/25-2030/5/24 | ||
| 2021/5/31 | 24.50 | 277,149 | - | 277,149 | - | - | - | - | 277,149 | 24.15 | 89.40 | 2021/5/31-2031/5/30 | ||
| 梁孟松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2020/5/25 | 18.10 | 659,117 | - | 659,117 | - | - | - | - | 659,117 | 16.92 | 89.40 | 2020/5/25-2030/5/24 |
| 合计 | / | / | / | 2,843,472 | - | 2,843,472 | - | - | - | / | 2,843,472 | / | / | / |
2.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受限制股份单位
√适用 □不适用
(1)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 港股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日期 | 每股购买价格(港元) | 期初持有数量 | 期初尚未归属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数量 | 报告期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失效数量 | 报告期注销数量 | 报告期归属数量 | 紧接归属日期前港股加权平均收市价(港元) | 期末尚未归属数量 | 期末持有数量 | 紧接授出日期前港股收市价(港元) | 报告期末市价(港元) | 归属期间 |
| 吴汉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2/9/5 | 0.031 | 94,350 | - | - | - | - | - | - | - | - | 94,350 | 15.00 | 89.40 | 2022/8/11-2025/8/11 |
| 赵海军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2022/4/8 | 0.031 | 100,385 | 100,385 | - | 100,385 | - | - | 100,385 | 68.00 | - | - | 16.80 | 89.40 | 2022/3/1-2026/3/1 |
| 梁孟松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2022/4/8 | 0.031 | 100,385 | 100,385 | - | 100,385 | - | - | 100,385 | 68.00 | - | - | 16.80 | 89.40 | 2022/3/1-2026/3/1 |
| 合计 | / | / | / | 295,120 | 200,770 | - | 200,770 | - | - | 200,770 | / | - | 94,350 | / | / | / |
(2)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 - 港股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限制性股票单位授出日期 | 每股授出代价(港元) | 期初持有数量 | 期初尚未归属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数量 | 报告期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失效数量 | 报告期注销数量 | 报告期归属数量 | 紧接归属日期前港股加权平均收市价(港元) | 期末尚未归属数量 | 期末持有数量 | 紧接授出日期前港股收市价(港元) | 报告期末市价(港元) | 归属期间 |
| 刘训峰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2024/4/1 | 0.031 | 106,308 | 49,387 | - | 49,387 | - | - | 49,387 | 50.70 | - | 49,387 | 15.16 | 89.40 | 2024/4/1-2026/4/1 |
| 2025/4/1 | 0.031 | 124,377 | 62,188 | - | 37,313 | - | - | 37,313 | 50.70 | 24,875 | 105,298 | 46.10 | 89.40 | 2025/4/1-2027/4/1 | ||
| 2026/4/1 | 0.031 | - | - | 117,983 | 58,991 | - | - | 58,991 | 50.70 | 58,992 | 117,983 | 50.70 | 89.40 | 2026/4/1-2028/4/1 | ||
| 赵海军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2024/4/1 | 0.031 | 45,405 | 45,405 | - | 45,405 | - | - | 45,405 | 50.70 | - | - | 15.16 | 89.40 | 2024/4/1-2026/4/1 |
| 2025/4/1 | 0.031 | 37,281 | 37,281 | - | 22,369 | - | - | 22,369 | 50.70 | 14,912 | 14,912 | 46.10 | 89.40 | 2025/4/1-2027/4/1 | ||
| 2026/4/1 | 0.031 | - | - | 80,181 | 40,090 | - | - | 40,090 | 50.70 | 40,091 | 40,091 | 50.70 | 89.40 | 2026/4/1-2028/4/1 | ||
| 梁孟松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2024/4/1 | 0.031 | 45,405 | 45,405 | - | 45,405 | - | - | 45,405 | 50.70 | - | - | 15.16 | 89.40 | 2024/4/1-2026/4/1 |
| ${2025}/{4}/1$ | 0.031 | 37,281 | 37,281 | - | 22,369 | - | - | 22,369 | 50.70 | 14,912 | 14,912 | 46.10 | 89.40 | 2025/4/1-2027/4/1 | ||
| 2026 / 4/1 | 0.031 | - | - | 80,181 | 40,090 | - | - | 40,090 | 50.70 | 40,091 | 40,091 | 50.70 | 89.40 | 2026/4/1-2028/4/1 | ||
| 合计 | / | / | / | 396,057 | 276,947 | 278,345 | 361,419 | - | - | 361,419 | / | 193,873 | 382,674 | / | / | / |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依《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董事和最高行政人员的利益和权益
于 2026 年 6月 30 日,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持有有关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章)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且须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章第 7 及第 8部分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条文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及记录于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规定存置登记册或按照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 董事姓名 | 好仓/淡仓 | 权益性质 | 持有普通股数目 | 衍生工具 | 权益总额(股) | 权益总额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1)}$ (%) | |
| 购股权(港股) $^{(2)}$ | 受限制股份单位(港股) $^{(2)}$ | ||||||
| 执行董事 | |||||||
| 刘训峰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216,628 | - | 272,668 | 489,296 | 0.006 |
| 非执行董事 | |||||||
| 鲁国庆 | - | - | - | - | - | - | - |
| 陈山枝 | - | - | - | - | - | - | - |
| 杨鲁闽 | - | - | - | - | - | - | - |
| 黄登山 | - | - | - | - | - | - | -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范仁达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405,754 | - | - | 405,754 | 0.005 |
| 刘明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83,908 | - | - | 83,908 | 0.001 |
| 吴汉明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91,575 | - | 94,350 | 185,925 | 0.002 |
| 陈信元 | - | - | - | - | - | - | - |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
| 赵海军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619,924 | 2,184,355 | 55,003 | 2,859,282 | 0.033 |
| 梁孟松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646,331 | 659,117 | 55,003 | 1,360,451 | 0.016 |
(1) 基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已发行 8,560,805,995 股股份计算。 附注: (2)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董事和联合首席执行官拥有的本公司证券权益全部为港股权益,其中购股权(港股)及受限制股份单位(港股)详情请参阅本节内容之“2014 年购股权计划—港股”、“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港股”和“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港股”。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69,054,036 | 43,644,956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80,895 | 608,265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156,228 | 613,090 |
| 应收票据 | 七、4 | 259,485 | 313,209 |
| 应收账款 | 七、5 | 7,116,932 | 6,167,83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预付款项 | 七、8 | 528,944 | 474,973 |
| 应收保费 |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99,032 | 292,53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存货 | 七、10 | 29,730,328 | 25,534,92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26,706 | 27,55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17,565,787 | 28,936,540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737,913 | 3,305,06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7,956,286 | 109,918,955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7,054,368 | 9,213,11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9,266,782 | 5,701,715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55,454,787 | 136,253,561 |
| 在建工程 | 七、22 | 69,893,385 | 92,619,13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098 | 57,185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779,639 | 2,888,79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57,337 | 247,71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7,289,974 | 10,818,01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2,004,370 | 257,799,241 | |
| 资产总计 | 389,960,656 | 367,718,196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4,517,589 | 3,452,04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75,506 | 133,621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74,957 | 135,781 |
| 应付账款 | 七、36 | 6,208,927 | 5,808,345 |
| 预收款项 | 七、37 | 31,078 | 37,945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238,983 | 4,216,50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446,037 | 2,422,990 |
| 应交税费 | 七、40 | 113,250 | 337,758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7,027,768 | 14,784,72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0,597,857 | 14,842,4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09,633 | 455,438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041,585 | 46,627,600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60,454,969 | 70,311,227 |
| 应付债券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826 | 5,898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553,892 | 3,987,56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813,641 | 423,54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826,328 | 74,728,228 | |
| 负债合计 | 131,867,913 | 121,355,828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42,313 | 227,043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23,379,086 | 102,638,858 |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121,820 | 3,468,292 |
| 专项储备 | 七、58 | - | - |
| 盈余公积 | - | -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8,957,026 | 44,489,59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1,456,605 | 150,823,788 | |
| 少数股东权益 | 86,636,138 | 95,538,58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8,092,743 | 246,362,368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89,960,656 | 367,718,196 | |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利润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38,635,115 | 32,348,04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8,635,115 | 32,348,049 |
| 利息收入 |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34,114,309 | 29,722,990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9,688,836 | 25,260,909 |
| 利息支出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 退保金 |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14,678 | 135,454 |
| 销售费用 | 七、63 | 162,623 | 173,349 |
| 管理费用 | 七、64 | 1,412,762 | 2,285,041 |
| 研发费用 | 七、65 | 2,725,399 | 2,374,969 |
| 财务费用 | 七、66 | -89,989 | -506,732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38,035 | 1,200,307 | |
| 利息收入 | 912,210 | 1,599,541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060,165 | 1,248,17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363,130 | -141,94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60,702 | -141,307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75,325 | -6,56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6,679 | -5,34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53,042 | -231,71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4,841 | 148,89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117,904 | 3,636,569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5,224 | 4,155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9,723 | 14,13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133,405 | 3,626,593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94,724 | 258,91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38,681 | 3,367,678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38,681 | 3,367,678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67,431 | 2,300,866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71,250 | 1,066,812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57 | -7,653,555 | -199,523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57 | -4,590,112 | 117,58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590,112 | 117,58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七、57 | -215,976 | 617,902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57 | -4,374,136 | -500,315 |
| (7)其他 | -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57 | -3,063,443 | -317,110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14,874 | 3,168,155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2,681 | 2,418,453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92,193 | 749,702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九、2 | 0.56 | 0.2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九、2 | 0.56 | 0.2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939,739 | 28,767,910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615,364 | 2,369,689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171,692 | 1,411,9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726,795 | 32,549,547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168,835 | 20,528,074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88,359 | 3,984,642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26,515 | 444,694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83,575 | 1,694,3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967,284 | 26,651,75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 | 20,759,511 | 5,897,79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984,578 | 14,960,582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44,908 | 1,406,426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805 | 129,098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570 | 92,88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63,861 | 16,588,993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724,655 | 24,533,815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3,655,395 | 11,372,268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 12,51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380,050 | 35,918,601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16,189 | -19,329,608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315,019 | 2,073,264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305,728 | 1,996,338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418,607 | 18,877,292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67,312 | 616,55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100,938 | 21,567,109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254,391 | 16,582,293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61,204 | 806,858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16,606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67,984 | 594,07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83,579 | 17,983,22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17,359 | 3,583,88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59,860 | 502,539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14,700,821 | -9,345,39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311,863 | 45,751,070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012,684 | 36,405,677 |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7,043 | - | - | - | 102,638,858 | - | 3,468,292 | - | - | - | 44,489,595 | - | 150,823,788 | 95,538,580 | 246,362,3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7,043 | - | - | - | 102,638,858 | - | 3,468,292 | - | - | - | 44,489,595 | - | 150,823,788 | 95,538,580 | 246,362,3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270 | - | - | - | 20,740,228 | - | -4,590,112 | - | - | - | 4,467,431 | - | 20,632,817 | -8,902,442 | 11,730,3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4,590,112 | - | - | - | 4,467,431 | - | -122,681 | -1,092,193 | -1,214,8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270 | - | - | - | 20,568,295 | - | - | - | - | - | - | - | 20,583,565 | -7,810,249 | 12,773,31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270 | - | - | - | 41,079,787 | - | - | - | - | - | - | - | 41,095,057 | - | 41,095,05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293,296 | - | - | - | - | - | - | - | 293,296 | - | 293,296 |
| 4.其他 | - | - | - | - | -20,804,788 | - | - | - | - | - | - | - | -20,804,788 | -7,810,249 | -28,615,037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71,933 | - | - | - | - | - | - | - | 171,933 | - | 171,933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171,933 | - | - | - | - | - | - | - | 171,933 | - | 171,933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56,579 | - | - | - | - | 56,579 | 19,337 | 75,916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56,579 | - | - | - | - | -56,579 | -19,337 | -75,916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2,313 | - | - | - | 123,379,086 | - | -1,121,820 | - | - | - | 48,957,026 | - | 171,456,605 | 86,636,138 | 258,092,743 |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6,350 | - | - | - | 102,906,000 | - | 5,609,402 | - | - | - | 39,448,861 | - | 148,190,613 | 80,917,175 | 229,107,7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6,350 | - | - | - | 102,906,000 | - | 5,609,402 | - | - | - | 39,448,861 | - | 148,190,613 | 80,917,175 | 229,107,7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4 | - | - | - | 205,033 | - | 117,587 | - | - | - | 2,300,866 | - | 2,623,770 | 2,787,945 | 5,411,7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117,587 | - | - | - | 2,300,866 | - | 2,418,453 | 749,702 | 3,168,1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4 | - | - | - | 161,010 | - | - | - | - | - | - | - | 161,294 | 2,054,849 | 2,216,14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4 | - | - | - | 204,143 | - | - | - | - | - | - | - | 204,427 | 15,378 | 219,805 |
| 4.其他 | - | - | - | - | -43,133 | - | - | - | - | - | - | - | -43,133 | 2,039,471 | 1,996,338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606 | -16,60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606 | -16,606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44,023 | - | - | - | - | - | - | - | 44,023 | - | 44,023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44,023 | - | - | - | - | - | - | - | 44,023 | - | 44,023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59,120 | - | - | - | - | 59,120 | 14,136 | 73,256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59,120 | - | - | - | - | -59,120 | -14,136 | -73,256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6,634 | - | - | - | 103,111,033 | - | 5,726,989 | - | - | - | 41,749,727 | - | 150,814,383 | 83,705,120 | 234,519,503 |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4 月 3 日成立。本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已分别在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注册地址为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主要经营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测试,提供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及技术服务、光掩模制造、测试及销售自产产品,以及其他服务。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8月 27 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24 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编制和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计提方法,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公司确定美元为记账本位币的原因是: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所使用的货币主要为美元。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主要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确定美元为记账本位币的原因是:通常以美元进行商品和劳务的销售以及销售商品和劳务所需材料和其他费用的计价和结算;本集团下属其他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应收账款实际核销项目 | 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比例10%且折合50百万美元以上 |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比例10%且折合50百万美元以上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占总资产比例5% |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 | 占预收款项账面价值比例10%且折合50百万美元以上 |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 | 占合同负债账面价值比例10%且折合50百万美元以上 |
|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占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比例10%且折合50百万美元以上 |
| 收到/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占现金总流入或总流出5%以上 |
| 重要的联营/合营公司 | 集团出资额1亿美元以上且为非投资性主体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者,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本节十二、1。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2)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3)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本集团根据开票日期确定账龄。
(4)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5) 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交叉货币掉期合约和利率掉期合约,分别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2.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除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外),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不按权益法核算。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 年 | 0% | 4%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年 | 0% | 10%至 20% |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年 | 0% | 20%至 33%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2.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 类别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 房屋及建筑物 | 达到可使用状态 |
| 机器设备 | 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
| 办公设备 | 达到可使用状态 |
23.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资本开支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如下:
| 类别 | 使用寿命 | 确定依据 |
| 土地使用权 | 50-70年 | 土地使用权期限 |
| 软件使用权 | 3年 | 软件使用权期限与预计使用期限孰短 |
| 知识产权许可 | 3-15年 | 知识产权许可期限与预计使用期限孰短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客户对价或取得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利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2.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从事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光掩模制造业务,将所生产产品销售予客户。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晶圆及光掩模等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于客户取得货物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由于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办公设备短期租赁和办公设备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套期会计
就套期会计方法而言,本集团的套期属于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汇率风险。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集团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集团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满足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确定承诺履行;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则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公允价值计量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2)重大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若干资产及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列示于财务报表中。在估计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尽可能使用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在无法获取第一层级数据的情况下,本集团使用估值技术(包括并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计)来估计若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公允价值计量
作为有限合伙人,本集团已投资多项投资基金。根据管理层的评估,本集团将此类投资基金计入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并以权益法进行计量。投资基金对投资组合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些投资基金持有多项投资组合。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定期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本集团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并以可得到的资料作为估计的基础,其中包括存货的预计使用情况和预计出售价格。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能随市场价格或需求等因素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和当期的损益。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6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抵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 13%、9%或6%、5%或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7%或5%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或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述税收优惠内容。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目前无需于当地缴税。本集团享有企业所得税税务减免的主要中国公司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一般企业所得税率为 25%。部分子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于本年度内享受优惠所得税率,即为 15%。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199 | 229 |
| 银行存款 | 68,957,394 | 43,635,443 |
| 应收利息 | 96,443 | 9,284 |
| 合计 | 69,054,036 | 43,644,956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478,775 | 416,039 |
其他说明: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银行存款中包括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定期存款人民币 12,944,909千元。
于2026年6月30日,应收利息中包括七天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预提利息收入人民币96,443千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80,895 | 608,265 | / |
| 其中: | |||
| 货币基金 | 405,599 | 401,345 | / |
| 结构性存款 | 175,296 | 206,920 | / |
| 合计 | 580,895 | 608,26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交叉货币掉期合约 | 140,315 | 591,988 |
| 远期外汇合约 | 15,913 | 21,102 |
| 合计 | 156,228 | 613,090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将交叉货币掉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指定为套期工具,详见本节十二、2。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259,485 | 313,209 |
| 合计 | 259,485 | 313,209 |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或因出票人未履约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未逾期 | 6,474,822 | 5,592,226 |
| 逾期1年以内 | 648,791 | 578,518 |
| 逾期1至2年 | 536 | 32,439 |
| 逾期2至3年 | 1,312 | 1,288 |
| 逾期3年以上 | 75 | 159 |
| 合计 | 7,125,536 | 6,204,63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25,536 | 100 | 8,603 | 0.12 | 7,116,933 | 6,204,630 | 100 | 36,791 | 0.59 | 6,167,839 |
| 合计 | 7,125,536 | / | 8,603 | / | 7,116,933 | 6,204,630 | / | 36,791 | / | 6,167,8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未逾期 | 6,474,822 | - | - |
| 逾期1年以内 | 648,791 | 7,960 | 1.23 |
| 逾期1至2年 | 536 | 55 | 10.26 |
| 逾期2至3年 | 1,312 | 513 | 39.10 |
| 逾期3年以上 | 75 | 75 | 100.00 |
| 合计 | 7,125,536 | 8,60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6,791 | 4,933 | 31,976 | -1,145 | 8,603 |
| 合计 | 36,791 | 4,933 | 31,976 | -1,145 | 8,6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2026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3,023,409 | - | 3,023,409 | 42.4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528,944 | 100.00 | 474,973 | 100.00 |
| 合计 | 528,944 | 100.00 | 474,973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2026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323,880 | 61.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99,032 | 292,531 |
| 合计 | 199,032 | 292,5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26,963 | 244,835 |
| 1至2年(含2年) | 29,710 | 2,376 |
| 2至3年(含3年) | 4,454 | 10,735 |
| 3年以上 | 40,144 | 36,522 |
| 合计 | 201,271 | 294,46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币种: 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79,094 | 122,251 |
| 应收投资兑付款 | 66,139 | 114,514 |
| 应收租金及代垫款项 | 30,020 | 32,284 |
| 应收资产处置款 | - | 7,012 |
| 其他 | 26,018 | 18,407 |
| 合计 | 201,271 | 294,46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币种: 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 | 1,937 | - | - | 1,937 |
| 2026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64 | - | - | 364 |
| 本期转回 |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62 | - | - | -62 |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2,239 | - | - | 2,23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201,271 | 2,239 | 1.1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937 | 364 | - | - | -62 | 2,239 |
| 合计 | 1,937 | 364 | - | - | -62 | 2,2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1 | 52,957 | 26.31 | 应收保证金 | 1年以内 | - |
| 其他应收款2 | 13,446 | 6.68 | 应收保证金 | 1年以内 | - |
| 其他应收款3 | 11,793 | 5.86 | 应收厂商费用 | 1年以内 | 12 |
| 其他应收款4 | 10,646 | 5.29 | 应收厂商费用 | 1年以内 | 11 |
| 其他应收款5 | 4,850 | 2.41 | 应收厂商费用 | 1年以内 | 5 |
| 合计 | 93,692 | 46.55 | / | / | 28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5,939,721 | 2,128,634 | 13,811,087 | 14,443,038 | 1,874,801 | 12,568,237 |
| 在产品 | 13,846,631 | 856,742 | 12,989,889 | 11,524,909 | 1,042,531 | 10,482,378 |
| 产成品 | 3,213,098 | 283,746 | 2,929,352 | 2,770,577 | 286,263 | 2,484,314 |
| 合计 | 32,999,450 | 3,269,122 | 29,730,328 | 28,738,524 | 3,203,595 | 25,534,929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1,874,801 | 289,975 | - | 103 | 36,039 | 2,128,634 |
| 在产品 | 1,042,531 | - | - | 142,814 | 42,975 | 856,742 |
| 产成品 | 286,263 | 5,881 | - | - | 8,398 | 283,746 |
| 合计 | 3,203,595 | 295,856 | - | 142,917 | 87,412 | 3,269,12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 持有待售员工住房 $^{(注)}$ | 26,706 | - | 26,706 | 32,248 | 782 | / |
| 合计 | 26,706 | - | 26,706 | 32,248 | 782 | / |
其他说明:
经董事会批准,本集团拟出售生活园区住房给员工,本集团与员工签订了购房承诺书并收取了意向金,因此将相应的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定期存款(本节七、30) | 17,565,787 | 26,865,548 |
| 结构性存款(本节七、19) | - | 2,070,992 |
| 合计 | 17,565,787 | 28,936,540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2,642,012 | 3,225,159 |
| 预缴所得税 | 95,901 | 79,907 |
| 合计 | 2,737,913 | 3,305,066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上海信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 556 | - | - | - | - | - | - | - | - | 556 | - |
| 小计 | 556 | - | - | - | - | - | - | - | - | 556 | - |
| 二、联营企业 | |||||||||||
| 重要的联营企业 $^{(1)}$ | 3,022,076 | - | - | -13,323 | -15,340 | 70,162 | - | - | - | 3,063,575 | - |
| 股权投资基金 $^{(2)}$ | 5,314,720 | 6,520,775 | 197,012 | 1,390,681 | 803 | - | - | - | - | 13,029,967 | - |
| 凸版迪色丝电子传感器(上海)有限公司(“凸版”) | 204,822 | - | - | 8,602 | 67 | - | - | - | - | 213,491 | - |
| 其他投资 | 670,944 | - | - | -25,258 | -775 | 101,868 | - | - | - | 746,779 | - |
| 小计 | 9,212,562 | 6,520,775 | 197,012 | 1,360,702 | -15,245 | 172,030 | - | - | - | 17,053,812 | - |
| 合计 | 9,213,118 | 6,520,775 | 197,012 | 1,360,702 | -15,245 | 172,030 | - | - | - | 17,054,368 | - |
附注: (1) 本集团重要的联营企业包括芯鑫融资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中芯宁波和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芯联集成”)。 (2) 作为有限合伙人,本集团投资多项股权投资基金,将此类投资基金作为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基金对其持有投资组合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该类投资组合的估值主要基于采用恰当的估值方法和在估值过程中应用适当的假设。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权益工具投资 | 9,266,782 | 5,701,715 |
| 合计 | 9,266,782 | 5,701,715 |
其他说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权益工具投资 | ||
| —成本 | 8,793,451 | 5,284,849 |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及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473,331 | 416,866 |
| 合计 | 9,266,782 | 5,701,715 |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155,454,787 | 136,253,561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合计 | 155,454,787 | 136,253,561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4,999,362 | 287,152,451 | 3,829,604 | 305,981,4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93,748 | 36,026,045 | 607,237 | 39,527,030 |
| (1)购置 | - | 899,540 | - | 899,54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893,748 | 35,126,505 | 607,237 | 38,627,49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1,891 | 10,043,794 | 131,809 | 10,677,494 |
| (1)处置或报废 | 2,806 | 748,091 | 6,078 | 756,975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499,085 | 9,295,703 | 125,731 | 9,920,519 |
| 4.期末余额 | 17,391,219 | 313,134,702 | 4,305,032 | 334,830,953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4,367,704 | 162,024,931 | 2,887,749 | 169,280,3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5,615 | 15,273,712 | 314,987 | 15,914,314 |
| (1)计提 | 325,615 | 15,273,712 | 314,987 | 15,914,3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0,975 | 6,014,260 | 93,126 | 6,248,361 |
| (1)处置或报废 | 1,584 | 660,768 | 6,078 | 668,430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39,391 | 5,353,492 | 87,048 | 5,579,931 |
| 4.期末余额 | 4,552,344 | 171,284,383 | 3,109,610 | 178,946,337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447,472 | - | 447,4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7,643 | - | 17,643 |
| (1)处置或报废 | - | 3,869 | - | 3,869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 | 13,774 | - | 13,774 |
| 4.期末余额 | - | 429,829 | - | 429,829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838,875 | 141,420,490 | 1,195,422 | 155,454,78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631,658 | 124,680,048 | 941,855 | 136,253,56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机器设备 | 373,973 | 355,583 | 18,390 | - | /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69,893,385 | 92,619,139 |
| 合计 | 69,893,385 | 92,619,139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上海工厂扩建工程 | 48,353,610 | 27,737 | 48,325,873 | 69,041,908 | 52,257 | 68,989,651 |
| 北京工厂扩建工程 | 17,033,350 | - | 17,033,350 | 19,733,607 | - | 19,733,607 |
| 天津工厂扩建工程 | 2,971,828 | - | 2,971,828 | 3,034,973 | - | 3,034,973 |
| 深圳工厂扩建工程 | 1,564,040 | 1,706 | 1,562,334 | 862,668 | 1,760 | 860,908 |
| 合计 | 69,922,828 | 29,443 | 69,893,385 | 92,673,156 | 54,017 | 92,619,13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其他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上海工厂扩建工程 | 204,767,020 | 69,041,908 | 17,716,248 | 31,595,827 | -6,808,719 | 48,353,610 | 95 | 95 | - | - | - | 自有资金 |
| 北京工厂扩建工程 | 131,023,997 | 19,733,607 | 4,054,947 | 6,171,837 | -583,367 | 17,033,350 | 95 | 95 | - | - | - | 自有资金 |
| 天津工厂扩建工程 | 31,996,822 | 3,034,973 | 665,624 | 634,637 | -94,132 | 2,971,828 | 97 | 97 | - | - | - | 自有资金 |
| 深圳工厂扩建工程 | 28,751,929 | 862,668 | 962,328 | 225,189 | -35,767 | 1,564,040 | 98 | 98 | - | - | -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96,539,768 | 92,673,156 | 23,399,147 | 38,627,490 | -7,521,985 | 69,922,828 | / | /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 上海工厂扩建工程—部分机器设备 | 52,257 | - | 23,195 | -1,325 | 27,737 | 市场发生变化 |
| 深圳工厂扩建工程—部分机器设备 | 1,760 | - | - | -54 | 1,706 | 市场发生变化 |
| 合计 | 54,017 | - | 23,195 | -1,379 | 29,443 | / |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7,912 | 459,627 | 487,53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64 | 459,627 | 460,491 |
| (1)租赁到期 | - | 445,372 | 445,372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864 | 14,255 | 15,119 |
| 4.期末余额 | 27,048 | - | 27,048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6,689 | 413,665 | 430,3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13 | 45,538 | 48,351 |
| (1)计提 | 2,813 | 45,538 | 48,3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52 | 459,203 | 459,755 |
| (1)租赁到期 | - | 445,372 | 445,372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552 | 13,831 | 14,383 |
| 4.期末余额 | 18,950 | - | 18,950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98 | - | 8,09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223 | 45,962 | 57,18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知识产权许可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018,836 | 1,009,675 | 5,038,300 | 9,066,8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8,112 | 44,062 | 62,174 |
| (1)购置 | - | 18,112 | 44,062 | 62,1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3,249 | 31,412 | 156,175 | 280,836 |
| (1)处置 | - | - | - | -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93,249 | 31,412 | 156,175 | 280,836 |
| 4.期末余额 | 2,925,587 | 996,375 | 4,926,187 | 8,848,149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438,283 | 844,920 | 4,761,726 | 6,044,92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135 | 32,830 | 113,607 | 176,572 |
| (1)计提 | 30,135 | 32,830 | 113,607 | 176,5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525 | 26,491 | 240,951 | 281,967 |
| (1)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4,525 | 26,491 | 240,951 | 281,967 |
| 4.期末余额 | 453,893 | 851,259 | 4,634,382 | 5,939,534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 133,087 | 133,0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111 | 4,111 |
| (1)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 | - | 4,111 | 4,111 |
| 4.期末余额 | - | - | 128,976 | 128,976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71,694 | 145,116 | 162,829 | 2,779,63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80,553 | 164,755 | 143,487 | 2,888,795 |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固定资产折旧 | 832,442 | 124,866 | 841,008 | 126,151 |
| 预提费用 | 862,563 | 129,384 | 863,903 | 129,586 |
| 资产减值准备 | 538,078 | 80,712 | 598,364 | 89,755 |
| 专项政府补助 | 157,641 | 23,646 | 162,665 | 24,400 |
| 无形资产摊销 | 18,464 | 2,770 | 23,449 | 3,517 |
| 衍生金融工具 | - | - | 2,673 | 401 |
| 合计 | 2,409,188 | 361,378 | 2,492,062 | 373,81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公允价值变动 | 3,254,565 | 813,641 | 1,694,163 | 423,541 |
| 固定资产折旧 | 693,609 | 104,041 | 840,651 | 126,098 |
| 合计 | 3,948,174 | 917,682 | 2,534,814 | 549,63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4,041 | 257,337 | 126,098 | 247,7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4,041 | 813,641 | 126,098 | 423,54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512,422 | 6,932,029 |
| 可抵扣亏损 | 28,788,897 | 26,442,194 |
| 合计 | 32,301,319 | 33,374,22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6 年 | 17,558 | 17,558 | / |
| 2027 年 | 1,141,081 | 1,241,061 | / |
| 2028 年 | 1,224 | 1,224 | / |
| 2029 年 | 1,383,581 | 1,390,180 | / |
| 2030 年 | 4,243,879 | 3,045,509 | / |
| 2031 年及以上 | 22,001,574 | 20,746,662 | / |
| 合计 | 28,788,897 | 26,442,19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目前尚无预期将当前子公司未分配利润分配至中国境外,因此本集团并未就中国大陆子公司可分配利润而可能需支付的预提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长期定期存款^{(1)}$ | 7,266,761 | - | 7,266,761 | 10,779,182 | - | 10,779,182 |
| 其他 | 23,213 | - | 23,213 | 38,834 | - | 38,834 |
| 合计 | 7,289,974 | - | 7,289,974 | 10,818,016 | - | 10,818,016 |
其他说明:
(1) 长期定期存款为本集团持有的期限在一至三年的定期存款。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信用借款 | 14,517,589 | 3,452,046 |
| 合计 | 14,517,589 | 3,452,04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不存在已到期但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交叉货币掉期合约 | 74,844 | 133,621 |
| 远期外汇合约 | 662 | - |
| 合计 | 75,506 | 133,621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将交叉货币掉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指定为套期工具,详见本节十二、2。
35.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274,957 | 135,781 |
| 合计 | 274,957 | 135,781 |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应付票据到期未付。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材料采购款 | 4,053,875 | 3,685,084 |
| 应付服务采购款 | 2,155,052 | 2,123,261 |
| 合计 | 6,208,927 | 5,808,345 |
(2)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应付材料采购款 | 38,522 | 尚未结算 |
| 合计 | 38,52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机台出售款 | 31,078 | 37,945 |
| 合计 | 31,078 | 37,945 |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5,059,682 | 4,138,628 |
| 预收其他 | 179,301 | 77,880 |
| 合计 | 5,238,983 | 4,216,508 |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括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的人民币 4,154,060 千元已于 2026 年确认为营业收入。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2,364,922 | 4,138,421 | 4,116,433 | 2,386,910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8,068 | 375,809 | 374,750 | 59,127 |
| 合计 | 2,422,990 | 4,514,230 | 4,491,183 | 2,446,037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292,318 | 3,547,567 | 3,524,673 | 2,315,212 |
| 二、职工福利费 | 21,059 | 162,592 | 163,681 | 19,970 |
| 三、社会保险费 | 25,185 | 220,936 | 220,686 | 25,43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2,554 | 192,751 | 192,501 | 22,804 |
| 工伤保险费 | 1,312 | 13,992 | 13,992 | 1,312 |
| 生育保险费 | 1,319 | 14,193 | 14,193 | 1,319 |
| 四、住房公积金 | 24,413 | 206,123 | 205,751 | 24,785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947 | 1,203 | 1,642 | 1,508 |
| 合计 | 2,364,922 | 4,138,421 | 4,116,433 | 2,386,91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55,541 | 363,738 | 362,743 | 56,536 |
| 2、失业保险费 | 2,527 | 12,071 | 12,007 | 2,591 |
| 合计 | 58,068 | 375,809 | 374,750 | 59,1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企业所得税 | 20,241 | 215,569 |
| 印花税 | 31,339 | 53,416 |
| 个人所得税 | 26,065 | 34,536 |
| 房产税 | 20,750 | 18,605 |
| 增值税 | - | 1,570 |
| 其他 | 14,855 | 14,062 |
| 合计 | 113,250 | 337,758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其他应付款 | 17,027,768 | 14,784,728 |
| 合计 | 17,027,768 | 14,784,728 |
(2)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资产采购款 | 14,036,767 | 11,522,692 |
| 应付押金 | 1,668,528 | 2,052,352 |
| 应付电费 | 171,423 | 161,979 |
| 应付服务费 | 137,329 | 89,288 |
| 应付气费 | 32,259 | 59,073 |
| 其他 | 981,462 | 899,344 |
| 合计 | 17,027,768 | 14,784,728 |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应付资产采购款 | 1,685,231 | 尚未完工验收 |
| 合计 | 1,685,23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593,190 | 14,789,728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667 | 52,712 |
| 合计 | 20,597,857 | 14,842,440 |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509,633 | 455,438 |
| 合计 | 509,633 | 455,43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借款^{(1)}$ | 46,017,072 | 46,867,428 |
| 信用借款 | 35,031,087 | 38,233,52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信用借款 | 18,860,320 | 14,211,760 |
| 保证借款 | 1,732,870 | 577,968 |
| 合计 | 60,454,969 | 70,311,2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银行保证借款金额系由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负债 | 8,493 | 58,61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667 | 52,712 |
| 合计 | 3,826 | 5,898 |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3,987,562 | 233,355 | 548,897 | -118,128 | 3,553,892 | 收到政府补助 |
| 合计 | 3,987,562 | 233,355 | 548,897 | -118,128 | 3,553,89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股份支付 | 可转债转股 | 股份回购及注销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227,043 | 14,907 | 363 | - | - | 15,270 | 242,313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股本溢价(注) | 100,307,420 | 41,087,838 | 20,812,839 | 120,582,419 |
| 其他资本公积—股份支付(本节十五) | 27,854 | 786,202 | 492,906 | 321,150 |
| 其他资本公积—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 2,303,584 | 171,933 | - | 2,475,517 |
| 合计 | 102,638,858 | 42,045,973 | 21,305,745 | 123,379,08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股本溢价变动主要是由发行普通股购买少数股东权益产生。因发行普通股 547,182,073 股,发行价格 74.20 元/股,股本溢价增加 40,586,003 千元,股份对价超出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减少股本溢价 20,257,595 千元,发行费用 8,051 千元。其他变动由股份支付行权以及本公司与少数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产生。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 | - | - |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68,292 | -7,370,673 | 282,493 | - | 389 | -4,590,112 | -3,063,443 | -1,121,82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301,891 | 66,906 | 282,493 | - | 389 | -215,976 | - | 85,915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166,401 | -7,437,579 | - | - | - | -4,374,136 | -3,063,443 | -1,207,73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468,292 | -7,370,673 | 282,493 | - | 389 | -4,590,112 | -3,063,443 | -1,121,820 |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安全生产费 | - | 56,579 | 56,579 | - |
| 合计 | - | 56,579 | 56,579 | - |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4,489,595 | 39,448,861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4,489,595 | 39,448,861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67,431 | 5,040,734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8,957,026 | 44,489,5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56,579 56,579 - 合计 -56,579 56,579 -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4,489,595 39,448,86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4,489,595 39,448,86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67,431 5,040,73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48,957,026 44,489,59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38,026,543 | 29,129,103 | 31,987,843 | 24,904,438 |
| 其他业务 | 608,572 | 559,733 | 360,206 | 356,471 |
| 合计 | 38,635,115 | 29,688,836 | 32,348,049 | 25,260,90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 | 35,858,340 | 27,682,324 |
| 其他 | 2,776,775 | 2,006,512 |
| 合计 | 38,635,115 | 29,688,83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集成电路行业 | 38,635,115 | 29,688,836 |
| 合计 | 38,635,115 | 29,688,836 |
| 合同类型 | ||
| 销售商品 | 38,044,291 | 29,400,857 |
| 提供劳务 | 506,131 | 210,083 |
| 租赁 | 84,693 | 77,896 |
| 合计 | 38,635,115 | 29,688,836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38,044,291 | 29,400,857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506,131 | 210,083 |
| 租赁 | 84,693 | 77,896 |
| 合计 | 38,635,115 | 29,688,836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销 | 38,550,422 | 29,610,940 |
| 租赁 | 84,693 | 77,896 |
| 合计 | 38,635,115 | 29,688,8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经营地区分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营业收入 |
| 按经营地分类 | |
| 主营业务收入 | |
| 中国区 | 34,074,778 |
| 美国区 | 3,311,113 |
| 欧亚区 | 640,652 |
| 小计 | 38,026,543 |
| 其他业务收入 | |
| 中国区 | 608,572 |
| 合计 | 38,635,115 |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商品销售 | 于商品交付时履行 | 预收或开票后一定期限内支付 | 商品 | 是 | 无 | 一些合同为客户提供退/换货权 |
| 提供服务 | 随着服务的提供,履约义务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得到履行 | 根据服务进度定期结算 | 服务 | 是 | 无 | 无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为 5,238,983 千元,本集团预计该金额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确认为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房产税 | 71,502 | 74,864 |
| 印花税 | 55,835 | 27,16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6,360 | 16,586 |
| 教育费附加 | 35,612 | 11,869 |
| 土地使用税 | 1,989 | 3,374 |
| 环保税 | 3,380 | 1,596 |
| 合计 | 214,678 | 135,454 |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21,730 | 132,099 |
| 股份支付 | 24,599 | 8,926 |
| 租赁费 | 3,900 | 3,677 |
| 折旧和摊销 | 1,663 | 1,797 |
| 其他 | 10,731 | 26,850 |
| 合计 | 162,623 | 173,349 |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折旧和摊销 | 501,311 | 358,307 |
| 职工薪酬 | 464,402 | 601,118 |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78,534 | 434,299 |
| 股份支付 | 77,604 | 41,844 |
| 燃料动力和水电费 | 71,706 | 355,850 |
| 维修维护费 | 39,882 | 217,820 |
| 软件使用费 | 32,241 | 48,893 |
| 安保及保洁费 | 31,250 | 43,374 |
| 其他 | 115,832 | 183,536 |
| 合计 | 1,412,762 | 2,285,041 |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982,594 | 945,604 |
| 研究测试费用 | 781,622 | 609,454 |
| 折旧和摊销 | 381,672 | 424,420 |
| 维修维护费 | 208,085 | 132,702 |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169,340 | 108,084 |
| 股份支付 | 96,907 | 32,564 |
| 软件使用费 | 54,193 | 51,656 |
| 燃料动力和水电费 | 35,803 | 34,720 |
| 其他 | 15,183 | 35,765 |
| 合计 | 2,725,399 | 2,374,969 |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1,238,035 | 1,200,307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505 | 1,460 |
| 减:利息收入 | 912,210 | 1,599,541 |
| 汇兑损益 | -426,157 | -115,377 |
| 其他 | 10,343 | 7,879 |
| 合计 | -89,989 | -506,732 |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52,119 | 1,240,138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046 | 8,035 |
| 合计 | 1,060,165 | 1,248,173 |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60,702 | -141,307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28 | -635 |
| 合计 | 1,363,130 | -141,942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681 | 9,74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71,644 | -16,310 |
| 合计 | 275,325 | -6,562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账款坏账(转回)/计提 | -27,043 | 5,340 |
| 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 | 364 | - |
| 合计 | -26,679 | 5,340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存货跌价损失 | 153,042 | 231,711 |
| 合计 | 153,042 | 231,711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4,841 | 148,892 |
| 合计 | 24,841 | 148,8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违约金及赔偿金 | 23,442 | 2,071 | 23,442 |
| 其他收入 | 1,782 | 2,084 | 1,782 |
| 合计 | 25,224 | 4,155 | 25,2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4,959 | 14,125 | 4,959 |
| 其他 | 4,764 | 6 | 4,764 |
| 合计 | 9,723 | 14,131 | 9,723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22,422 | 342,985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72,302 | -84,070 |
| 合计 | 694,724 | 258,91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7,133,405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83,351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93 |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15,958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40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1,536 |
| 优惠税率的影响 | -705,943 |
| 加计扣除 | -460,925 |
| 所得税费用 | 694,7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企业所得税按中国境内所得估计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源于其他地区应纳税所得的税项根据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或所受管辖区域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282,241 | 723,964 |
| 利息收入 | 259,980 | 428,251 |
| 套期工具交割 | 338,910 | 195,743 |
| 保证金及其他 | 4,290,561 | 63,990 |
| 合计 | 5,171,692 | 1,411,94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押金及保证金 | 887,198 | 1,170,111 |
| 套期工具交割 | 84,984 | 260,885 |
| 其他 | 411,393 | 263,348 |
| 合计 | 1,383,575 | 1,694,344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定期存款到期收到的现金 | 13,266,768 | 12,531,060 |
| 合计 | 13,266,768 | 12,531,06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724,655 | 24,533,815 |
| 购买定期存款所支付的现金 | 13,158,536 | 9,342,386 |
| 合计 | 32,883,191 | 33,876,20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套期工具交割 | 24,570 | 92,887 |
| 合计 | 24,570 | 92,88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套期工具交割 | - | 12,518 |
| 合计 | - | 12,518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套期工具交割 | 1,367,312 | 616,553 |
| 合计 | 1,367,312 | 616,55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套期工具交割 | 218,707 | 518,652 |
| 租金 | 49,277 | 75,423 |
| 合计 | 267,984 | 594,0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长期借款 | 85,100,955 | 2,830,329 | 715,854 | 7,598,979 | - | 81,048,159 |
| 短期借款 | 3,452,046 | 14,588,278 | 77,215 | 3,516,616 | 83,334 | 14,517,589 |
| 租赁负债 | 58,610 | - | 506 | 49,277 | 1,346 | 8,493 |
| 合计 | 88,611,611 | 17,418,607 | 793,575 | 11,164,872 | 84,680 | 95,574,241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 收到/支付的与其他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 | 套期工具总额交割现金流量净额列示 | 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 同时减少收到与支付的现金流量列报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6,438,681 | 3,367,678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3,042 | 231,711 |
| 信用减值损失 | -26,679 | 5,340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914,314 | 12,431,237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8,351 | 70,880 |
| 无形资产摊销 | 176,572 | 89,17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882 | -134,76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5,325 | 6,562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88,897 | -285,733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63,130 | 141,942 |
| 股份支付摊销费 | 475,639 | 140,092 |
| 递延收益摊销 | -548,897 | -587,05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变动 | 372,302 | -84,07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60,926 | -1,468,162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53,803 | -2,180,538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67,251 | -5,846,5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59,511 | 5,897,793 |
|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6,012,684 | 36,405,677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1,311,863 | 45,751,070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700,821 | -9,345,39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56,012,684 | 41,311,863 |
| 其中:库存现金 | 199 | 22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6,012,485 | 41,311,634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012,684 | 41,311,863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1,934,788 | 6.8175 | 13,190,419 |
| 港币 | 9,175,012 | 0.8693 | 7,975,652 |
| 日元 | 139,475,118 | 0.0421 | 5,878,653 |
| 欧元 | 131,832 | 7.7638 | 1,023,516 |
| 台币 | 38,678 | 0.2138 | 8,269 |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218,054 | 6.8175 | 1,486,585 |
| 日元 | 7,940 | 0.0421 | 335 |
| 其他应收款 | |||
| 其中:港币 | 1,381 | 0.8693 | 1,201 |
| 日元 | 24,876 | 0.0421 | 1,048 |
| 美元 | 85 | 6.8175 | 579 |
| 欧元 | 38 | 7.7638 | 294 |
| 台币 | 522 | 0.2138 | 112 |
| 短期借款 | |||
| 其中:美元 | 1,288,705 | 6.8175 | 8,785,748 |
| 应付账款 | |||
| 其中:美元 | 271,054 | 6.8175 | 1,847,913 |
| 日元 | 10,656,974 | 0.0421 | 449,174 |
| 欧元 | 10,680 | 7.7638 | 82,917 |
| 港币 | 190 | 0.8693 | 165 |
| 其他应付款 | |||
| 其中:美元 | 951,265 | 6.8175 | 6,485,249 |
| 欧元 | 118,209 | 7.7638 | 917,747 |
| 日元 | 12,390,609 | 0.0421 | 522,244 |
| 港币 | 275,603 | 0.8693 | 239,576 |
| 台币 | 3,001 | 0.2138 | 642 |
| 其他流动性负债 | |||
| 其中:欧元 | 475 | 7.7638 | 3,688 |
| 台币 | 1,317 | 0.2138 | 282 |
| 美元 | 9 | 6.8175 | 59 |
| 租赁负债 | |||
| 其中:美元 | 790 | 6.8175 | 5,389 |
(2)货币缺乏可兑换性的性质及其财务影响、所采用的即期汇率及其估计过程,以及企业因货币缺乏可兑换性而面临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3)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与企业的列报货币之间缺乏可兑换性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的租赁期通常为 5 至 6 年,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 5 年。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本集团不能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使用权资产,参见本节七、25;租赁负债,参见本节七、47。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人民币 115,097 千元,租赁负债利息费用为人民币 505 千元。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本集团无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简化处理,参见本节五、38。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65,820 千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为人民币 45,411 千元。本集团按照本节五、34 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本节五、11 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租赁收入 | 84,693 | / |
| 合计 | 84,693 | /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982,594 | 945,604 |
| 研究测试费用 | 781,622 | 609,454 |
| 折旧和摊销 | 381,672 | 424,420 |
| 维修维护费 | 208,085 | 132,702 |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169,340 | 108,084 |
| 股份支付 | 96,907 | 32,564 |
| 软件使用费 | 54,193 | 51,656 |
| 燃料动力和水电费 | 35,803 | 34,720 |
| 其他 | 15,183 | 35,765 |
| 合计 | 2,725,399 | 2,374,969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725,399 | 2,374,969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设企业
| 取得方式 | |
| 上海芯三维半导体有限公司 | 新设 $^{\text{(注)}}$ |
注:新设企业成立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美元 432,000,000 元,本集团持股 100%。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中芯上海 | 中国 | 2,440,000,000 美元 | 中国 | 制造及销售半导体产品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芯北京 | 中国 | 1,000,000,000 美元 | 中国 | 制造及销售半导体产品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芯天津 | 中国 | 1,290,000,000 美元 | 中国 | 制造及销售半导体产品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芯深圳 | 中国 | 2,415,000,000 美元 | 中国 | 制造及销售半导体产品 | - | 55.05 | 投资设立 |
| 中芯北方 | 中国 | 4,800,000,000 美元 | 中国 | 制造及销售半导体产品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芯南方 | 中国 | 10,077,300,000 美元 | 中国 | 制造及销售半导体产品 | - | 40.90 | 投资设立 |
| 中芯京城 | 中国 | 5,000,000,000 美元 | 中国 | 制造及销售半导体产品 | -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中芯东方 | 中国 | 5,500,000,000 美元 | 中国 | 制造及销售半导体产品 | - | 66.45 | 投资设立 |
| 中芯西青 | 中国 | 5,000,000,000 美元 | 中国 | 制造及销售半导体产品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沪临通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 | 8,000,000 美元 | 中国 | 买卖半导体产品及提供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芯三维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中国 | 432,000,000 美元 | 中国 | 制造及销售半导体产品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芯新技术 | 中国 | 400,000,000 美元 | 中国 | 研发活动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柏途企业有限公司 | 萨摩亚 | 1,000,000 美元 | 萨摩亚 | 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SMIC, Americas | 美国 | 500,000 美元 | 美国 | 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SMIC Japan Corporation | 日本 | 10,000,000 日元 | 日本 | 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SMIC Europe S.r.l. | 意大利 | 100,000 欧元 | 意大利 | 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BVI) Corporation | 英属维京群岛 | 10 美元 | 英属维京群岛 | 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中芯集电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 | 465,800,000 美元 | 中国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SMIC Tianjin (Cayman) Corporation | 开曼群岛 | 50,000 美元 | 开曼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SilTech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 开曼群岛 | 10,000 美元 | 开曼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芯电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1,000 港元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 | 12,000,000 美元 | 中国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 | 4,450,000,000 美元 | 中国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Magnificent Tower Limited | 英属维京群岛 | 50,000 美元 | 英属维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 | 人民币3,458,000,000元 | 中国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 中国 | 人民币4,000,000,000元 | 中国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合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 | 人民币50,000,000元 | 中国 | 投资控股 | - | 99.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市民办中芯学校 | 中国 | 人民币4,000,000元 | 中国 | 民办教育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市中芯学校 | 中国 | 人民币5,000,000元 | 中国 | 民办教育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中芯南方为中外合资企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对中芯南方的持股比例为 40.90%,根据其公司章程,股东方对中芯南方的实质性权利仅在董事会表决上体现,须经由全体董事过半数批准。中芯南方董事会成员共 7名,本集团有权派出 4名董事,故本集团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 57.14%。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2026 年 6 月 12 日,本公司从少数股东处取得了中芯北方 49%的股权,持股比例增至 100%。报告期内,根据实缴比例,集团对中芯南方的持股比例由 40.06%上升至 40.90%;对中芯京城的持股比例由 54.04%下降至 51.00%;对中芯东方的持股比例由 69.97%下降至 66.45%。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为中芯京城、中芯东方、中芯南方及中芯深圳,其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年度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本期 | / | 1,597,414 | - | 86,623,43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述“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55,859,752 | 183,938,579 | 239,798,331 | 58,476,116 | 13,018,407 | 71,494,523 | 35,445,142 | 184,741,048 | 220,186,190 | 52,305,053 | 16,616,017 | 68,921,070 |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20,837,910 | 1,867,044 | -2,890,897 | 11,570,027 | 15,164,950 | 157,585 | -350,781 | 1,237,180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份额变化且未影响控制权的交易详见本节十、1 之其他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从少数股东处取得了中芯北方 49%的股权,该交易对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6年6月 |
| 购买成本 | |
| 其中:现金 | -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40,600,910 |
| 购买成本合计 | 40,600,910 |
| 减: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0,343,315 |
| 差额 | 20,257,595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20,257,595 |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 芯鑫融资租赁 | 中国上海 | 中国上海 | 专注于集成电路产业的融资租赁 | 8.21 | - | 权益法 |
| 芯联集成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提供特色工艺集成电路芯片及模块封装的代工生产制造服务 | - | 11.85 | 权益法 |
| 中芯宁波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专注于高压模拟、光电集成等特种工艺技术开发 | - | 13.1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根据投资协议,本集团通过拥有权力委任董事进入以上企业董事会或与合伙实体的合伙人会议上投票,对该等公司拥有重大影响力,但并无控制权。表决权比例按所委任董事比例计算。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集团对部分企业的持股比例虽低于 20%,但基于在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中拥有的席位,本集团能够对上述企业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下表列示了重要的联营企业,包括芯鑫融资租赁、芯联集成和中芯宁波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价值: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流动资产 | 46,054,927 | 21,022,485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2,714,715 | 10,590,748 |
| 非流动资产 | 62,077,457 | 79,298,095 |
| 资产合计 | 108,132,384 | 100,320,580 |
| 流动负债 | 35,749,797 | 13,084,613 |
| 非流动负债 | 35,943,917 | 50,850,077 |
| 负债合计 | 71,693,714 | 63,934,690 |
| 少数股东权益 | 5,547,506 | 5,725,36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0,891,164 | 30,660,523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081,259 | 3,048,477 |
|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9,898 | 10,213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7,582 | -36,614 |
| --其他 | - |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063,575 | 3,022,076 |
| 营业收入 | 5,971,010 | 4,966,126 |
| 净利润 | -224,695 | -1,309,450 |
| 其他综合收益 | -307,250 | -48,330 |
| 综合收益总额 | -531,945 | -1,357,780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56 | 556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 | 469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3,421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3,990,237 | 6,190,486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1,374,025 | -71,082 |
| --其他综合收益 | 95 | 14,384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74,120 | -56,698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3,573,577 | 233,320 | - | 466,500 | -105,363 | 3,235,034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413,985 | 35 | - | 82,397 | -12,765 | 318,858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987,562 | 233,355 | - | 548,897 | -118,128 | 3,553,892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466,500 | 517,163 |
| 与收益相关 | 585,619 | 722,975 |
| 合计 | 1,052,119 | 1,240,138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借款和应付债券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货币资金、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信用风险较低。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信用风险集中按照交易对手进行管理。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应收账款的 10.29%和 42.43%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详见本节七、5。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对金融资产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已逾期超过 30 天的其他应收款由于债务人历史期间尚未发生过重大逾期,被认为信用风险尚未显著增加,本集团依然按照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信用风险敞口
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减值准备后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及预期信用损失的量化数据,详见本节七、5和 9。
(2)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及通畅的融资渠道。
(3)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本集团通过密切监控利率变化以及定期审阅借款来管理利率风险。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约 63%的计息借款按固定利率计息。
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服务于境内外客户,主要业务以美元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人民币)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并采用交叉货币掉期合约应对汇率风险,详见本节十二、2。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 汇率风险 | 本集团秉持“汇率风险中性”的理念,通过交叉货币掉期合约与远期外汇合约等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 本公司及下属主要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集团将美元以外的外币货币性项目所造成的汇率风险敞口作为汇率风险管理的管理对象。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美元以外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净负债)余额折合人民币约177.5亿元。 | 本集团采用现金流量套期方式,对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的,影响企业损益的汇率波动风险进行风险对冲。本集团持续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套期关系在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有效。 | 本集团严守套期保值基本原则,已建立套期相关内控制度,确保预期风险管理目标能有效实现。报告期内,汇兑收益项目金额人民币426,157千元,占净利润比例6.62%。 | 本集团通过衍生金融工具,开展套期保值,有效减少了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敞口。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金流量套期
本集团将交叉货币掉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指定为人民币、港币和日元等存款和借款的套期工具。这些合约的余额随远期汇率的变动而变化。合约的关键条款已进行商议从而与被套期项目的条款相匹配,并无现金流量套期无效部分。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5,599 | - | 175,296 | 580,89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05,599 | - | 175,296 | 580,895 |
| (1)债务工具投资 | 405,599 | - | 175,296 | 580,895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4 | - | 9,266,588 | 9,266,782 |
| (四)套期工具 | - | 156,228 | - | 156,22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05,793 | 156,228 | 9,441,884 | 10,003,905 |
|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75,506 | - | 75,506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75,506 | - | 75,506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 套期工具 | - | 75,506 | - | 75,506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75,506 | - | 75,506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基金和上市的非限售权益工具投资,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多个交易对手(主要是有着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订立了衍生金融工具合同。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交叉货币掉期合约和利率掉期合约,采用类似于远期定价和互换模型以及现值方法的估值技术进行计量。模型涵盖了多个市场可观察到的输入值,包括交易对手的信用质量、即期和远期汇率和利率曲线。交叉货币掉期合约和利率掉期合约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衍生金融资产的盯市价值,是抵销了归属于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信用估值调整之后的净值。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化,对于套期关系中指定衍生工具的套期有效性的评价和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均无重大影响。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上市的限售股投资,以市场报价为基础,结合流动性折扣确认公允价值。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不可观察的市场价格、利率或最近融资价格假设,采用最近融资价格法和市场法估计公允价值,就市场法,本集团需要根据行业、规模、杠杆和战略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并就确定的每一可比上市公司计算恰当的市场乘数,如市销率乘数和市盈率乘数。根据企业特定的事实和情况,考虑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流动性和规模差异等因素后进行调整。本集团需要就流动性折扣等关键参数作出估计。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下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概述: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026年6月30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9,266,588 | 市场乘数法或最近融资价格法 | 可比公司平均市销率、平均市盈率、企业价值/销售收入或被投资单位最近融资价格 |
| 结构性存款 | 175,296 | 蒙特卡洛模拟 | 布朗运动过程 |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信息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年初余额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计入损益 | 购买 | 出售/到期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年末余额 | 年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5,701,511 | 261,229 | 3,505,372 | 57,300 | -144,224 | 9,266,588 | 261,260 |
| 结构性存款 | 2,277,912 | 8,801 | 470,000 | 2,530,064 | -51,353 | 175,296 | 337 |
| 合计 | 7,979,423 | 270,030 | 3,975,372 | 2,587,364 | -195,577 | 9,441,884 | 261,597 |
持续的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中,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中与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信息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期发生额 | 与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与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总额 | 270,030 | - |
| 年末持有的资产计入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261,597 | - |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定期存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质押保证金、租赁负债、其他应付款及长期借款等,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十、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除本节十、3 中已披露的重要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外,本集团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凸版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灿芯”)及其子公司 | 灿芯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中芯聚源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芯聚源”)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 | 芯鑫融资租赁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中芯宁波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盛吉盛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吉盛”)及其子公司 | 盛吉盛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创新中心”)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上海福瑞科技有限公司(“福瑞”)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大唐控股及其关联公司 | 大唐控股通过大唐香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本公司董事担任大唐控股高级管理人员 |
| 与本集团有交易的关键管理人员 |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凸版 | 采购货物 | 12,986 | 23,470 |
| 北京创新中心 | 接受劳务 | 10,036 | 69,709 |
| 中芯聚源 | 接受劳务 | 1,929 | - |
| 盛吉盛及其子公司 | 采购货物和接受劳务 | 1,230 | 4,88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灿芯及其子公司 | 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 | 251,931 | 151,571 |
| 中芯宁波 | 销售货物 | 117,812 | 94,575 |
| 北京创新中心 | 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 | 112,976 | 126,185 |
| 大唐控股及其关联公司 | 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 | 78,554 | 46,824 |
| 福瑞 | 提供劳务 | 2,533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决定。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凸版 | 厂房 | 19,424 | 19,803 |
| 中芯聚源 | 房屋 | 2,197 | 3,208 |
| 盛吉盛及其子公司 | 房屋 | 1,550 | 1,189 |
| 北京创新中心 | 房屋 | - | 10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 | 机器设备 | 45,411 | 241 | - | 72,591 | 1,153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 | 买入机器设备 | 899,540 | 931,493 |
| 盛吉盛及其子公司 | 买入机器设备 | 3,104 | 146,887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0,121 | 19,160 |
| —关键管理人员股份支付 | 10,899 | 9,884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金、奖金及福利 | 9,111 | 9,130 |
| —关键管理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 111 | 146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北京创新中心 | 81,946 | - | 55,779 | - |
| 应收账款 | 灿芯及其子公司 | 39,031 | - | 41,617 | - |
| 应收账款 | 大唐控股及其关联公司 | 13,696 | - | 3,122 | - |
| 应收账款 | 中芯宁波 | 1,116 | - | 40,412 | 32,229 |
| 其他应收款 | 凸版 | 11,148 | - | 7,596 | - |
| 其他应收款 | 中芯聚源 | 1,032 | - | 2 | - |
| 其他应收款 | 盛吉盛及其子公司 | 75 | - | 909 | - |
| 预付款 | 北京创新中心 | 17,956 | - | 17,956 | - |
| 预付款 | 盛吉盛及其子公司 | 14,303 | - | 18,168 | - |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北京创新中心 | 11,418 | 57,737 |
| 应付账款 | 凸版 | 2,324 | 1,290 |
| 应付账款 | 盛吉盛及其子公司 | 456 | 142 |
| 其他应付款 | 盛吉盛及其子公司 | 37,486 | 38,862 |
| 其他应付款 | 中芯聚源 | 370 | 499 |
| 合同负债 | 大唐控股及其关联公司 | 87,225 | 41,859 |
| 合同负债 | 中芯宁波 | 75,584 | 69,908 |
| 合同负债 | 灿芯及其子公司 | 3,960 | 474 |
| 租赁负债 | 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 | - | 46,298 |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 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
| 生产人员 | 10,743,780 | 6,993,823 | 6,683,981 | 189,199 |
| 管理人员 | 2,810,435 | 2,706,023 | 2,638,791 | 69,696 |
| 研发人员 | 3,793,553 | 2,776,878 | 2,650,125 | 58,109 |
| 销售人员 | 950,687 | 739,163 | 736,989 | 18,541 |
| 合计 | 18,298,455 | 13,215,887 | 12,709,886 | 335,545 |
(2)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2014年购股权计划 |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生产人员 | 8.48港元-24.50港元 | 附注(1) | 0.031港元 | 附注(2) | 人民币20元 | 附注(3) | 0.031港元 | 附注(4) |
| 管理人员 | 7.90港元-24.50港元 | 0.031港元 | 人民币20元 | 0.031港元 | ||||
| 研发人员 | 10.512港元-24.50港元 | 0.031港元 | 人民币20元 | 0.031港元 | ||||
| 销售人员 | 8.48港元-24.50港元 | 0.031港元 | 人民币20元 | 0.031港元 | ||||
其他说明
附注:
(1) 2014 年购股权计划
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2014 年购股权计划应自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生效之日起自动到期。2014 年购股权计划终止后,不再提供新的期权,但在终止前授予的期权应保留,并根据 2014 年购股权计划的条款继续归属。
本集团的部分员工参与本公司的购股权计划。在该计划下,归属期为 1-4 年。2018 年 1月 1日前授予的股票期权,于归属起算日后第 1 周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为 25%,并于归属起算日随后第 2、3及第 4周年内,每月再归属剩余股份的 1/36。2018 年 1月 1 日后授予的股票期权,于归属起算日后第 1、2、3 及第 4 周年的归属比例分别为 25%。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无新授予的股票期权。
(2)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应自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生效之日起自动到期。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终止后,不再提供新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但在终止前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保留,并根据 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继续归属。
本集团的部分员工参与本公司的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在该计划下,2023 年 4 月 1 日前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期为 1-4年。于归属起算日后第 1、2、3 及第 4周年的归属比例分别为 25%。2023 年 4月 1日及之后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期为 0-2 年,于归属起算日当日及随后第及第 2 周年的归属比例分别为 50%、30%、20%。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无新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
(3) 2021 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集团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及 2022 年 6 月 21 日以书面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该计划下,等待期为 1-4 年,于等待期开始日起每年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30%、25%、25%、20%。
该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4)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
本集团的部分员工参与本公司的股份奖励计划。在该计划下,归属期为 0-2 年,于归属起算日当日及随后第 1 及第 2 周年的归属比例分别为 50%、30%、20%。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本集团授予了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下的限制性股票单位,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单位公允价值为 52.82 港元股。
2024 年股份奖励计划将于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日后十年终止,惟董事会可提前将之终止。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的以权益结算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授予日普通股股价。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普通股股价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21,15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生产人员 | 272,568 | - |
| 管理人员 | 79,138 | - |
| 研发人员 | 98,845 | - |
| 销售人员 | 25,088 | - |
| 合计 | 475,639 | -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已签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承诺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40,770,117 | 77,770,749 |
| 无形资产 | 62,870 | 165,273 |
| 投资承诺 | 180,300 | 160,300 |
| 合计 | 41,013,287 | 78,096,322 |
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承诺,参见本节七、82。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整体作为一个业务单元,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集成电路。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将本集团整体作为一个报告分部并对其经营成果进行管理。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841 | 第七节七、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9,39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77,753 | 第七节七、68和7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501 | 第七节七、74和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495,083 | 请参阅下述说明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39,57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9,169 | |
| 合计 | 1,473,82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 本集团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中归属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以及处置联营企业收益的金额 | 1,495,08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 | 0.56 | 0.5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 | 0.37 | 0.3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4,467,431 | 2,300,866 | 171,456,605 | 150,823,788 |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 联营企业股权被动稀释 $^{(注)}$ | 185,605 | 7,910 | - | - |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4,653,036 | 2,308,776 | 171,456,605 | 150,823,788 |
附注:在企业会计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将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训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
2026年 8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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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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