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富民路 222 号公司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盛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354,4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5 61%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506,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5 17% 。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354,44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 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夏青、姚瑭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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