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08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38,59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68 元。
截至 2023 年8月11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38,597 股,募集资金总额 578,705,976.96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2,505,761.6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6,200,215.35 元。截至2023 年8月1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8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57,870.60 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620.02 万元。2026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152.46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9,491.66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1,995.6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8月11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57,870.6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4,395.36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7,250.58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50,620.02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35,339.20 |
|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 4,152.46 |
| 暂时补流金额 | 0 |
| 现金管理金额 | 2,00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1.00 |
| 其他-具体说明 | 0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868.29 |
| 其他-具体说明 | 0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 9,995.65 |
注 1: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包含 2025 年 12 月收回实控人募集资金占用利息 237.98 万元。 注 2: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11,995.65 万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未赎回现金管理余额为 2,000.00 万元。 注 3: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等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同)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连同本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8月11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403040160000438024 | 2,445.82 | 使用中 |
| 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1022900040115847 | 941.39 | 使用中 |
| 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000092819100535038 | 0 | 2026年3月销户 |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403040160000427365 | 4,734.11 | 使用中 |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4403040160000427308 | 1,733.98 | 使用中 |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1022900040114659 | 4.20 | 使用中 |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梧桐山支行 | 44250100001600002126 | 1.62 | 使用中 |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4000092819100812779 | 0.19 | 2026年7月销户 |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 44227201040007461 | 134.33 | 使用中 |
三、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8月11日 | ||||||||
| 购买方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华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惠州信宇人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定期存款 | 5,000.00 | 2025/10/15 | 2026/1/15 | 2026/1/15 | 0 | 1.00% | 12.50 |
| 惠州信宇人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00.00 | 2026/1/15 | / | / | 2,000.00 | 0.7% | / |
| 惠州信宇人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协定存款 | 超基本存款50万的部分 | 2025/10/15 | 2026/10/15 | / | / | 0.55% | 11.13 |
| 惠州信宇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协定存款 | 超基本存款50万的部分 | 2025/5/14 | 2026/5/13 | / | / | 0.35% | 1.25 |
| 惠州信宇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协定存款 | 超基本存款50万的部分 | 2026/5/14 | 2027/5/13 | / | / | 0.1% | 0.09 |
| 本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 协定存款 | 超基本存款额50万的部分 | 2023/10/23 | 2026/10/22 | / | / | 0.1% | 0.04 |
| 合计 | - | - | - | - | - | 2,000.00 | - | 25.01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8%。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和2026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3/8/11 | ||||||||||||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52.46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491.6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27,628.27 | 27,628.27 | 27,628.27 | 4,152.46 | 21,300.78 | -6,327.48 | 77.10 | 2026年12月 | 7,755.91 | 不适用 | 否 |
| 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否 | 7,038.66 | 7,038.66 | 7,038.66 | 0 | 5,001.55 | -2,037.11 | 71.06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锂电池智能关键装备生产制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5,557.73 | 5,557.73 | 5,557.73 | 0 | 3,603.12 | -1,954.61 | 64.83 | 2025年8月 | 1,934.00 | 否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生产建设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0 | 6,000.00 | 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节余补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 | 986.21 | 不适用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495.36 | 495.36 | 495.36 | 0 | 0 | -495.36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3,900.00 | 3,900.00 | 3,900.00 | 0 | 2,600.00 | -1,300.00 | 66.6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50,620.02 | 50,620.02 | 50,620.02 | 4,152.46 | 39,491.66 | -11,128.35 | - | - | 9,689.9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注 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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