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73
公司简称:信宇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杨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荣庭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9
第五节 重要事项....4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7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81
第八节 财务报告....82
|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信宇人、发行人 | 指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惠州信宇人 | 指 | 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 |
| 华科研究院 | 指 | 惠州华科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深圳亚微、亚微新材 | 指 | 深圳市亚微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氢科智能 | 指 | 深圳市氢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见信天蓝 | 指 | 东莞市见信天蓝科技有限公司 |
| 华科淮南 | 指 | 华科技术(淮南)有限公司 |
| 智慧树 | 指 | 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德时代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匈牙利见信子公司 | 指 | Jianxin New Energy Kft |
| 上海赛习特 | 指 | 赛习特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亚晟新材料 | 指 | 深圳市亚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国际新能源 | 指 | 国际新能源商贸有限公司 |
| 上立德新材料 | 指 | 深圳市上立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 SDC 涂布机 | 指 | Single Direction Double-sided Machine,单向双面挤压式涂布机 |
| PMC | 指 | Production material control,是指对生产计划与生产进度的控制,以及对物料的计划、跟踪、收发、存储、使用等各方面的监督与管理和呆滞料的预防处理工作 |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保荐机构 | 指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会、上会所 | 指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 报告期 | 指 |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信宇人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zhen Xinyuren Technology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Xinyuren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杨志明 |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鸿峰(龙岗)工业厂区2号厂房一楼、二楼、三楼、四楼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6年6月8日,由“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188工业区十三栋之A”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西社区第三工业区8栋三楼”。于2011年1月14日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鸿峰(龙岗)工业厂区2号厂房一楼、二楼、三楼、四楼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72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xinyuren.com/ |
| 电子信箱 | zqsw@xinyuren.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杨堃 | 王艳艳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鸿峰(龙岗)工业厂区2号信宇人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鸿峰(龙岗)工业厂区2号信宇人 |
| 电话 | 0755-28988981 | 0755-28988981 |
| 传真 | / | / |
| 电子信箱 | zqsw@xinyuren.com | zqsw@xinyuren.com |
注:由于杨堃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公司董事长杨志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鸿峰(龙岗)工业厂区信宇人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信宇人 | 688573 | 无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07,140,865.62 | 86,476,623.44 | 139.53 |
| 利润总额 | -81,282,324.09 | -83,035,739.85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0,939,874.78 | -72,406,400.79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2,358,191.05 | -75,044,778.64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5,140.57 | 28,804,118.10 | -119.0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0,668,788.24 | 381,375,890.46 | -21.16 |
| 总资产 | 2,571,509,653.55 | 2,119,831,830.39 | 21.3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76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76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0.79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73 | -9.49 | 减少14.24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14 | -9.83 | 减少14.31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54 | 32.28 | 减少21.7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0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9.53%,其中 2026 年第二季度确认收入 1.24 亿元,相较于 2026 年第一季度增加 48.19%,主要受头部客户订单陆续验收的影响,收入确认金额增加。
(2)2026 年 1-6 月利润总额为-8,128.23 万元,上年同期为-8,303.57 万元,较去年同期小幅收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93.99 万元,上年同期为-7,240.6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35.82 万元,上年同期为-7,504.48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83元/股,上年同期为-0.76 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83 元/股,上年同期为-0.76 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84元/股,上年同期为-0.79 元/股。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变化不大,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较低,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未能带动毛利同比增加。
(3)2026 年 1-6 月,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8.51 万元,上年同期为 2,880.4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但随着头部客户订单的陆续投产,支付的采购金额和职工薪酬增加,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负。但是,2026 年第二季度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18.24 万元,实现正流入,主要是因为第二季度出货和验收进度加快,订单验收款和发货款增加。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611.0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20,960.3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4,363.2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12,016.04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119,118.87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3,598.2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402.82 | |
| 合计 | 1,418,316.2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九、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作为一家聚焦高端装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长期深耕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涵盖锂电池干燥设备、涂布设备、辊压分切设备及固态电池干法设备,可面向多元应用场景提供成套智能制造与自动化解决方案。
通过旗下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华科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科技术(淮南)有限公司、深圳市上立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微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已在电池工艺设计、新材料开发、固态电解质的研发、锂离子电池高端装备研制、部分关键零部件研制,形成协同效应,从而驱动锂电池产业工艺革新与升级。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主动承担前沿科研、基础应用研究及技术攻关任务,组建了由院士专家领衔的高水平研发团队,构建起“装备+工艺+材料”三位一体的研发创新体系,并获得多项权威资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动力锂电池自动化关键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此外,公司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与华中科技大学及其他公司联合完成的“大容量锂离子电池精准制造核心技术与装备”项目荣获 2023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锂电池真空除水烘烤线”荣获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证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授权知识产权 336 项,其中发明专利 94 项。公司实行差异化竞争战略,在产品端,通过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单机设备实现技术突破;在解决方案端,采用“技术+产品+服务”相融合的分段式或整线式集成模式,形成了显著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已与宁德时代、比亚迪等行业头部动力电池厂商建立深度合作关系,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协同客户优化设备方案,加速新产品的产业化推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涵盖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关键零部件、其他自动化设备、新材料、干法设备及固态电池电解质。由于产品定制化程度高,需依据客户特定需求进行设计与生产,公司已构建起与之适配的全流程运营体系,涵盖采购、生产、销售及研发各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采”为主的采购模式,标准件结合月度安全库存进行例行采购。部分产品零部件制造则根据公司产能情况,采取委外加工方式。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物料采购
①供应商开发与管理
为保证原材料质量和供货稳定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程序。供应链中心联合技术中心、品质部组建评估小组,从质量、交期、价格、服务等维度对备选供应商进行考察甄选,合格者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建档。公司主要物料通常保持 3 家以上供应商,确保供应稳定。评估小组每年对供应商合作质量进行汇总评估。
同时,公司按供应商所供产品类别、数量及质量影响程度,实施分级考核管理,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互惠合作关系,有效保障物料满足生产及质量要求。
②物料采购流程
具体采购流程图如下:
(2)外协采购
①外协厂商选择与管理
为保证外协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准入认证机制,从加工质量、价格、交付能力、生产资质等维度综合评估,择优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具体选择时,重点考察厂商的质量管控能力、产能及交付保障能力、地理位置便利性等因素。
②外协产品采购程序:
2、生产模式
1)非标准化定制
公司主要产品为非标准化的智能制造高端装备,采用“以销定产”模式。PMC 部门依据客户订单要求与交货期制定生产计划,结合产品设计、物料清单及库存情况下达采购指令,并统筹制定生产进度计划,协调各车间完成零部件制造、组装与调试,确保按期交付。
2)标准化生产
公司核心产品 SDC 涂布机已实现标准化,可根据市场预判及客户需求提前备货,实现快速交付要求。
3)零部件制造
公司零部件制造主要为钣金和机械加工。由于资源限制,公司在自制加工的基础上,将部分生产任务外包给外部供应商。得益于珠三角地区丰富的供应商公司资源,能够灵活选择合作伙伴,避免对单一供应商的过度依赖。
3、销售模式
公司智能制造高端装备采取直销模式,由营销、技术、项目共同协作对接客户需求。销售部门获取需求信息后,安排市场技术经理与客户确定技术方案,订单确定后由项目经理跟进交付与服务。
鉴于产品单价高、生产及验收周期长,公司结算分阶段进行:签订订单时收取预付款;产品完工后收取提货款并安排发货;安装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后收取验收款;质保期满后结清尾款。
4、研发模式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实施研发驱动的差异化战略,依托底层技术研究构建独有技术底座,形成公司特有的技术路线优势。紧跟行业趋势,构建了契合自身业务、强化技术壁垒的研发体系。公司依据客户需求、竞争动态及客户目标开展立项,以“产品开发”为核心枢纽,贯通“技术平台”与“行业应用”,形成从应用物理研究、产品架构到设计实施的完整研发链条,自上而下支撑公司持续创新、保持领先。
(1)应用物理研究
在应用物理研究层面,公司紧跟行业趋势,持续探索新技术,有效支撑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地位。该层级研发流程涵盖市场分析、项目立项、实验方案设计、评审结项等关键环节。
(2)产品架构搭建
在产品架构搭建方面,公司依托锂电生产设备领域的技术与产品优势,已成功拓展至锂电池装配线、光伏设备、氢燃料电池、光电等领域,开发出多款高端装备及自动化解决方案。基于行业趋势研判,公司正积极推进干法电极设备及固态电解质两大前沿方向的研究和落地,持续拓宽差异化产品布局。
(3)产品设计实施
在产品设计实施方面,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项目评审→方案设计及评审→设计评审→工艺评审→样机评审→设计终审及定型”的标准化流程,精准聚焦行业痛点与发展需求,持续推动产品革新。
(三)行业情况
公司作为专注于高端装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属于“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储能装置制造”。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关部门持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锂电池及新型储能产业发展。2026年,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化:一是顶层设计持续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26 年 7月印发《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加快研制大容量、高安全、全气候、长寿命锂电池产品,拓展其在低空装备、智能机器人、电动船舶、电动工程机械、新能源农机等领域应用。工信部已启动组织编制“十五五”新型电池发展规划,锚定新型储能前沿领域,强化原创性、引领性技术创新支撑。二是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加速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 2027 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 1.8 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 2,500 亿元。截至 2026 年 6 月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 1.53 亿千瓦/3.9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十五五”时期全国新增新型储能约 1.6 亿千瓦。三是终端消费持续释放。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 2026 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随后印发《2026 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持续推进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为锂电池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明确的发展路径和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迈进。
市场层面,2025 年以来下游电池厂扩产进入新一轮景气周期,锂电设备行业需求持续回暖。2026 年上半年,锂电设备商业绩持续复苏。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双轮驱动,储能已成为重要增长引擎。下游应用从新能源汽车、大型储能向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AI 数据中心等新赛道全面拓展。供给端,新增产能聚焦高端产品与海外布局,行业供需结构逐步优化。
技术层面,固态电池产业化进程明显提速。主机厂对固态电池的主要诉求已从安全性转向能量密度。行业对装备的需求已从单点设备研发转向全制程整线配套和多工艺协同优化,新建产线普遍集成 AI 视觉在线全检系统,数智融合贯穿全工艺段。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深耕智能制造高端装备领域,产品涵盖锂电池干燥、涂布、辊压分切、电芯装配线,以及氢燃料电池与光学膜卷对卷制造设备,为多元客户提供高端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并积极推进干法电极设备和固态电解质的研发,以争取行业发展机会。
(一)与头部客户合作深化,客户结构持续优化
公司顺应行业分化趋势,积极调整客户结构,集中资源深耕头部优质客户,逐步完成从中小客户向头部优质客户的结构升级。公司持续深化与核心头部客户的技术对接、项目合作,获得头部客户稳定的订单。报告期内受头部客户部分订单陆续验收影响,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9.53%,且部分订单已发货未验收导致报告期末发出商品金额较期初大幅增长,为后续收入的确认提供有力保障。受部分订单首次合作带来的阶段性影响以及引进客户初期采取较低售价策略,造成部分订单毛利偏低,当期的归母净利润为-8,093.99 万元。后续公司将多措并举推进降本增效,从产品设计、供应链、运营管理等环节优化成本;依托业务规模与合作深度提升议价能力,优化产品销售定价,改善毛利空间,实现利润率水平稳步提高。
(二)多维度优化经营管理,努力实现降本增效
公司围绕设计、采购、生产、交付全流程,实施多维度管理优化措施。在设计环节通过优化方案、简化工艺、减少零部件,有效降低设计成本并提升产品稳定性;在采购环节通过整合供应链资源并与核心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升议价能力,降低原材料成本并强化质量管控;在生产环节通过引入智能化设备及部分零部件自制,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单位成本并减少浪费;在交付环节通过优化物流方案并合理规划流程,缩短交付、安装调试周期,降低交付成本。通过全流程的优化管理,公司持续改善成本结构,努力提升产品毛利率,进一步夯实整体盈利能力。
(三)研发创新筑牢护城河
公司坚守“客户目标导向”,以研发创新为引擎,构建“高端装备+工艺+新材料”协同发展的三位一体研发体系。依托应用物理基础研究与材料功能性开发双轮驱动,公司持续迭代高端装备整体解决方案。
2026 年上半年研发投入 2,184.29 万元,研发投入比例 10.54%,技术攻关覆盖装备、工艺、材料全链条,在涂布、辊压、分切、干燥及核心零部件领域实现持续优化,并战略性布局固态电池设备及固态电解质新赛道。
公司干法电极试验样机已成功完成首台套试制,该成套设备由搅拌设备和干法涂布设备组成,相比行业“制膜+热复合”的两步工艺,公司采用独创“干粉直涂热复合”一步成型技术,粘结剂用量更低且无需高压辊压,可同时制备正负极极片。用于厚电极制备时,极片活性物质厚度是湿法工艺的 2-3 倍。这种制备方法显著提升电池倍率性能与高容量设计空间。
公司深入布局固态电解质,选择卤化物固态电解质作为核心技术路线,已完成两代产品研发,未来将构建更高能量密度、更宽温区的固态电解质体系。
(四)技术+客户双轮驱动,亚微打造功能薄膜平台型企业
亚微新材深耕光学与功能薄膜领域,聚焦 3C、Mini/Micro LED、柔性电子、汽车电子、半导体先进封装、电子热管理等核心场景,已形成 “成熟业务筑基、增量业务放量、前沿业务卡位”的多元格局。成熟业务方面,OCA 光学胶及胶带与头部 3C 客户建立长期合作,稳定贡献新材料业务核心收入;增量业务方面,Mini LED 封装用黑膜、饰纹膜等产品已向主流厂商批量出货,头部屏幕厂商审厂完成,成为近期增长引擎;前沿布局方面,公司是国内少数实现 Micro LED 巨量转移薄膜小批量出货的企业,已有 1 家主流客户实现量产、1 家客户进入中试阶段、多家客户正在开展验证,水汽阻隔膜(水汽透过率 10<sup>-</sup>⁴级别)已小批量应用于墨水屏并切入柔性钙钛矿领域,6 微米及更薄的 PI 胶带已在热管理领域实现放量,多款新型导热材料持续研发迭代,多款导体先进封装工艺保护胶带已启动客户导入,磁性材料涂布业务正与下游联合研发推进。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力,持续构筑核心竞争力。
(五)产能升级助力订单交付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成功竞得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1.43 万㎡工业用地,计划建设为惠州第二生产园区,重点用于新能源高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的智能化生产。已于 2025 年 12 月实现主体结构封顶,目前公司正加快推进该生产园区的建设装修进度。园区投产后,将显著增强公司在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的供应保障能力与市场响应速度,确保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核心客户的订单交付任务。
(六)深化内部治理规范化,夯实合规运营根基
公司持续巩固治理结构优化成果,将依法合规运营置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首要位置。公司以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与有效运行为核心,强化依据《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则修订的治理制度与内部控制流程。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资金活动等关键环节的流程控制与监督。此外,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巩固前期内部控制整改工作成果,深化关键岗位人员合规培训等措施,将风险防范与合规意识深度融入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致力于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坚实的治理保障。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创新优势
(1)“三位一体”研发体系
公司构建“装备、工艺、材料”深度融合的研发体系,以新工艺为引领,以高端装备和新材料为双支撑,形成“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迭代模式。通过前瞻研究新工艺趋势,结合材料功能性与机械原理创新,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高端装备整体解决方案,全面打造技术竞争壁垒。
(2)“人才矩阵”创新团队
公司以高端装备为核心,协同新材料与新能源电池工艺研发,汇聚了一支学养深厚、成果丰硕、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研发团队深耕基础应用研究,具备强劲的创新意识与工程化能力,有效推动新技术从理论研发向产业化落地转化。
(3)“三维组合”创新机制
公司构建“技术平台—产品开发—行业应用”三维创新体系:研究院作为技术平台,专注基础研究与技术积累;产品开发环节聚焦架构设计与前瞻规划,打造超越客户期望的解决方案;行业应用端深耕锂电池、光学膜等细分领域,精准响应差异化需求,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4)“成果集群”展现技术收获
近 20 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众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拥有 336项有效知识产权,其中发明专利 94 项,实用新型专利 166 项,软件著作权 74 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其中,公司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与华中科技大学及其他公司联合完成的“大容量锂离子电池精准制造核心技术与装备”项目荣获 2023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25 年公司的“锂电池真空除水烘烤线”智能制造装备被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定为“第二批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6 年公司“一种多层独立抽层系统”专利获得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核心技术应用于锂电池设备、新材料领域,助力客户降低投入、提升产能效率和产品性能,推动行业发展。
二、产品优势
(1)持续优化升级的核心产品
公司深耕锂电池智能装备领域,以技术创新驱动产品迭代,在效率、精度及自动化等核心指标上持续突破。自主研发的辊压分切一体机实现多工艺单元协同,有效提升生产效率。经过多年技术沉淀,公司已形成五大核心产品:SDC 单向双面涂布机、辊压机、分切机、高真空除水干燥系统及自动化装配线。
(2)智能化软件提升设备性能
公司将智能控制技术注入设备控制核心,实现了从“自动执行”到“智能决策”的跨越。在挤压涂布环节,AI 闭环控制系统可实时解析多路传感数据,动态调节间歇涂布与双面工艺参数,在超宽幅面下实现微米级精度的自适应补偿,显著提升良率与材料利用率。在真空烘烤领域,公司基于大数据与 AI 算法构建智能管控平台,不仅实现烘烤过程中设备健康状态的实时监测与预警,更通过分析历史工艺数据持续优化升温曲线与控温策略,辅助工艺人员快速定位最佳参数组合。通过持续迭代智能控制软件,让设备在保持高自动化水平的同时,具备自诊断、自优化能力,为客户降低运维成本、缩短工艺摸索周期。
(3)完善的产品矩阵布局
公司以成就客户、引领行业技术发展为目标,协同客户与行业发展持续优化产品,并依据战略规划稳步拓展产品线。
锂电设备领域:聚焦涂布、干燥、辊分设备的高精尖性能突破,深入研发干法电极设备及固态电解质,布局前段和中段整线业务。
新材料领域:控股子公司亚微新材已布局 3C、Mini/Micro LED、柔性电子、汽车电子、半导体先进封装、电子热管理等核心场景,已形成 “成熟业务筑基、增量业务放量、前沿业务卡位”的多元格局。
三、制造工艺优势
(1)关键零部件自主可控
公司设立精密加工事业部,专注于挤压模头、测厚仪等核心零部件的研发与生产能力升级,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提升产品性能与质量。在龙岗的精密加工车间已建成,加速研发成果转化与产品化落地,满足高端装备市场的持续增长需求。
(2)稳定的技工团队建设
公司致力于培养“工匠精神”一线技术员工,采用“传、帮、带”培养模式,确保技术传承与队伍稳定,增强员工归属感。关键岗位实行专人专岗管理,有效保障产品品质稳定性。
(3)定制化与标准化协同
面对锂电池生产多环节、多标准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凭借深厚行业理解与丰富产品种类,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诉求。同时,SDC 产品已实现标准化,公司基于市场预判提前小批量生产备货,缩短交付周期,更快满足客户需求。
四、客户资源优势
锂电池生产设备具有高度定制化特征,需根据客户产线布局与工艺标准进行个性化开发,技术积淀深厚、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更具竞争优势。公司凭借技术与产品优势,通过行业头部客户严苛的质量认证体系,与头部锂电池制造商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时代长安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授予的“年度优秀供应商-攻坚克难,稳产标杆”称号;获得厦门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颁发的“潜力新锐奖”等荣誉。与头部客户的深度合作不仅强化技术迭代的前瞻洞察,更有效提升市场拓展效率,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根基。
五、技术服务优势
公司推行全流程客户技术服务,配备“技术+销售”复合型人才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及时的售前、售中、售后及设备改造升级服务,帮助客户快速完成产线调试、产能爬坡等,不断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品牌信任度。市场技术人员收集的客户反馈用于技术优化与服务改进,同时助力把握下游行业技术工艺最新趋势,跟进研发方向,巩固公司竞争优势。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技术先进性
公司秉持“以客户工艺目标为导向”的研发理念,深度洞察产业趋势,前瞻性布局干法电极设备、固态电解质及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坚持自主研发生产智能制造高端装备领域技术领先、性能卓越的新产品。依托扎实的物理基础研究,公司已构建涵盖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形成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组合的立体保护网络,构筑坚实技术壁垒。
2、研发产业化
公司坚持“技术产品化、产品产业化”发展路径,通过搭建研产销一体化平台,实现核心技术向可批量交付高端装备的高效转化。目前,公司在锂电领域已形成覆盖关键工序的多项核心专利产品,并实现部分核心零部件的自主设计与制造。后续将持续加大资金与高端人才投入,迭代升级核心技术,拓宽产业化边界,同时以基础研究储备下一代前沿技术,提升跨行业经济效益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含义及其先进性 | 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 | 技术来源 | 应用领域 |
| 双循环快速升温与真空保温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内循环升温、外循环保温的高效节能除水技术。通过内循环风机和内部加热源,形成内部高速热风对流,对工作腔体内部被加热物体直接快速升温,速度快且均匀,而通过外循环风机和外部热源对工作腔体外壁加热保温,防止腔体内部热量流失。 | 1、升温快速:升温和匀温时间节省20%以上;2、节能:高效节能10%以上。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 |
| 渗透式物料内部热量传导技术 | 本技术一直为对内部致密型被烘烤物体内部高效升温的技术。利用压力差形成对流的原理,在工作腔体内部形成大压差、强对流,将高温气体热量快速且直接传到被加热物体的内部,达到高效热透的目的。 | 1、快速升温:被烘烤物体升温时间缩短10%以上,节省前段工艺升温时间;2、除水一致性好:物体内外温差小,水分挥发更同步。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 |
| 多重安全保护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对烘烤设备安全控制和保护技术。通过对热场各关键区域进行温度采集以及执行件的失效模式信号采集、识别,任意信号异常时均会发出控制指令,甚至切断电源,从而保护被加热物体及设备安全。 | 1、安全性高:安全异常事故率小于0.01%;2、合格率高:保护被烘烤物体,提高产品合格率。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 |
| 真空密封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可对密闭腔体形成高效真空保压的技术。通过采用腔体口部面密封技术、挡板阀技术以及软硬相间的管道连接技术,使密封性能长期稳定可靠。 | 系统漏率低:漏率小于8Pa.l/s。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 |
| 六面板式加热及保温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通过分散加热源实现均匀升温和利用腔体六面形成“热墙”实现隔热保温的技术。运用温度场等温隔离原理,采用在工作腔体内六面贴合带匀温片的发热板,其背后配有内循环风道,升温时靠内循环带动热量快速升温,在真空状态下靠热传导使腔体六面内壁处于匀温保护状态。 | 1、快速升温:小于30分钟升温到设定温度;2、匀温性能好:内部温差小于±2.0°C。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 |
| 真空烤箱速冷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对腔体内高温物体高效降温的技术。利用热交换原理,增设水冷换热器,使工作腔体内气体高速对流通过水冷内管道,快速降低腔体温度。 | 1、降温时间短:缩短降温时间30%以上;2、降低成本:整体烘烤时间短,产能提升,投资成本节省30%以上。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 |
| 热场动态模拟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通过计算机建模实现设备状态模拟的技术。可实现场景和性能指标模拟,利用软件对风场、功率、风道、载荷等变量变化对温度场进行动态模拟,从而达到优化设计、缩短开发周期的效果。 | 1、缩短开发周期:节省开发时间30%以上;2、降低开发成本:样机减少,测试时间缩短,成本降低30%以上。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 |
| 线体式 | 本技术为一种物料线式连续干燥技术。通过 | 1、提升烘烤效率:节省 | 自主 | 锂离子 |
| 智能化高效深度除水技术 | 传输阀进行压力分段隔离,将升温、除水、降温三工步隔离成不同的功能区,各区温度恒定,除水效率高且节约能源,可以实现烘烤工艺独立、节拍式连续高效生产。 | 烘烤时间30%以上;2、节能:整体节能25%以上。 | 研发 | 电池干燥设备 |
| 线体式非等压仓物料传输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隧道式烘烤线非等压仓之间的物料传输技术。采用过渡仓平衡前后压力的方式,通过改变过渡仓压力使其与工作仓的压力相等,确保工作仓在压力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顺利将物料在前后非等压工作仓之间传输。达到工作仓工艺参数稳定、提高除水效率的效果。 | 1、降低能耗:工作仓压力恒定,降低了能耗损失;2、提高效率:烘烤时间减少10%以上。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 |
| 烘烤线预热段压变快速升温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隧道式烘烤线内部快速升温技术。利用微正压的压力周期变化,增加单位体积内的物质比热容,使得被烘烤物体表面和心部在压变情况下产生空气对流传热,达到升温快速、除水效率高、一致性好的效果。 | 1、快速升温:升温时间减少15%以上;2、除水一致性好:物料内外温度均匀,水分挥发同步。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 |
| 烘烤线物料传输防卡齿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隧道式物料稳定高效传输的技术。采用竖直齿面啮合方式,同时在齿条背面设置基准导向轮,使得物料在重载荷和真空压力下竖直移动,均不会影响其啮合线的位置,完全遵循齿轮传动原理,达到零卡顿的效果。 | 1、传输精准:传输误差±0.5mm;2、故障率低:基本解决了卡齿故障问题。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 |
| 自适应传输阀快速密封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传输阀自动补偿密封技术。利用弹性支点技术和可平动型阀面固定座,使得阀板自行找正,同时对两个阀面的同步配合进行调整,达到了腔体之间密封稳定可靠的效果。 | 1、快速密封:开合时间小于5秒;2、稳定可靠:阀门能够自适应到完全密封为止。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 |
| 斜辊转移涂布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新型消除基材抖动的转移涂布技术。利用矢量在垂直方向分解为零的原理,背辊垂直于走带方向进行运动,确保涂速与张力的稳定,具有辊间积料少、断料干净、拖尾小、减小厚头的特点。 | 1、减少拖尾:同样的浆料可以减少拖尾30%以上;2、减小厚头:减小厚头及其影响区域。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曲度可调组合刮刀设计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锂离子电池极片刮涂工艺的刮刀多点厚度的精密调节技术。采用钢性刀座与柔性刮刀组合而成,利用差动螺纹微调技术,针对涂布的横向误差可定位表显多点调节,从而使各点面密度均匀,达到高精度涂布。 | 1、可视化操作:利用差动螺纹调节刮刀与涂辊之间的间隙,最小调节精度1μm;2、曲度可调:刮刀宽度方向有多处可节机构,最小调节区域为30mm。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间歇式转移涂布头的封闭式料斗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锂离子电池极片转移涂布工艺浆料料斗的一种密封搅拌技术。采用封闭式料斗,可防止空气中的水分等物质与浆料接触,达到料斗内浆料性能稳定、分散均匀、面密度稳定的目的。 | 1、稳定浆料品质:密封技术漏斗有效防止油性浆料吸收空气中水分产生凝胶现象;2、环保:密封技术可防止特许浆料溶剂挥发带来的环境污染。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双伺服背辊精密定长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在间隙涂布中防止基材打滑的精密定长技术。采用双伺服电机同步定速技术,增大基材与辊的摩擦力,达到速度平稳、涂长和间隙稳定的效果。 | 1、张力稳定:采用双伺服电机总线同步控制方式,同步性误差小于0.05%;2、间隙稳定:双伺服背辊增大了基材与辊的摩擦力,有效防止基材打滑,保证间隙的稳定性。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双闭环张力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卷对卷装备针对基材总张力和左右分张力精确控制的技术。采用左右张力值的“和”作为设定总张力的闭环值,用左右张力值的“差”做过辊摆动角度的闭环,使左右张力相等,达到张力稳定、基材不易起皱的效果。 | 1、张力分布均匀:左右张力可调节,使得基材张力分布均匀;2、防皱:解决基材左右张力不一致引起走偏导致的打皱。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三辊转移涂布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在转移涂布基础上增加了浆料搅拌辊的新型转移涂布技术。采用在涂布辊下方增设上料胶辊与涂布辊贴合转动供料的方式,达到涂布面密度均匀的效果。 | 1、面密度均匀:浆料搅拌辊可防止浆料的沉淀;2、避免溢料:贴合转动供料稳定,下有料斗防止溢料。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不同流体特性的垫片匀料设计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挤压模头内利用垫片进行压力平衡与二次匀料的精密涂布技术。采用可调整横向出料量的垫片,通过垫片的横向给料窗口分布来调整出料位,从而达到横向出料均匀、面密度一致性好的效果。 | 1、面密度调节方式独特:挤压模头内主流道出料口数量及流量可通过垫片调节;2、提高面密度一致性:多点位差异化流量控制来匹配模头唇口出料量的需求,保证涂布横向面密度的均匀性。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防厚头、拖尾的新型锥阀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解决挤压间隙涂布头尾不均的阀门结构和控制技术。采用穿透式锥阀阀杆技术,在实现间隙涂布的开关阀过程中,保持在浆料内的阀杆体积恒定,有效防止厚头和拖尾的产生。 | 1、头尾厚度稳定:解决了开关阀动作对头尾厚度的影响;2、料压稳定:开启或关闭阀门时对阀腔容积不产生影响。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高精密涂布的伺服吞吐阀微量调节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修正挤压涂布厚度偏差的精密涂布与控制技术。采用总线控制的伺服吞吐阀,利用可贮料和排料的小容器,通过伺服伸缩,加减容器储料量达到薄时加料、厚时减料的精密涂布效果。 | 1、头尾厚度精确可控:头尾厚度可控制在5μm以内;2、具备面密度正向补偿功能:在涂布过程中可通过伺服吞吐自动补偿纵向的厚度变化。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收放卷自动换卷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卷对卷设备自动更换涂布基材和涂布产成品的自动换卷技术。采用自动接带和转动换轴方式更换卷料,达到连续涂布、自动换卷、高效不停机、连续生产的效果。 | 1、提高效率:消除停机换卷带来的原材料损耗和换卷停机时间,提高换卷效率,降低成本;2、提高良品率:减少换卷停机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高精度单向双面挤压涂布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在同一方向上实现双面涂布的新型挤压涂布技术。采用多项专利,融合烘箱快速预热技术、基材夹辊和气浮防抖技术、立式和帘式混合涂布模头的设计技术、浆料加热涂布技术,实现了锂离子电池极片单向双面同时涂布,达到双面涂布性能一致,具有高效、节能的效果。 | 1、节能高效:同一方向上实现双面涂布一次烘烤,可节约能源30%;2、表面质量高:解决了涂布二次烘烤造成的极片开裂、卷边现象。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精密气浮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湿料基材在涂布烘箱内无过辊走带和复合型干燥技术。本技术融合精密气悬浮封嘴技术、气旋转技术、辐射与对流混合加热技术,让湿料基材在烘箱内平稳输送和快速干燥,达到无过辊传输、基材不起皱、不卷边的效果。 | 1、提高干燥效率:干燥速度提高10%;2、表面质量高:解决了基材起皱、卷边现象。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适合于微孔基材的双面挤压涂布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针对具有微孔的基材进行无溢料双面涂布的工艺与装备技术。运用接触式涂布与非接触式涂布的有效结合,实现微孔基材单向双面同时涂布,达到提高电池容量、改善安全性和一致性等效果。 | 1、提高电池容量:电池容量提高2%;2、改善电池安全性:解决正反面厚度不均匀引起的析锂现象。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薄膜展平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针对薄膜基材在卷对卷生产过程中的横向展平防皱技术。通过在薄膜基材两侧分别设置有向外运动的真空展平装置,达到使薄膜基材平整运行的效果。 | 1、提高合格率:成品合格率提高10%2、运行平稳:改善薄膜在走带过程中打皱问题。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涂布机柔性刮刀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微凹或凹版涂布工艺中网纹辊定量取料的柔性低摩擦刮刀技术。采用柔性刮刀提高网纹辊使用寿命,消除摩擦产生的金属粉末。 | 1、提高寿命:网纹辊寿命提高2倍;2、提高电池安全性:消除摩擦产生的金属粉末。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光电涂布设备 |
| 电池极片多级轧辊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提高锂离子电池极片高压实密度的辊压工艺及装备技术。采用分级辊压的方法减少单次压缩比和辊压应力,达到减少电池极片延展、边缘箔材起皱、提高极片压实密度、减少反弹的效果。 | 1、提高压实密度:锂离子电池极片压实密度提高1%-5%;2、提高产品质量:改善极片辊压的延展及边缘起皱问题。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辊压、分切设备 |
| 轧辊表面加热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锂离子电池极片热辊压技术。本技术采用外热源表面加热方法,配有保温装置,通过轧辊的滚动,使辊表面均匀受热,变形量小、结构简单、实用,成本相对较低。 | 1、降低成本:避免在轧辊上加工油温加热的孔洞回路,降低加工成本、提高辊的刚性、减少设备维护成本;2、升温速度快:预热速度提高30%。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辊压、分切设备 |
| 电池极片超速分切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锂离子电池极片的一种新型精密分切技术。采用超薄单刀切割原理,通过超速分切的方法,让多刃口切割同一个极片点位,达到分切速度快、分切极片尺寸稳定、能有效控制极片蛇形和波浪边、减少毛刺的效果。 | 1、合格率高:极片良品率高于99.5%;2、高速:分切速度可达100米/min以上。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辊压、分切设备 |
| 精密高速涂布模头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精密挤压模头设计技术。采用唇式排气、底部回流、错唇设计、流线型腔体及V型模唇可更换技术,系统性针对浆料的流变特性,利用数据模型生成流体流道,较好解决高速、薄涂、高粘等涂布难点。 | 1、面密度一致性好:解决了浆料气泡现象;2、适用范围广:适用高速、薄涂、高粘等涂布。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关键零部件 |
| 混合型干湿态面密度测量技术 | 本技术是一种运用智能计算对极片面密度进行测量的技术。通过X射线、β射线、激光混合使用,达到干湿态数据共享、面密度闭环控制的效果。 | 1、具备学习能力:采用动态函数和具备有学习功能的智能化程序,丰富数据库,优化函数关系曲线,使用时间越长测量更精准;2、数据真实精确:通过干态测厚与湿态测厚数据共享,同时加上比较片的复位基准实现干湿态数据闭环,提高数据准确性。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关键零部件 |
| 自动试片与自动首检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涂布时实现首检自动化及快速试片取样的技术。本技术采用伺服供料、光电测厚、辐射烘干、自动取样一体化作业,在人工设定好工艺后,从涂布到烘干,到厚度面密度测试,到标定,全程不需要倒带,在箱体前加装有自动试片系统,自动完成首检,通常试片一次可正常涂布,试片时间短,用料少,调校准确。 | 1、提高试片效率:大幅缩短首检的时间约60%;2、降低成本:节约首件损耗材料80%。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关键零部件 |
| 自动装配线贴胶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胶布自动贴合技术。采用储料自动搬运方式,达到胶布快速取料、无气泡贴合的效果。 | 1、兼容性好:换型时间节点50%;2、效率高:实现单线15PPM贴胶节拍。 | 自主研发 | 其他锂电设备 |
| 氢燃料电池膜电极自动组装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膜电极组装自动化生产技术。采用模块化设计,将产品各工序装配,用于自动化物流连接,实现膜电极的组装自动化。 | 1、定位精度高:定位精度达到±0.1mm;2、解决起皱难题:解决厚度10μm以内的薄膜搬运输送过程中打皱问题。 | 自主研发 | 氢燃料电池生产设备 |
| 电池极片分切、辊压、再分切连线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锂电池多幅极片高效辊压分切技术。多幅极片采用先预分再辊压的方式,可有效解决辊压后极耳褶皱问题。同时三个工序整合在一台设备完成,可极大提升极片生产效率。 | 解决多幅极片辊压后极耳褶皱问题;辊压分切工序极片生产效率提升1倍。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辊压、分切设备 |
| 极耳预延展高速辊压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对锂电池极片的极耳区域均匀压延技术。采用液压压延辊对极耳位置单独辊压,实现极耳区域的预延展,有效改善极片辊压后极耳褶皱及辊压断带问题。 | 极片辊压断带率低:≤0.1‰;各段极耳延展率误差小:≤5%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辊压、分切设备 |
| 发热板内置腔内接触式真空烘烤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锂电池高真空烘烤技术。内置发热板为凸台结构,托盘为凹槽结构,通过搬运带电池的托盘放置于腔内接触式加热,采用凸台加热板加热方式降低了设备故障率,解决了常规带电夹具接触式加热常见的真空放电问题。 | 解决了常规带电夹具真空放电问题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烘烤设备 |
| 烘箱内防跑偏纠偏技术 | 本技术为一种锂电池极片自动纠偏技术。在极片烘干过程中增加自动纠偏及感应器,解决极片在烘箱内跑偏及折皱问题; | 解决了因箔材左右张力不一致导致箔材在烘箱内跑偏问题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 |
| 一种多层独立抽层技术 | 本技术为锂离子电池夹具烘烤设备的多层独立抽层技术。通过多层独立抽层模组解决设备效率低的问题 | 解决了多层夹具抽层的效率低、结构复杂的问 题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烘烤设备 |
| 夹具锁紧和解锁机及推拉技术 | 本技术为夹具自动锁紧、解锁及推拉技术。通过自动解锁装置解决了设备不稳定和效率低的问题 | 解决了夹具锁紧与解锁机构不可靠且低效的问 题 | 自主研发 | 锂离子电池烘烤设备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23 | 大容量锂离子电池精准制造核心技术与装备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 94 件,实用新型专利 166 件,外观设计专利 2 件,软件著作权 74 件。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2 | 4 | 180 | 94 |
| 实用新型专利 | 13 | 13 | 343 | 166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3 | 2 |
| 软件著作权 | 5 | 3 | 74 | 74 |
| 其他 | 2 | 0 | 78 | 74 |
| 合计 | 22 | 20 | 678 | 410 |
注:上述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数量不含已失效的数量,累计申请数量不含撤回申请的数量。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1,842,922.23 | 27,913,165.74 | -21.75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1,842,922.23 | 27,913,165.74 | -21.75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54 | 32.28 | 减少21.74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极片制造高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 2,500.00 | 288.67 | 2,170.37 | 完结 | 1.AB面的对齐度:≤0.2mm; | 主要研究非接触式与接触式模头协同双面同时涂布技术、冲击对流与红外辐射复合干燥技术、面向高速高精双面涂布的高性能控制系统研发,采用整体床身结构,提高高速高精双面同时挤压涂布装备的刚性,同时提高加工柔性空间,研制出高速高精双面同时挤压涂布装备,为大尺寸的极片涂布提供服务。 | 该项目装备可有效提高双面同时涂布精度、涂布速度、涂布宽度,更能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优化了设备结构设计,减少设计工作,提高加工柔性空间和生产加工效率。 |
| 2 | 干法成膜复合技术及装备 | 600.00 | 210.18 | 463.25 | 完结 | 1.机械速度:0~15m/mim;2.制模宽度:0~400mm;3.制模厚度:75~250um;4.张力范围:0~250N;5.压辊直径:300mm;6.压辊加热温度:常温~250°C。 | 研发双面同时预压成膜热转印复合装置、计量辊方式均匀供料装置、无缝传送带不间断循环送料装置、双面同时预压成膜热转印复合工艺等,可以适用于所有固态电池电极的制备,可以避免传统电池电极制备工艺中溶剂与固态电解质的兼容性等问题。 | 在全球锂电池制造领域,传统锂离子电池采用湿法浆料涂覆工艺制造电极,存在极片干燥时间长、有机溶剂回收成本高、环境污染严重、极片高负载受到限、残留溶剂与电解液发生副反应使电极性能下降等问题,干法工艺正逐渐成为新一代工艺路线的关注焦点,凭借在环保、降本和技术适配性上的优势,干法工艺有望成为传统湿法制造的重要补充或替代方案,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前景。但该技术仍处于研发阶段,产业化进程受技术成熟度、下游客户验证周期、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 3 | 干燥关键零部件研发 | 250.00 | 40.31 | 246.04 | 完结 | 1.夹具发热膜:温度均匀性:±2°C;2.升温速率:从常温到110°C≤20min;3.温度设定范围:常温~150°C;4.高真空挡板阀:适用范围1×105Pa~1.2Pa;5.真空漏率:1.3×107Pa.L.S-1;6.隧道炉密封圈:漏率≤10p.l.S-1;7.硬度≥70SHA。 | 夹具发热膜的金属发热丝可以采用仿生分形蚀刻设计,使热分布均匀性提升40%以上。在高真空挡板阀研发方可以通过AI生成算法设计镂空结构,在保证刚性前提下减重40%,热传导率降低至传统设计的1/3(减少热变形)。隧道炉密封圈研发方面在传统橡胶(如氟橡胶或硅橡胶)中添加纳米粒子(如石墨烯或碳纳米管),可显著提升材料的耐温范围,还有抗压缩永久变形能力和真空环境下的低放气特性。 | 主要应用在RGV高真空烤箱,批量化替代相应的零部件,尤其是接触式烤箱,夹具发热膜用量大,可大幅度降低成本,实现降本增效,将为公司减少设备制造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
| 4 | 干法多辊双面成膜复合一体机研发 | 750.00 | 298.57 | 409.72 | 在研 | 1.生产速度:≥50M/min;2.成膜宽度:MAX.500mm;3.成膜厚度:≥50μm;4.成膜厚度误差:≤±2μm;5.面密度一致性:≤±1%。 | 采用双机多辊干法成膜复合设备,同时完成A/B面的成膜及复合工艺,配置多架检测仪,实时监控膜片的面密度,并进行闭环调节,保证膜片面密度的一致性。 | 干法成膜复合一体机项目是破解锂电制造环保与性能瓶颈、支撑全固态电池产业化的战略支点,虽然面临粘结剂优化、高速稳定性等技术挑战及初期经济性压力,但其绿色降本、性能跃升、产业链协同潜力已获头部企业验证与资本认可。 |
| 5 | 超高速辊压技术及装备研发 | 650.00 | 219.87 | 328.44 | 在研 | 1.生产速度260m/min;2.辊压厚度一致性:≤±2μm;3.分切宽度精度:±0.3mm;4.分切毛刺:横向≤10μm,纵向≤8μm;5.产品合格率:≥99.8%。 | 采用伺服液压系统,精准控制轧制力;正极采用热轧,负极采用连轧工艺控制极片反弹率;研发高频闭环响应系统,在超高速生产状态下,精准快速调节辊压厚度,分切宽度,保证产品合格率。 | 超高速辊压技术对标现有低中高速辊压技术,大幅提升极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具备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
| 6 | 间隙涂布模头流道设计 | 170.00 | 29.35 | 167.69 | 完结 | 1.模头出口速度均匀性≥95%;2.涂布厚度精度±1μm;3.模唇直线度:0.002mm/m;4.表面粗糙度≤Ra0.1。 | 主要研究正负极浆料流变特性、宽幅涂覆均匀性分析及模头优化设计、涂布模头的自主设计与制造,基于仿真优化,设计多路进料、多腔体集成式模头结构,实现稳定压力与均匀流量输送;优选高硬度、高耐磨、易清洁的模头材料及高效表面处理工艺,攻克高直线度、低表面粗糙度精密加工关键技术,最终实现高精度挤压模头全流程自主设计与国产化制造。 | 间隙涂布模头流道设计能够较为精准地控制涂层厚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间隙涂布的分区精度需求,有助于推动涂布机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促进国产锂离子电池生产涂布装备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该研究成果有望为我国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太阳能LED路灯储能设备、军事通信及航天等领域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
| 7 | 全固态电池用卤化物电解质的制备及应用研究 | 1,000.00 | 260.77 | 388.00 | 在研 | 1.探索铟基卤化物的稳定合成工艺,离子电导率稳定达到1.5mS/cm;2.开发第二代锆基卤氧化物材料,离子电导率提升至1.5-2mS/cm,平衡性能与成本;3.逐步扩大产品批次量产规模;4.实现铟基电解质在正极表面均匀包覆;5.开展全固态电池组装工艺研究,并对相关产品的电化学性能进行系统测试与评估。 | 研发稳定且退火可恢复的第一代铟基卤化物体系、开发平衡性能与成本的锆基卤氧化物体系、推进卤化物固态电解质的干法成膜工艺体系进程、确定全固态模具电池组装和测试工艺,系统评估电解质产品电化学性能。 | 卤化物固态电解质具有离子电导率高、原料成本较低和制备工艺简单等优势,有助于降低固态电池的综合制造成本。其宽电化学窗口适配钴酸锂、高镍三元等高电压正极材料,可显著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同时,该电解质与正极材料界面相容性良好,有利于降低界面阻抗,从而改善电池的倍率性能与循环稳定性。 |
| 8 | 激光加热高效干燥技术研发 | 290.00 | 91.81 | 91.81 | 在研 | 1.提升干燥效率,支持120M/min的高速涂布稳定生产;2.提升干燥均匀性,极片横向温差≤±2°C;3.降低能耗,较传统热风干燥系统节能≥40%;4.设备干燥段总长缩短≥50%,有效缩减设备占地与厂房投入成本。 | 采用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阵列技术,实现毫米级区域精准控温,光场均匀度>95%,实现极片幅向、走带方向梯度精准干燥,有效规避局部干燥差异问题;建立车速、面密度、浆料固含量联动的自适应功率调节模型,可适配不同涂布工况的动态干燥需求。 | 随着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持续提升、厚电极工艺普及、储能电池规模化普及,传统热风干燥的工艺瓶颈与高能耗问题日益凸显,本激光高效干燥系统可精准匹配下一代高密锂电制造工艺需求,替代传统热风干燥设备,具备广阔的市场推广空间与极高的产业转化价值。 |
| 9 | 涂布机悬浮稳定性自动控制系统技术及装备研发 | 360.00 | 101.84 | 101.84 | 在研 | 1.极片悬浮高度波动控制精度≤±1.5mm;2.各独立风腔风压调节精度±5Pa,风场响应速度≤100ms;3.系统可稳定适配10-120m/min全涂布车速区间,高速下无擦壁、无蹭嘴、无褶皱不良;4.烘箱内极片横向跑偏≤±3mm。 | 突破传统固定风压开环控制模式,实现气浮悬浮状态在线检测+实时闭环自适应调控,解决工况波动导致的悬浮失稳难题,建立多变量耦合协同控制模型,有效抵消车速、温场、张力、极片变形带来的扰动,大幅提升高速量产稳定性;实现气浮烘箱智能化、免人工调试运行,填补传统气浮设备自动化程度低、一致性差的技术短板。 | 本技术通过在线检测、智能闭环调控、多区风场优化,从根源解决极片抖动、飘带、擦壁、划伤、干燥不均等问题,显著提升极片一致性与良品率,同时大幅降低人工调试成本、减少换型停机时间,具备极强的市场通用性、技术替代性与产业化推广价值。 |
| 10 | 涂布机自动贴胶技术及装备研发 | 480.00 | 94.37 | 94.37 | 在研 | 1.胶纸贴合左右偏移量≤±1mm;2.搭接长度误差≤±3mm;3.自动换卷贴胶成功率≥99.5%;4.接头褶皱、贴胶偏移、粘接不牢、甩带散卷等不良缺陷下降≥90%。 | 创新融合视觉精准定位与伺服随动贴胶技术,实现高速工况下胶纸高精度、高一致性自动贴合,突破人工贴胶精度差、一致性弱的固有短板;研发速度同步+张力平滑切换控制策略,解决高速换卷瞬间带材速度不匹配、张力突变导致的断带、褶皱、拉伸不良问题。 | 随着锂电产能持续扩张与智能制造升级加速,无人化自动换卷贴胶装备将成为涂布产线标配,替代传统人工操作模式,有效降低制造成本、提升生产稳定性与产品一致性,具备极强的产业化推广价值与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
| 11 | 固态电池烘烤技术及装备研发 | 1,450.00 | 157.22 | 157.22 | 在研 | 1.箱内温升过程中极差≤6°C,稳定后温均≤±2°C;2.腔内真空度≤5Pa,漏率≤10Pa.L/S;3.腔内H2S浓度≤0.1ppm,检测精度≤1%F.S。 | 保证在不破坏粘结剂、电解质晶体结构和电极孔隙微观结构的同时去除极片、电解质膜吸附水、残留有机溶剂,避免微量水分与固态电解质发生不可逆水解,同时消除电芯内部气体源,防止电芯内部鼓胀,固固界面脱开、界面阻抗飙升。 | 随着动力及储能领域硫化物全固态电池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行业与国家层面对电池安全性、可靠性指标要求不断提高。硫化物固态电解质对水汽高度敏感,烘烤是固态电池制造的关键核心工序,本装备可满足硫化物全固态电池极片、电芯的精密烘烤工艺需求,适配固态电池中试线、量产线建设,未来五年市场空间广阔,产业化应用前景良好。 |
| 12 | 环形烘烤堆叠技术及装备研发 | 1,360.00 | 146.17 | 146.17 | 在研 | 1.箱内温升过程中极差≤6°C,稳定后温均≤±2°C;2.腔内真空度≤10Pa,漏率≤10Pa.L/S;3.占地面积比传统结构节省约30%;4.兼容性:同时兼容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换型简单高效;5.产能:同时满足储能电池≥22PPM;动力电池≥33PPM。 | 本项目突破传统直线式烘烤设备结构局限,实现高真空环境下腔内温度高精度均匀控制。相较于传统烘烤装备,环形堆叠的创新结构可大幅缩减设备占地面积,在保障高真空密封性、高温温度场稳定性的基础上,兼顾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的兼容生产,可满足行业高产能输出、产品规格快速换型的生产需求。 | 面向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制造企业,国内锂电项目厂房土地资源紧张,海外建厂场地成本高昂。本环形烘烤装备可大幅减少产线占地,降低厂房及洁净车间建设投入;同时兼容储能、动力电池柔性生产换型,既适用于新建产线布局,也可用于现有产线改造升级,能够很好满足电池厂商高产能、集约化建厂的现实需求,国内外锂电市场产业化应用前景广阔。 |
| 13 | 大圆柱锂离子电池产线技术研究 | 1,300.00 | 95.25 | 215.84 | 在研 | 1.开发一条具备高效率、高精度、高一致性的46950标准型号大圆柱电池示范产线,并完成产品试制与验证;2.以46950等基准型号为核心,深入研究大圆柱;电池特有的制造工艺与参数固化。 | 46大圆柱整线技术采用自主研发加与头部装备企业协同创新的方式,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用装备,结合物流线、MES系统,打造自主、高效、智能、柔性的大圆柱线体。 | 46系列大圆柱电池正成为高端电动化赛道的竞争焦点。其核心优势源于全极耳(无极耳)设计带来的革命性突破:大幅降低内阻,实现了超快充与极致安全的性能飞跃,并为高能量密度化学体系提供了理想平台。随着特斯拉的规模化应用与宝马等巨头的重磅押注,该技术路线已获全球顶级车企背书,其高度标准化、易于自动化生产的特点,更是被视为驱动新能源汽车降本增效的下一突破口,是未来十年最具发展潜力的电池形态。 |
| 14 | 动力电池用胶带材料研发项目 | 90.00 | 4.97 | 84.50 | 完结 | 实现蓝膜胶带的优异黏着力、剪切力、拉拔力,具备UVA固化能力,满足电池绝缘保护要求。 | 采用基材+胶层+基材+胶层结构设计,具有耐高压击穿、耐穿刺、抗拉强度好等特点,达到新能源电池胶带主流技术水平。 | 应用于动力电池的铝壳包裹、电芯绝缘保护、电池组捆绑固定等场景,提升电池安全性与结构稳定性。 |
| 15 | 光伏电路印刷用胶带材料研发 | 150.00 | 9.90 | 90.92 | 完结 | 实现高粘接强度、耐溶剂、适合激光雕刻,满足10万+次银浆印刷对胶带的严苛要求。 | 超薄PI热固胶膜经表面活性处理,对镍网粘接力强、不溢胶,且可通过解胶剂去除,满足光伏银浆印刷行业标准。 | 用于光伏太阳能板的镍网银浆印刷电路工艺中的胶带固定与保护,提升印刷精度与效率。 |
| 16 | 钠离子电池集流体吸收层涂布项目 | 80.00 | 9.90 | 67.37 | 完结 | 选择适合涂布方式(可留白制作极耳),选择适合的集流体预处理方式和干燥方式,确保在集流体表面形成牢固碳膜。 | 涂碳层作为集流体与正极材料之间的“桥梁”,降低接触电阻,增加活性材料浸润性和黏附力,提高电池一致性、循环寿命和倍率性能。 | 用于钠离子电池集流体,承载活性物质,汇集并输出电流,降低内阻,提高库伦效率、循环稳定性和倍率性能。 |
| 17 | 水气阻隔膜底涂研究项目立项 | 180.00 | 9.90 | 110.41 | 在研 | 食品/药品包装用途: $10^{-1} \sim 10^{-2}$ ;太阳能用途: $10^{-3} \sim 10^{-4}$ ;OLED用途: $10^{-4} \sim 10^{-5}$ 。 | 采用全氢聚硅氮烷(PHPS)转化法,利用Si-N和N-H基团反应活性,低温转化为致密氧化硅,兼备液相涂覆灵活性和低温转化优势。 | 用于食品、药品包装,太阳能电池,OLED显示等领域的水汽阻隔膜底涂,提高无机氧化物附着力及阻隔率。 |
| 18 | 高折射率光学胶OCA的研发和量产项目 | 180.00 | 16.62 | 129.67 | 在研 | 满足强粘接效果的同时,实现光学性能高透(>99%)低雾(<0.5),在1mm及以下的胶厚上实现极低的老化黄变管控(b值<0.3)。 | 丙烯酸OCA:高洁净度、高透光率、低雾度,胶层厚度均匀,黏着力强,适应软对软、软对硬、硬对硬贴合。硅胶OCA:耐黄变,操作方便,重工容易,耐水耐高温。 | 用于全贴合OCA工艺,减少眩光、减少光损失、增加亮度、提高透射率、降低能耗,增加对比度,避免牛顿环,表面平整,无边界设计,提升显示用途中的图像质量。 |
| 19 | SINANO系列硅胶制品研发项目 | 600.00 | 9.90 | 199.99 | 在研 | 1.聚碳酸酯层与液态硅橡胶复合材料在高压成型、模内注塑后通过耐环境类测试;2.四层液态硅橡胶结构提供表面机械性能,满足磨耗类测试指标;3.精密涂布设备实现0.05-0.5mm厚度复合。 | 对聚碳酸酯层或聚酯层进行表面活性处理,活性处理剂作为桥接剂与基材活性基团反应,与液态硅橡胶氢键结合;设计专用涂布设备。 | 解决手机厂商硅胶皮手机后盖问题,满足外观良好前提下将透明液态硅橡胶复合在透明聚碳酸酯层上,实现表面色彩处理工艺叠加。 |
| 20 | 微纳结构材料研发项目 | 120.00 | 9.90 | 75.83 | 在研 | 光学参数(雾度、透过率、光泽度)可控可调整;结构性质(粗糙度、硬度、耐磨、水接触角)可控;其他参数(手感、纹理观感等)的完整呈现。 | 通过UV胶水复制材料纹理,在PC材料表面制作防眩光纹理。技术路线:点胶→辊压→固化→脱模,可实现卷对卷复制微纳结构,精确调控光学与触感参数。 | 用于屏幕盖板抗眩光、功能性膜片等,利用UV胶水固化保留形状的特性复制特殊表面纹理,实现各类功能性膜片生产。 |
| 21 | 间隙纸张保护膜研发项目 | 80.00 | 14.71 | 41.55 | 在研 | 工艺层面规避缺胶、漏胶、渗透等问题,实现成品无反粘触感;通过基布纹理及粘接层配方设计实现成品抗剪切强度最大化。 | 通过转移涂布将无纺布和白板纸以水性胶结合。水性胶粘接力强、干燥快、耐候耐水;无纺布强力好、透气防水、环保柔韧;白板纸均匀、强韧、耐折。 | 用于间隙纸张保护膜产品,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技术创新与研发。 |
| 22 | Mini LED封装胶膜研发项目 | 500.00 | 59.17 | 125.80 | 在研 | 开发出满足Mini-LED COB/GOB封装要求的高性能、高可靠性封装胶膜,并实现产业化。具体:1高透光率、低黄变、高粘接强度、耐高温高湿;2优化工艺,提高效率和良率;3建立测试方法和标准;4规模化生产并应用于产品。 | 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实现国产化替代。提升我国Mini-LED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 应用于Mini-LED电视、显示器、车载显示等领域的COB/GOB封装,提升显示效果和可靠性。 |
| 23 | 车载HUD微透镜阵列(MLA)PGU扩散薄膜开发 | 200.00 | 4.93 | 4.93 | 在研 | 1.光学性能核心指标:扩散角度X/Y独立可控(±0.5°精度),Top-Hat平顶配光均匀度≥90%,MTF>0.1@0.37 lp/mm,综合透过率≥55%,色差Δu'v'<0.005;2.环境可靠性:满足车载Grade 2级(-40°C~+105°C工作,存储-40°C~+125°C),85°C/85%RH湿热500小时衰减≤5%,抗太阳光倒灌无黄变分层。 | 三大核心突破:1.多周期衍射匹配+非周期性排布,消除零级衍射与彩色条纹;2.微透镜面型精密设计,实现Top-Hat配光与FOV精确匹配;3.车规级微纳加工工艺,保障极端环境光学稳定性。 | 1.主场景:AR-HUD与WHUD的PGU光学引擎,作为DMD/LCOS成像面或TFT背光匀光片,匹配12.8°×10.2° FOV及≥7m虚像距需求;2.扩展场景:PHUD超高亮背光匀光、后排娱乐投影成像面、CMS电子后视镜背光增亮,覆盖车载全场景光学扩散需求。 |
| 合计 | / | 13,340.00 | 2,184.28 | 5,911.73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42 | 138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68 | 15.99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4,740,990.62 | 14,135,346.69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03,809.79 | 102,430.05 |
| 教育程度 |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 博士研究生 | 1 | 0.70 |
| 硕士研究生 | 8 | 5.63 |
| 本科 | 100 | 70.42 |
| 专科 | 28 | 19.72 |
| 高中及以下 | 5 | 3.52 |
| 合计 | 142 | 100.00 |
| 年龄结构 |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94 | 66.20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4 | 23.94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2 | 8.45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0.70 |
| 60岁及以上 | 1 | 0.70 |
| 合计 | 142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竞争力风险
1)行业技术迭代快,公司必须持续高研发。随着锂电池行业的发展,固态电池领域的智能制造装备赛道技术更迭迅猛,公司需保持高强度研发才能保持在行业的持续竞争力。
2)专利侵权风险高。虽然公司已布局知识产权壁垒,但面对潜在侵权仍需进一步完善技术监控网络与法律维权机制,对公司的知识产权形成全链条保护闭环。
2、经营风险
1)规模小、客户集中导致公司业绩季节性波动大。锂电设备行业集中度高,而公司自身收入体量偏小,核心客户订单占比大且收入确认时点集中,致使季度业绩随订单的交付与验收节奏显著波动,净利润呈现较强的不连续性。
2)公司需优化管理,提高协同效率,以求持续发展。需通过战略、组织、内控、财务协同降本增效,加速高毛利创新产品市场拓展,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周期性波动带来的风险。
3、财务风险
公司毛利率下滑、净利润减少;下游账期拉长致回款效率下降,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有所增加,现金流趋紧;同时受市场价格影响,导致存货跌价准备上升,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虽然公司在手订单较多,但盈利修复需要一定的时间。
4、行业风险
1)下游需求波动影响订单规模,价格战挤压利润。公司客户的产能受新能源汽车等终端需求波动影响,设备采购规模具有不确定性;因行业竞争加剧,价格博弈持续升级,进一步压缩企业盈利空间。
2)技术路径尚未明晰,研发挑战大。锂电池迭代加速。固态电池技术路线选择多样,设备厂商若无法持续投入高额研发资源,产品技术迭代滞后风险将显著上升。
5、其他
公司 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所涉更正后财务信息,会计师事务所正在执行专项鉴证,本报告中“上年同期”“上年度末”数据以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相关数据为基准,若更正后数据与本报告存在差异,公司将及时更正,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本节“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07,140,865.62 | 86,476,623.44 | 139.53 |
| 营业成本 | 197,091,870.24 | 81,108,518.32 | 143.00 |
| 销售费用 | 6,074,483.17 | 8,126,268.88 | -25.25 |
| 管理费用 | 27,105,880.49 | 22,838,627.93 | 18.68 |
| 财务费用 | 6,592,399.33 | 4,772,572.07 | 38.13 |
| 研发费用 | 21,842,922.23 | 27,913,165.74 | -21.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5,140.57 | 28,804,118.10 | -119.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1,507.01 | -26,458,376.64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929,174.95 | -15,989,568.3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得益于 2025 年下半年头部客户订单的增加和陆续验收,公司 202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39.53%。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加的同时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人员优化调整,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受订单充足和资产转固影响,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用、租金及物业费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短期借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利息支出有所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受在研项目进度影响,本期物料消耗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随着头部客户订单的陆续投产,支付的采购金额和职工薪酬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收回,导致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由负转正。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短期借款增加,导致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大幅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369,317,305.85 | 14.36 | 254,449,570.47 | 12.00 | 45.14 | 期初定期存款(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到期转入和新增贷款所致 |
| 应收票据 | 68,488,825.67 | 2.66 | 17,676,484.82 | 0.83 | 287.46 | 期末持有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69,047,727.65 | 2.69 | 116,226,243.97 | 5.48 | -40.59 | 期末持有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减少所致 |
| 预付款项 | 18,696,147.36 | 0.73 | 14,347,318.90 | 0.68 | 30.31 | 销售订单增加导致采购预付款增加 |
| 存货 | 1,042,986,789.61 | 40.56 | 650,803,099.24 | 30.70 | 60.26 | 发出商品大幅增加所致 |
| 合同资产 | 93,541,338.73 | 3.64 | 68,447,487.85 | 3.23 | 36.66 | 质保金到期金额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4,009,822.79 | 4.04 | 167,296,499.71 | 7.89 | -37.83 | 定期存款到期转入货币资金所致 |
| 长期应收款 | 24,793,563.52 | 0.96 | 40,638,202.06 | 1.92 | -38.99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回款所致 |
| 在建工程 | 94,898,954.04 | 3.69 | 49,360,663.42 | 2.33 | 92.26 | 三期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058,560.65 | 0.47 | 6,266,138.03 | 0.30 | 92.44 | 精密车间装修及增容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资产 | 3,087,004.15 | 0.12 | 1,173,191.79 | 0.06 | 163.13 |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
| 短期借款 | 323,187,475.00 | 12.57 | 238,552,903.83 | 11.25 | 35.48 | 新增贷款所致 |
| 应付账款 | 805,735,368.73 | 31.33 | 592,635,017.63 | 27.96 | 35.96 | 订单增加导致采购增加 |
| 合同负债 | 607,814,471.96 | 23.64 | 367,594,066.43 | 17.34 | 65.35 | 订单增加导致预收款增加 |
| 应交税费 | 6,106,356.11 | 0.24 | 2,417,917.22 | 0.11 | 152.55 | 期末应交增值税和计提房产税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7,505,754.80 | 4.57 | 72,510,377.60 | 3.42 | 62.05 | 未到期已背书的应收票据增加导致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66,942.4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1%。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初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 1,210,133.86 | 23,886.37 | 冻结 |
|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 1,203,617.81 | 600,000.00 | 质押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96,000.00 | ||
| 固定资产 | 329,904,327.51 | 334,026,911.86 | 抵押 |
| 无形资产 | 24,081,459.88 | 24,372,372.94 | 抵押 |
| 应收账款 | 50,434,160.00 | 质押 | |
| 合计 | 406,833,699.06 | 360,219,171.17 |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 0 | 1,162.52 | -100% |
本报告期无新设子公司或参股其他公司。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 深圳时代伯乐匠心七期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4年6月30日 | 优化投资结构,与主营业务形成产业协同 | 2,000.00 | - | 2,000.00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是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是 | 产业投资 | -2.44 | -50.58 |
| 合计 | / | / | 2,000.00 | - | 2,000.00 | / | 100.00 | / | / | / | / | -2.44 | -50.58 |
其他说明
无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惠州信宇人 | 子公司 | 锂电池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 60,000,000.00 | 1,679,764,599.27 | -262,051,527.73 | 157,405,236.01 | -79,037,594.59 | -78,838,385.76 |
| 深圳亚微 | 子公司 | 功能性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000.00 | 23,790,841.49 | 4,940,514.10 | 9,152,007.04 | -271,413.97 | -261,803.63 |
| 华科淮南 | 子公司 | 锂电池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 30,000,000.00 | 45,250,382.40 | 1,979,735.31 | 1,070,800.00 | -834,588.89 | -835,451.24 |
| 见信天蓝 | 子公司 | 锂电池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 10,000,000.00 | 68,659,429.91 | -2,717,066.71 | 95,883.30 | -592,476.01 | -663,705.11 |
注:注册资本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数据。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赛习特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变动原因说明 |
| 杨志明 | 总经理 | 离任 | 换届 | 任期届满离任 |
| 曾芳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换届 | 任期届满离任 |
| 王家砚 | 董事 | 离任 | 换届 | 任期届满离任 |
| 陈金 | 董事 | 离任 | 换届 | 任期届满离任 |
| 余德山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换届 | 任期届满离任 |
| 龚小寒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任期届满离任 |
| 李飞 | 职工代表董事 | 离任 | 换届 | 任期届满离任 |
| 陈虎 | 财务总监 | 离任 | 换届 | 任期届满离任 |
| 徐志君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换届选举新的董事 |
| 徐志君 | 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 | 换届聘任新的高管 |
| 蔡林生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换届选举新的董事 |
| 蔡林生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换届 | 换届聘任新的高管 |
| 吴庆芳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换届选举新的董事 |
| 李飞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换届选举新的董事 |
| 陈小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换届选举新的独立董事 |
| 刘建宏 | 职工代表董事 | 选举 | 换届 | 换届选举新的职工代表董事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6 年 5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志明先生、徐志君女士、蔡林生先生、吴庆芳先生、李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仲飞先生、陈政峰先生、陈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内容及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和 2026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026 年 5月 20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刘建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及刘建宏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2026 年 5月 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志君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蔡林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026 年 7月 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董事长杨志明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具体内容及邓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2026 年 8月 4日,蔡林生先生因家庭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由于杨堃先生尚未取得上交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公司董事长杨志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杨堃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其取得相关证明后正式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及杨堃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并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 | 备注1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备注2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王家砚 | 备注3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余德山、王凌、李嫦晖、刘建宏、李飞、蔡连贺 | 备注4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杨志明、蔡连贺、蔡智园、吴庆芳 | 备注5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 | 备注6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股东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备注7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中保瀚林、珩创芯耀 | 备注8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郑州同创、苏州同创、同普远景 | 备注9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除中保瀚林、珩创芯耀、郑州同创、苏州同创、同普远景外,其他最近一年新增股东 | 备注10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王家砚 | 备注11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其他股东 | 备注12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余德山、王凌、李嫦晖、刘建宏、李飞、蔡连贺 | 备注13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1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杨志明、蔡连贺、蔡智园、吴庆芳 | 备注14 | 2023年8月16日 | 是 | 备注1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5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 | 备注16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7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8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 | 备注19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0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1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 | 备注22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 | 备注23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4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5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 | 备注26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 | 备注27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8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 | 备注29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30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 | 备注31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 | 备注32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3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4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 | 备注35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36 | 2022年6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承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截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收盘,因触发前述延长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杨志明、曾芳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备注 2:股东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截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收盘,因触发前述延长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股东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备注 3: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王家砚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如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截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收盘,因触发前述延长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王家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 2024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备注 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余德山、王凌、李嫦晖、刘建宏、李飞、蔡连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或提议公司回购本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截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收盘,因触发前述延长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余德山、王凌、李嫦晖、刘建宏、李飞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备注 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杨志明、蔡连贺、蔡智园、吴庆芳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或提议公司回购本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备注 6: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适用),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备注 7:股东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如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信宇人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公司存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②公司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备注 8:中保瀚林、珩创芯耀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信宇人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备注 9:郑州同创、苏州同创、同普远景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信宇人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备注 10:除中保瀚林、珩创芯耀、郑州同创、苏州同创、同普远景外,其他最近一年新增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信宇人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备注 11: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王家砚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如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述承诺内容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本人因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所得将全部上缴公司。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备注 12:公司其他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信宇人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备注 1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余德山、王凌、李嫦晖、刘建宏、李飞、蔡连贺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1)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适用),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信宇人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上述承诺均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备注 1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杨志明、蔡连贺、蔡智园、吴庆芳承诺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在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提前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B.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C.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信宇人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上述承诺均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备注 15: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生除权除息,价格相应调整)。
公司承诺:若条件成就,其将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0%;
(3)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30%;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备注 16:控股股东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其将在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并将在公司公告的 3个交易日后实施增持计划。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已实施完成回购公司股票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15%;
(3)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约束措施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预案及其相关承诺函所述义务的,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否则,公司有权按如下公式相应扣减应向其支付的税后薪酬、现金分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扣减期限直至其履行相应的增持义务为止。多次违反规定的,扣减的金额累计计算。
(2)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预案及其相关承诺函所述义务的,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否则,公司有权按如下公式相应扣减应向其支付的税后薪酬:其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扣减期限直至其履行相应的增持义务为止。多次违反规定的,扣减的金额累计计算。
备注 17: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其将在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并将在公司公告的 3个交易日后实施增持计划。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 15%;
(3)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 30%;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未来在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约束措施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预案及其相关承诺函所述义务的,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否则,公司有权按如下公式相应扣减应向其支付的税后薪酬、现金分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扣减期限直至其履行相应的增持义务为止。多次违反规定的,扣减的金额累计计算。
(2)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预案及其相关承诺函所述义务的,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否则,公司有权按如下公式相应扣减应向其支付的税后薪酬:其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扣减期限直至其履行相应的增持义务为止。多次违反规定的,扣减的金额累计计算。
备注 18: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瑕疵回购及损失赔偿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违反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进行赔偿;同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备注 1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信息披露瑕疵回购及损失赔偿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同意公司自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备注 2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瑕疵回购及损失赔偿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同意公司自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税后薪酬、现金红利(如有)、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备注 21:公司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公司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备注 2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欺诈发行的,并已由监管机构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本企业/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议案投赞成票。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或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监管机构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买回股份或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 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
(6)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备注 2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
(5)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备注 25: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的监管指引、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之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充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 26: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产生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也未参与投资任何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也不会参与投资任何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
3、如因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或变更经营范围引致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则本人将促成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的方式,或将该等相竞争业务/股权/权益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的方式,消除潜在同业竞争。
4、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以确保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5、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并将忠实履行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备注 2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杨志明、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已如实向公司披露知悉的全部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尽量减少并规范本人及/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的交易,严格遵守并尊重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与公司以公允价格进行公平交易,不谋求本人及/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非法利益。
3、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避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并敦促公司的关联股东、关联董事依法行使股东、董事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或关联关系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存在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或关联关系在关联交易中损害公司及小股东的权益或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6、本人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遵守以上承诺。
备注 28: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或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欺诈发行的,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如违反相关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进行赔偿;同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备注 2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或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准),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同意公司自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备注 3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或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准),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同意公司自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税后薪酬、现金红利(如有)、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备注 31: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事宜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本次发行上市前职工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问题而遭受损失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缴职工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本人保证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充分补偿,使公司恢复到未遭受该等损失或承担该等责任之前的经济状态。
备注 32: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关于股份制改造过程缴纳所得税事宜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若发行人发起人股东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未按规定缴纳所得税的行为而被税务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其保证将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全额予以补缴;若发行人因未按规定代扣代缴股份制改造涉及的所得税而被税务机关处以任何行政处罚,其保证将补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备注 33: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本公司现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4、本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上述机构及人员与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5、本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本公司之直接或间接股东(追溯至最终持有人),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直接或间接股东里不存在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 12 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
7、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东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形,且直接或间接股东(追溯至最终持有人)不存在以下不当入股的情况:(1)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2)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3)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4)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5)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
8、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备注 34: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 3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郑重承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制执行、发行人上市后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股份的情形除外;
(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公司自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薪酬、现金红利、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备注 3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制执行、发行人上市后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公司自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薪酬、现金红利(如有)、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5 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审计意见情况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根据上会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保留意见事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述,2026 年 4 月 28 日,信宇人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对公司在 2023 至 2024 年度存在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部分客户回款来源于实控人或实控人协调的资源的情形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该前期会计差错显示信宇人公司:2023 年度少计信用减值损失 721.67 万元,多计财务费用 3.43 万元、所得税费用 108.25 万元及净利润 609.99万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少计应收账款 5,865.50 万元、其他应收款 1,846.26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25 万元、应交税费 24.77 万元、资本公积 6,490.00 万元,多计在建工程 275.23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1,640.00 万元及累计未分配利润 609.99 万元。2024 年度少计信用减值损失 1,409.93万元,多计营业成本 27.14 万元、管理费用 47.70 万元、研发费用 1.77 万元、财务费用 111.56 万元、所得税费用 211.49 万元及净利润 1,010.26 万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少计应收账款 5,950.00万元、其他应收款 3,130.10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319.74 万元、应交税费 301.33 万元、资本公积7,610.00 万元,多计固定资产 1,115.98 万元、在建工程 1,355.37 万元、无形资产 520.89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116.51 万元及累计未分配利润 1,620.25 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准确,以及是否需要就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科目的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3、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上会认为,信宇人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信宇人 202年 12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间存在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信宇人已全部收回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上述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说明信宇人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宇人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4、公司对涉及事项及其影响采取的具体措施
(1)对保留意见中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高度重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配合并全力推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核查工作。由于此次核查所涉及的工作复杂、工作量较大,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将尽快完成更正后的相关财务信息以及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工作。
(2)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事项:
1)公司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规范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防止公司关联方特别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公司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分别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4)加强对公司董事、管理层、股东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各层面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规范运作能力,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杨志明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6〕33 号。对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杨志明予以公开谴责,对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陈虎,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余德山予以通报批评。处罚原因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明存在对募集资金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2026 年 1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整改情况:公司实控人已全部归还资金占用本息。公司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及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度,规范资金往来行为;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违规占用再次发生;此外,公司将持续加强对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关于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的法律法规培训,提升规范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实控人资金占用及偿还进度的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1,000.00 | 2024-2-29 | 2024-2-29 | 2027-2-28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深圳市亚微新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000.00 | 2025-8-15 | 2025-8-15 | 2028-8-15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9,009.23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9.96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9,009.23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9,009.23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
| 担保情况说明 | / |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11日 | 57,870.60 | 50,620.02 | 46,224.66 | 4,395.36 | 39,491.66 | 2,600.00 | 78.02 | 59.15 | 4,152.46 | 8.2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57,870.60 | 50,620.02 | 46,224.66 | 4,395.36 | 39,491.66 | 2,600.00 | / | / | 4,152.46 |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7,628.27 | 4,152.46 | 21,300.78 | 77.10 | 2026年12月 | 否 | 否 | 由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方式,购买土地、扩建厂房、配套设备等需要时间。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 7,755.91 | 28,173.90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7,038.66 | - | 5,001.55 | 71.06 | 2025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82.69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锂电池智能关键装备生产制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557.73 | - | 3,603.12 | 64.83 | 2025年8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1,934.00 | 3,787.15 | 否 | 1,990.60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000.00 | - | 6,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495.36 | - | -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否 | 3,900.00 | - | 2,600.00 | 66.6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锂电池智能关键装备生产制造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 | - | 986.2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50,620.02 | 4,152.46 | 39,491.66 | / | / | / | / | / | 9,689.91 | 31,961.05 | / | 4,073.29 |
注:“节余金额”包含项目节余本金及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净收入。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3,900.00 | 2,600.00 | 66.67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其他 | 495.36 | / | / | |
| 合计 | / | 4,395.36 | 2,600.00 | 59.15 |
3、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5年8月28日 | 18,000 | 2025年8月28日 | 2026年8月27日 | 2,0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和 2026 年 5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和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五)中介机构对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实际控制人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规范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防止公司关联方特别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公司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分别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4、加强对公司董事、管理层、股东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各层面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规范运作能力,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集中竞价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 977,543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0%。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 2026 年 7月 9日,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02%,减持均价为 23.29 元/股,减持总金额 232,900 元,减持期间已届满。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360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周俊伍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5,500 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5,58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91,080 股;股东刘湘奇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500 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22,859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5,359 股。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杨志明 | 0 | 29,102,399 | 29.77 | 29,102,399 | 29,102,39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曾芳 | 0 | 10,585,382 | 10.83 | 10,585,382 | 10,585,382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850,382 | 4.96 | 4,850,382 | 4,850,382 | 无 | 0 | 其他 |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冠达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 | 953,743 | 0.9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朱允来 | 150,729 | 657,828 | 0.67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周俊伍 | 184,180 | 591,080 | 0.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 95,682 | 529,373 | 0.54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刘湘奇 | 0 | 525,359 | 0.54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韦文渊 | -26,000 | 520,000 | 0.53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孙芷芬 | 未知 | 404,423 | 0.4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冠达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3,743 | 人民币普通股 | 953,743 | |||||
| 朱允来 | 657,828 | 人民币普通股 | 657,828 | |||||
| 周俊伍 | 591,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1,080 | |||||
| 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 529,373 | 人民币普通股 | 529,373 | |||||
| 刘湘奇 | 525,359 | 人民币普通股 | 525,359 | |||||
| 韦文渊 | 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00 | |||||
| 孙芷芬 | 404,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404,423 | |||||
| 吕鹏飞 | 387,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387,726 | |||||
| 鲁明明 | 37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000 | |||||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荣福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2,444 | 人民币普通股 | 332,444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情况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报告期内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减持股份10,000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3,451,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3%。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杨志明与曾芳为夫妻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曾芳为智慧树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上述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情况。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杨志明 | 29,102,399 | 2027年2月17日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2 | 曾芳 | 10,585,382 | 2027年2月17日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3 | 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50,382 | 2027年2月17日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杨志明与曾芳为夫妻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曾芳为智慧树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 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 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369,317,305.85 | 254,449,570.47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七.4 | 68,488,825.67 | 17,676,484.82 |
| 应收账款 | 七.5 | 136,523,622.40 | 187,742,873.47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69,047,727.65 | 116,226,243.97 |
| 预付款项 | 七.8 | 18,696,147.36 | 14,347,318.90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8,888,329.70 | 22,878,507.7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1,042,986,789.61 | 650,803,099.2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七.6 | 93,541,338.73 | 68,447,487.8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04,009,822.79 | 167,296,499.7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21,499,909.76 | 1,499,868,086.19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24,793,563.52 | 40,638,202.06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942,116.69 | 1,945,570.5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9,494,188.98 | 19,518,552.27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935,764.74 | 1,965,012.88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03,195,832.82 | 406,971,030.61 |
| 在建工程 | 七.22 | 94,898,954.04 | 49,360,663.4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130,505.73 | 13,916,354.79 |
| 无形资产 | 七.26 | 44,246,459.23 | 45,592,540.7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2,058,560.65 | 6,266,138.0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32,226,793.24 | 32,616,487.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3,087,004.15 | 1,173,191.7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0,009,743.79 | 619,963,744.20 | |
| 资产总计 | 2,571,509,653.55 | 2,119,831,830.39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23,187,475.00 | 238,552,903.8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81,782,621.09 | 326,254,286.85 |
| 应付账款 | 七.36 | 805,735,368.73 | 592,635,017.63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07,814,471.96 | 367,594,066.4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4,067,266.93 | 11,696,731.75 |
| 应交税费 | 七.40 | 6,106,356.11 | 2,417,917.22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586,012.93 | 9,908,880.3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1,978,323.34 | 21,861,691.56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17,505,754.80 | 72,510,377.60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87,763,650.89 | 1,643,431,873.24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1,249,267.90 | 80,675,089.37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0,266,213.31 | 12,007,598.29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七.50 | 897,345.13 | 897,345.13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26,657.82 | 174,154.4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921,245.51 | 2,198,895.1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4,460,729.67 | 95,953,082.45 | |
| 负债合计 | 2,272,224,380.56 | 1,739,384,955.6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7,754,388.00 | 97,754,38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859,787,585.21 | 859,726,247.35 |
| 减:库存股 | 七.56 | 62,038,331.13 | 62,209,754.69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1.14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1,892.89 | 31,892.8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94,866,757.87 | -513,926,883.0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0,668,788.24 | 381,375,890.46 |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83,515.25 | -929,015.76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9,285,272.99 | 380,446,874.7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71,509,653.55 | 2,119,831,830.39 | |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荣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87,378,182.80 | 116,114,076.5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61,356,374.98 | 11,736,348.66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09,037,733.41 | 222,865,238.76 |
| 应收款项融资 | 68,612,056.97 | 113,964,800.36 | |
| 预付款项 | 186,718,706.77 | 338,113,371.16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70,882,603.23 | 278,570,092.9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659,559,900.83 | 307,994,370.3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64,337,818.73 | 37,924,184.45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528,693.69 | 38,765,966.06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48,412,071.41 | 1,466,048,449.23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3,519,904.41 | 12,751,472.33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93,537,256.01 | 91,51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494,188.98 | 19,518,552.27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935,764.74 | 1,965,012.88 | |
| 固定资产 | 29,193,845.99 | 26,517,813.47 | |
| 在建工程 | 10,752,797.25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1,854,601.90 | 13,277,202.92 | |
| 无形资产 | 256,099.04 | 404,756.70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6,866,553.18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261,890.65 | 27,511,785.07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3,920,104.90 | 204,209,392.89 | |
| 资产总计 | 2,042,332,176.31 | 1,670,257,842.12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93,187,475.00 | 179,113,838.83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282,259,584.81 | 327,236,499.87 | |
| 应付账款 | 78,601,062.52 | 67,971,171.74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594,062,218.86 | 353,911,136.33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67,400.84 | 2,890,870.84 | |
| 应交税费 | 2,952,052.52 | 1,019,784.44 | |
| 其他应付款 | 16,733,112.30 | 14,626,234.79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03,759.44 | 2,509,247.15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5,334,685.74 | 64,991,904.6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88,701,352.03 | 1,014,270,688.59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0,283,236.02 | 11,721,279.06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897,345.13 | 897,345.13 | |
| 递延收益 | 126,657.82 | 174,154.48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78,190.29 | 1,991,580.44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085,429.26 | 14,784,359.11 | |
| 负债合计 | 1,401,786,781.29 | 1,029,055,047.7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7,754,388.00 | 97,754,388.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859,787,585.21 | 859,726,247.35 | |
| 减:库存股 | 62,038,331.13 | 62,209,754.69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1,892.89 | 31,892.89 | |
| 未分配利润 | -254,990,139.95 | -254,099,979.13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40,545,395.02 | 641,202,794.42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42,332,176.31 | 1,670,257,842.12 | |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荣庭
合并利润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207,140,865.62 | 86,476,623.44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07,140,865.62 | 86,476,623.44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62,587,964.41 | 147,720,711.13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97,091,870.24 | 81,108,518.32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880,408.95 | 2,961,558.19 |
| 销售费用 | 七.63 | 6,074,483.17 | 8,126,268.88 |
| 管理费用 | 七.64 | 27,105,880.49 | 22,838,627.93 |
| 研发费用 | 七.65 | 21,842,922.23 | 27,913,165.74 |
| 财务费用 | 七.66 | 6,592,399.33 | 4,772,572.07 |
| 其中:利息费用 | 6,629,840.71 | 4,680,599.90 | |
| 利息收入 | 460,961.24 | 673,582.71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2,940,724.60 | 5,708,048.1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36,464.98 | 1,929,526.0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4,363.29 | 65,777.5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8,196,338.96 | -21,374,397.2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0,878,232.90 | -8,143,512.5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 | 369,218.8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1,468,844.36 | -82,689,426.86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55,539.74 | 139,856.57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9,019.47 | 486,169.5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282,324.09 | -83,035,739.85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12,050.18 | -7,057,856.2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394,374.27 | -75,977,883.57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394,374.27 | -75,977,883.57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939,874.78 | -72,406,400.79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4,499.49 | -3,571,482.78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14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14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14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14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1,394,363.13 | -75,977,883.57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0,939,863.64 | -72,406,400.79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4,499.49 | -3,571,482.78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76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76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荣庭
母公司利润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29,856,882.40 | 63,539,386.58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93,147,526.88 | 54,880,661.28 |
| 税金及附加 | 1,611,072.74 | 923,176.78 | |
| 销售费用 | 4,931,436.06 | 6,416,211.27 | |
| 管理费用 | 9,264,149.01 | 8,586,001.06 | |
| 研发费用 | 9,217,274.28 | 13,770,822.90 | |
| 财务费用 | 3,932,954.13 | 1,706,327.99 | |
| 其中:利息费用 | 3,568,846.16 | 1,502,165.68 | |
| 利息收入 | 258,702.07 | 532,180.68 | |
| 加:其他收益 | 10,395,048.81 | 5,181,586.40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53,189.61 | 329,143.7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363.29 | 65,777.59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604,454.68 | -20,874,446.97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46,443.52 | -1,051,345.51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80,932.99 | -39,093,099.45 | |
| 加:营业外收入 | 40,510.82 | 20,890.28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234.38 | 119,127.48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53,656.55 | -39,191,336.65 | |
| 减:所得税费用 | 36,504.27 | -5,670,693.60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0,160.82 | -33,520,643.05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0,160.82 | -33,520,643.05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90,160.82 | -33,520,643.05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荣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8,721,201.47 | 285,678,527.93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706,123.81 | 3,017,969.07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095,100.83 | 4,361,909.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3,522,426.11 | 293,058,406.71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7,250,491.11 | 154,199,451.52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6,530,319.30 | 65,259,731.47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701,114.00 | 14,416,947.94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525,642.27 | 30,378,157.6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9,007,566.68 | 264,254,288.6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5,140.57 | 28,804,118.10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 | 5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 | 732,226.48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125,000.00 | 30,732,226.48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9,143,492.99 | 35,190,603.12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143,492.99 | 57,190,603.12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1,507.01 | -26,458,376.64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4,000,000.00 | 54,2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337,048.09 | 51,911,001.2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337,048.09 | 106,111,001.24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425,100.00 | 64,425,1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90,346.47 | 3,730,187.21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992,426.67 | 53,945,282.3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407,873.14 | 122,100,569.6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929,174.95 | -15,989,568.36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7,671.31 | -1,676.12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3,077,870.08 | -13,645,503.02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3,825,684.10 | 164,596,025.93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6,903,554.18 | 150,950,522.91 |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荣庭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0,700,582.24 | 275,673,676.91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685,996.53 | 3,017,969.07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581,917.26 | 26,298,496.05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9,968,496.03 | 304,990,142.03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0,430,325.72 | 160,872,247.80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192,259.56 | 18,806,635.98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159,688.17 | 7,554,856.79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072,871.73 | 65,174,838.2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6,855,145.18 | 252,408,578.8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113,350.85 | 52,581,563.19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893.15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893.15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3,464.52 | 10,680,854.00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27,256.01 | 21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20,720.53 | 30,890,854.00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0,720.53 | -30,857,960.85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4,000,000.00 | 45,2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2,881.42 | 5,342,041.24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832,881.42 | 50,542,041.24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219,149.98 | 1,540,477.82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90,141.81 | 29,495,494.89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09,291.79 | 71,035,972.71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923,589.63 | -20,493,931.47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1,565.68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9,474,654.27 | 1,229,670.87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514,076.50 | 77,623,797.23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4,988,730.77 | 78,853,468.10 |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荣庭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7,754,388.00 | 859,726,247.35 | 62,209,754.69 | 31,892.89 | -513,926,883.09 | 381,375,890.46 | -929,015.76 | 380,446,874.7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7,754,388.00 | 859,726,247.35 | 62,209,754.69 | 31,892.89 | -513,926,883.09 | 381,375,890.46 | -929,0 15.76 | 380,446,874.7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337.86 | -171,423.56 | 11.14 | -80,939,874.78 | -80,707,102.22 | -454,499.49 | -81,161,601.71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939,874.78 | -80,939,874.78 | -454,499.49 | -81,394,374.27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1,337.86 | -171,423.56 | 232,761.42 | 232,761.4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61,337.86 | -171,423.56 | 232,761.42 | 232,761.42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11.14 | 11.14 | 11.14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7,754,388.00 | 859,787,585.21 | 62,038,331.13 | 11.14 | 31,892.89 | -594,866,757.87 | 300,668,788.24 | -1,383,515.25 | 299,285,272.99 | ||||||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7,754,388.00 | 783,710,947.34 | 34,199,337.64 | 31,892.89 | -26,989,031.01 | 820,308,859.58 | 4,934,912.43 | 825,243,772.01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76,100,000.00 | -16,202,504.51 | 59,897,495.49 | 59,897,495.49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7,754,388.00 | 859,810,947.34 | 34,199,337.64 | 31,892.89 | -43,191,535.52 | 880,206,355.07 | 4,934,912.43 | 885,141,267.5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010,417.05 | -72,406,400.79 | -100,416,817.84 | -3,570,861.13 | -103,987,678.9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2,406,400.79 | -72,406,400.79 | -3,570,861.13 | -75,977,261.9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010,417.05 | -28,010,417.05 | -28,010,417.05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28,010,417.05 | -28,010,417.05 | -28,010,417.05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7,754,388.00 | 859,810,947.34 | 62,209,754.69 | 31,892.89 | -115,597,936.31 | 779,789,537.23 | 1,364,051.30 | 781,153,588.53 | |||||||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荣庭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7,754,388.00 | 859,726,247.35 | 62,209,754.69 | 31,892.89 | -254,099,979.13 | 641,202,794.42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7,754,388.00 | 859,726,247.35 | 62,209,754.69 | 31,892.89 | -254,099,979.13 | 641,202,794.42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337.86 | -171,423.56 | -890,160.82 | -657,399.4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90,160.82 | -890,160.8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1,337.86 | -171,423.56 | 232,761.4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61,337.86 | -171,423.56 | 232,761.42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 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 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 本期提取 | |||||||||||
| 2. 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7,754,388.00 | 859,787,585.21 | 62,038,331.13 | 31,892.89 | -254,990,139.95 | 640,545,395.02 | |||||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7,754,388.00 | 783,710,947.34 | 34,199,337.64 | 31,892.89 | -34,947,602.19 | 812,350,288.4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76,100,000.00 | -14,110,000.00 | 61,990,000.00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7,754,388.00 | 859,810,947.34 | 34,199,337.64 | 31,892.89 | -49,057,602.19 | 874,340,288.4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010,417.05 | -33,520,643.05 | -61,531,060.1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520,643.05 | -33,520,643.0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010,417.05 | -28,010,417.05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28,010,417.05 | -28,010,417.05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7,754,388.00 | 859,810,947.34 | 62,209,754.69 | 31,892.89 | -82,578,245.24 | 812,809,228.30 | |||||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荣庭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注册资本、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8 月 8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412233839 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增资、股权变更及发行新股,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本集团累计发行股本总数9,775.4388 万股,注册资本为 9,775.4388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鸿峰(龙岗)工业厂区 2 号厂房一楼、二楼、三楼、四楼;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鸿峰(龙岗)工业厂区 2 号厂房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集团”。
2、业务性质和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集团属专用设备制造业,产品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和其他自动化设备,为锂电池、氢燃料电池、光电、光伏等行业客户提供高端装备和自动化解决方案。
3、母公司以及本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止,本集团无母公司,最终控制方为自然人杨志明、曾芳夫妇。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集团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本集团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财务报表及附注系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本集团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本集团将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在建工程确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本集团将本期应收账款坏账收回或转回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确定为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收回或者转回 |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 本集团将本期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确定为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本集团将预付款项账龄超过一年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确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本集团将应付款项账龄超过一年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确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款项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本集团将合同负债账龄超过一年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确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本集团将收入总额超过集团总收入的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 |
|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 本集团将投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确定为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集团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 19 ast ast 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 19 ast mathfrak c 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 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 境外经营实体的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①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③ 按照上述①、②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④ 本集团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折算:
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⑤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① 分类和初始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② 金融资产减值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融资,也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其他债权投资(包含列报在其他债权投资中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③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④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 不属于本条第①项或第②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①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②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4) 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 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集团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5)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2、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票据-无风险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为无信用风险的商业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票据-其他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信用风险特征对同一债务人(出票人)的期限相同或相近的无担保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相似 | 按照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账龄 |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 1至2年 | 20 |
| 2至3年 | 50 |
| 3年以上 | 100 |
应收票据账龄按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本集团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 |
| 应收账款-无风险组合 |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为无信用风险的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 1至2年 | 20 |
| 2至3年 | 50 |
| 3年以上 | 100 |
应收账款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进行计算。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无风险组合 |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为无信用风险的数字化应收债权凭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本集团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 1至2年 | 20 |
| 2至3年 | 50 |
| 3年以上 | 100 |
其他应收款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进行计算。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低值易耗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其中“合同履约成本”详见附注五、35“合同成本”。)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其他周转材料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账龄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5 |
| 1至2年 | 20 |
| 2至3年 | 50 |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本集团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0、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此外,对于本集团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1).采用成本模式的
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 房屋建筑物 | 35 | 5.00 | 2.71 |
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集团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集团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
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同时,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减值测试方法和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各类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并按下列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计提折旧: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5 | 2.71-4.75 |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9.50-23.75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3)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4)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减值测试方法和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2、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集团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 生产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3、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的(通常是指 1年及 1 年以上)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则继续进行。
(3)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相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的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4)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5)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2) 本集团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通常考虑的因素:
①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②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③ 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④ 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⑤ 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本集团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⑥ 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⑦ 与企业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采用直线法计算摊销额时,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使用年限判断依据 | 预计净残值率(%) |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 | 0.00 |
| 软件 | 5-10 | 软件合同规定的年限或预计使用寿命 | 0.00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4)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包括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
1)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2)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折旧摊销费用等。
②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和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两者之间较高者,同时也不低于零。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本集团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直线法平均摊销,摊销年限如下:
| 类别 | 摊销年限 |
| 装修费 | 3-5 年 |
| 现金管理服务 | 合同约定的受益期限 |
29、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集团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集团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集团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于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②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应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 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 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于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除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情形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本期末,本集团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 服务成本。
②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 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4) 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5) 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集团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32、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 涉及本集团与本集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集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原则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①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② 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③ 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④ 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⑤ 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然后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并且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应考虑下列迹象:
<1>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 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到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 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识别合同、确认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认交易金额、将交易金额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1)无需安装的设备、配件和材料的买卖合同,公司仅需完成合同中约定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交付地点,经客户签收,完成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2)对合同中约定有安装、调试等义务的商品销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交付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取得客户确认的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3) 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①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②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③ 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对于向客户提供了重大权利的额外购买选择权,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予以估计。
④ 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合同
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则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⑤ 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适用 √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即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例如:销售佣金等)。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例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合同履约成本,即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①项减去第②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 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企业上述第①项减去第②项后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 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政府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8、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使用权资产采用直线法并按下列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计提折旧:
| 类别 | 折旧方法 | 使用年限(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6 | 0.00 | 16.67-50.00 |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集团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 债务重组
本集团作为债权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取得抵债资产为金融资产的,其初始计量金额的确定原则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中的相应内容;取得抵债资产为非金融资产的,其初始计量金额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其他可直接归属成本之和。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权,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权,或者重新计算该债权的账面余额。
本集团作为债务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负债符合终止确认条件(详见本附注五中关于相关资产、负债终止确认条件的相关内容)时予以终止确认,按照所转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在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估计时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权益工具的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务,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务,或者重新计算该债务的账面余额。针对债务重组中被豁免的债务,只有在本集团不再负有偿债现时义务时才能终止确认该部分被豁免债务并确认债务重组利得。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6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 √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 土地使用税 | 按土地面积 | 4元/平方米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9%、15%、16.5%、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本公司 | 15 |
| 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 | 15 |
| 深圳市亚微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 惠州华科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 深圳市氢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20 |
| 赛习特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20 |
| 东莞市见信天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华科技术(淮南)有限公司 | 20 |
| 深圳市亚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 国际新能源商贸有限公司 | 16.5 |
| Jianxin New Energy Kft. | 9 |
| 深圳市上立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增值税
①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本公司软件销售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② 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 号)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信宇人、深圳亚微符合减免政策条件,享受上述增值税税收优惠。
③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 15 号)第二条(执行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31 日)规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的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00 元,最高可上浮 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信宇人符合减免政策条件,享受上述增值税税收优惠。
(2) 企业所得税
① 本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44204409,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8 年 12 月 25 日度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② 惠州信宇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001215,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惠州信宇人在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③ 深圳亚微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44204622,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深圳亚微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8 年 12 月 25 日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 号),自 2018 年 1月 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3 年第 12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⑥ 华科研究院、氢科智能、上海赛习特、见信天蓝、华科淮南、亚晟新材料、上立德新材料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 其他税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35,354.00 | 35,354.00 |
| 银行存款 | 366,633,334.46 | 253,788,248.95 |
| 其他货币资金 | 2,648,617.39 | 625,967.52 |
| 合计 | 369,317,305.85 | 254,449,570.47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66,942.46 | / |
其他说明
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58,502,255.44 | 16,726,484.82 |
| 商业承兑票据 | 10,512,179.19 | 1,000,000.00 |
| 小计 | 69,014,434.63 | 17,726,484.82 |
| 减:坏账准备 | 525,608.96 | 50,000.00 |
| 合计 | 68,488,825.67 | 17,676,484.8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54,595,044.77 | |
| 商业承兑票据 | 2,019,418.08 | |
| 合计 | 56,614,462.8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014,434.63 | 100.00 | 525,608.96 | 0.76 | 68,488,825.67 | 17,726,484.82 | 100.00 | 50,000.00 | 0.28 | 17,676,484.82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58,502,255.44 | 84.77 | 58,502,255.44 | 16,726,484.82 | 94.36 | 16,726,484.82 | ||||
| 其他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10,512,179.19 | 15.23 | 525,608.96 | 5.00 | 9,986,570.23 | 1,000,000.00 | 5.64 | 50,000.00 | 5.00 | 950,000.00 |
| 合计 | 69,014,434.63 | 100.00 | 525,608.96 | 0.76 | 68,488,825.67 | 17,726,484.82 | 100.00 | 50,000.00 | 0.28 | 17,676,484. 8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商业承兑票据 | 10,512,179.19 | 525,608.96 | 5.00 |
| 合计 | 10,512,179.19 | 525,608.96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50,000.00 | 475,608.96 | 525,608.96 | |||
| 其中:其他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50,000.00 | 475,608.96 | 525,608.96 | |||
| 合计 | 50,000.00 | 475,608.96 | 525,608.9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48,794,116.27 | 65,625,523.33 |
| 1至2年 | 44,542,573.92 | 47,106,631.93 |
| 2至3年 | 219,433,905.62 | 284,826,641.52 |
| 3年以上 | 166,572,313.61 | 118,594,380.98 |
| 合计 | 479,342,909.42 | 516,153,177.7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3,304,504.42 | 23.64 | 113,304,504.42 | 100.00 | - | 114,414,904.42 | 22.17 | 114,414,904.42 | 100.00 |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6,038,405.00 | 76.36 | 229,514,782.60 | 62.70 | 136,523,622.40 | 401,738,273.34 | 77.83 | 213,995,399.87 | 53.27 | 187,742,873.47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366,038,405.00 | 76.36 | 229,514,782.60 | 62.70 | 136,523,622.40 | 401,738,273.34 | 77.83 | 213,995,399.87 | 53.27 | |
| 合计 | 479,342,909.42 | 100.00 | 342,819,287.02 | 71.52 | 136,523,622.40 | 516,153,177.76 | 100.00 | 328,410,304.29 | 63.63 | 187,742,873.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客户1 | 109,400,000.00 | 109,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9 | 2,370,000.00 | 2,37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0 | 784,945.00 | 784,94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1 | 377,314.86 | 377,314.8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2 | 137,700.00 | 137,7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3 | 129,444.56 | 129,444.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4 | 89,600.00 | 89,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5 | 7,900.00 | 7,9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6 | 7,600.00 | 7,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13,304,504.42 | 113,304,504.4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45,582,116.27 | 2,279,105.81 | 5.00 |
| 1至2年 | 47,754,573.92 | 9,550,914.79 | 20.00 |
| 2至3年 | 110,033,905.62 | 55,016,952.81 | 50.00 |
| 3年以上 | 162,667,809.19 | 162,667,809.19 | 100.00 |
| 合计 | 366,038,405.00 | 229,514,782.60 | 62.7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 | 114,414,904.42 | 801,616.03 | 212,016.03 | 1,700,000.00 | 113,304,504.42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3,995,399.87 | 15,519,382.73 | - | - | - | 229,514,782.60 |
| 其中:账龄组合 | 213,995,399.87 | 15,519,382.73 | 229,514,782.60 | |||
| 合计 | 328,410,304.29 | 16,320,998.76 | 212,016.03 | 1,700,000.00 | - | 342,819,287.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700,0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1 | 109,400,000.00 | - | 109,400,000.00 | 18.74 | 109,400,000.00 |
| 客户2 | 82,969,000.00 | - | 82,969,000.00 | 14.21 | 57,414,000.00 |
| 客户3 | 17,868,179.24 | 59,178,100.00 | 77,046,279.24 | 13.20 | 4,421,833.96 |
| 客户4 | 68,526,940.00 | - | 68,526,940.00 | 11.74 | 57,110,847.00 |
| 客户5 | 36,504,400.00 | 36,504,400.00 | 6.25 | 7,300,880.00 | |
| 合计 | 278,764,119.24 | 95,682,500.00 | 374,446,619.24 | 64.14 | 235,647,560.96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质保金 | 104,422,282.87 | 10,880,944.14 | 93,541,338.73 | 78,070,292.47 | 9,622,804.62 | 68,447,487.85 |
| 合计 | 104,422,282.87 | 10,880,944.14 | 93,541,338.73 | 78,070,292.47 | 9,622,804.62 | 68,447,487.8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4,422,282.87 | 100.00 | 10,880,944.14 | 10.42 | 93,541,338.73 | 78,070,292.47 | 100.00 | 9,622,804.62 | 12.33 | 68,447,487.85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104,422,282.87 | 100.00 | 10,880,944.14 | 10.42 | 93,541,338.73 | 78,070,292.47 | 100.00 | 9,622,804.62 | 12.33 | 68.447,487.85 |
| 合计 | 104,422,282.87 | 100.00 | 10,880,944.14 | 10.42 | 93,541,338.73 | 78,070,292.47 | 100.00 | 9,622,804.62 | 12.33 | 68 447,487.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66,690,082.87 | 3,334,504.14 | 5.00 |
| 1至2年 | 37,732,200.00 | 7,546,440.00 | 20.00 |
| 合计 | 104,422,282.87 | 10,880,944.14 | 10.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本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坏账准备 | 9,622,804.62 | 1,258,139.52 | 10,880,944.14 | 参考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处理方法计提减值准备 | |||
| 其中:账龄组合 | 9,622,804.62 | 1,258,139.52 | 10,880,944.14 | 参考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处理方法计提减值准备 | |||
| 合计 | 9,622,804.62 | 1,258,139.52 | 10,880,944.14 |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40,250,905.29 | 107,930,472.12 |
| 数字化债权 | 28,796,822.36 | 8,295,771.85 |
| 合计 | 69,047,727.65 | 116,226,243.97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263,363,175.95 | |
| 数字化债权 | 25,990,909.38 | |
| 合计 | 263,363,175.95 | 25,990,909.38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无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本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6,043,989.00 | 85.81 | 13,843,080.96 | 96.49 |
| 1至2年 | 2,216,482.30 | 11.86 | 256,814.68 | 1.79 |
| 2至3年 | 205,426.60 | 1.10 | 84,775.49 | 0.59 |
| 3年以上 | 230,249.46 | 1.23 | 162,647.77 | 1.13 |
| 合计 | 18,696,147.36 | 100.00 | 14,347,318.90 | 100.00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供应商 1 | 11,008,849.56 | 58.88 |
| 供应商 2 | 2,000,000.00 | 10.70 |
| 供应商3 | 1,584,000.00 | 8.47 |
| 供应商4 | 1,119,200.00 | 5.99 |
| 供应商5 | 288,000.00 | 1.54 |
| 合计 | 16,000,049.56 | 85.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8,888,329.70 | 22,878,507.76 |
| 合计 | 18,888,329.70 | 22,878,507.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982,193.73 | 11,001,340.20 |
| 1至2年 | 13,920,260.82 | 13,494,232.32 |
| 2至3年 | 9,838,074.00 | 3,263,827.92 |
| 3年以上 | 1,958,677.53 | 1,914,820.39 |
| 合计 | 28,699,206.08 | 29,674,220.8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27,041,976.04 | 28,621,802.90 |
| 备用金 | 644,642.23 | 248,125.37 |
| 代垫社保款、公积金 | 859,418.42 | 647,427.05 |
| 往来款 | 76,957.00 | 71,712.50 |
| 其他 | 76,212.39 | 85,153.01 |
| 合计 | 28,699,206.08 | 29,674,220.8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 | 5,754,813.07 | 1,040,900.00 | 6,795,713.07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3,015,163.31 | 3,015,163.31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8,769,976.38 | 1,040,900.00 | 9,810,876.3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40,900.00 | 1,040,9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54,813.07 | 3,015,163.31 | 8,769,976.38 | |||
| 其中:账龄组合 | 5,754,813.07 | 3,015,163.31 | 8,769,976.38 | |||
| 合计 | 6,795,713.07 | 3,015,163.31 | 9,810,876.3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6 | 19,800,000.00 | 68.99 | 交货保证金 | 1至2年、2至3年 | 5,940,000.00 |
| 客户7 | 3,018,000.00 | 10.52 | 投标保证金 | 2至3年、3年以上 | 1,518,000.00 |
| 代垫社保 | 560,748.50 | 1.95 | 代垫社保、公积金 | 1年以内 | 28,037.43 |
| 客户8 | 500,000.00 | 1.74 | 押金、保证金 | 2至3年、3年以上 | 470,000.00 |
| 房屋出租方 | 487,819.52 | 1.70 | 押金、保证金 | 2至3年、3年以上 | 419,939.52 |
| 合计 | 24,366,568.02 | 84.90 | / | / | 8,375,976.9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84,932,873.79 | 25,597,756.23 | 59,335,117.56 | 88,728,080.94 | 27,185,915.41 | 61,542,165.53 |
| 自制半成品 | 18,942,380.16 | 1,869,361.88 | 17,073,018.28 | 25,771,886.55 | 2,543,343.65 | 23,228,542.90 |
| 在产品 | 138,069,845.91 | 8,237,775.52 | 129,832,070.39 | 151,048,149.82 | 9,421,138.60 | 141,627,011.22 |
| 库存商品 | 118,697,551.68 | 55,015,441.33 | 63,682,110.35 | 118,278,940.92 | 54,801,515.57 | 63,477,425.35 |
| 发出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 | 816,527,787.46 | 47,859,176.68 | 768,668,610.78 | 427,701,274.79 | 71,192,177.26 | 356,509,097.53 |
| 低值易耗品 | 4,395,862.25 | 4,395,862.25 | 4,418,856.71 | 4,418,856.71 | ||
| 合计 | 1,181,566,301.25 | 138,579,511.64 | 1,042,986,789.61 | 815,947,189.73 | 165,144,090.49 | 650,803,099.24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27,185,915.41 | 8,059,485.34 | 9,647,644.52 | 25,597,756.23 | ||
| 自制半成品 | 2,543,343.65 | 1,882,045.82 | 2,556,027.59 | 1,869,361.88 | ||
| 在产品 | 9,421,138.60 | 4,703,113.10 | 5,886,476.18 | 8,237,775.52 | ||
| 库存商品 | 54,801,515.57 | 213,925.76 | - | 55,015,441.33 | ||
| 发出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 | 71,192,177.26 | 15,451,406.48 | 38,784,407.06 | 47,859,176.68 | ||
| 合计 | 165,144,090.49 | 30,309,976.50 | - | 56,874,555.35 | - | 138,579,511.6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说明:
(1)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2)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转回的原因为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转销的原因: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售出。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进项税 | 215,138.88 | 35,279,418.57 |
| 待认证进项税 | 61,176,691.34 | 71,048,308.19 |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 | 40,467,112.02 | 8,698,703.88 |
| 以抵消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2,150,880.55 | 2,165,869.07 |
| 定期存款及应收利息 | 50,104,200.00 | |
| 合计 | 104,009,822.79 | 167,296,499.71 |
补偿性资产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35,646,000.00 | 9,475,200.00 | 26,170,800.00 | 53,333,000.00 | 10,666,600.00 | 42,666,400.00 | |
| 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未实现融资收益 | 1,377,236.48 | 1,377,236.48 | 2,028,197.94 | 2,028,197.94 | 3.10% | ||
| 合计 | 34,268,763.52 | 9,475,200.00 | 24,793,563.52 | 51,304,802.06 | 10,666,600.00 | 40,638,202.06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646,000.00 | 100.00 | 9,475,200.00 | 26.58 | 26,170,800.00 | 53,333,000.00 | 100.00 | 10,666,600.00 | 20.00 | 42,666,400.00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35,646,000.00 | 100.00 | 9,475,200.00 | 26.58 | 26,170,800.00 | 53,333,000.00 | 100.00 | 10,666,600.00 | 20.00 | 42, 666, 400.00 |
| 合计 | 35,646,000.00 | 100.00 | 9,475,200.00 | 26.58 | 26,170,800.00 | 53,333,000.00 | 100.00 | 10,666,600.00 | 20.00 | 42, $666,4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至2年 | 7,820,000.00 | 3,910,000.00 | 50.00 |
| 2至3年 | 27,826,000.00 | 5,565,200.00 | 20.00 |
| 合计 | 35,646,000.00 | 9,475,200.00 | 26.5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666,600.00 | -1,191,400.00 | 9,475,200.00 | |||
| 其中:账龄组合 | 10,666,600.00 | -1,191,400.00 | 9,475,200.00 | |||
| 合计 | 10,666,600.00 | -1,191,400.00 | 9,475,200.0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深圳市本心汇智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 1,945,570.58 | -3,453.89 | 1,942,116.69 | |||||||||
| 小计 | 1,945,570.58 | -3,453.89 | 1,942,116.69 | |||||||||
| 合计 | 1,945,570.58 | -3,453.89 | 1,942,116.69 |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494,188.98 | 19,518,552.27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19,494,188.98 | 19,518,552.27 |
| 合计 | 19,494,188.98 | 19,518,552.27 |
其他说明: 无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155,125.79 | / | / | 2,155,125.7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外购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2,155,125.79 | 2,155,125.79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90,112.91 | / | / | 190,112.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248.14 | 29,248.14 | ||
| (1)计提或摊销 | 29,248.14 | 29,248.14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219,361.05 | 219,361.05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35,764.74 | 1,935,764.74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65,012.88 | / | / | 1,965,012.88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403,195,832.82 | 406,971,030.61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403,195,832.82 | 406,971,030.61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运输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68,349,810.85 | 69,005,428.60 | 26,430,996.69 | 6,521,876.24 | 470,308,112.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6,753.09 | 7,620,851.36 | 260,594.93 | - | 8,758,199.38 |
| (1)购置 | - | 7,128,419.51 | 260,594.93 | - | 7,389,014.4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76,753.09 | 492,431.85 | 1,369,184.94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530,973.45 | - | - | 530,973.45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2)其他 | 530,973.45 | 530,973.45 | |||
| 4.期末余额 | 369,226,563.94 | 76,095,306.51 | 26,691,591.62 | 6,521,876.24 | 478,535,338.31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30,297,954.95 | 20,336,283.07 | 9,208,600.17 | 3,494,243.58 | 63,337,081.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81,707.12 | 4,267,538.97 | 2,281,177.00 | 181,338.69 | 12,111,761.78 |
| (1)计提 | 5,381,707.12 | 4,267,538.97 | 2,281,177.00 | 181,338.69 | 12,111,761.7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09,338.06 | - | - | 109,338.06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2)其他 | 109,338.06 | 109,338.06 | |||
| 4.期末余额 | 35,679,662.07 | 24,494,483.98 | 11,489,777.17 | 3,675,582.27 | 75,339,505.49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3,546,901.87 | 51,600,822.53 | 15,201,814.45 | 2,846,293.97 | 403,195,832.8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8,051,855.90 | 48,669,145.53 | 17,222,396.52 | 3,027,632.66 | 406,971,030.6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94,898,954.04 | 49,360,663.42 |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94,898,954.04 | 49,360,663.42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信宇人二期工程 | 94,898,954.04 | 94,898,954.04 | 49,360,663.42 | 49,360,663.42 | ||
| 合计 | 94,898,954.04 | 94,898,954.04 | 49,360,663.42 | 49,360,663.42 |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信宇人二期工程 | 434,250,900.00 | 49,360,663.42 | 57,167,840.96 | 11,629,550.34 | - | 94,898,954.04 | 97.41 | 97.41 | 9,544,664.45 | 募集资金+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 合计 | 434,250,900.00 | 49,360,663.42 | 57,167,840.96 | 11,629,550.34 | - | 94,898,954.04 | 97.41 | 97.41 | 9,544,664.45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6,734,102.87 | 26,734,102.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26,734,102.87 | 26,734,102.87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2,817,748.08 | 12,817,748.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85,849.06 | 1,785,849.06 |
| (1)计提 | 1,785,849.06 | 1,785,849.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4,603,597.14 | 14,603,597.14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130,505.73 | 12,130,505.7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916,354.79 | 13,916,354.7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43,961,130.00 | 10,612,422.49 | 54,573,552.4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购置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43,961,130.00 | 10,612,422.49 | 54,573,552.49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4,454,181.41 | 4,526,830.35 | 8,981,011.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4,045.36 | 902,036.14 | 1,346,081.50 |
| (1)计提 | 444,045.36 | 902,036.14 | 1,346,081.5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4,898,226.77 | 5,428,866.49 | 10,327,093.26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062,903.23 | 5,183,556.00 | 44,246,459.2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506,948.59 | 6,085,592.14 | 45,592,540.73 |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房屋装修费 | 4,857,779.99 | 7,490,785.33 | 1,390,633.68 | 10,957,931.64 | |
| 现金管理服务 | 1,408,358.04 | - | 307,729.03 | 1,100,629.01 | |
| 合计 | 6,266,138.03 | 7,490,785.33 | 1,698,362.71 | 12,058,560.65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180,392,035.92 | 27,520,875.84 | 180,393,048.92 | 27,521,150.83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73,091.53 | 100,963.73 | 771,526.40 | 115,728.96 |
| 可抵扣亏损 | 8,767,194.45 | 1,315,079.17 | 8,767,194.45 | 1,315,079.1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345,760.75 | 51,864.11 | 345,760.75 | 51,864.11 |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1,377,236.48 | 305,299.55 | 2,028,197.94 | 425,796.72 |
| 股权激励费用 | 5,555,432.53 | 833,314.88 | 5,555,432.54 | 833,314.88 |
| 租赁负债 | 13,889,073.91 | 2,099,395.96 | 14,921,447.29 | 2,353,552.37 |
| 合计 | 210,999,825.57 | 32,226,793.24 | 212,782,608.29 | 32,616,487.0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使用权资产 | 12,710,944.41 | 1,921,245.51 | 14,488,923.14 | 2,198,895.18 |
| 合计 | 12,710,944.41 | 1,921,245.51 | 14,488,923.14 | 2,198,895.1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资产减值准备 | 331,699,392.22 | 340,296,463.55 |
| 可抵扣亏损 | 306,109,497.50 | 266,127,568.4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24,363.29 | 135,686.98 |
| 合计 | 637,833,253.01 | 606,559,718.9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6 年 | 29,223.55 | 29,223.55 | |
| 2027 年 | 66,327.48 | 66,327.48 | |
| 2028 年 | |||
| 2029 年 | |||
| 2030 年及以后年度 | 306,013,946.47 | 266,032,017.41 | |
| 合计 | 306,109,497.50 | 266,127,568.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工程及购建长期资产款 | 3,087,004.15 | 3,087,004.15 | 1,173,191.79 | 1,173,191.79 | ||
| 合计 | 3,087,004.15 | 3,087,004.15 | 1,173,191.79 | 1,173,191.79 | ||
补偿性资产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 1,210,133.86 | 1,210,133.86 | 冻结 | 冻结 | 23,886.37 | 23,886.37 | 冻结 | 冻结 |
|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 1,203,617.81 | 1,203,617.81 | 质押 | 质押 | 600,000.00 | 600,000.00 | 质押 | 质押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96,000.00 | 1,196,000.00 | 质押 | 质押 | ||||
| 固定资产 | 365,201,619.90 | 329,904,327.51 | 抵押 | 抵押 | 364,324,866.81 | 334,026,911.86 | 抵押 | 抵押 |
| 无形资产 | 28,647,900.00 | 24,081,459.88 | 抵押 | 抵押 | 28,647,900.00 | 24,372,372.94 | 抵押 | 抵押 |
| 应收账款 | 50,434,160.00 | 50,434,160.00 | 质押 | 质押 | ||||
| 合计 | 446,697,431.57 | 406,833,699.06 | / | / | 394,792,653.18 | 360,219,171.17 | / | / |
其他说明:
关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抵押的说明:
(1)2024 年 6 月 27 日惠州信宇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44100620240023678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49,459,898.00 元,业务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7 年 8 月 21 日。抵押详情如下: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产业园兴启西路 3号,不动产证编号:粤(2024)惠州市不动产权第 5027158 号,抵押物认定价值为 249,459,898.00元。
(2)2024 年 6 月 27 日惠州信宇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44100620240023688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57,264,72.00 元,业务期限为 2021年 9 月 14 日至 2027 年 8 月 21 日。抵押详情如下: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产业园兴启西路 3号,不动产证编号:粤(2024)惠州市不动产权第 5027157 号,抵押物认定价值为 357,264,72.00 元。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借款 | 204,000,000.00 | 179,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9,000,000.00 | |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89,000,000.00 | |
| 已贴现尚未到期的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30,000,000.00 | 50,431,09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87,475.00 | 121,813.83 |
| 合计 | 323,187,475.00 | 238,552,903.83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汇票 | 2,000,000.00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81,782,621.09 | 324,254,286.85 |
| 合计 | 281,782,621.09 | 326,254,286.85 |
本期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材料款 | 728,088,780.34 | 552,888,669.13 |
| 费用款 | 16,989,565.75 | 10,182,310.43 |
| 工程及设备款 | 23,029,295.73 | 5,804,482.02 |
| 加工费 | 5,825,116.51 | 3,510,247.11 |
| 劳务款 | 31,802,610.40 | 20,249,308.94 |
| 合计 | 805,735,368.73 | 592,635,017.63 |
(2)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货款 | 607,814,471.96 | 367,594,066.43 |
| 合计 | 607,814,471.96 | 367,594,066.43 |
(2)账龄超过 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货款 | 240,220,405.53 | 本期未完成验收的在手订单较多,对应的预收款未结转 |
| 合计 | 240,220,405.5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1,696,510.35 | 91,847,327.18 | 89,476,792.00 | 14,067,045.53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1.40 | 5,770,085.77 | 5,770,085.77 | 221.40 |
| 三、辞退福利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11,696,731.75 | 97,617,412.95 | 95,246,877.77 | 14,067,266.9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677,370.35 | 87,552,042.32 | 85,162,367.14 | 14,067,045.53 |
| 二、职工福利费 | 19,140.00 | 2,519,952.01 | 2,539,092.01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561,601.85 | 1,561,601.85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33,253.50 | 1,333,253.50 | ||
| 工伤保险费 | 181,713.59 | 181,713.59 | ||
| 生育保险费 | 46,634.76 | 46,634.76 | ||
| 四、住房公积金 | 208,531.00 | 208,531.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200.00 | 5,200.00 | ||
| 六、其他短期薪酬 | ||||
| 合计 | 11,696,510.35 | 91,847,327.18 | 89,476,792.00 | 14,067,045.5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221.40 | 5,547,679.51 | 5,547,679.51 | 221.40 |
| 2、失业保险费 | 222,406.26 | 222,406.26 | ||
| 合计 | 221.40 | 5,770,085.77 | 5,770,085.77 | 221.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2,957,331.09 | 1,245,609.97 |
| 企业所得税 | 38,960.08 | 38,966.43 |
| 个人所得税 | 730,581.49 | 874,313.9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2,851.27 | 91,617.08 |
| 教育费附加 | 126,497.02 | 65,432.80 |
| 印花税 | 202,134.46 | 101,976.98 |
| 房产税 | 1,739,548.70 | |
| 土地使用税 | 138,452.00 | |
| 合计 | 6,106,356.11 | 2,417,917.22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9,586,012.93 | 9,908,880.37 |
| 合计 | 9,586,012.93 | 9,908,880.37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员工往来款 | 4,828,048.75 | 1,573,495.24 |
| 关联方往来款 | 678,919.10 | 5,652,110.28 |
| 爱心基金 | 12,538.05 | 223,308.41 |
| 保证金 | 2,029,000.00 | 1,579,000.00 |
| 其他往来款 | 2,037,507.03 | 880,966.44 |
| 合计 | 9,586,012.93 | 9,908,880.37 |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938,973.32 | 18,947,842.56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39,350.02 | 2,913,849.00 |
| 合计 | 21,978,323.34 | 21,861,691.56 |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 | 34,900,382.57 | 47,311,942.58 |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及数字化债权 | 82,605,372.23 | 25,198,435.02 |
| 合计 | 117,505,754.80 | 72,510,377.6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80,102,252.90 | 89,527,352.90 |
| 保证借款 | 9,990,000.00 | 9,99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95,988.32 | 105,579.03 |
| 小计 | 90,188,241.22 | 99,622,931.93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938,973.32 | 18,947,842.56 |
| 合计 | 71,249,267.90 | 80,675,089.3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14,586,224.37 | 16,222,198.94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280,661.04 | 1,300,751.65 |
| 小计 | 13,305,563.33 | 14,921,447.29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39,350.02 | 2,913,849.00 |
| 合计 | 10,266,213.31 | 12,007,598.29 |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897,345.13 | 897,345.13 | 预计合同总成本超过预期可获得的合同总收入导致 |
| 合计 | 897,345.13 | 897,345.13 | / |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74,154.48 | 47,496.66 | 126,657.82 | 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十一、政府补助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 |
| 合计 | 174,154.48 | 47,496.66 | 126,657.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97,754,388.00 | 97,754,388.00 | |||||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78,070,814.81 | 778,070,814.81 | ||
| 其他资本公积 | 81,655,432.54 | 61,337.86 | 81,716,770.40 | |
| 合计 | 859,726,247.35 | 61,337.86 | 859,787,585.2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变动系出售库存股所致。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实行股权激励回购 | 20,049,347.24 | 20,049,347.24 | ||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 | 42,160,407.45 | 171,423.56 | 41,988,983.89 | |
| 合计 | 62,209,754.69 | 171,423.56 | 62,038,331.1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减少系出售库存股所致。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14 | 11.14 | 11.14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14 | 11.14 | 11.14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14 | 11.14 | 11.14 | |||||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31,892.89 | 31,892.89 | ||
| 合计 | 31,892.89 | 31,892.8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13,926,883.09 | -26,989,031.01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6,202,504.51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13,926,883.09 | -43,191,535.52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0,939,874.78 | -470,735,347.57 |
| 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94,866,757.87 | -513,926,883.0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31,892.89 31,892.89 合计 31,892.89 31,892.8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513,926,883.09 -26,989,031.0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16,202,504.51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513,926,883.09 -43,191,535.5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80,939,874.78 -470,735,347.57 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594,866,757.87 -513,926,883.0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05,446,818.87 | 196,986,996.11 | 75,027,444.82 | 73,176,500.63 |
| 其他业务 | 1,694,046.75 | 104,874.13 | 11,449,178.62 | 7,932,017.69 |
| 合计 | 207,140,865.62 | 197,091,870.24 | 86,476,623.44 | 81,108,518.3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其中:锂电池干燥设备 | 181,021,934.48 | 175,602,048.01 |
| 其他锂电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15,272,877.35 | 15,273,145.91 |
| 功能膜材 | 9,152,007.04 | 6,111,802.1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其中:境内 | 204,518,167.78 | 196,669,666.64 |
| 境外 | 928,651.09 | 317,329.47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其中:在某一时点转让 | 205,446,818.87 | 196,986,996.11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
| 合计 | 205,446,818.87 | 196,986,996.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74,390.54 | 660,994.10 |
| 教育费附加 | 376,667.12 | 285,221.3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51,986.90 | 190,147.55 |
| 房产税 | 1,749,158.34 | 1,497,686.41 |
| 土地使用税 | 139,301.47 | 109,982.00 |
| 印花税 | 488,904.58 | 217,526.80 |
| 合计 | 3,880,408.95 | 2,961,558.19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973,212.46 | 4,331,351.67 |
| 业务招待费 | 1,915,647.02 | 1,815,212.17 |
| 交通及差旅费 | 571,587.83 | 714,056.79 |
| 广告宣传费 | 387,989.24 | 998,796.58 |
| 投标费用 | 93,248.86 | 17,158.14 |
| 中介机构费用 | - | 12,905.17 |
| 折旧摊销费用 | 41,490.78 | 40,326.33 |
| 办公费及其他 | 91,306.98 | 196,462.03 |
| 合计 | 6,074,483.17 | 8,126,268.88 |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4,096,714.94 | 13,243,858.51 |
| 折旧摊销费用 | 5,485,203.21 | 3,877,975.94 |
| 业务招待费 | 493,560.23 | 603,128.66 |
| 中介机构费用 | 2,585,192.42 | 2,372,714.86 |
| 租金及物业费 | 2,110,526.15 | 745,196.60 |
| 办公费 | 756,527.43 | 440,009.16 |
| 交通及差旅费 | 744,652.30 | 132,769.02 |
| 装修及维护费 | 340,899.37 | 226,132.82 |
| 其他 | 492,604.44 | 1,196,842.36 |
| 合计 | 27,105,880.49 | 22,838,627.93 |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4,740,990.62 | 14,135,346.69 |
| 物料消耗 | 1,647,772.31 | 9,847,195.60 |
| 折旧摊销费用 | 1,931,480.01 | 1,027,411.69 |
| 差旅费 | 1,826,792.68 | 1,262,883.27 |
| 办公费 | 2,773.23 | 12,247.22 |
| 技术服务费 | - | 334,752.94 |
| 专利费 | 25,020.00 | 103,972.83 |
| 其他 | 1,668,093.38 | 1,189,355.50 |
| 合计 | 21,842,922.23 | 27,913,165.74 |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6,629,840.71 | 4,680,599.90 |
| 减:利息收入 | 460,961.24 | 673,582.71 |
| 汇兑净损益 | 347,527.71 | 49,190.39 |
| 未确认融资收益/未确认融资费用 | -403,918.22 | -143,985.26 |
| 手续费及其他 | 479,910.37 | 860,349.75 |
| 合计 | 6,592,399.33 | 4,772,572.07 |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7,496.66 | 105,663.06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361,168.14 | 3,915,492.84 |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5,249,298.45 | 1,668,191.38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85,161.35 | 18,700.86 |
|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就业扣减增值税 | 197,600.00 | |
| 合计 | 12,940,724.60 | 5,708,048.14 |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453.89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800.00 | 329,143.74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119,118.87 | 1,600,382.34 |
| 合计 | 136,464.98 | 1,929,526.08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4,363.29 | 65,777.59 |
| 合计 | -24,363.29 | 65,777.59 |
71、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69,218.83 | |
| 合计 | 369,218.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75,608.96 | -343,920.9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896,966.70 | -9,643,092.87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015,163.30 | -1,391,515.72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91,400.00 | -9,995,867.78 |
| 合计 | -18,196,338.96 | -21,374,397.27 |
73、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258,139.52 | -1,051,345.51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9,620,093.38 | -7,092,167.03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20,878,232.90 | -8,143,512.54 |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债务重组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
| 违约赔偿收入 | |||
| 其他 | 255,539.74 | 139,856.57 | 255,539.74 |
| 合计 | 255,539.74 | 139,856.57 | 255,539.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债务重组损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
| 滞纳金 | 10,234.38 | 89,127.48 | 10,234.38 |
| 违约金 | 350,442.48 | ||
| 其他 | 58,785.09 | 46,599.60 | 58,785.09 |
| 合计 | 69,019.47 | 486,169.56 | 69,019.47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05 | -630,883.31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2,044.13 | -6,426,972.97 |
| 合计 | 112,050.18 | -7,057,856.2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81,282,324.09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192,348.61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7,015.33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84,894.50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415,696.27 |
| 其他 | -159,176.65 |
| 所得税费用 | 112,050.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980,111.11 | 917,537.61 |
| 押金保证金 | 4,814,000.00 | 1,900,515.53 |
| 备用金及往来款 | 59,121.99 | 151,414.57 |
| 利息收入 | 460,960.78 | 673,582.71 |
| 其他 | 1,780,906.95 | 718,859.29 |
| 合计 | 8,095,100.83 | 4,361,909.7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押金及保证金 | 1,834,500.00 | 8,980,500.00 |
| 期间费用 | 14,136,696.30 | 19,373,287.94 |
| 租金及押金 | 2,704,356.09 | 732,869.74 |
| 备用金及往来款 | 1,644,132.89 | 1,291,500.00 |
| 其他 | 1,205,956.99 | |
| 合计 | 21,525,642.27 | 30,378,157.6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 | 30,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
| 合计 | 2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受限保证金 | 600,120.00 | 5,342,041.24 |
| 应收票据及信用证贴现 | 29,254,166.67 | 41,378,960.00 |
| 出售库存股 | 232,761.42 | |
| 往来借款 | 250,000.00 | 5,190,000.00 |
| 合计 | 30,337,048.09 | 51,911,001.24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受限保证金 | 1,203,737.81 | 2,124,360.55 |
| 租金及押金 | 1,788,688.86 | 2,971,830.95 |
| 应付票据及信用证到期 | - | 20,000,000.00 |
| 回购库存股 | - | 28,009,090.89 |
| 往来还款 | - | 840,000.00 |
| 合计 | 2,992,426.67 | 53,945,282.3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保证借款 | 188,000,000.00 | 124,000,000.00 | 19,000,000.00 | 293,000,000.00 | ||
| 短期借款-已贴现尚未到期的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50,431,090.00 | 30,000,000.00 | 50,431,090.00 | 30,000,000.00 | ||
| 长期借款-抵押及保证借款 | 89,527,352.90 | 9,425,100.00 | 80,102,252.90 | |||
| 长期借款-保证借款 | 9,990,000.00 | 9,990,000.00 | ||||
| 租赁负债 | 16,222,198.94 | 2,916,635.61 | 13,305,563.33 | |||
| 合计 | 354,170,641.84 | 154,000,000.00 | - | 81,772,825.61 | - | 426,397,816.23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81,394,374.27 | -75,977,883.57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0,878,232.90 | 8,143,512.54 |
| 信用减值损失 | 18,196,338.96 | 21,374,397.27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 12,111,761.78 | 7,857,081.83 |
| 性生物资产折旧 |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785,849.06 | 2,534,595.30 |
| 无形资产摊销 | 1,346,081.50 | 1,583,418.95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698,362.71 | 782,867.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369,218.83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363.29 | -65,777.5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573,450.20 | 4,585,805.03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6,464.98 | -1,929,526.0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9,693.80 | -3,504,722.4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7,649.67 | -2,922,250.5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5,619,111.52 | -215,415,722.13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75,030.75 | 109,338,048.45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75,963,294.92 | 172,789,492.90 |
| 其他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5,140.57 | 28,804,118.10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66,903,554.18 | 150,950,522.91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53,825,684.10 | 164,596,025.93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3,077,870.08 | -13,645,503.0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366,903,554.18 | 253,825,684.10 |
| 其中:库存现金 | 35,354.00 | 35,354.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66,633,334.46 | 253,788,248.95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34,865.72 | 2,081.15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6,903,554.18 | 253,825,684.10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受限制使用的其他货币资金 | 1,210,133.86 | 23,886.37 | 诉讼冻结 |
| 保证金 | 1,203,617.81 | 600,000.00 |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
| 合计 | 2,413,751.67 | 623,886.3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1,631,326.98 | 6.8109 | 11,110,804.93 |
| 其中:美元 | 1,631,326.98 | 6.8109 | 11,110,804.93 |
| 应收账款 | 570,834.82 | 6.8109 | 3,887,898.88 |
| 其中:美元 | 570,834.82 | 6.8109 | 3,887,898.88 |
其他说明:
无
(2) 货币缺乏可兑换性的性质及其财务影响、所采用的即期汇率及其估计过程,以及企业因货币缺乏可兑换性而面临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3)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与企业的列报货币之间缺乏可兑换性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租赁项目 | 租赁费用 | 备注 |
| 仓库厂房 | 1,530,385.32 | 短期租赁 |
| 宿舍 | 1,563,057.79 | 短期租赁 |
| 设备 | 122,450.65 | 短期租赁 |
| 合计 | 3,215,893.76 |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含押金)4,493,044.9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设备租赁 | 38,851.72 | |
| 固定资产租赁 | 91,828.86 | |
| 无形资产租赁 | 4,054.44 | |
| 合计 | 134,735.0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4,740,990.62 | 14,135,346.69 |
| 物料消耗 | 1,647,772.31 | 9,847,195.60 |
| 折旧摊销费用 | 1,931,480.01 | 1,027,411.69 |
| 差旅费 | 1,826,792.68 | 1,262,883.27 |
| 办公费 | 2,773.23 | 12,247.22 |
| 技术服务费 | - | 334,752.94 |
| 专利费 | 25,020.00 | 103,972.83 |
| 其他 | 1,668,093.38 | 1,189,355.50 |
| 合计 | 21,842,922.23 | 27,913,165.74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1,842,922.23 | 27,913,165.74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办理完成赛习特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自注销之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
| 直接 | 间接 | 方式 | |||||
| 惠州信宇人 | 惠州 | 6000万元人民币 | 惠州 | 制造业 | 100.00 | 新设 | |
| 深圳亚微 | 深圳 | 1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制造业 | 51.00 | 新设 | |
| 华科研究院 | 惠州 | 1000万元人民币 | 惠州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新设 | |
| 氢科智能 | 深圳 | 1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制造业 | 100.00 | 新设 | |
| 见信天蓝 | 东莞 | 1000万元人民币 | 东莞 | 制造业 | 51.00 | 新设 | |
| 华科淮南 | 淮南 | 3000万元人民币 | 淮南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90.00 | 10.00 | 新设 |
| 亚晟新材料 | 深圳 | 1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6.01 | 新设 | |
| 国际新能源 | 香港 | 100万元港币 | 香港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新设 | |
| Jianxin New Energy Kft. | 匈牙利 | 300万元福林 | 匈牙利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新设 | |
| 上立德新材料 | 深圳 | 1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7.00 | 新设 |
注:信宇人公司持有子公司深圳亚微 51%股权,深圳亚微持有亚晟新材料 51%股权,所以信宇人公司间接持有亚晟新材料公司股权 26.01%,通过子公司深圳亚微对亚晟新材料行使 51%的表决权,纳入并表范围内公司。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联营企业: | ||
| 深圳市本心汇智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942,116.69 | 1,945,570.58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3,453.89 | -54,429.42 |
| --净利润 | -3,453.89 | -54,429.4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龙岗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转型服务项目 | 174,154.48 | 47,496.66 | 126,657.82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174,154.48 | 47,496.66 | 126,657.82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47,496.66 | |
| 与收益相关 | 7,361,168.14 | 3,915,492.84 |
| 合计 | 7,408,664.80 | 3,915,492.84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集团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 GDP 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集团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 应收票据 | 69,014,434.63 | 525,608.96 |
| 应收账款 | 479,342,909.42 | 342,819,287.02 |
| 应收款项融资 | 69,047,727.65 | |
| 其他应收款 | 28,699,206.08 | 9,810,876.38 |
| 合计 | 646,104,277.78 | 353,155,772.36 |
本集团的主要客户为锂电池新能源行业第一梯队企业及细分领域龙头,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集团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集团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集团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集团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集团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23,187,475.00 | 323,187,475.00 | ||
| 应付票据 | 281,782,621.09 | 281,782,621.09 | ||
| 应付账款 | 709,281,142.37 | 93,936,908.71 | 2,517,317.65 | 805,735,368.73 |
| 其他应付款 | 7,688,921.38 | 1,795,353.14 | 101,738.41 | 9,586,012.9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7,505,754.80 | 117,505,754.80 | ||
| 长期借款 | 18,938,973.32 | 53,585,615.00 | 17,663,652.90 | 90,188,241.22 |
| 租赁负债 | 3,659,203.60 | 6,730,394.77 | 4,196,626.00 | 14,586,224.37 |
| 合计 | 1,462,044,091.56 | 156,048,271.62 | 24,479,334.96 | 1,642,571,698.14 |
3.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活动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集团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① 本报告期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项目 | |
| 外币金融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1,110,804.92 |
| 应收账款 | 3,887,898.88 |
| 合同资产 | |
| 小计 | 14,998,703.80 |
③ 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除了极少数境外客户的销售以外币结算外,本集团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整体的资产及负债比例并不重大。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很小。
(2)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集团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止,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90,092,252.90 元,详见附注七、45、长期借款。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①应收款项融资 69,047,727.65 69,047,727.65 ②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9,494,188.98 19,494,188.98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产总额 88,541,916.63 88,541,916.63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1 应收款项融资 | 69,047,727.65 | 69,047,727.65 | ||
| 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494,188.98 | 19,494,188.98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8,541,916.63 | 88,541,916.63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1)估值技术、输入值说明
1)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剩余期限较长但实际利率与市场利率差异不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采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2)不可观察输入值信息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元)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区间 |
| 权益工具投资 | 19,494,188.98 | 保底利息终值法 | 约定利率 | 8.00% |
| 标的偿付能力风险调整系数 | 暂未考虑 |
说明:产权持有人投资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金融资产,本次采用保底利息法评估。根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义务人包括实际控制人郭鸿香、被投资单位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考虑到回购义务人还有实际控制人郭鸿香,故暂未考虑标的偿付能力风险。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适用 √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杨志明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 |
| 杨志明(2026年5月离任) | 总经理 |
| 曾芳 | 实际控制人 |
| 曾芳(2026年5月离任) | 董事、副总经理 |
| 徐志君(2026年5月上任) | 董事、总经理 |
| 余德山(2026年5月离任)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蔡林生(2026年5月上任)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王家砚(2026年5月离任) | 董事 |
| 陈金(2026年5月离任) | 董事 |
| 吴庆芳(2026年5月上任)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 李飞(2026年5月上任) | 董事 |
| 李飞(2026年5月离任) | 职工董事 |
| 刘建宏(2026年5月上任) | 职工董事 |
| 李仲飞 | 独立董事 |
| 陈政峰 | 独立董事 |
| 龚小寒(2026年5月离任) | 独立董事 |
| 陈小华(2026年5月上任) | 独立董事 |
| 陈虎(2026年5月离任) | 财务总监 |
| 黄斌卿 | 深圳亚微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杨星 | 核心技术人员 |
| 曾艳斌 | 曾芳叔叔 |
| 杨立新 | 杨志明姐姐 |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见信天蓝重要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曾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 深圳市创投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王家砚担任总经理 |
| 深圳市超显科技有限公司 | 王家砚担任董事 |
| 深圳协同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王家砚担任总经理 |
| 深圳市御雅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王家砚担任董事 |
| 新余集微智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王家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40.38%财产份额 |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接受借款 | 250,000.00 | 5,190,000.00 | ||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5,101,330.90 | |||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接受租赁服务 | 142,004.72 | 190,704.81 | ||
| 合计 | 392,004.72 | 10,482,035.7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 20,274,088.50 | |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提供租赁服务 | 95,883.30 | 117,084.71 |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提供售后服务 | 582,840.65 | |
| 合计 | 95,883.30 | 20,974,013.8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杨志明、曾芳 | 200,000,000.00 | 2026/3/17 | 2027/3/16 | 否 |
| 杨志明 | 80,000,000.00 | 2025/8/12 | 2026/8/11 | 否 |
| 杨志明、曾芳 | 120,000,000.00 | 2025/9/10 | 2026/9/10 | 否 |
| 杨志明、曾芳 | 100,000,000.00 | 2025/12/24 | 2027/12/12 | 否 |
| 杨志明、曾芳 | 30,000,000.00 | 2025/12/11 | 2026/12/10 | 否 |
| 杨志明、曾芳 | 66,000,000.00 | 2025/10/30 | 2026/10/29 | 否 |
| 曾芳 | 100,000,000.00 | 2026/1/19 | 2027/1/19 | 否 |
| 杨志明 | 100,000,000.00 | 2026/1/19 | 2027/1/19 | 否 |
| 曾芳 | 130,000,000.00 | 2023/10/8 | 2028/10/8 | 否 |
| 杨志明 | 130,000,000.00 | 2023/10/8 | 2028/10/8 | 否 |
| 杨志明、曾芳 | 310,000,000.00 | 2024/2/29 | 2027/2/28 | 否 |
| 曾芳 | 50,000,000.00 | 2026/1/4 | 2028/1/3 | 否 |
| 杨志明 | 50,000,000.00 | 2026/1/4 | 2028/1/3 | 否 |
| 曾芳 | 50,000,000.00 | 2026/6/12 | 2027/6/2 | 否 |
| 杨志明 | 50,000,000.00 | 2026/6/12 | 2027/6/2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拆入 | ||||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50,000.00 | 2026/1/9 | 2026/4/9 |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83.80 | 354.1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4,002,014.03 | 2,800,402.81 | 11,711,042.03 | 585,552.1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9,768,000.00 | 20,147,768.90 |
| 其他应付款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678,919.10 | 5,643,836.28 |
| 其他应付款 | 李飞 | 163,770.00 | 66,195.00 |
| 其他应付款 | 吴庆芳 | 63,987.66 | 39,709.66 |
| 其他应付款 | 黄斌卿 | 12,632.00 | 9,824.00 |
| 其他应付款 | 余德山 | 8,361.00 | |
| 其他应付款 | 杨立新 | 6,6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王家砚 | 6,037.00 | |
| 其他应付款 | 曾芳 | 23,812.00 | 4,474.00 |
| 其他应付款 | 曾艳斌 | 3,7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杨志明 | 1,240.00 | |
| 其他应付款 | 刘建宏 | 3,006.5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合同资产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290,972.00 | |
| 合同负债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3,631,858.41 | 13,631,858.41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772,141.59 | 1,772,141.59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签订日期 | 被保证人 | 受益人 | 银行 | 保证事项 | 保函编号 | 金额 | 担保到期日 |
| 2025/09/30 | 本公司 | 浙江义欣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7#、8#生产线全自动真空烘烤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编号为JJTZYWZXCG-0067) | DLG33700202509300001 | 1,196,000.00 | 2026/9/28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78,039,778.30 | 56,208,434.25 |
| 1至2年 | 83,211,199.79 | 89,906,503.62 |
| 2至3年 | 220,560,225.62 | 285,426,395.42 |
| 3年以上 | 166,652,947.51 | 118,594,380.98 |
| 合计 | 548,464,151.22 | 550,135,714.2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3,304,504.42 | 20.66 | 113,304,504.42 | 100.00 | - | 114,414,904.42 | 20.80 | 114,414,904.42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5,159,646.80 | 79.34 | 226,121,913.39 | 51.96 | 209,037,733.41 | 435,720,809.85 | 79.20 | 212,855,571.09 | 48.85 | 222,865,238.76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341,933,724.56 | 62.34 | 226,121,913.39 | 66.13 | 115,811,811.17 | 381,188,897.57 | 69.29 | 212,855,571.09 | 55.84 | 168,333,326.48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93,225,922.24 | 17.00 | - | - | 93,225,922.24 | 54,531,912.28 | 9.91 | 54,531,912.28 | ||
| 合计 | 548,464,151.22 | 100.00 | 339,426,417.81 | 61.89 | 209,037,733.41 | 550,135,714.27 | 100.00 | 327,270,475.51 | 59.49 | 222,865,238.7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客户1 | 109,400,000.00 | 109,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9 | 2,370,000.00 | 2,37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0 | 784,945.00 | 784,94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1 | 377,314.86 | 377,314.8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2 | 137,700.00 | 137,7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3 | 129,444.56 | 129,444.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4 | 89,600.00 | 89,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5 | 7,900.00 | 7,9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6 | 7,600.00 | 7,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13,304,504.42 | 113,304,504.4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35,719,157.84 | 1,785,957.89 | 5.00 |
| 1至2年 | 33,618,498.01 | 6,723,699.60 | 20.00 |
| 2至3年 | 109,967,625.62 | 54,983,812.81 | 50.00 |
| 3年以上 | 162,628,443.09 | 162,628,443.09 | 100.00 |
| 合计 | 341,933,724.56 | 226,121,913.39 | 66.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4,414,904.42 | 801,616.03 | 212,016.03 | 1,700,000.00 | 113,304,504.42 | |
| 按组合计 | 212,855,571.09 | 13,266,342.30 | 226,121,913.39 | |||
|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其中:账龄组合 | 212,855,571.09 | 13,266,342.30 | 226,121,913.39 | |||
| 合计 | 327,270,475.51 | 14,067,958.33 | 212,016.03 | 1,700,000.00 | - | 339,426,417.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700,0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1 | 109,400,000.00 | - | 109,400,000.00 | 17.75 | 109,400,000.00 |
| 客户2 | 82,969,000.00 | - | 82,969,000.00 | 13.46 | 57,414,000.00 |
| 客户3 | 17,868,179.24 | 59,178,100.00 | 77,046,279.24 | 12.50 | 4,421,833.96 |
| 客户4 | 68,526,940.00 | - | 68,526,940.00 | 11.12 | 57,110,847.00 |
| 客户17 | 17,592,941.72 | 5,496,782.87 | 23,089,724.59 | 3.75 | 2,080,035.36 |
| 合计 | 296,357,060.96 | 64,674,882.87 | 361,031,943.83 | 58.57 | 230,426,716.32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70,882,603.23 | 278,570,092.95 |
| 合计 | 270,882,603.23 | 278,570,092.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0,724,767.53 | 13,636,398.31 |
| 1至2年 | 16,249,108.26 | 26,651,127.67 |
| 2至3年 | 251,623,354.54 | 242,441,865.60 |
| 3年以上 | 1,870,959.52 | 2,460,368.53 |
| 合计 | 280,468,189.85 | 285,189,760.1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253,909,380.27 | 257,017,194.31 |
| 押金、保证金 | 26,301,277.52 | 28,117,038.00 |
| 备用金 | 189,866.35 | |
| 代垫社保款、公积金 | 32,665.71 | 18,819.30 |
| 其他 | 35,000.00 | 36,708.50 |
| 合计 | 280,468,189.85 | 285,189,760.1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 | 5,578,767.16 | 1,040,900.00 | 6,619,667.16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2,965,919.46 | 2,965,919.46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8,544,686.62 | 1,040,900.00 | 9,585,586.6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 | 1,040,900.00 | 1,040,900.00 | ||||
|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578,767.16 | 2,965,919.46 | 8,544,686.62 | |||
| 其中: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 账龄组合 | 5,578,767.16 | 2,965,919.46 | 8,544,686.62 | |||
| 合计 | 6,619,667.16 | 2,965,919.46 | 9,585,586.62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 | 240,973,027.42 | 85.9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 | - |
| 客户6 | 19,800,000.00 | 7.06 | 交货保证金 | 1至2年、2至3年 | 5,940,000.00 |
| 东莞市见信天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3.5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2至3年 | - |
| 客户7 | 3,018,000.00 | 1.08 | 投标保证金 | 2至3年、3年以上 | 1,518,000.00 |
| 深圳市亚微新材料有限公司 | 2,936,352.85 | 1.05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 | - |
| 合计 | 276,727,380.27 | 98.67 | / | / | 7,458,0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93,537,256.01 | 93,537,256.01 | 91,510,000.00 | 91,510,000.00 | ||
| 合计 | 93,537,256.01 | 93,537,256.01 | 91,510,000.00 | 91,510,000.00 |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惠州信宇人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 华科研究院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深圳亚微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 氢科智能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华科淮南 | 10,000,000.00 | 2,000,000.00 | 12,000,000.00 | |||||
| 见信天蓝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 上立德新材料 | 110,000.00 | 110,000.00 | ||||||
| 国际新能源 | 200,000.00 | 200,000.00 | ||||||
| 匈牙利见信子公司 | 27,256.01 | 27,256.01 | ||||||
| 合计 | 91,510,000.00 | 2,027,256.01 | 93,537,256.01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29,047,317.86 | 192,948,260.82 | 62,578,380.49 | 54,646,808.37 |
| 其他业务 | 809,564.54 | 199,266.06 | 961,006.09 | 233,852.91 |
| 合计 | 229,856,882.40 | 193,147,526.88 | 63,539,386.58 | 54,880,661.2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9,143.74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253,189.61 | |
| 合计 | -253,189.61 | 329,143.74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611.0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20,960.3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4,363.2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12,016.04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119,118.87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3,598.2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402.82 | |
| 合计 | 1,418,316.2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73 | -0.83 | -0.8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14 | -0.84 | -0.8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杨志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
2026年 8月 25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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