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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传动: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9 月14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9月 14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持有公司股份。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9,997,6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24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2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10 月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10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10 月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10 月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965吴长鸿
201*****505李绍光
301*****381蒋亦卿
401*****161陈剑峰
501*****096叶善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因此无需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大道658-1 号2 幢和合大厦

咨询联系人:陈海霞、冉冲

咨询电话:0571-81671018

传真电话:0571-8167102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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