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张锋先生、董事车汉澍先生、董事局副主席兼常务副总裁张翼飞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张晓鹏先生、副总裁金戈先生、副总裁史晓明先生、财务总监李爽女士、原董事兼副总裁金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24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10万元。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6 年 6 月 24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期间,上述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7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90%,增持股份金额为 3,131,357 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张锋先生、董事车汉澍先生、董事局副主席兼常务副总裁张翼飞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张晓鹏先生、副总裁金戈先生、副总裁史晓明先生、财务总监李爽女士、原董事兼副总裁金锐先生。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1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月2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增持方式 | 增持金额(元)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 张锋 | 集中竞价 | 1,013,654.00 | 670,700 | 0.0255% |
| 车汉澍 | 集中竞价 | 205,500.00 | 150,000 | 0.0057% |
| 张翼飞 | 集中竞价 | 650,100.00 | 430,000 | 0.0163% |
| 张晓鹏 | 集中竞价 | 250,929.00 | 170,700 | 0.0065% |
| 金戈 | 集中竞价 | 250,180.00 | 156,000 | 0.0059% |
| 史晓明 | 集中竞价 | 259,098.00 | 180,000 | 0.0068% |
| 李爽 | 集中竞价 | 250,068.00 | 160,300 | 0.0061% |
| 金锐 | 集中竞价 | 251,828.00 | 160,400 | 0.0061% |
| 合计 | 3,131,357.00 | 2,078,100 | 0.0790% | |
2、股份增持前后上述人员持股变化情况:
|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张锋 | 1,331,093 | 0.0506% | 2,001,793 | 0.0761% |
| 车汉澍 | 0 | - | 150,000 | 0.0057% |
| 张翼飞 | 0 | - | 430,000 | 0.0163% |
| 张晓鹏 | 0 | - | 170,700 | 0.0065% |
| 金戈 | 0 | - | 156,000 | 0.0059% |
| 史晓明 | 27 | 0.000001% | 180,027 | 0.0068% |
| 李爽 | 0 | - | 160,300 | 0.0061% |
| 金锐 | 0 | - | 160,400 | 0.0061% |
| 合计 | 1,331,120 | 0.050601% | 3,409,220 | 0.1296% |
注: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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