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6-06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18,000.00万元 | 69,256.29万元 | 否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74,456.29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7.78 |
| 特别风险提示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珍宝”)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以下简称“鸡西建行”)申请不超过1.80 亿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为哈珍宝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 年6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以及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理本次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担保事宜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一、对控股子公司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 |||||||||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100% | 60.25% | 6.93 | 1.80 | 2.87% |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否 | 否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哈珍宝 10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闫久江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99731374049N | ||
| 成立时间 | 2001年12月6日 | ||
| 注册地 | 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烟台一路8号 | ||
| 注册资本 | 4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检验检测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药品进出口。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计量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收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02,282.82 | 194,252.30 | |
| 负债总额 | 121,876.45 | 111,318.27 | |
| 资产净额 | 80,406.37 | 82,934.03 | |
| 营业收入 | 4,315.81 | 34,699.31 | |
| 净利润 | -2,527.65 | -16,645.10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哈珍宝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和鸡西建行将于近日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的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哈珍宝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哈珍宝整体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17.4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78%。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人民币 15.4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60%。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人民币 2.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8%。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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