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WALVAX沃森生物
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7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森生物”、“发行人”或“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同时按照要求对《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宋体: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订与补充 |
三、本回复报告中,若部分数据合计值与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目录
目录....3
问题 1....4
问题 2....43
其他问题....66
问题 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317.19 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北京腾云新沃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云新沃),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
根据申报材料,腾云新沃承诺,本次认购金额优先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220,317.19万元确定,对应认购股份数量以该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若按前述方式计算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207,983,751 股,认购股份数量仍按募集资金上限220,317.19 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99,013,508 股。
本次发行完毕,按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腾云新沃持有发行人股份207,983,751 股,占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 11.51%,腾云新沃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将达到发行后总股本的 14.46%;腾云新沃将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黄涛将成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申报材料,黄涛控制的世纪金源集团业务覆盖地产开发、酒店文旅、商业运营、生活服务、大健康、智慧出行六大产业。
请发行人:(1)明确腾云新沃承诺认购金额或数量下限,论证在以 220,317.19万元除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207,983,751 股、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99,013,508 股的情形下,是否与本次发行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保证履行本次发行相关承诺的措施及有效性。(2)结合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六个月至今腾云新沃及其穿透后各层级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及原因、未来拟引入其他股东或现有股东退出计划及同类案例等,说明是否存在禁止持股、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腾云新沃是否符合《注册办法》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3)结合腾云新沃上层各级出资人资金来源及履约能力,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6 号》6-9 条的相关规定;是否涉及以本次发行的股份质押融资,是否存在资金短缺的风险。通过借款筹措资金的,进一步说明贷款利率、后续还款安排,是否存在通过减持偿还借款情况。(4)说明腾云新沃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腾云新沃上层各级出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锁定期安排,相关人员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主体资格,相关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注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5)结合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一致行动协议具体约定、腾云新沃与发行人等各方就日常经营决策、董事会和管理层构成、公司章程等方面作出的安排等,说明本次发行后腾云新沃及黄涛能否实际取得控制权。(6)结合黄涛的产业背景、其控制企业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黄涛通过本次认购获取发行人控制权的原因,本次发行后是否导致增加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应对措施,是否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方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并结合本次发行完成后拟对公司的管理安排、业务发展规划及赋能情况等,说明本次发行是否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7)结合公司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状况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未来主要投资项目是否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请发行人披露前述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3)(6)(7)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明确腾云新沃承诺认购金额或数量下限,论证在以 220,317.19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207,983,751 股、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99,013,508 股的情形下,是否与本次发行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保证履行本次发行相关承诺的措施及有效性。
(一)明确腾云新沃承诺认购金额或数量下限
发行人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0,288.35 万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07,983,751 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
发行人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19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220,317.19 万元,发行数量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赠予公司),不超过 207,983,751 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为明确本次发行认购下限,本次发行对象腾云新沃于2026 年8月21日出具《关于认购股份数量的承诺》,具体内容为:“本企业拟全额认购沃森生物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优先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220,317.19万元确定,对应认购股份数量以该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若按前述方式计算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超过 207,983,751 股的,本企业认购股份数量为 207,983,751 股,认购金额按 207,983,751 股乘以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若按前述方式计算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207,983,751 股的,认购股份数量仍按募集资金上限220,317.19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99,013,508股。若沃森生物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认购沃森生物股份数量、认购资金金额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论证在以 220,317.19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207,983,751 股、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99,013,508股的情形下,是否与本次发行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
若以认购金额上限 220,317.19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207,983,751 股,按照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下限 199,013,508 股计算,发行价格上限为 11.07 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不得超过13.84元/股。2026年3月 23日至2026年9月22日期间,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上述期间内,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在较长时间区间内低于 13.84元/股。因此,在以 220,317.19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足207,983,751股、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99,013,508股的情形下,腾云新沃承诺的认购数量下限与本次发行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如届时发行人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均价较高,发行价格无法满足认购下限所需,则认购对象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积极寻求合适的发行窗口进行发行;如于注册批文有效期内,发行价格持续高于13.84元/股,募集资金对应可认购股数无法满足认购下限所需,则存在本次发行失败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四、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中对发行相关风险进行提示。
(三)保证履行本次发行相关承诺的措施及有效性
2026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已作出如下承诺:“公司 2026 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公司承诺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文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的认购、缴款、股份登记等发行程序”;同日,发行对象腾云新沃已作出如下承诺:“公司 2026 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企业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现承诺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文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的认购、缴款、股份登记等发行程序。”
2026年8月17日,为保证上述承诺的有效履行,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将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公司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规避相关承诺的完整履行;同日,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黄涛已出具承诺,将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发行对象腾云新沃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规避相关承诺的完整履行。
综上,发行人及发行对象已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及时采取合理保障措施保障公司履行相关承诺,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黄涛承诺将及时采取合理保障措施保障发行对象履行相关承诺,保证履行本次发行相关承诺的措施有效。
二、结合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六个月至今腾云新沃及其穿透后各层级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及原因、未来拟引入其他股东或现有股东退出计划及同类案例等,说明是否存在禁止持股、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腾云新沃是否符合《注册办法》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六个月至今腾云新沃及其穿透后各层级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及原因
1、腾云新沃穿透后各级出资人、最终持有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腾云新沃的企业登记资料,腾云新沃穿透后各级出资人腾云生物、腾云大健康、玉溪正心里、喜兴管理、世纪金源、玉溪至善、喜神资产、喜恩福投资、北京金中兴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中兴投资”)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相关资料,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企查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腾云新沃的最终持有人为 13 名自然人黄涛、黄世荧、李云春、任旭红、钟彬、李杰、王小六、关骊、王江江、孙艳丽、周静雅、姚远、李洁华,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六个月至今腾云新沃及其穿透后各层级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次发行预案首次披露日为 2026年3月19日,根据腾云新沃及腾云新沃穿透后各级出资人提供的企业登记资料,腾云新沃、金中兴投资出具的说明文件,自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六个月(2025年9月19日)至今,腾云新沃及其穿透后各层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
| 各级出资人名称 | 是否存在股权结构变化 | 变化情况及原因 |
| 腾云生物 | 存在 | 2025年10月,腾云生物设立时由腾云大健康持股67%、喜神资产持股33%。2026年2月,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持股架构确定后,喜神资产将其持有的腾云生物33%股权全部转让给腾云大健康,腾云生物变更为世纪金源100%控制的二级子公司。2026年2月,腾云生物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腾云大健康、喜神资产控股100%的喜兴管理、玉溪正心里共同设立腾云新沃,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
| 腾云大健康 | 不存在 | / |
| 世纪金源 | 不存在 | / |
| 玉溪正心里 | 不存在 | / |
| 玉溪至善 | 不存在 | / |
| 喜兴管理 | 不存在 | / |
| 喜神资产 | 不存在 | / |
| 喜恩福投资 | 不存在 | / |
| 金中兴投资 | 存在 | 金中兴投资系喜神资产员工持股平台,员工姚奇于2025年11月离职退伙,该变动情况发生于本次发行预案首次披露日之前。 |
(二)未来拟引入其他股东或现有股东退出计划
根据《北京腾云新沃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腾云新沃新合伙人入伙需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并设置了合伙份额的处置限制,具体约定如下:“第四十七条 在黄涛、任旭红、钟彬、李云春等签署的《共同投资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其他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合伙人及/或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包括但不限于缴付出资及接受分配或取得收益的权利等,也不得将该等合伙企业权益直接或间接质押、抵押或设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任何第三方„第四十八条 新合伙人入伙,须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根据腾云新沃于2026年8 月 17日出具的说明,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腾云新沃没有引入其他持有人的计划,腾云新沃的现有持有人目前亦无退出等计划。
腾云新沃的合伙人中,腾云生物、玉溪正心里、喜兴管理系专为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而设立的投资平台,腾云生物、玉溪正心里、喜兴管理已于 2026 年 8 月17 日出具了说明,说明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其没有引入其他持有人的计划,现有持有人目前亦无退出等计划。
(三)同类案例情况
经查询巨潮资讯网,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且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同类案例中,关于发行对象及其穿透后各层级股权结构变化情况、未来拟引入其他股东或现有股东退出计划的披露情况如下:
| 公司简称及代码 | 发行对象 | 项目进度 | 发行对象及其穿透后各层级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 未来拟引入其他股东或现有股东退出计划 |
| 德力股份(002571.SZ) | 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 未发生变化 | 不存在 |
| 大连圣亚(600593.SH) | 上海潼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 发行预案披露前六个月内发行对象存在股权结构变化,引入15名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 | 未披露 |
| 辰安科技(300523.SZ) | 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 未发生变化 | 未披露 |
(四)是否存在禁止持股、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
腾云新沃各级出资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回复“问题1 二/(一)/1.”。
经查询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股转系统、百度搜索、搜狗搜索、bing 搜索、企查查的公开信息,腾云新沃各级出资人不存在禁止持股、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信息及重大媒体质疑。
腾云新沃的各级出资人腾云生物、腾云大健康、玉溪正心里、喜兴管理、世纪金源、玉溪至善、喜神资产、喜恩福投资、金中兴投资均已承诺其各级出资人、最终持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腾云新沃的最终持有人(13 名自然人)均已承诺其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均不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其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五)腾云新沃是否符合《注册办法》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
《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发行对象应当符合股东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且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方案调整事项,明确发行对象为腾云新沃,发行对象数量为 1 名,未超过 35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方案调整事项,明确发行对象为腾云新沃,本次发行完成后,腾云新沃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腾云新沃符合上述第(二)项“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规定的发行对象条件。
三、结合腾云新沃上层各级出资人资金来源及履约能力,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6 号》6-9 条的相关规定;是否涉及以本次发行的股份质押融资,是否存在资金短缺的风险。通过借款筹措资金的,进一步说明贷款利率、后续还款安排,是否存在通过减持偿还借款情况。
(一)腾云新沃上层各级出资人资金来源及履约能力,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6号》6-9条的相关规定
腾云新沃的合伙人为腾云生物、腾云大健康、玉溪正心里和喜兴管理,本次认购资金由各有限合伙人按认购比例出资,具体构成如下:
| 出资人 | 资金来源 | 说明 | 金额(万元) |
| 腾云大健康、腾云生物 | 黄涛(及其控制的世纪金源集团) | 自有/自筹资金 | 88,126.88 |
| 玉溪正心里 | 李云春 | 自有/自筹资金 | 13,219.03 |
| 喜兴管理 | 北京喜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自有/自筹资金 | 8,812.69 |
| 并购贷款 | 银行贷款 | 以腾云新沃为主体申请并购贷 | 110,158.60 |
| 合计 | 220,317.19 | ||
该等合伙人及其上级各级出资人的资金来源及履约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腾云生物、腾云大健康
腾云生物系腾云大健康的全资子公司,腾云大健康系世纪金源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出资人是世纪金源。根据世纪金源提供的财务报告及其出具的说明,世纪金源集团2025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569.86亿元,净资产 340.36亿元,营业收入 66.72 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12.43 亿元,货币资金 27.31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6.26亿元,世纪金源账面资金及未来收益能够覆盖本次出资安排,具备履约能力,资金短缺的风险较小。
2、玉溪正心里
李云春持有玉溪正心里 99%财产份额并持有玉溪正心里普通合伙人玉溪至善 100%股权,因此玉溪正心里的实际出资人系李云春。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文件、李云春提供的资料,李云春的主要出资来源为上市公司历史分红、历史减持等途径所获得资金,第三方借款及个人金融资产等,李云春前述资产能够覆盖本次出资安排,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资金短缺的风险较小。
3、喜兴管理
喜兴管理系喜神资产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出资人是喜神资产。根据喜神资产提供的财务报告及其出具的说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喜神资产账面货币资金约为986.82万元;其他应收款为13,086.60万元,主要为应收关联方往来款,喜神资产根据资金需求可以要求关联方归还往来款;长期股权投资为 8,070.37万元,主要为已处于退出过程的项目投资,预计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可收到项目分配款合计约8,851万元。喜神资产前述资产能够覆盖本次出资安排,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资金短缺的风险较小。
4、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
腾云新沃及其最终持有人(13 名自然人)均已承诺其出资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沃森生物及其关联方、主要客户供应商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最终持有人之一李云春现任发行人董事长,系发行人关联方,其向腾云新沃的出资除外),不存在沃森生物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并承诺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综上,腾云新沃上层各级出资人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均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现发行人董事长李云春出资部分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6-9条的相关规定。
(二)是否涉及以本次发行的股份质押融资,是否存在资金短缺的风险
2026年3月17日,腾云新沃已出具《关于不质押股份的承诺》,具体内容为:“本企业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现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36个月内,不质押通过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基于腾云新沃上层各级出资人具备履约能力,且腾云新沃已出具关于不质押股份的承诺,因此不涉及以本次发行的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短缺的风险较小。
(三)通过借款筹措资金的,进一步说明贷款利率、后续还款安排,是否存在通过减持偿还借款情况
2026 年 9 月 7 日,腾云新沃收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出具的《授信意向书》,邮储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已完成对腾云新沃主体资格、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情况的尽职调查,初步意向为腾云新沃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158.60万元的综合授信,经初步审查,本次授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审批障碍。
经访谈邮储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腾云新沃将与邮储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洽谈并签署正式借款合同,因借款合同尚未正式订立、银行内部审批流程未最终落地,暂无法确定具体贷款利率及还款安排,最终执行贷款利率及还款安排以腾云新沃与邮储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签署的正式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腾云新沃与发行人于 2026 年 8 月 3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修订稿)》第 5.1 条的约定,发行对象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
综上,因贷款合同尚未正式订立、银行内部审批流程未最终落地,暂无法确定具体贷款利率及还款安排,最终贷款利率及还款安排以腾云新沃与贷款银行签署的正式借款合同约定为准;腾云新沃在限售期内不存在通过减持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偿还前述银行借款的情形。
四、说明腾云新沃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腾云新沃上层各级出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锁定期安排,相关人员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主体资格,相关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注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一)腾云新沃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原为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变更为发行期首日。根据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腾云新沃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6 年 9月出具的《关于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的承诺》,腾云新沃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原定价基准日即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6年 3 月 19 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且承诺在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前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
(二)腾云新沃上层各级出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锁定期安排
就本次发行,腾云新沃上层各级出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2026年8月3日,腾云新沃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修订稿)》第 5.1 条约定:“认购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限售期为三十六(36)个月,即认购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26 年 3 月,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黄涛已作出如下承诺:“腾云新沃拟认购上市公司2026年度发行的207,983,751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人作为腾云新沃的实际控制人,现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60个月的限制。”
2026 年 3 月,腾云新沃上层出资人玉溪正心里、李云春已作出如下承诺:“腾云新沃拟认购上市公司2026 年度发行的207,983,751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玉溪正心里作为腾云新沃的有限合伙人,玉溪正心里及其实际控制人李云春现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 36个月的限制。
2026 年 3 月,腾云新沃上层出资人喜兴管理、钟彬、任旭红已作出如下承诺:“腾云新沃拟认购上市公司 2026年度发行的207,983,751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喜兴管理作为腾云新沃的有限合伙人,喜兴管理及其实际控制人钟彬和任旭红现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 36个月的限制。”
2026 年 9 月,腾云新沃最终持有人之一黄世荧已作出如下承诺:“本人通过持有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股权间接持有腾云新沃的财产份额,现承诺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 60 个月的限制。”
此外,2026 年 8 月,腾云新沃最终持有人之一李云春对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作出如下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直接持有沃森生物27,150,181股股份,并通过成都喜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喜云”)及广州盈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沃森生物股份。现本人作为沃森生物的现有股东及腾云新沃的最终持有人之一,承诺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非由本人控制的成都喜云合伙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成都喜云财产份额或对应间接持有的沃森生物股份不受前述18 个月的限制。”
2026 年 9 月,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钟彬、任旭红就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作出如下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未直接持有沃森生物股份,本人通过成都喜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喜云”)间接持有沃森生物股份。现本人作为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述上市公司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控制的上述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非由本人控制的成都喜云合伙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成都喜云财产份额或对应间接持有的沃森生物股份不受前述 18个月的限制。”
(三)相关人员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主体资格
1、腾云新沃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的认购主体为腾云新沃,腾云新沃的实际控制人为黄涛,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共同投资暨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黄涛的一致行动人认定情况如下:
| 法规内容 | 一致行动人认定情况 |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 腾云大健康、腾云生物、李云春、玉溪正心里、成都喜云、广州盈沃、钟彬、任旭红、喜兴管理通过协议安排成为黄涛的一致行动人 |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 |
|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 世纪金源、腾云大健康、腾云生物 |
| (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 不存在 |
| (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不存在 |
| (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 不存在 |
| (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 不存在 |
| (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 不存在 |
| (七)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 不存在 |
| (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 不存在 |
| (九)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 黄世荧 |
| (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 不存在 |
|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 不存在 |
| (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 不存在 |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及《共同投资暨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黄世荧、世纪金源、腾云大健康、腾云生物系黄涛的法定一致行动人,李云春、玉溪正心里、成都喜云、广州盈沃、钟彬、任旭红、喜兴管理通过协议安排成为黄涛的一致行动人,腾云新沃其余八名最终持有人既不属于黄涛的法定一致行动人,亦不属于通过协议安排形成的一致行动人。
2、腾云新沃及其一致行动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主体资格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根据腾云新沃、世纪金源、腾云大健康、腾云生物、玉溪正心里、成都喜云、广州盈沃、喜兴管理出具的相关说明及其无违法违规证明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黄涛、黄世荧、李云春、钟彬、任旭红出具的相关说明及其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并经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上交所网站、深交所网站、北交所网站、股转系统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经逐条比对,腾云新沃、黄涛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
市公司的情形,具体如下:
| 法规内容 | 是否存在相应情形 |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 |
|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 经核查,不存在。 |
|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 经核查,不存在。 |
|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 经核查,不存在。 |
|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 | 经核查,不存在。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 经核查,不存在。 |
(四)相关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注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9
腾云新沃上层各级出资人的锁定期相关安排符合上述规定。
五、结合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一致行动协议具体约定、腾云新沃与发行人等各方就日常经营决策、董事会和管理层构成、公司章程等方面作出的安排等,说明本次发行后腾云新沃及黄涛能否实际取得控制权。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本次发行上限 207,983,751 股计算,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 1,807,332,292 股,腾云新沃持有公司 11.51%股份,为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根据《共同投资暨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腾云新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云春、成都喜云、广州盈沃合计控制公司 14.46%股份。按照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其他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少于 5%,且股权较为分散,腾云新沃控制的表决权比例远高于第二大股东。
(二)一致行动协议具体约定
2026年3月17日,黄涛、腾云生物、腾云大健康、任旭红、钟彬、喜兴管理、李云春、玉溪正心里、成都喜云、广州盈沃共同签署了《共同投资暨一致行动协议》,其中关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的一致行动安排、董事会构成及不谋求控制权的具体约定如下:
“1.4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各方应共同配合改组沃森生物董事会。具体来说,本协议签署时,沃森生物的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不超过2名。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3名职工代表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各方应配合改选沃森生物董事会(“新董事会”),新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新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合伙企业将向沃森生物提名 6 席董事成员(4 名非独立董事和 2 名独立董事)。李云春、成都喜云、广州盈沃应且应确保其一致行动人(如有)通过行使其股东权利等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促使合伙企业所提名的董事被选举为沃森生物董事,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会议中,依法以其所持的全部沃森生物表决权对任命合伙企业提名的董事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以及其他为达成该目的而必要从事之行为。特别地,对于李云春来说,其应依法尽合理努力促使沃森生物原有董事在选举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中,对任命合伙企业提名的董事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因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导致合伙企业提名的董事未能当选的,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相关约定,不视为丙方、丁方违反本条款的任何约定,丙方、丁方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5 各方同意,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并按照约定改组沃森生物董事会后,将由李云春担任董事长,任期为两届。合伙企业应确保其提名的各位董事在选举董事长的会议中对李云春担任董事长的议案投赞成票。除前述约定外,沃森生物后续各届董事会董事长由董事会依法选举产生。
1.6 各方同意,沃森生物董事会将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就沃森生物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2.1 各方承诺,因各方具有一致的企业经营理念及存在共同的利益基础,对于沃森生物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各方及其控制的主体(如适用)均将保持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依法行使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及决策权方面保持一致。
2.2 各方承诺,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沃森生物各事项进行审议前,各方须充分沟通协商,就行使何种表决权及如何行使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如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相关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及如何行使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以甲方(黄涛、腾云生物、腾云大健康)的意见为准。
3.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任旭红、钟彬、喜兴管理)、丙方(李云春、玉溪正心里)、丁方(成都喜云、广州盈沃)不可撤销且无条件承诺,除为本协议之目的,将不以任何方式单独或联合第三方主动谋求沃森生物控制权,不会单独或者联合其他第三方向沃森生物提出可能导致沃森生物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任何提案。”
(三)腾云新沃与公司等各方就日常经营决策、董事会和管理层构成、公司章程等方面作出的安排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修订稿)》及《共同投资暨一致行动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对于沃森日常经营决策方面,腾云新沃各上层出资人及其控制的主体均将保持一致行动,若达不成一致意见,以黄涛、腾云生物、腾云大健康的意见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由 11 名董事调整为9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腾云新沃将向公司董事会提名 4名非独立董事和 2 名独立董事,合计 6 名董事候选人,占董事会席位的 2/3,超过半数;各方未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管理层构成、公司章程等方面作出其他安排。
(四)说明本次发行后腾云新沃及黄涛能否实际取得控制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本次发行上限 207,983,751 股计算,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 1,807,332,292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腾云新沃持有公司 11.51%股份,为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腾云新沃和其一致行动人李云春、成都喜云、广州盈沃合计控制公司14.46%股份,其他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少于 5%,且股权较为分散,腾云新沃控制的表决权比例远高于第二大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可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修订稿)》《共同投资暨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董事会将由 11 名董事调整为 9 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腾云新沃将向发行人董事会提名 4名非独立董事和 2名独立董事,合计6名董事候选人,占董事会席位的 2/3,超过半数。
黄涛持有世纪金源60%股权,世纪金源持有腾云大健康 100%股权,腾云大健康持有腾云生物 100%股权;腾云生物作为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腾云新沃 0.01%财产份额,腾云大健康持有腾云新沃 79.99%财产份额,因此黄涛为腾云新沃的实际控制人。
六、结合黄涛的产业背景、其控制企业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黄涛通过本次认购获取发行人控制权的原因,本次发行后是否导致增加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应对措施,是否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方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并结合本次发行完成后拟对公司的管理安排、业务发展规划及赋能情况等,说明本次发行是否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
(一)结合黄涛的产业背景、其控制企业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黄涛通过本次认购获取公司控制权的真实背景及原因
1、世纪金源业务经营情况介绍
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世纪金源”)成立于 2001年,是一家综合性跨行业的企业集团,多次由国务院国资委直管的中国企业联合会评为“中国企业 500强”和“中国服务业 500强”。世纪金源拥有消费、健康以及科技等三大业务板块,并在儿童、教育、金融服务、AI 科技、新能源等领域进行投资布局。主要版块经营概况如下:
| 业务板块 | 经营概况 |
| 消费 | 在地产领域,世纪金源是中国领先的综合性大型地产开发运营企业,总开发量超过9,000万平方米,多年来在全国34个城市累计开发20座大型城市综合体以及其它各类型精品项目共计62个;在商业运营领域,世纪金源拥有“世纪金源购物中心、方圆荟、方圆LIVE”三大商业品牌,购物中心近100座,自持运营商业面积400余万平方米,总运营管理面积近1,000万平方米;在物业管理领域,世纪金源拥有“世纪金源物业管理”和“世纪生活”两大子品牌,分别运营社区物业管理和社区增值服务领域,在全国100多个城市服务400余个项目,服务面积9,000多万平方米,服务业主200余万人;在酒店管理领域,世纪金源拥有睿世、世纪金源大饭店、世纪域景、世纪域美、璞域等品牌,运营管理32家酒店资产,客房超过1.5万间,全部管理酒店管理建筑面积合计177.50万平方米 |
| 健康 | 旗下子公司腾云大健康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亿元,重点布局医疗健康与生命科学领域,具备较为丰富的医疗行业投资与运营管理经验,行业覆盖医疗服务、医护康养、脊柱外科、运动医学、医疗信息化以及数字医疗等细分领域 |
| 科技 | 通过产业投资覆盖智慧出行、新能源、航空航天、新基建、半导体、AI科技、互联网服务、农业科技等先进制造以及科技创新行业,累计投资子基金超过100个,累计投资规模超过240亿 |
2、世纪金源主要财务数据
世纪金源具备充足的资金支付能力,截至 2026年6月30 日,世纪金源总资产 525.71 亿元,净资产 312.44 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 27.97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11.72 亿元。
单位:亿元,人民币
| 项目 | 2026 年 6 月末 | 2025 年度/2025 年末 | 2024 年度/2024 年末 |
| 总资产 | 525.71 | 569.86 | 627.05 |
| 货币资金 | 27.97 | 27.31 | 43.9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72 | 16.26 | 15.92 |
| 净资产 | 312.44 | 340.36 | 361.96 |
注:2024、2025 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6 年1-6 月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世纪金源主要流动性及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6年6月末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 流动比率(倍) | 2.90 | 2.97 | 2.51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0.56 | 40.28 | 42.28 |
最近一年一期,世纪金源流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偿债能力良好,与此同时,世纪金源拥有较强的银行融资渠道,银行总授信金额约 258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量外部融资余额为 122亿元。
截至目前,世纪金源各版块业务经营情况良好,资金较为充裕。
3、黄涛通过本次认购获取公司控制权的背景及原因
沃森生物作为云南省首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连续两年入选世界卫生组织全球十大疫苗制造商,已成长为中国疫苗产业领军企业。未来“十五五”期间,沃森生物在致力于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中国现代疫苗企业的同时,还将积极做强做大做优合成生物制造以及营养板块等新业务,把握政策窗口期,大力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为加快实现前述目标,沃森生物拟引入新投资人,支持公司继续发挥科创企业和市场化的体制机制优势,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及海外本地化投入布局,同时支持上市公司整合创新疫苗和合成生物制造产业资源,努力打造引领中国疫苗和合成生物制造行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标杆性企业。
世纪金源正由传统地产向消费、健康、科技等业务板块转型,原地产业务逐步转向轻资产模式,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世纪金源拟通过本次认购取得沃森生物控制权,从战略控股股东和产业赋能的角度,进一步助力上市公司打造成为全球疫苗产业重要竞争者。
(1)生物医药产业政策持续赋能,把握产业资本投资和赋能新机遇
2026 年 3 月“十五五”规划纲要公布,生物医药与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并列为中期经济发展的新兴支柱产业,战略地位显著提升。在战略升级、需求刚性、政策优化的共同推动下,创新药与高端医疗器械将成为核心增长引擎,创新、国产替代、全球化、行业集中度提高为行业主旋律。
在此形势下,沃森生物抓住国家战略契机,积极响应 十五五 规划号召,大力推进 mRNA 等前沿核心技术平台建设以及全球市场开拓及产能落地,拟通过引入产业资本世纪金源,依托产业投资人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及运营经验等优势,以聚焦疫苗主业,加强产业链资源整合、强化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夯实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2)引入国内领先产业资本,增强公司资金稳定性、抗风险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生物医药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人才密集以及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周期长的特点。同时,生物医药企业需要紧跟国家“医药出海”号召、前瞻性布局全球市场、践行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关键行动,系统构建国际竞争力、突破高端市场壁垒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沃森生物目前共有 8 个自主研发疫苗产品(14 个品规)上市销售,包括 13价肺炎结合疫苗、脑膜炎球菌系列疫苗、双价 HPV 等重磅产品。公司始终致力于创新疫苗创新研发,累计研发总投入超 50 亿元,近 3 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 20.90%,其中对 mRNA 新冠疫苗的累计投入已超 15 亿元。未来,上市公司将继续聚焦于 mRNA 技术平台以及其他创新管线拓展,同时将进一步推进全球化市场布局及重点区域产能落地以及合成生物制造及营养板块等新业务发展,未来仍需较大资金投入。
沃森生物本次拟引入的产业投资人世纪金源为国内领先的医疗健康行业投资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公司将得到产业投资人提供的持续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缓解后续核心管线研发投入、全球化拓展以及新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稳定资金安全、化解经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公司资金的稳定性、充足性,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产业投资人拟通过战略注资,助力全球疫苗创新平台长远发展
医疗健康行业系产业投资人世纪金源进行战略注资、产业并购的布局重点方向。沃森生物作为深耕人用疫苗等生物技术产品的高科技企业,已建立高标准、高水平、高效能的技术和产品转化能力平台,加速推进重磅创新疫苗的研发与产业化,在以新型疫苗为代表的生物技术药细分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沃森生物为目前 A 股资本市场上极少数具备控制权构建机会的生物医药龙头上市公司,契合世纪金源通过产业并购打造全球生物医药平台的战略思路。
(4)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规划及安排
世纪金源通过新设合伙企业腾云新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一方面通过合伙企业平台引入沃森生物创始人李云春及投资人钟彬作为有限合伙人,强化世纪金源与发行人的战略协同和管理赋能,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世纪金源将腾云新沃作为旗下产业并购沃森生物的特定投资主体及生物医药板块的战略平台,便于世纪金源对单一产业投资事项进行管理、核算及内部考核。
本次发行后,腾云新沃将继续作为本次产业并购的特定投资主体,具体执行世纪金源本次产业并购后续的投资管理决策。同时,世纪金源将通过腾云新沃行使其对沃森生物最终控制方的股东权利,构建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架构,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并将通过加强专业人才团队建设,重视证券事务管理考核,将腾云新沃打造为专业、高效的上市公司控股平台。
腾云新沃之实际控制人黄涛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转让控制权,不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 60个月的限制。
腾云新沃及腾云新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腾云生物、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直接控股股东腾云大健康、间接控股股东世纪金源、实际控制人黄涛出具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承诺人及其关联方的资产。
因此,世纪金源拟入股上市公司系为支持该优质疫苗资产的持续发展,形成世纪金源医疗健康产业集群,不存在炒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注入传统行业资产等情形。
(二)本次发行后是否导致增加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以及公司的相关应对措施,是否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方的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上市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用疫苗等生物技术产品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腾云新沃及其实际控制人黄涛控制的主要关联方主要涉及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及业务板块。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腾云新沃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腾云新沃、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未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亦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同业竞争的业务;
3、在承诺人担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如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承诺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承诺人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章及沃森生物《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于承诺人对沃森生物拥有控制权期间/作为沃森生物实际控制人期间/作为沃森生物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如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沃森生物造成损失,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腾云新沃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如上市公司与腾云新沃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为了规范、减少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腾云新沃、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将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法签署协议;
2、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资产,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承诺于承诺人对沃森生物拥有控制权期间/作为沃森生物实际控制人期间/作为沃森生物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如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沃森生物造成损失,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 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腾云新沃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财务核算体系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与腾云新沃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完全分开,保持独立经营能力。
腾云新沃、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保证沃森生物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已经出具如下承诺:
“1、承诺人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沃森生物保持独立,确保沃森生物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干预沃森生物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决策,也不利用控股地位损害沃森生物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沃森生物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1、腾云新沃、世纪金源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发行人的管理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腾云新沃、世纪金源将与沃森生物现有核心管理层进行深 入沟通,在基于保持公司现有经营管理稳定的原则上,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有 治理架构及经营管理层,包括协调完成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重新改组。通过稳 定公司股权结构,结合世纪金源集团成熟的大型现代企业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 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助力公司在国际业务、企业管理等方面对标行业一流标准, 持续提升公司高效应对内外部环境快速变化的能力,确保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 持续稳定性。
2、上述承诺于承诺人对沃森生物拥有控制权期间/作为沃森生物实际控制人期间/作为沃森生物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沃森生物造成损失,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并结合本次发行完成后拟对公司的管理安排、业务发展规划及赋能情况等,说明腾云新沃及黄涛是否具备控制、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本次发行是否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
1、腾云新沃、世纪金源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发行人的管理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腾云新沃、世纪金源将与沃森生物现有核心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在基于保持公司现有经营管理稳定的原则上,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有治理架构及经营管理层,包括协调完成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重新改组。通过稳定公司股权结构,结合世纪金源集团成熟的大型现代企业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助力公司在国际业务、企业管理等方面对标行业一流标准,持续提升公司高效应对内外部环境快速变化的能力,确保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持续稳定性。
2、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业务发展规划及认购方的赋能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沃森生物 mRNA 平台技术以及其他创新管线拓展、国际化布局以及合成生物及营养板块等新业务发展。世纪金源则将利用自身资产运营经验、产业资源及资金实力,在加速研发管线推进、产业生态协同以及国际化拓展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与发行人的产业协同效应,在业务和资金上持续赋能。
(1)注入耐心资本,加速管线研发与核心技术突破,推进外延产业并购布局
疫苗行业属于典型的“长周期、高投入、高壁垒”赛道,持续的研发投入是维持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保障。世纪金源将充分发挥“耐心资本”优势,为上市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助力公司技术创新与产业并购。在技术创新方面,世纪金源将重点保障沃森生物 mRNA 平台技术以及其他创新疫苗管线研发布局,包括 mRNA带状疱疹病毒疫苗、mRNA 流感疫苗、mRNA新冠-流感联合疫苗等创新疫苗开发。世纪金源旗下腾云生命科学资本通过母基金及直接投资布局超过
600家生物医药企业,能够为上市公司对接优质产业链资源及学术研究机构,协助公司构建开放式的创新产学研生态。在外延并购方面,世纪金源将以公司战略规划为依据,协助公司统筹布局境内外资本市场资源,对产业优质资产进行整合,持续构建公司产业投资并购核心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2)产业生态协同,深度融入世纪金源生态体系
世纪金源集团拥有庞大的线下实业和广阔的覆盖面,包括商业运营及酒店文旅业务的线下商业实体、生活服务业务的服务住宅与业主人群以及医疗服务业务旗下多家医疗服务机构。这些资源将为上市公司构建独特的产业协同网络:在上游,通过世纪金源旗下腾云生命科学资本被投企业网络,为上市公司实现供应链的降本增效;在中游,依托上市公司自身的研发与生产能力,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疫苗产品矩阵;在下游,借助集团的社区服务网络、康养机构及商业综合体等终端场景,开展疫苗科普教育、接种服务推广及健康管理服务,构建世纪金源医疗健康板块的技术创新体系。如上市公司与认购对象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借助世纪金源全球资源,推动发行人产品出海与海外产能布局
世纪金源集团在全球拥有广泛的商业布局与资源网络,投资和业务覆盖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香港、日本、韩国、新加坡、新西兰、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俄罗斯、蒙古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借助上述全球化资源,重点加强与全球健康组织和海外生物药企的交流,在非洲、东南亚等重点目标市场落地本地化生产基地,进一步加快产品在海外市场的注册和出口,提升供应链韧性与区域市场响应能力,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合作,实现从“中国疫苗企业”向“全球化生物制药平台”的战略跃迁。
3、腾云新沃及黄涛具备控制、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本次发行是否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
(1)腾云新沃及黄涛具备控制与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
腾云新沃及实际控制人黄涛在取得相关上市公司控制权后,通过优化公司治理、提供资金支持及赋能业务转型等举措,展现了较为成熟的治理及经营管理能
力。
黄涛取得安奈儿(002875.SZ)控制权后,稳步推进董事会及管理层换届工作。安奈儿于 2025 年聘任新的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并完成非独立董事补选及新任董事长选举;2026 年初顺利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同步完善了专门委员会及审计部负责人等核心管理团队配置,保障了上市公司经营决策的连续性与规范性。根据安奈儿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安奈儿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0 亿元,同比增长 6.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8.98 万元,亏损幅度同比有效收窄85.75%,经营效益呈现向好态势。
黄涛取得皖通科技(002331.SZ)控制权后,妥善化解了公司历史控制权纷争,稳固了治理架构,并规范处置了相关合规遗留问题;同时,通过全额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向上市公司注入 4.15 亿元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充实了资本实力;在业务发展上,结合产业视角为上市公司拓宽业务赛道,稳步布局并拓展了新能源物流等新业务。根据皖通科技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皖通科技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4亿元,同比增长 37.07%,营业规模实现扩张。
(2)本次发行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
基于上述管理实践与财务指标表现,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具备积极影响。在资产质量方面,通过资金注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实力得到充实,流动性水平得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趋于优化,整体抗风险能力获得有效增强。在营运能力方面,实际控制人通过理顺治理架构、引入专业管理团队以及推进产业布局,提升了上市公司的日常管理效能与资产周转效率。在盈利能力方面,随着定增资金的投入及合成生物学等新业务的逐步落地,资源整合效益初显,为后续实现持续盈利及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合理的业务基础。
七、结合公司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状况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未来主要投资项目是否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未来资金流出和未来资金流入,公司总体资金缺口情况如下:
| 项目 | 计算公式 | 金额 |
| 银行存款余额 | A | 116,744.50 |
| 其中受限资金 | B | 447.20 |
| 可自由支配资金 | C=A-B | 116,297.30 |
| 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合计 | D | 218,675.65 |
| 最低现金保有量 | E | 245,247.82 |
| 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 F | 62,296.89 |
| 需归还银行借款 | G | 65,361.62 |
|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 | H | 12,783.30 |
| 未来三年资本性支出 | I | 203,986.16 |
|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 | J=E+F+G+H+I | 589,675.79 |
| 总体资金缺口 | K=J-C-D | 254,702.84 |
1、货币资金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36,453.48万元、446,357.48万元、205,271.61 万元和 116,744.5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银行存款 | 116,297.30 | 204,824.41 | 445,910.28 | 435,486.27 |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本金 | 40,000.00 | 30,000.00 | - | - |
| 一年以上定期存款本金 | - | 40,000.00 | 70,000.00 | - |
| 其他货币资金 | 447.20 | 447.20 | 447.2 | 967.21 |
| 合计 | 116,744.50 | 205,271.61 | 446,357.48 | 436,453.48 |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无境外款项。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为3个月以上的履约保函保证金存款,公司可自由支配余额为 116,297.30万元,现有货币资金难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流动性风险,保证公司财务的健康和效率,为公司未来健康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现金流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滑,主要系国内行业政策调整导致的下游行业需求阶段性下降、客户采购节奏放缓所致。随着公司国外取证工作的推进,公司近三年国外疫苗收入稳步增长,2025年出口疫苗收入同比增长约 35%。因此,公司在预测未来收入时采取了相对审慎的口径。公司预计未来 2026 年全年的营业收入主要由现有在手订单和客户近期采购需求支撑,相关收入具有较高的可实现性;2027-2028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基于主要客户的需求预测、海外取证情况及公司新业务合成生物及营养板块的研发预期进行测算。公司未来三年对收入预测的情况及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的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预测仅为测算所需,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6 年度(E) | 2027 年度(E) | 2028 年度(E) |
| 营业收入 | 241,823.49 | 222,074.31 | 296,867.54 | 354,912.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92.62 | 45,083.34 | 74,216.89 | 99,375.4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营业收入 | 20.30% | 20.30% | 25.00% | 28.00% |
综上,根据公司预测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营业收入的比例将逐年小幅增加,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18,675.65万元。
3、资产负债结构
为确定未来需要补充的流动资金数额,公司采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流动资金占用金额。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主要受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影响。公司以经审计的2024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以及相关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基础,并假定未来三年公司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024 年至 2025 年的均值,测算公司 2028 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8年度(E) | |||
| 营业总收入 | 282,144.13 | 241,823.49 | 354,912.23 | |||
| 应收账款 | 240,963.98 | 85.40% | 214,543.12 | 88.72% | 308,992.73 | 87.06% |
| 预付款项 | 1,029.50 | 0.36% | 1,869.03 | 0.77% | 2,019.05 | 0.57% |
| 其他应收款 | 7,810.82 | 2.77% | 7,930.01 | 3.28% | 10,731.90 | 3.02% |
| 存货 | 75,258.73 | 26.67% | 57,415.93 | 23.74% | 89,467.64 | 25.21% |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1) | 325,063.03 | 115.21% | 281,758.09 | 116.51% | 411,211.32 | 115.86% |
| 应付票据 | 2,006.34 | 0.71% | 3,879.19 | 1.60% | 3,266.16 | 1.16% |
| 应付账款 | 154,771.34 | 54.86% | 132,921.28 | 54.97% | 194,885.25 | 54.91% |
| 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 | 3,986.03 | 1.41% | 1,770.97 | 0.73% | 3,806.62 | 1.07% |
| 应付职工薪酬 | 7,260.34 | 2.57% | 7,807.85 | 3.23% | 10,296.03 | 2.90% |
| 应交税费 | 2,011.76 | 0.71% | 2,347.56 | 0.97% | 2,988.01 | 0.84% |
| 其他应付款 | 5,722.78 | 2.03% | 11,113.91 | 4.60% | 11,755.04 | 3.31% |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2) | 175,758.59 | 62.29% | 159,840.76 | 66.10% | 226,997.10 | 63.96% |
| 流动资金占用(1-2) | 149,304.44 | 52.92% | 121,917.33 | 50.42% | 184,214.22 | 51.90% |
| 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2028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2025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 62,296.89 | |||||
4、最低现金保有量
根据公司2025年至2026 年 6月各季度末的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平均计算,预计 2028 年末最低现金保有量为 245,247.82 万元。
单位:万元
| 2025 年至 2026 年 6 月各季度末 | 银行存款余额 |
| 2025/3/31 | 420,494.92 |
| 2025/6/30 | 323,824.34 |
| 2025/9/30 | 238,141.94 |
| 2025/12/31 | 205,271.61 |
| 2026/3/31 | 167,009.63 |
| 2026/6/30 | 116,744.50 |
| 平均值 | 245,247.82 |
5、需归还银行借款
根据公司的还款计划,预计未来三年的还款总金额为 65,361.6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 年度(E) | 2027 年度(E) | 2028 年度(E) |
| 短期借款 | 4,499.99 | 37,307.14 | - |
| 长期借款 | 2,212.50 | 8,850.00 | 8,850.00 |
| 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 3,641.99 | - | - |
| 合计 | 10,354.48 | 46,157.14 | 8,850.00 |
注:此处 2026 年度(E)为 2026 年7月至 12 月之间预计还款的金额预测
6、未来三年预计分红
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1,939.02 万元、14,216.04 万元和 17,774.15 万元,各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21.03%、11.25%和
139.47%。假设 2026 年度至 202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与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保持一致,且基于谨慎性原则未来三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为10%,由此测算公司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2,783.30万元。
关于未来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预测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未来现金流出数据所用,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7、未来三年资本性支出
根据公司目前已公告的公司设立和出资情况,以及公司日常在建工程的购建计划,未来三年资本支出合计为 203,986.16万元,主要投资项目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公告/审议情况 | 截至2026年6月末尚需资金投入规模 |
| 云南创沃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出资 | 2026年2月,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45,000.00 |
| 爱森泽生物技术(昆明)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 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已履行总裁办公会审议并已于2025年年报披露投资情况 | 4,700.00 |
| 沃森生物制造(昆明)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 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已履行总裁办公会审议并已于2025年年报披露投资情况 | 52,000.00 |
| 沃森生物制造技术(玉溪)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 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已履行总裁办公会审议并已于2025年年报披露投资情况 | 28,115.00 |
| 成都拜诺克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 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已履行总裁办公会审议并已于2025年年报披露投资情况 | 1,588.16 |
| 拜诺营养(山西)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 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已履行总裁办公会审议并已于2025年年报披露投资情况 | 2,000.00 |
| 无锡曼诺三合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 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已履行总裁办公会审议并已于2026年半年报披露投资情况 | 1,00,00.00 |
| 云南沃嘉向宁波晶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期出资 | 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已履行总裁办公会审议并已于2026年半年报披露投资情况 | 7,000.00 |
| 购买上海蓝鹊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股权 | 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2026年已履行总裁办公会审议并已签署投资协议 | 560.00 |
| 日常在建工程购建 | 已于定期报告中披露在建工程投入预算,定期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 | 53,023.00 |
| 合计 | 203,986.16 |
八、请发行人披露前述事项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于募集说明书之“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四、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中披露如下:
“(四)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认购方资金筹备情况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亦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股票价格变化或根据相关规定而修改发行方案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原股份认购协议及认购对象相关承诺无法顺利履行的可能,本次发行方案可能因此变更或终止。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发行人已于募集说明书之“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法律风险”中披露如下: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及后续公司治理结构变动安排所导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黄涛。本次发行完成后,腾云新沃及黄涛将逐步改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及公司治理结构变动安排所导致的管理风险。”
九、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针对上述问题一,保荐人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文件资料;
(2)查阅腾云新沃出具的《关于认购股份数量的承诺》;
(3)以认购金额上限 220,317.19 万元、认购股份数量下限 199,013,508 股测算发行价格;
(4)查询Wind 网站关于发行人股票交易价格的公开信息;
(5)查阅发行人、腾云新沃、黄涛、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承诺;
2、针对上述问题二,保荐人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腾云新沃及其穿透后各级出资人腾云生物、腾云大健康、玉溪正心里、喜兴管理、世纪金源、玉溪至善、喜神资产、喜恩福投资、金中兴投资的相关的企业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2)查阅腾云新沃、金中兴投资出具的说明;
(3)查阅腾云新沃、腾云生物、玉溪正心里、喜兴管理出具的相关说明;
(4)查询巨潮资讯网的同类案例相关公开信息;
(5)查询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股转系统、百度搜索、搜狗搜索、bing 搜索、企查查的相关公开信息;
(6)查阅腾云新沃及其各级出资人腾云生物、腾云大健康、玉溪正心里、喜兴管理、世纪金源、玉溪至善、喜神资产、喜恩福投资、金中兴投资出具的相关承诺;
(7)查阅腾云新沃最终持有人出具的承诺;
(8)查询《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
(9)查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文件资料。
3、针对上述问题三,保荐人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世纪金源提供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其出具的说明;
(2)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关于利润分配及李云春减持的相关公告及发行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N 名明细数据表》;
(3)查阅李云春提供的个人资产证明及资金情况说明文件、第三方借款人出具的借款意向书及其资产证明;
(4)查阅喜神资产提供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其出具的说明;
(5)查阅腾云新沃及其最终持有人出具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6)查阅腾云新沃出具的《关于不质押股份的承诺》;
(7)查阅邮储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出具的《授信意向书》;
(8)访谈邮储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工作人员;
(9)查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修订稿)》;
4、针对上述问题四,保荐人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文件;
(2)查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3)查阅腾云新沃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股票交易记录查询结果或《关于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查阅腾云新沃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5)查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修订稿)》;
(6)查阅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黄涛及一致行动人黄世荧,上层出资人玉溪正心里、李云春、喜兴管理、钟彬、任旭红出具的《关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函》;
(7)查阅《共同投资暨一致行动协议》;
(8)查阅腾云新沃、世纪金源、腾云大健康、腾云生物、玉溪正心里、成都喜云、广州盈沃、喜兴管理出具的相关说明及其无违法违规证明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
(9)查阅黄涛、黄世荧、李云春、钟彬、任旭红出具的相关说明及其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
(10)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上交所网站、深交所网站、北交所网站、股转系统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的公开信息;
(11)查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收购人主体资格的相关规定;
(12)查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关于锁定期安排的相关规定。
5、针对上述问题五,保荐人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N名明细数据表》(权益登记日:2026年6月30日),以本次发行上限 207,983,751股测算发行后的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2)查阅《共同投资暨一致行动协议》;
(3)查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修订稿)》;
(4)查询企业公示系统的公开信息。
6、针对上述问题六,保荐人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核查其实际控制人黄涛的产业背景及控制权链条;
( )取得并查阅世纪金源 年度、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核查其资产总额、净资产、货币资金余额、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及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偿债能力指标;
(3)查阅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等生物医药产业政策文件,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及公开市场数据,分析本次战略投资与产业赋能的政策导向及商业背景;
(4)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发展战略;
(5)查阅腾云新沃的合伙协议;
(6)取得并查阅腾云新沃、腾云生物、腾云大健康、世纪金源及黄涛出具的《关于不注入资产的承诺函》;
(7)取得黄涛控制的企业清单,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公开渠道,逐一核对相关企业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与发行人主营的人用疫苗及生物制品研发销售业务进行比对核查;
(8)取得并查阅腾云新沃、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及《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9)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明细账、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关联交易公告,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黄涛及其控制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往来;
(10)访谈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了解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业务协同规划;
(11)查阅安奈儿(002875.SZ)、皖通科技(002331.SZ)在实际控制人变更后的公告文件;
7、针对上述问题七,保荐人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资料,结合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状况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2)查阅公司未来三年主要投资项目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公告情况及发改委投资备案情况;
(3)复核发行人测算资金缺口的计算过程。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腾云新沃拟全额认购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优先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220,317.19万元确定,对应认购股份数量以该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若计算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超过207,983,751 股的,认购股份数量为 207,983,751 股,认购金额按 207,983,751 股乘以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若计算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207,983,751 股的,认购股份数量仍按募集资金上限 220,317.19 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99,013,508 股;腾云新沃承诺的认购数量下限与本次发行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发行人及发行对象已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及时采取合理保障措施保障公司履行相关承诺,腾云新沃实际控制人黄涛承诺将及时采取合理保障措施保障发行对象履行相关承诺,保证履行本次发行相关承诺的措施有效。
2、腾云新沃及其穿透后各级出资人、最终持有人不存在禁止持股、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腾云新沃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
3、腾云新沃上层各级出资人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及合法自筹资金,具备履约能力,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6 号》6-9 条的相关规定;不涉及以本次发行的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短缺的风险较小;因贷款合同尚未正式订立,暂无法确定具体贷款利率及还款安排,最终贷款利率及还款安排以腾云新沃与贷款银行签署的正式借款合同约定为准;腾云新沃在限售期内不能减持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发行人股份,因此不存在在限售期内通过减持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偿还前述银行借款的情形。
4、腾云新沃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原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且承诺在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前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腾云新沃上层各级出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锁定期安排,相关安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相关人员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主体资格。
、本次发行完成后,腾云新沃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可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且有权提名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等相关规定,腾云新沃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腾云新沃的实际控制人黄涛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腾云新沃及黄涛能实际取得公司控制权。
5、本次发行完成后,腾云新沃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可以对公司 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且有权提名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根据《公司 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等相关规定,腾云 新沃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腾云新沃的实际控制人黄涛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腾云新沃及黄涛能实际取得公司控制权。
6、黄涛基于战略投资与产业协同考量获取发行人控制权。本次认购不会导致新增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发行人经营独立性,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防范承诺均已妥善出具。结合过往履职经验,黄涛及腾云新沃具备控制与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本次发行带来的资金注入与产业资源赋能,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稳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营运效能与盈利能力。
7、结合发行人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等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公司未来主要投资项目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8、发行人已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前述事项相关风险。
问题 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7,930.01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6,028.83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1,434.26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0,666.13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2,895.56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点、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若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相关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出资金额及对外投资使用情况、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持股目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进一步说明。(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及最新监管要求,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点、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若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相关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出资金额及对外投资使用情况、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持股目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进一步说明。
(一)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1)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之“一、关于第九条‘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
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2)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经营业务不包括类金融业务,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投资)的主要科目如下:
| 序号 | 科目 | 账面余额(万元) | 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属于财务性投资金额(万元) | 属于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 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2,560.32 | 6.10% | - | - |
| 2 | 其他流动资产 | 9,569.04 | 1.37% | - | - |
| 3 | 其他应收款 | 9,316.69 | 1.33% | - | - |
| 4 | 长期股权投资 | 14,866.42 | 2.13% | - | - |
| 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 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2,245.80 | 6.05% | 10,207.00 | 1.46% |
| 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736.66 | 3.54% | - | - |
| 合计 | 143,294.94 | 20.53% | 10,207.00 | 1.46% | |
如上表,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等合计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0.53%,其中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46%,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42,560.32万元,为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本金及利息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9,569.04 万元,为增值税留抵税额,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9,316.69 万元,主要为
押金及保证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所持有长期股权投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 资产名称 | 账面余额(万元) |
| 石家庄蓝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839.09 |
| 云南百沃美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5.40 |
| 云南达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34.88 |
| 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3,487.06 |
| 合计 | 14,866.42 |
石家庄蓝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制品研究和开发,2018年11月经公司 2018 年度总裁办公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沃嘉出资参股蓝沃生物,非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的投资。蓝沃生物合营方石家庄蓝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石家庄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合营公司于 2020 年取得一块位于石家庄鹿泉区的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公司对于蓝沃生物的股权投资为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云南百沃美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科技、医药科技等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基因检测技术公司。公司 2016 年度总裁办公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百沃美的投资事项,并于 2016 年 12 月出资参股百沃美,非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的投资。公司持有百沃美股权的目的为积极拓展基因检测业务,填补诊断业务领域的空白,为公司新型疫苗的研发、临床研究、疗效评价提供技术支撑,促进公司产业发展的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对于百沃美的股权投资为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云南达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等。公司 年 月总裁办公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玉溪沃森参与投资云南达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提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玉溪沃森于 2021 年 3 月出资参股云南达生,非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的投资。云南达生成立后可有效缓解玉溪沃森实验动物紧缺的情况,并可承担玉溪沃森未来产品的动物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公司对于云南达生的股权投资为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创新药物开发公司。2026 年 2 月,公司与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投资 15,000.00 万元,占比为 11.39%。公司与被投企业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具备业务协同性,该笔投资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柯君医药的siRNA药物技术平台与公司的 mRNA疫苗技术平台具有技术协同性。沃森生物已建成国内领先的 mRNA 疫苗研发与产业化技术平台,但在治疗性药物领域的探索才刚刚起步,柯君医药在 siRNA 治疗性疫苗、siRNA 治疗性药物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底层技术布局,双方技术平台具有互补性,通过投资入股柯君医药,双方可以在 RNA 技术领域开展更广泛、深入的合作,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目前 mRNA 技术平台的优势。此外,公司通过该项投资亦取得了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抗血小板药物管线的一款产品在上市后的相关原料及制剂生产的优先合作权。该笔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所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均为对外投资持有的股权资产,主要含对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资产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 项目 | 账面余额(万元) |
| 苏州泰福怀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963.40 |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207.00 |
| 亿腾嘉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5,415.50 |
| 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5.17 |
| SIRNAOMICS, LTD(开曼圣诺医药有限公司) | 1,438.90 |
| 美国达冕股份有限公司(RNA immune, Inc) | 1,890.83 |
| 昆明穗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60.00 |
| 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350.00 |
| 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回售权估值) | 1,215.00 |
| 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 合计 | 42,245.80 |
注:因公司对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附带回售权,公司将该回售权估值列报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对该公司的投资具体情况详见上文“(4)长期股权投资”。
A.泰福怀谨
2020 年 10 月 1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泰福怀谨,非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的投资。
泰福怀谨投资方向为聚焦生物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进行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一致。泰福怀谨系公司与泰格医药(300347.SZ)、九洲药业(603456.SH)、三友医疗(688085.SH)和康华生物(300841.SZ)等生物医药行业内知名上市公司或国有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等共同出资设立的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加强与相关医药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强产业集群效应。泰福怀谨的对外投资企业全部为生物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符合公司围绕生物医药产业投资目标。
虽然目前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疫苗,作为一家生物技术药高技术企业,公司对肿瘤治疗领域(包括肿瘤治疗性疫苗)和 RNA 治疗药物等领域保持积极关注。通过投资于生物技术药领域前沿的创新型公司,有助于公司对生物医药前沿技术的布局,有利于公司未来总体发展战略的落地,公司对泰福怀谨的投资为围绕产业链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B.红塔银行
红塔银行前身为玉溪市城市信用社、玉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6年5月26日挂牌开业。公司分别于 2012年12月及2013年8 月以自有资金投资玉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红塔银行”),非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的投资。红塔银行股权投资目的为积极争取对外合作的战略机会,加强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展融资渠道,并分享云南省经济发展、金融服务业发展带来的收益,增强公司竞争力。红塔银行为公司主要的结算银行之一,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对红塔银行的股权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C.嘉和生物
嘉和生物(股票代码:6998.HK)为在开曼群岛成立的港股上市公司,其主要的子公司为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和玉溪嘉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单抗生物药的研发和生产,嘉和生物于 2020年10月在港交所上市。嘉和生物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 2018 年转让了嘉和生物的控股权进一步聚焦疫苗领域,后嘉和生物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对嘉和生物的投资非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的投资。嘉和生物在治疗性单抗药物领域具有很强的研发能力,在国内医药行业提质升级的大背景下,公司持有嘉和生物部分股权也是公司在治疗性药物领域的布局之一。公司对于嘉和生物的股权投资为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D.无锡新沃
2019 年 12 月 3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无锡新沃,非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的投资。
无锡新沃投资方向为聚集生物医药及生物技术领域进行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一致。无锡新沃目前投资项目主要为上海泽润,对上海泽润投资金额占无锡新沃初始投资总额的 98.26%。上海泽润系专注于新型重组人用疫苗的研发和产业化,承担着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综上所述,无锡新沃投资方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目前主要投资项目为子公司上海泽润,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圣诺医药
圣诺医药(股票代码:2257.HK)为在开曼群岛设立的一家公司,其子公司SIRNAOMICS,INC(以下简称“美国圣诺”)是一家依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同时在中国设有子公司圣诺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圣诺”),圣诺医药于 2021年12月在港交所上市。美国圣诺是在美国和中国拥有具备研发设施的小核酸药物研发企业,在小核酸药物设计、递送系统和适应症选择有较大优势。公司自 2021 年 3 月起即持有圣诺医药股权,非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的投资。公司参与投资圣诺医药旨在推进实施公司国际化产业布局,在加强自主技术平台建设和新型疫苗项目推进的同时,通过技术、项目引进和对标的公司战略投资等,与国内外合作伙伴形成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合作。2021 年 4 月公司与苏州圣诺、美国圣诺就目标药物“针对通用流感病毒的siRNA 药物”的开发项目达成一致,三方共同签订了《抗病毒核酸干扰药物合作开发和许可协议》,充分利用双方各自拥有的开发、注册、制造和销售药品方面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建立战略合作联盟,采取多种方式,共同进行新产品的临床前和临床开发工作,具有产业协同关系。公司对于圣诺医药的股权投资为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F.达冕生物
达冕生物是美国圣诺的控股子公司,达冕生物获得美国圣诺专有的 PLNP技术在 mRNA领域的全球独家使用权,专门从事 mRNA 治疗药物和疫苗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公司自 2021 年 9 月起即持有达冕生物股权,非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的投资。公司对于达冕生物的股权投资为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G.穗和生物
公司于 2024 年度向穗和生物增资 2,200 万元,持有其 12.57%的股权,不属于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的投资。穗和生物主要从事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和技术服务、开发、咨询、转让等业务,公司对穗和生物的投资系基于自身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开展的产业布局。穗和生物在细胞技术与生物医药研发领域具备相应技术储备,在国内生物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对其进行投资亦是公司在前沿生物技术领域进一步完善研发布局的举措。公司对昆明穗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强化研发与生产能力、完善区域布局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H.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公司对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1,350.00 万元,股份占比为1.1250%。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生物技术及免疫治疗抗体研发的企业。公司 mRNA 研发和生产技术平台拥有开发治疗性肿瘤疫苗的巨大潜力,免疫方舟团队在抗体、肿瘤免疫、自身免疫疾病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将为公司mRNA技术平台拓展到治疗性肿瘤疫苗和invivo CAR-T领域提供技术支持,且免疫方舟的多个靶向抑制 Treg 的抗体与公司未来开发 mRNA 治疗性肿瘤疫苗、mRNA invivo CAR-T均具有协同性,在临床试验中联用可能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因此,抗体药物与疫苗同属于生物大分子领域,系发行人在治疗领域的布局,有潜在的技术合作机会,该类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I.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6年4月入股宁波晶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99.99%的份额,并于 2026 年半年报中作为子公司核算。宁波晶晖目前唯一投资标的为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6.7094%的股权。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专注“AI+冷冻电镜”技术融合,运营商业化全功能冷冻电镜技术服务平台,业务涵盖高端科研装备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大分子结构解析服务以及基于结构的分子发现和药物研发,冷冻电镜是一种高分辨率结构解析工具,主要用于疫苗的早期研发、抗原优化和机理验证。沃森生物曾参与开发的 mRNA 疫苗,已经使用单颗粒冷冻电镜对 mRNA 表达的 S 蛋白进行三维结构表征,确认其融合前、融合后构象。沃森推进 RSVmRNA疫苗、带状疱疹 mRNA 疫苗或其他呼吸道病毒疫苗,冷冻电镜可用于验证 mRNA 表达抗原的折叠及空间构象、筛选抗原稳定化突变、解析抗原与中和抗体的结合位点等方面,与公司业务具备战略协同意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24,736.66 万元,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值税留抵税额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7)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规模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存在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情形,不存在投资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占归母净资产比例未超过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的相关规定。
(二)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点、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若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一期末,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 投资标的名称 | 2026年6月末账面金额(万元) | 占2026年6月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 投资时间 | 公司认缴金额(万元) | 公司实缴金额(万元) | 占股比例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石家庄蓝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839.09 | 0.12% | 2018年11月 | 2,500.00 | 1,000.00 | 50.00% | 否 |
| 云南百沃美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5.40 | 0.00% | 2016年12月 | 190.00 | 190.00 | 19.00% | 否 |
| 云南达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34.88 | 0.08% | 2021年3月 | 600.00 | 600.00 | 10.00% | 否 |
| 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4,702.06 | 2.11% | 2026年3月、4月 | 15,000.00 | 15,000.00 | 11.3852% | 否 |
| 苏州泰福怀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963.40 | 2.00% | 2020年10月 | 10,196.72 | 10,196.72 | 5.02% | 否 |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207.00 | 1.46% | 2012年12月及2013年8月 | 10,670.00 | 10,670.00 | 1.66% | 是 |
| 亿腾嘉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5,415.50 | 0.78% | 2013年12月 | 51,012.36 | 51,012.36 | 1.86% | 否 |
| 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5.17 | 0.50% | 2020年4月 | 45,000.00 | 13,500.00 | 44.55% | 否 |
| SIRNAOMICS,LTD(开曼圣诺医药有限公司) | 1,438.90 | 0.21% | 2021年3月 | 15,620.91 | 15,620.91 | 4.06% | 否 |
| 美国达冕股份有限公司(RNA immune,Inc) | 1,890.83 | 0.27% | 2021年9月 | 646.18 | 646.18 | 1.92% | 否 |
| 昆明穗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60.00 | 0.04% | 2024年3月 | 2,200.00 | 2,200.00 | 12.57% | 否 |
| 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350.00 | 0.19% | 2026年2月 | 1,350.00 | 1,350.00 | 1.1250% | 否 |
| 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0.43% | 2026年4月 | 10,000.00 | 3,000.00 | 6.7094% | 否 |
注:投资时间系公司出资时间; 注: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投资 15,000.00 万元,因涉及到合同的相关条款,将投资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两个项目。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列示金额为13,487.06万元,列示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1,215.00万元; 注 3:公司于 2026 年 4 月入股宁波晶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99.99%的份额,宁波晶晖目前唯一投资标的为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对外投资中单独列示; 注4:公司对外投资广东沃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嘉兴观由兴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6年末账面价值为0,未在上表中显示。 公司上述被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标的 | 主营业务 | 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 |
| 石家庄蓝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专注于疫苗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的生物技术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 与当地公司的合营企业,投资后合营公司取得当地一块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并非取得财务性回报 |
| 云南百沃美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涵盖医疗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及医疗器械经营等,经营情况正常 |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拟在医疗服务、检测服务等方面形成合作 |
| 云南达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涵盖实验动物经营、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与转让,持有有效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编号SCXK(滇)2023-0003),可生产屏障环境下的SPF级日本大耳兔、Hartley豚鼠等,有效期至2028年10月 | 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采购实验动物及耗材 |
| 苏州泰福怀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平台 | 被投企业均属于生物医药领域公司。历史上,公司曾向泰福怀谨被投企业康润生物提供技术服务 |
| 亿腾嘉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码06998.HK) | 主要产品包括抗感染药稳可信、希刻劳,呼吸制剂亿瑞平,以及心血管药物唯思沛等,部分产品在国内市场份额领先 | 嘉和生物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在药物治疗领域布局,公司于2018年转让了嘉和生物的控股权进一步聚焦疫苗领域,后嘉和生物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上海泽润的持股平台 | 上海泽润为发行人业绩来源之一 |
| SIRNAOMICS,LTD(开曼圣诺医药有限公司) | 在肿瘤学RNA干扰(RNA interference,RNAi即核酸干扰)治疗领域取得IIa期临床结果的生物制药公司 | 2021年4月公司与苏州圣诺、美国圣诺就目标药物“针对通用流感病毒的siRNA药物”的开发项目达成一致,三方共同签订了《抗病毒核酸干扰药物合作开发和许可协议》 |
| 美国达冕股份有限公司(RNA immune,Inc) | 达冕生物是圣诺制药的分拆实体,专门从事mRNA治疗药物和疫苗产品的发现和开发。自成立以来,该公司已经建立和完善了用于mRNA疫苗和新药创制的一整套技术平台, | mRNA平台与公司mRNA平台具备技术合作空间,拟在mRNA平台方面形成合作 |
| 昆明穗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33.3333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4万人民币 | 穗和生物开发重组蛋白RSV疫苗,公司亦在开发mRNA路线的RSV疫苗,该投资系公司在该品种上另一技术路线的布局,拟在mRNA平台方面形成合作 |
| 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18年,具备核心平台技术和高效自主的创新能力,主要聚焦心脑血管疾病和抗病毒等治疗领域,致力于成为一家立足中国布局全球的创新药公司 | 该标的布局的siRNA药物与核酸药物递送平台与发行人mRNA技术平台存在技术,系发行人在RNA领域的布局,有潜在的技术合作机会,拟在mRNA平台方面形成合作 |
| 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是一家专注于生物技术及免疫治疗抗体研发的企业,其mRNA研发和生产技术平台拥有开发治疗性肿瘤疫苗的巨大潜力,研发多个靶向抑制Treg的抗体 | 免疫方舟团队在抗体、肿瘤免疫、自身免疫疾病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将为公司mRNA技术平台拓展到治疗性肿瘤疫苗和invivoCAR-T领域提供技术支持,且免疫方舟的多个靶向抑制Treg的抗体与公司未来开发mRNA治疗性肿瘤疫苗、mRNAinvivoCAR-T均具有协同性,在临床试验中联用可能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抗体药物与疫苗同属于生物大分子领域,系发行人在治疗领域的布局,有潜在的技术合作机会 |
| 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专注“AI+冷冻电镜”技术融合,运营商业化全功能冷冻电镜技术服务平台,业务涵盖高端科研装备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大分子结构解析服务以及基于结构的分子发现和药物研发 | 冷冻电镜是一种高分辨率结构解析工具,主要用于疫苗的早期研发、抗原优化和机理验证。沃森生物曾参与开发的mRNA疫苗,已经使用单颗粒冷冻电镜对mRNA表达的S蛋白进行三维结构表征,确认其融合前、融合后构象。沃森推进RSVmRNA疫苗、带状疱疹mRNA疫苗或其他呼吸道病毒疫苗,冷冻电镜可用于验证mRNA表达抗原的折叠及空间构象、筛选抗原稳定化突变、解析抗原与中和抗体的结合位点等方面,与公司业务具备战略协同意义 |
综上,被投资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计划通过该等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或寻求技术合作资源,投资后公司新增了部分合作机会、业务订单以及未来潜在合作空间、技术布局等;且该等被投企业的财务数据情况均未呈现出稳定盈利能力,公司该等投资目的并非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
(三)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相关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出资金额及对外投资使用情况、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持股目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进一步说明。
1、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出资金额及对外投资使用情况
公司被投资的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对外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 对外投资的合伙企业 | 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 | 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 | 尚未使用完毕的认缴资金 | 是否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 苏州泰福怀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生物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的企业,包括因重组、股权结构调整或者其他类似目的而投资设立特殊目的企业以及对已有被投资载体的投资进行变更或者调整。 | 江苏海莱新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康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医疗领域企业 | 已使用完毕 | 否 |
| 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伙企业聚焦生物医药及生物技术领域进行投资,包括:生物医药以及相关的生物技术;生物技术驱动的新型器械、新型医疗服务;关注医疗、健康领域的新技术、新服务、新工具的投资机会,在行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领域中,介入新技术、新消费等具有良好成长性的领先行业。合伙企业的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和可转股债权投资。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泽润 | 已使用完毕 | 否 |
苏州泰福怀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 |
| 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 |
|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 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0 |
| 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0 |
| 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10,500.00 |
| 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0 |
|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 |
|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 |
| 宁波乔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35.00 |
| 苏州工业园区国创泰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0.00 |
| 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 |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 长三角(嘉兴)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 |
| 厦门国升增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 |
| 昆山兴华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3,900.00 |
| 淄博淳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0.00 |
| 淄博昭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04.00 |
| 淄博景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52.00 |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 淄博昭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45.00 |
| 张少荣 | 1,000.00 |
| 张楠 | 700.00 |
| 苏州怀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 合计 | 214,636.00 |
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 |
|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0 |
| 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 |
| 天津嘉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00 |
| 海祥(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 合计 | 101,000.00 |
2、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持股目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进一步说明
(1)苏州泰福怀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2026年6月30日,泰福怀谨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主要业务简介 | 主要投资方向 |
| 1 | 上海泰福谨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该企业投资CytoLynx Therapeutics、RiboX Therapeutics、KouTech Robotics (Cayman) Inc. BIO GENUINE LIMITED,均为医药行业企业 | 生物医药、生物技术 |
| 2 | 青岛博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该企业单一投资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运动医学介入类医疗器械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 3 | 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医药临床试验 | 生物医药、生物技术 |
| 4 | 杭州颐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健康咨询服务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 5 | 江苏康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预防类生物疫苗研发商 | 生物医药、生物技术 |
| 6 | 上海泰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从事药物成药性评价,体内动物模型建立及药效学研究 | 生物医药、生物技术 |
| 7 | 上海博动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血管介入精准诊断产品研发商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 8 | 西藏天晟泰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专注慢病领域中西药结合,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综合性公司 | 生物医药、生物技术 |
| 9 | 苏州心岭迈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经导管心脏泵研发生产商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 10 | 恺恩泰(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商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 11 | 江苏海莱新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肿瘤治疗电场技术研发商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 12 | 项日葵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医疗器械等临床研究服务及商业化服务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 13 | 环心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心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企业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 14 | 上海穗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该企业单一投资于杭州育源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为辅助生殖领域生物科技公司,致力提供相关创新药物及服务 | 生物医药、生物技术 |
| 15 | 上海复动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综合性运动康复机构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 16 | 海思盖德(苏州)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青光眼领域微创术式解决方案提供商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 17 | 新景智源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专注于实体瘤的TCR-T免疫细胞治疗药物研发商 | 生物医药、生物技术 |
| 18 | 易迪希医药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 临床研究数字化解决方案及相关专业服务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 19 | 杭州芝兰健康有限公司 | 国内创新的数字疗法CDMO及全流程服务商 | 生物医药、生物技术 |
| 20 | 上海跃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基于人多能干细胞技术的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企业 | 生物医药、生物技术 |
| 21 | 南通九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持续葡萄糖监测技术研发企业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 22 | 上海圣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能量外科器械研发生产企业 | 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 |
如上表所示,泰福怀谨的对外投资企业全部为生物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符合公司围绕生物医药产业投资目标。
虽然目前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疫苗,作为一家生物技术药高技术企业,公司对肿瘤治疗领域(包括肿瘤治疗性疫苗)和 RNA治疗药物等领域保持积极关注。通过投资于生物技术药领域前沿的创新型公司,有助于公司对生物医药前沿技术的布局,有利于公司未来总体发展战略的落地。
(2)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2026年6月30日,无锡新沃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主要业务简介 | 主要投资方向 |
| 1 | 上海泽润 | HPV 疫苗研发、生产及销售 | 无对外投资 |
无锡新沃投资方向为聚集生物医药及生物技术领域进行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一致。无锡新沃目前投资项目主要为上海泽润,对上海泽润投资金额占无锡新沃初始投资总额的 98.26%。上海泽润系专注于新型重组人用疫苗的研发和产业化,承担着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无锡新沃投资方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目前主要投资项目为子公司上海泽润,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被投资的合伙企业均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二、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及最新监管要求,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一)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
业务)情形
截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具体分析请见上文。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以及最新监管要求,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发生投资事项如下:
| 项目 | 投资时间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实缴出资金额(万元) | 是否计入财务性投资 |
| 云南创沃生物产业投资基金 | 2026年2月 | 45,000 | 未实缴出资 | 否 |
| 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4月 | 15,000 | 15,000 | 否 |
| 宁波晶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026年4月 | 10,000 | 3,000 | 否 |
| 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26年2月 | 1,350 | 1,350 | 否 |
| 上海蓝鹊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026年8月 | 560 | 261.01 | 否 |
注:由于对于云南创沃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尚未实际出资,因此投资时间系协议签订时间。
1、发起设立云南创沃生物产业投资基金
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并签署<云南创沃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云南创沃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并签署《云南创沃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目标规模为 10 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5亿元,为有限合伙人。截至本回复意见签署日,公司尚未对外投出资金。
该基金投资方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疫苗主业与合成生物学、生物制造以及生物技术具备协同发展公司所处疫苗行业与合成生物学同属于生物制造领域,合成生物学相关技术可在 mRNA 疫苗、重组蛋白疫苗开发过程中起到作用,属于疫苗行业的上游底层技术,公司对此领域的投资,是为了获取技术为目的,以服务上市公司主业发展,不是追求财务性回报。
合成生物学、生物制造及生物技术相关领域是公司近年持续布局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已有合成生物学领域的实际投入,亦在定期报告中多次提及该业务进展,合成生物学相关产品在 2026 年已经产生收入。本次通过参与国资产业基金发现行业机会,争取行业资源,较公司自研或独立寻找投资机会,参与国资产业基金能够更好地利用产业投资团队行业资源,为公司相关战略方向的远期发展提供支持,而非追求短期财务性回报。
(2)云南创沃投资基金为国资背景,以国家政策为导向支持相关行业发展云南创沃投资基金各合伙人股东背景如下:
| 合伙人类型 | 合伙人名称 | 股东背景 |
| 普通合伙人 | 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孙公司 |
| 有限合伙人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均为央、国企,包括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 |
| 有限合伙人 | 玉溪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88.8%、云南省财政厅持股9.8%、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4% |
云南创沃投资基金为沃森生物与国投创益、玉溪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除沃森生物外其他几方均为国资、央国企背景,基金设立之目的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导向,通过产业投资方式支持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有别于以短期经济回报为目的而设立的市场化财务性投资基金。
(3)上市公司实际参与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并具备一定影响力
公司在合伙企业投决会中拥有投票权,考虑到沃森生物作为该合伙企业中唯一的产业投资方和LP,其在合伙企业投决会中具备一定影响力。
保荐机构就该基金决策机制,投资方向等情况,与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国投创益访谈确认如下:
“基金拟投资项目将优先考虑与沃森生物存在产业协同、技术互补或供应链合作潜力的项目。沃森生物作为唯一产业投资方及最大的 LP,在对外投资标的的选择中起到重要作用。实操层面,在确定潜在拟投资标的时,GP 会与沃森生物及其他LP进行共同商议,确认该潜在标的符合基金的投资方向,同时系围绕沃森生物产业链上下游所进行的产业投资,与沃森生物存在协同效应,再进一步推进后续投资流程。
投资方向系与沃森生物长期以来布局的业务方向高度相关,具备协同性,这亦是沃森生物可以作为本次产业基金最大 LP及唯一产业投资方的关键因素。
国投创益作为 GP,承诺创沃基金的投资方向将严格履行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
(4)收益分配机制
根据合伙协议,该合伙企业收益分配条款中不存在承诺固定回报或保底收益的情形。
2、投资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公司与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投资 15,000 万元,占比为 11.39%。公司与被投企业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具备业务协同性,该笔投资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柯君医药的siRNA药物技术平台与公司的 mRNA 疫苗技术平台具有技术协同性。
沃森生物已建成国内领先的 mRNA 疫苗研发与产业化技术平台,但在治疗性药物领域的探索才刚刚起步,柯君医药在 siRNA 治疗性疫苗、siRNA 治疗性药物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底层技术布局,双方技术平台具有互补性,通过投资入股柯君医药,双方可以在 RNA 治疗性药物领域开展更广泛、深入的合作,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目前 mRNA 技术平台的优势。
柯君医药的减脂减重和 MASH 药物 CG-0416 管线与沃森生物肠道基石菌群系列产品具有战略协同性,将为沃森生物的沃森营养板块注入重磅创新力量,显著提升其产品矩阵的丰富度与竞争力。CG-0416 是一款靶向 THR-β 的肝靶向前药,临床前数据显示其可降低 58%肝脏脂肪蓄积、提升 66%减重效果,还能减少 50%肌肉流失,单药或与 GLP-1 联用均具优势,精准覆盖减脂减重与 MASH治疗的未满足需求。这一管线与沃森营养的大健康战略高度契合,既能补充其在临床级代谢干预产品的数量,又可与现有大众消费端营养产品形成协同。借助沃森营养强大的线上线下销售网络、渠道覆盖能力及终端推广经验,CG-0416能快速触达亚健康、肥胖及代谢性肝病等高潜力人群,大幅缩短市场导入周期。双方协同有望实现研发与渠道的高效联动,助力沃森生物在千亿级代谢健康市场抢占先机,进一步巩固其在大健康领域的布局优势。此外,公司通过该项投资亦取得了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抗血小板药物管线的一款产品在上市后的相关原料及制剂生产的优先合作权。该笔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投资宁波晶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6年4月入股宁波晶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99.99%的份额,并于 2026 年半年报中作为子公司核算。宁波晶晖目前唯一投资标的为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专注“AI+冷冻电镜”技术融合,运营商业化全功能冷冻电镜技术服务平台,业务涵盖高端科研装备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大分子结构解析服务以及基于结构的分子发现和药物研发,冷冻电镜是一种高分辨率结构解析工具,主要用于疫苗的早期研发、抗原优化和机理验证。沃森生物曾参与开发的 mRNA 疫苗,已经使用单颗粒冷冻电镜对 mRNA 表达的 S 蛋白进行三维结构表征,确认其融合前、融合后构象。沃森推进RSV mRNA 疫苗、带状疱疹 mRNA 疫苗或其他呼吸道病毒疫苗,冷冻电镜可用于验证 mRNA 表达抗原的折叠及空间构象、筛选抗原稳定化突变、解析抗原与中和抗体的结合位点等方面,与公司业务具备战略协同意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投资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公司对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1,350.00 万元,股份占比为1.1250%。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生物技术及免疫治疗抗体研发的企业。公司 mRNA 研发和生产技术平台拥有开发治疗性肿瘤疫苗的巨大潜力,免疫方舟团队在抗体、肿瘤免疫、自身免疫疾病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将为公司mRNA技术平台拓展到治疗性肿瘤疫苗和in vivo CAR-T领域提供技术支持,且免疫方舟的多个靶向抑制 Treg 的抗体与公司未来开发 mRNA 治疗性肿瘤疫苗、mRNA in vivo CAR-T均具有协同性,在临床试验中联用可能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因此,抗体药物与疫苗同属于生物大分子领域,系发行人在治疗领域的布局,有潜在的技术合作机会,该类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投资上海蓝鹊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上海蓝鹊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为国内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 mRNA 平台型研发企业,核心能力集中于 mRNA 分子序列工程、递送系统开发、制剂工艺创新及临床前药物分子发现环节,具备从抗原设计、序列优化、LNP 递送筛选到冻干制剂技术开发的完整前端研发能力,但企业自身产业化落地、注册申报、大规模 GMP 生产、商业化渠道及全球市场运营资源相对有限。沃森生物深耕疫苗行业多年,已构建成熟的疫苗临床开发、注册申报、产业化放大、质量检定、国内商业化推广及海外注册与出口的完整产业体系,双方产业层面具备高度战略协同,双方合作开发的呼吸道合胞病毒 mRNA 疫苗、冻干带状疱疹 mRNA 疫苗等品种已获得临床批件,因此,该类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意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占归母净资产比例未超过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最新监管要求,不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检查各类科目相关的明细项目,核实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2、查阅投资标的与公司的合作协议、对外投资合伙企业的合作协议、检查股权交易情况发生的真实性;
、检查相关的管理层声明,获取管理层对各项股权资产的意图;
3、检查相关的管理层声明,获取管理层对各项股权资产的意图;
4、与管理层进行沟通,财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财务性投
资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充分披露了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情况,列示了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及具体情况,公司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存在财务性投资外,其他会计科目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2、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中,仅投资红塔银行系财务性投资,其他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计划通过该等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或寻求技术合作资源,投资后公司新增了部分合作机会、业务订单以及未来潜在合作空间、技术布局等;且该等被投企业的财务数据情况均未呈现出稳定盈利能力,公司该等投资目的并非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3、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根据合伙企业约定、出资情况以及其投资情况,其投资标的全部为生物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及最新监管要求,不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一、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发行人严格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对风险事项提示进行梳理排序,披露中不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
二、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一)发行人说明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26年8月27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自本次发行受理日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保荐人持续关注媒体报道,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相关媒体报道情况进行了核查。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受理日以来,剔除简讯及相关公告消息,尚未出现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报道。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人主要通过百度搜索、Wind 资讯等资讯平台进行网络检索,核查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受理日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查看是否存在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并与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进行对比。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获得受理以来,不存在属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保荐人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等情况,如果出现媒体对该项目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质疑的情形,保荐人将及时进行核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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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张强
张强王天祺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张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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