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项目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新能源战略金属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年产 30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顺利推进,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鑫丰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泰环保”)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申请人民币 24,000 万元(大写:贰亿肆仟万元整)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于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8 年。
本次固定资产贷款,鑫丰泰环保拟以本项目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证号:渝(2026)长寿区不动产权第 000554721 号、渝(2026)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0555031号)进行抵押担保,本项目完工并办妥不动产产权证后1个月内转为本项目厂房等房屋建筑物进行抵押担保。
本次项目贷款的实际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款安排等具体条款,最终以鑫丰泰环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后续正式签署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鑫丰泰环保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暨资产抵押是基于控股子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的正常需求,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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