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富二路 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立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董事李银香、柳晓丽、蒙弘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原独立董事袁天荣、赵家仪离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自动丧失。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常运作,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拟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选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李银香、柳晓丽、余立新,其中李银香为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雷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申请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肖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证券事务代表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1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