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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金戈新材: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1,000,2001.1204%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1,999,8002.2402%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佛山红土君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3,000,0003.3606%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超过170,6870.1912%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视市场价格确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自身资金需求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超过341,2730.3823%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视市场价格确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自身资金需求
佛山红土君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超过511,9610.5735%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视市场价格确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自身资金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红土君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前述减持主体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已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8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93)。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

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2.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完成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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