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8月4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根据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以及公司股东殷福华作出的《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相关安排,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殷福华先生、蒋涛先生、徐啸飞先生、张磊先生、商光明先生、高千亭先生、费祝海先生、姚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转让协议及承诺函的相关安排,殷福华先生申请辞去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蒋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徐啸飞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副董事长;张磊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姚玮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务;商光明先生、高千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费祝海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殷福华 | 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 2026年8月4日 | 2029年1月21日 | 工作变动 | 是 | 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江阴江化微福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化微(山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是,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但不属于增持承诺 |
| 蒋涛 | 副董事长、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工作变动 | 否 | 不适用 | 否 | ||
| 徐啸飞 | 副董事长、董事 | 工作变动 | 否 | 不适用 | 否 | ||
| 张磊 | 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 工作变动 | 否 | 不适用 | 否 | ||
| 姚玮 | 董事、副总经理 | 工作变动 | 是 | 公司半导体销售副总经理兼半导体销售中心总监兼研发专家,子公司江阴江化微福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 是,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但不属于增持承诺 | ||
| 商光明 | 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工作变动 | 否 | 不适用 | 否 | ||
| 高千亭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 工作变动 | 否 | 不适用 | 否 | ||
| 费祝海 | 财务总监 | 工作变动 | 是 | 董事会秘书 | 否 |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董事会成员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根据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上述董事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确保公司正常运作,在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前,殷福华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长职务;在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财务总监前,费祝海先生将继续履行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殷福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2,568,237 股,姚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2,262 股,均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但不属于增持承诺,该承诺系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内容详见《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殷福华先生、蒋涛先生、徐啸飞先生、张磊先生、姚玮先生、商光明先生、高千亭先生、费祝海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职责和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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