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 年8月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 年 8月21 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东广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 人,其中董事王自会因工作原因,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表决意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8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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