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 2026-034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参与设立私募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长飞江城智能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飞智能基金”或“私募基金”)。
拟投资金额: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武汉市长飞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飞资本”)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长飞智能基金(以下简称“本次投资”)。长飞智能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长飞资本拟出资人民币17,000万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风险提示:
1、长飞智能基金目前处于募集期内,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在募集过程中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长飞智能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长飞资本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出资额。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长飞资本近日与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产业基金”)、江城产业投资基金(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城基金”)、彼岸科创投资基金(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岸基金”)及鄂州市武鄂协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鄂协同基金”)签署《长飞江城智能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认购长飞智能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长飞智能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0 万元(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其中长飞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7,000 万元,占长飞智能基金出资总额的34.00%。
长飞智能基金聚焦人工智能、高端制造、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重点投资光电芯片、光互联、光交换、智能终端光传输及相关光解决方案;同时拓展布局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产业链,挖掘智能传感、机器人本体、控制系统、算力领域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长飞智能基金立足湖北,深度融入地方产业发展布局,培育本土优质科创项目、引入全球创新要素,完善光电信息与智能装备协同创新体系,助力抢占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未来产业制高点。
长飞资本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旨在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领域的资源与优势,拓宽投资渠道。同时,长飞智能基金重点投资方向与本公司主业方向较为一致,本公司能利用在算力基础设施与智能制造领域的产业优势,实现与被投企业在业务及研发等领域的协同效应。
| 投资类型 |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
| 私募基金名称 | 长飞江城智能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人民币17,000万元□尚未确定 |
| 出资方式 | √现金□募集资金√自有或自筹资金□其他:____□其他:____ |
|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基金中的身份 |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其他:____ |
| 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其他 |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投资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长飞资本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 法人/组织全称 | 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协议主体性质 | □私募基金√其他组织或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4K4AWK9E□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19年6月12日 |
| 注册地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光缆扩产(五期)光缆厂房(101号楼)2层813室 |
| 主要管理人员 | 刘斌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825万元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武汉市长飞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缴人民币525万元、武汉市聚兴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人民币400万元、武汉市利宝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人民币390万元、武汉市智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人民币300万元、武汉市富谦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人民币210万元。 |
|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域 | 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信息 | 登记编号:P1071191登记时间:2020年8月18日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无 |
2、长飞产业基金无实际控制人,非本公司关联方,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长飞资本
| 法人/组织名称 | 武汉市长飞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420100MA4K20UQ70□ 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18年10月16日 |
| 注册地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9号光纤(一期)行政楼栋1层260室 |
| 法定代表人 | 庄丹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98,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长飞资本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2、江城基金
| 法人/组织名称 | 江城产业投资基金(武汉)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420103MADXM8CC78□ 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24年8月23日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600号1层1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程驰光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200,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无 |
3、江岸基金
| 法人/组织名称 | 彼岸科创投资基金(武汉)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420102MAEQ6CUP7C□ 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25年7月4日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街石桥一路3号黄浦科技大厦A座11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道义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武汉江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无 |
4、武鄂协同基金
| 法人/组织名称 | 鄂州市武鄂协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420704MACYFJ4D59□ 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北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办公楼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鄂州市昌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人民币200,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199,900万元、鄂州市昌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100万元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信息 | 登记编号:SAEQ54登记时间:2024年1月11日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无 |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具体情况
| 基金名称 | 长飞江城智能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420102MAKJNKFF94□ 不适用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规模(万元) | 50,000 |
| 组织形式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6年7月13日 |
| 存续期限 | 长飞智能基金投资期5年、退出期5年,经合伙人同意可延长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小区10-12栋1层15室 |
2、各出资主体及出资情况:
| 序号 | 投资方名称 | 身份类型 | 认缴出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1 | 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500 | 1.00 |
| 2 | 武汉市长飞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7,000 | 34.00 |
| 3 | 江城产业投资基金(武汉)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2,500 | 25.00 |
| 4 | 彼岸科创投资基金(武汉)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20.00 |
| 5 | 鄂州市武鄂协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20.00 |
| 合计 | 50,000 | 100.00 | ||
(二)私募基金的管理模式
私募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其投资事务的内部决策机构,负责就项目投资、退出及重要投后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共3名委员,管理人推荐 2名委员、长飞资本推荐1名委员。江城基金、江岸基金、武鄂协同基金各有权委派1名观察员参加私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但不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表决。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长飞产业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对私募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私募基金的投资模式
长飞智能基金重点投向人工智能、高端制造、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 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出资方式及安排
私募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分二期缴付,其中首期出资比例为50%、第二期出资比例为50%。
(二) 管理费
在私募基金投资期内,有限合伙人需缴纳实缴出资总额的2.0%/年作为管理费;在私募基金投资退出期内,有限合伙人需缴纳已投资未退出项目本金的1.5%/年作为管理费。
(三) 收益分配机制
私募基金的可分配收入,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按照有限合伙人届时对私募基金的实缴出资比例优先向全体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截至该分配时点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届时该有限合伙人缴付至私募基金的实缴出资额;
(2)若上述分配后仍有剩余的,私募基金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截至该分配时点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届时该普通合伙人缴付至私募基金的实缴出资额;
(3)若上述分配后仍有剩余的,按照年化6%(单利)门槛收益率向全体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届时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获得按照实缴出资计算的年化 6%(单利)的门槛收益;
(4)若上述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原则上80%向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2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
(四)合伙期限
私募基金的投资期为首次交割日之后的 5 年、退出期为首次交割日之后的10 年。根据私募基金经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私募基金可延长存续期限及投资期。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飞资本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有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完善主营业务战略布局。长飞资本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长飞智能基金目前处于募集期内,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在募集过程中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长飞智能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长飞资本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出资额。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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