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6-104
债券代码:810014
债券简称:莱特定转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6 年1月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2026〕18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2,000,000张,面值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 4,747,169.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252,830.2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 年2 月 13 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6]第 0011000024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规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使用情况 |
|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 | 216955542352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注销 |
|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5560201040045862 | 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 | 使用中 |
|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 | 631900069810008 | 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 | 使用中 |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16955542352,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对该募集资专项账户办理完成销户手续,销户前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15.37 元转入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销户结清申请书》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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