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月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于 2026 年6月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6152 号),国务院国资委已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40718.3563 万股A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40 亿元的总体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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