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厚伯茏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张明川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董事柴有国先生、刘国立先生、李长立先生,独立董事贺佑国先生、张保连先生、栾华先生、宋刚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一项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通过此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10时,在公司六层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 5 月22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厚伯茏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张明川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董事柴有国先生、刘国立先生、李长立先生,独立董事贺佑国先生、张保连先生、栾华先生、宋刚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总法律顾问杜峰先生、副总工程师程军先生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薛令光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新疆嘉国伟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15%股权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1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新疆嘉国伟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国伟业”)15%股权。增资款不超过 7,400 万元,最终增资款不超过评审备案后净资产评估价值基础上增资扩股15%的价格。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李长立先生认为,新疆“十五五”期间新增煤矿产能偏紧,拟参股的煤化工项目规模较小,本次股权投资是否能有效推动公司在新疆开发新的煤炭资源项目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附件:认购嘉国伟业 15%股权的情况说明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28 日
认购嘉国伟业15%股权的情况说明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新疆嘉国伟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400MA7750H790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住所 |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历史文化街4号楼306室 |
| 法定代表人 | 苏光 |
| 注册资本 | 19000万元整 |
| 成立时间 | 2015年10月13日 |
| 经营期限 | 长期 |
| 经营范围 | 洁净煤的生产与销售;煤焦油、燃料气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嘉国伟业 600 万吨/年低阶煤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及 6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
1.项目区位情况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条湖工业园区,距巴里坤县城 108 公里。
2.项目建设情况
嘉国伟业化工项目分为 600 万吨/年低阶煤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和 60 万吨煤焦油加氢项目。均按两期进行建设,主要产品为兰炭、LNG、LPG、石脑油、柴油及其他副产品。
两个项目的一期工程均已建成,正在办理验收手续,预计近期开展联合试运转。两个项目的二期工程准备根据市场情况,待一期
项目正常投产后开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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