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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9 月5 日非公开发行 0.50 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优先股”),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0 亿元。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关于赎回本次优先股的无异议复函,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于2026年9月7 日(因9月5日为周六,顺延至9月7日)全额赎回本次优先股,现将有关赎回事宜提示如下:

一、赎回规模

本公司拟赎回全部 0.50 亿股本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总规模人民币50 亿元。

二、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本次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

三、赎回时间

2026年本次优先股派息日,即2026 年9月7日(因9 月5日为周六,顺延至9月7 日)。

四、付款时间及方法

本公司于 2026 年9月7 日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和 2025年9月5日至 2026 年9月4日持有期间的股息。

五、赎回程序

本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及监管部门的批准,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本公司 2026年8月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复函,对本公司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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