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境外公开发行 GDR 项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10 月29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3 号文)及相关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67,860,233 份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678,602,334 股。首次募集发行的GDR 数量为16,350,000 份,发行价格为每份GDR12.27 美元,募集资金为 2.006 亿美元;此外,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了1,635,000 份GDR,募集资金为2,006.15 万美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68 亿美元。
2020 年 10 月 22 日首次发行 GDR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9,832.75 万美元,2020 年11 月 19 日发行超额配售 GDR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983.27 万美元。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1月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 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314,465 股,每股发行价格 12.7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999,999,994.8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934,258.9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98,065,735.87 元。(以下简称“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 年2月 17 日全部到位,缴存至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境外公开发行GDR 项目
发 行 GDR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以 前 年 度 已 使 用 210,080,000.00 美 元 , 其 中147,080,000.00 美元用于募投项目支出,63,000,000.00 美元用于偿还借款。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 2,236,686,176.74 元,其中706,208,496.35 元用于卡拉项目建设,1,530,477,680.39 元用于孟底沟项目建设。
(三)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境外公开发行GDR 项目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 GDR 募集资金 210,080,000.00 美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5,387,590.45 美元。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546,042,368.11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4,522,635,315.8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1.境外公开发行 GDR 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 GDR 项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礼士路支行和伦敦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下属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境外公开发行 GDR 项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 募集资金 | 利息及托管收入 | 手续费支出 | 合计 | ||
| 中国工商银行伦敦分行 | 6115000100000039247 | 5,760,227.70 | 2,066,028.85 | 4,772,481.83 | 3,053,774.7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 | 0200096829000071739 | 2,320,000.00 | 13,815.73 | - | 2,333,815.73 |
| 合计 | 8,080,227.70 | 2,079,844.58 | 4,772,481.83 | 5,387,590.45 | |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手续费支出 | 合计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 | 0200096819000105834 | 2,488,000,011.78 | 40,108,022.10 | 650.00 | 2,528,107,383.8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02090910008 | 1,493,978,300.00 | 29,298,889.07 | 186.20 | 1,523,277,002.8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 | 4402209019100461370 | 124,735,898.63 | 157,075.64 | 2,843.64 | 124,890,130.6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22808801040044252 | 345,879,119.64 | 449,935.31 | - | 346,329,054.9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 | 2320632119100361924 | 12,802.56 | 204.14 | 3,632.39 | 9,374.3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分行 | 22571001040017540 | 22,572.69 | 396.33 | 599.79 | 22,369.23 |
| 合计 | 4,452,628,705.30 | 70,014,522.59 | 7,912.02 | 4,522,635,315.87 |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境外公开发行 GDR 项目
公司发行 GDR 募集的资金用于公司的海外可再生能源业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6.30%,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海外可再生能源业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境外公开发行 GDR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根据 2024 年9 月17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孟底沟水电站项目和卡拉水电站项目的建设。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6.38%,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后续两个水电站建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 1 | 孟底沟水电站项目 | 21,197.83 | 21,197.83 |
| 2 | 卡拉水电站项目 | 25,602.17 | 25,602.17 |
| 3 | 发行登记费用 | 47.64 | 47.64 |
| 合计 | 46,847.64 | 46,847.64 |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 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4 月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
公司于 2026年4 月22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到期赎回情况
单位:万元
| 受托机构 | 产品类型 | 本金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益 |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南礼士路支行 | 定期存款 | 87,560 | 2025年7月16日 | 2026年1月16日 | 481.58 |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定期存款 | 69,928 | 2025年7月16日 | 2026年1月16日 | 419.57 |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南礼士路支行 | 定期存款 | 88,050 | 2026年1月19日 | 2026年4月19日 | 198.11 |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定期存款 | 70,350 | 2026年1月19日 | 2026年4月19日 | 175.88 |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南礼士路支行 | 定期存款 | 210,000 | 2025年5月26日 | 2026年5月26日 | 2,520 |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定期存款 | 110,000 | 2025年5月26日 | 2026年5月26日 | 1,760 |
2.截至报告期末(2026 年6 月30 日)存续情况
| 受托机构 | 产品类型 | 本金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南礼士路支行 | 通知存款 | 250,000 | 2026年5月27日 | / | 0.65% |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通知存款 | 150,000 | 2026年5月27日 | / | 0.75% |
单位:万元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6 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6 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1-6月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附表1: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美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18,160,227.70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080,00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海外可再生能源项目 | 不适用 | 公司发行GDR募集的资金15,516.02万美元将用于公司的海外可再生能源业务 | 无调整 | 不适用 | 0.00 | 147,08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海外借款 | 不适用 | 63,000,000.00 | 无调整 | 不适用 | 0.00 | 63,0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 | — | — | 0.00 | 210,080,000.00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5,387,590.45美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及托管收入2,079,844.58美元,手续费支出为4,772,481.83美元。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附表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998,065,735.87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9,356,191.3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46,042,368.1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孟底沟水电站项目 | 不适用 | 4,498,065,700.00 | 无调整 | 4,498,065,700.00 | 134,099,892.56 | 1,664,577,572.95 | 不适用 | 37.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卡拉水电站项目 | 不适用 | 2,500,000,000.00 | 无调整 | 2,500,000,000.00 | 175,256,298.81 | 881,464,795.16 | 不适用 | 35.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6,998,065,700.00 | — | 6,998,065,700.00 | 309,356,191.37 | 2,546,042,368.11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日,孟底沟水电站项目先期投入211,978,300.00元,卡拉水电站项目先期投入256,021,700.00元。2025年4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8,000,000.00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募集资金监管银行购买通知存款4,000,000,000.00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4,522,635,315.87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70,014,522.59元,手续费支出为7,912.02元。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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