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 不超过18,000万元 | 19468.48万元 | 不适用:本次为担保额度 | 不适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2,768.48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0.33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石化)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滨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8 亿元融资授信额度,公司拟为渤海石化该笔融资授信额度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股东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9%。 |
| 法定代表人 | 朱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MA06BAQ99B |
| 成立时间 | 2018-04-12 |
| 注册地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三路189号 |
| 注册资本 | 248000万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25,708.51 | 401,481.41 | |
| 负债总额 | 333,332.48 | 296,476.55 | |
| 资产净额 | 92,376.03 | 105,004.86 | |
| 营业收入 | 57,602.23 | 323,813.37 | |
| 净利润 | -12,765.30 | -69,873.11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被担保人渤海石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滨海分行
1.保证人: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滨海分行
3.债务人: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4.担保额度:18,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渤海石化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768.4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0.33%。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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