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6 年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4 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677,41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50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7,899,999,994.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0,410,793.5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69,589,200.99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 年12 月1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 0110084 号《验资报告》。
2、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83,872.04 |
| 减: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5,065.88 |
| 加:利息收入 | 6,036.78 |
| 减:银行手续费 | 0.10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64,842.84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2 年 10 月,本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200109000000000017);2022 年 12 月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391000001012010006286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2010011200002260150)、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账号:35200109000000000024 )、兴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厦 门湖里 支行( 账号:129920100100514335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分 行 ( 账 号 :35200068101300110057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000815087900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279131544106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63773533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账号:4305011049850999888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账号:1805880104000399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37510180800272636)、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010811600002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1552188888883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账号:181102382920021944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未来科技城支行(账号:127913154410403)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 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3910000010120100062862 | 256,050,714.81 |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2010011200002260150 | 334,753,195.37 |
| 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 | 35200109000000000024 | 39,494.46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 129920100100514335 | 440,884,532.67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前埔支行 | 352000681013001100573 | 200,369,458.26 |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00081508790001 | 85,743,670.9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 | 127913154410602 | 250,104,443.63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溪支行 | 637735339 | 407,461,882.7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西京支行 | 43050110498509998888 | 305,287,994.2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 18058801040003990 | 223,841,469.81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37510180800272636 | 103,792,759.24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一支行 | 80108116000028 | 200,177,082.92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15521888888832 | 303,695,411.5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葛店开发区支行 | 1811023829200219447 | 303,851,795.7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未来科技城支行 | 127913154410403 | 232,374,511.82 |
| 合计 | 3,648,428,418.28 |
注:鉴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注销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账号:35200109000000000017),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2022 年 12 月,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12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未来科技城支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前的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28,064.34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22 年 12 月 6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112316 号《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23 年 1月6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
(2)以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2026年 1-6 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为88,305.35 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7月 1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3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0,00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前一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5 年1月24 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10,00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前一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6 年 1 月 24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83,000.00 万元,均为银行定期存款。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适用。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Mini/Micro 芯片的生产和销售。2025 年下半年以来,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及自身运营发展需要,需要对产品进行升级,前期购买的部分设备无法满足当下高精度、高自动化的生产需求,但符合公司其他产品的生产要求。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率,2025 年底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将该批设备按照资产账面净值转售给公司其他全资子公司,该批设备转售款及利息合计 19,204,771.60 元已于 2025 年 12 月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6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 年 1-6 月
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86,958.92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5,065.8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9,091.1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690,000.00 | 690,000.00 | 690,000.00 | 125,065.88 | 352,020.33 | -337,979.67 | 51.02 | 2028年6月 | 7,673.54 | 否 | 否 | |
| 2、补充流动资金 | 96,958.92 | 96,958.92 | 96,958.92 | 97,070.85 | 111.93 | 100.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786,958.92 | 786,958.92 | 786,958.92 | 125,065.88 | 449,091.18 | -337,867.74 | 57.07 | 7,673.5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下游需求节奏放缓及关键工艺验证进度不及预期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晚于原计划:受全球宏观经济波动、手机及电视等消费电子市场低迷、地缘政治及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前期Mini/Micro LED行业终端应用放量节奏慢于预期,尚未形成大规模、稳定的商业化需求;同时,Micro LED产业化涉及芯片微缩、巨量转移以及检测修复等关键工艺,相关技术迭代需依托下游需求牵引及产业链协同投入,工艺突破和规模化验证进度较原预期有所滞后。公司为避免在市场需求波动阶段过早、过快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而导致产能阶段性闲置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基于长期战略规划和审慎经营原则,合理控制募集资金投入节奏,放缓了设备采购与产线投产进度。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8年6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参见“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参见“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参见“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参见“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 97,070.85 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 111.93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系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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