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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嵘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独立董事:蔡瑜

本人作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本人履历

本人1971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2月至今任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2020年10月起任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23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独董管理办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现场会议(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103700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10次公司董事会会议,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10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我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我均出席会议。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3次。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见面会、现场考察等机会,向我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等各方面的情况,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我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和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认为:1、公司预计2025年度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持股 51% 的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的需要,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之间发生的货物销售(模具、模台、桁架筋等)、厂房设备租赁以及水、电、原材料采购等,交易价格系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原则确定;2、该等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4、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了完善的内控体系。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监督作用,符合《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5、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闻彩兵为公司财务总监。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经公司第八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周梁辉、方兴华、金朝阳、韩丹丹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聘任蔡瑜、代军勋、吕灿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因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调整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金朝阳、韩丹丹及独立董事吕灿林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帅曲(非独立董事)、战卓(非独立董事)、余杨(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帅曲、战卓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余杨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6年1月14日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帅曲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刚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闻彩兵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刚于2025年5月19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此外,报告期内未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上述相关计划。

10、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及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11、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知识经验,同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构建了良好的沟通渠道,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蔡瑜 (签名):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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