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A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 年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 2025 年12 月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250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 人。天健2024 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住宿和餐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 人次、纪律处分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燕华,200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康,200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含1家上市公司独立内控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磊,201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姜波,201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含2家上市公司独立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9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28 万元(含税)。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与2024 年度保持一致。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拟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228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79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9 万元(含税),与2025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及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同时,为公司在提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公允性,提升内控,夯实基础管理,维护股东权益及企业利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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