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星宇”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云星宇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进行了审阅。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修订的《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公司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存在重大违规。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定期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本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
| 5、现场核查情况 | 2026年6月,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2026年1-6月,保荐机构对公司发表了以下专项意见:1、《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5、《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制权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对外投资 | 无 | 不适用 |
| 10、公司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股份限售及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政策与财政依赖性风险
智慧交通作为公司核心业务领域,其市场需求高度依赖政府主导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现阶段国内高速公路智能化改造、城市智慧交通项目主要由各级国有投资主体推动,民营资本参与度较低。政策密集出台释放市场空间的同时,也对地方财政配套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鉴于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性上升,政府财政收支压力显现,若未来宏观经济持续承压导致财政预算结构性调整或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强化,可能对交通领域新型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与节奏产生阶段性影响,引起行业需求波动,并影响到公司业务拓展。此外,行业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造血”转型过程中,资金流向正从基础硬件铺设转向 AI 大模型赋能的软性服务,公司需同步适应投资结构变化带来的业务模式调整压力。
2、市场竞争风险
云星宇虽在智慧交通系统集成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但伴随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国家试点推进及低空经济等新场景扩容,行业竞争格局正发生结构性变化。竞争者维度扩展,除传统集成商外,信息通信技术企业、互联网平台、自动驾驶科技公司及新兴交通运营服务商加速渗透,竞争焦点从单一工程能力转向“技术+资金+运营”综合壁垒,市场竞争之下本行业利润空间承压。此外,受国际地缘政治冲突、贸易摩擦及供应链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智慧交通业务涉及的核心电子元器件、光缆等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剧,直接推高设备采购、线缆敷设及杆件基础施工等环节成本,项目毛利空间面临进一步压缩。若公司未能在跨域技术整合(如低空交通管理、AI交通大模型)或商业模式迭代(从工程交付向运营服务转型)中建立新护城河,同时叠加成本端持续扰动,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与盈利空间被压缩的风险。
3、项目管理风险
公司智慧交通系统集成业务现已覆盖全国除港澳台外的全部省级行政区域,项目实施地较为分散。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同期执行的项目数量也在增加,特别是涉及客户垫资要求的项目增多,以及承接技术路线、业务模式或客户需求存在显著差异的新类型项目不断出现,这进一步加大了公司人员调配、项目管理和资金安排(尤其是垫资项目带来的现金流压力与回款不确定性)的难度。高速智慧化升级改造及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普遍工期较长,期间项目需求可能存在变化,从而面临技术迭代与施工协调风险。尽管公司过往的管理经验积累和现有制度可以保证不出现系统性风险,但面对垫资项目的特殊财务风险和新类型项目在技术、经验、资源匹配等方面的未知挑战,可能会出现现有项目管理体系不适应新项目特点的情况,进而造成对项目履约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合规经营乃至资金链的管理盲点。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管理体制、强化内部约束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并有效应对该等垫资及新类型项目带来的独特风险,则公司未来可能存在因管理不善导致项目履约失败、成本超支、财务损失及一定的合规风险。
4、关联交易风险
本报告期,公司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8.80%。公司控股股东首发集团为公司最主要的关联交易对象,原因是首发集团为北京地区高速公路的主要业主单位,投资建设管理的北京路段较多,公司本身立足和发展于北京,在北京地区已形成稳定的业务并发展为自身的竞争优势。公司与首发集团之间业务关系较为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在智慧交通系统集成的竞争优势,同时也奠定了日后持续开展与首发集团业务的基础。从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和项目承揽方面来看,公司与首发集团形成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进行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若公司未来不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不够规范,关联方仍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5、应收款项无法足额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为18.22亿元,公司应收款项金额较大。虽然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为 1 年以内及 1-2 年的占比 74.32%,且公司应收款客户主要为各地方公路投资建设公司、交通主管部门等政府或国有主体,但需特别关注的是,公司部分项目采用垫资模式实施,该类项目通常回款周期较长且依赖于客户的最终支付能力与项目结算进度,其形成的应收账款回收不确定性相对更高。此外,仍存在少部分客户所欠应收款项账龄较长的情况,该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能否收回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下游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客户财务状况、合作关系发生恶化,或垫资项目因客户资金紧张、结算延迟等原因导致回款受阻,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形成坏账损失,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6、大股东不当控制的风险
报告期末首发集团持有公司 35.39%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首都高速持有公司 21.65%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首都高速由首发集团实际控制;同时,首发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首发投控持有公司 10.48%股份,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综上,首发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 67.52%的股份,控股比例较高。虽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从制度安排上避免大股东操纵现象的发生,但在公司利益与大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如果首发集团通过行使表决权影响本公司的重大决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给其他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质押冻结情况无。
(三)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等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3
刘宁
程洋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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