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延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至 2027 年5月10 日届满。公司于2026 年6月27 日披露了《中远海能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根据激励计划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 年末期利润分配实施计划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计划等安排,现对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原定“2026 年 7 月 1 日(周三)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周四)”的限制行权期间延长为“2026 年7月1日(周三)至2026 年7 月17 日(周五)”,在此期间首次授予期权全部激励对象限制行权;2026 年7月20 日(周一)将恢复行权。
(二)以下限制行权期间维持不变:2026 年7月30 日(周四)至2026 年8月28 日(周五),在此期间首次授予期权全部激励对象限制行权;2026 年8月31 日(周一)将恢复行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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