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二区 4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3,104,6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3,053,28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 51,32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曦林律师、钟春宇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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