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邦科技”)的保荐机构,负责美邦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半年度(本督导期)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修订的《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美邦科技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截至2024年4月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上市时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
| 5、现场核查情况 | 2026年4月,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本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保荐机构针对证监局、交易所在督导期内提出的各类问询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向证监局、交易所出具了核查意见。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5、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6、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7、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8、对外投资 | 无 | 不适用 |
| 9、公司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0、其他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情形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关于资产权属瑕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关于涉外经营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13、关于因违法违规事项自愿限售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4、关于不出售重要子公司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 相关重大风险已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
|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 无 |
| 4、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吉祥王吉祥
牛成鹏
牛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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