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原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华原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对本督导期内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华原股份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督导期内,华原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
| 5.现场核查情况 | 本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进行专项现场核查的事项。保荐机构于2026年8月对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于2026年1月和2026年3月对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定期现场核查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保荐机构对2025年度华原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不占用资金、资产及不要求提供违规担保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相关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韦 璐
李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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