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声智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视声智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本督导期”)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2026 年半年度,开源证券对视声智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 |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部门提交的其他文件。 |
| 2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 |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本督导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
| 3 | 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定期获取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流向。本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规。 |
| 4 | 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媒体报道等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
| 5 | 现场检查情况 |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性、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
| 6 |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
| 7 |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序号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 | 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序号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2 |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 | 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 |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但由于“广州视声智慧空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视声智能化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其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为匹配该项目进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亦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就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审议,并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
| 6 | 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 | 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 | 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 |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 | 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所作承诺已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26年半年度,各主体所作公开承诺未发生变更,公司及股东正常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重大风险事项
重大风险事项已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本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本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督导期间,不存在其他应当发表意见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陈元
陈亮
阎显伟
阎星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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