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泰州御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15,217,646 | 4.9248%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 泰州流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14,545,146 | 4.7072%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泰州御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高于3,089,999.83 | 1%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资金需求 |
| 泰州流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高于3,089,999.83 | 1%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资金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泰州御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御米投资”)、泰州流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流联投资”)为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流金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俭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御米投资及流联投资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一、发行前持股 10%以上股东持股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俭承诺:
1、本人所持流金岁月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质押、冻结及其他依法不得转让的情形;
2、本人持有或控制的流金岁月股票,自流金岁月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对前述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同时还遵守相关规定。
二、发行前持股 10%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实际控制人王俭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流金岁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流金岁月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流金岁月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股转系统出售流金岁月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流金岁月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同时,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将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流金岁月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流金岁月股份;(3)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承诺
御米投资、流联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全部无限售登记股份自愿限售,承诺自2020年6月1日起至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不减持公司股票,且其所持有公司股票自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20 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其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发行价格;
2、最近20 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一)泰州流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二)泰州御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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