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峆一药业”“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峆一药业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 保荐机构督促哈一药业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查阅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并查阅公司三会文件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查看募投项目进度,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审阅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情况等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等资料、日常沟通、访谈、现场拜访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
| 5、现场核查情况 | 2026年4月和6月,保荐机构现场走访公司,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2026年1-6月,保荐机构对公司发表了以下专项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哈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核查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哈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哈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哈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2026年4月8日,公司位于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区厂区综合生产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影响了该综合生产车间的厂房、设备及物料等,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合计429.98万元,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关于公司发生火灾事故进展的公告》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5、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6、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7、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8、对外投资 | 无 | 不适用 |
| 9、公司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0、其他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所持股份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回购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11、其他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1、产品结构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级医药中间体、特色原料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单品种规模偏小、产品品类丰富的业务特征,现有产品覆盖抗过敏、抗血栓、抗氧化、胃溃疡治疗、抗病毒、解热镇痛、紫外线吸收剂等多个类别。
未来公司产品结构将跟随下游细分市场及客户需求动态调整。若下游客户需求发生变动,可能对公司产品销售形成不利影响;同时,若新产品无法及时落地并转化为有效利润增长点,或产品结构迭代未能契合行业发展方向与市场需求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带来一定风险。
2、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若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策略调整、存货管控政策变化或整体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动,可能调整、缩减向公司采购订单的规模及结构,进而对公司产品销售形成不利影响。此外,若核心客户发生重大经营风险或财务风险,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冲击。
3、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成品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生产过程中需使用部分易燃、易爆、腐蚀性、有毒类危险化学品,且部分生产工序涉及危险工艺,对原材料运输、仓储保管、现场使用、安全配套设施及标准化生产操作均有较高合规与管理要求。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若公司未能持续完善并严格落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或在危险化学品、危险工艺的管控中出现疏漏,加之员工不规范操作、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因素,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上述情况将直接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进而造成财产损失、产能受限等不利影响,对公司经营稳定性产生冲击。
4、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处生物医药行业属于国家重点环保监管行业,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行业污染治理设置较高标准,同时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环保管理水平也提出严格要求,环保治理能力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环保监管政策趋严、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提升,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抬高。若未来环保政策发生调整,公司未能及时满足最新合规要求,将存在被限产、停产及遭受环保行政处罚的风险;此外,环保标准提升将增加公司环保设施改造、运维等方面资金投入,提高生产经营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对外贸易波动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同时部分内销贸易商客户采购的产品最终亦流向海外市场。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出口至韩国、日本等国家,当前上述国家针对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尚未出台严苛的贸易限制政策。但受全球经济形势变化影响,不排除未来主要销售国家在进口贸易政策、产品认证标准、地缘政治环境等方面出现调整,公司存在因海外目标市场贸易政策变动而遭受不利影响的风险。
6、原辅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类化工原料及初级中间体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水平存在较大影响。若上游行业受周期波动、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将显著增加公司生产成本,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形成不利冲击。
7、峆星药业的经营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峆星药业向其少数股东宝氟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位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配套辅助设施,用于生产经营及办公,租赁期限至 2031 年 8 月。宝氟龙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该宗土地及房产的权属证书,但前述土地房产目前处于抵押状态,且宝氟龙科技有限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若宝氟龙科技有限公司后续审议通过正式重整方案,或因无法达成重整方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峆星药业承租的场地存在被司法强制拍卖的风险,峆星药业或将面临生产经营场地搬迁。
(二)火灾事故引发的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位于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区厂区综合生产车间于 2026 年 4 月 8日 20 时 30 分左右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现场救援工作,在当地消防、应急等部门共同努力下,火情得到控制并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6年4月9日,公司收到应急管理局停产通知,严格落实停产整改要求,全面开展厂区安全隐患排查、设备安全检测及现场清理工作。2026年4月20日,公司收到天长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申请的回复》。根据公司提交的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及全厂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天长市应急管理局同意公司除火灾烧损厂房以外的其他场所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火灾事故影响了该综合生产车间的厂房、设备及物料等,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合计429.98万元,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哈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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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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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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