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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2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33.36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3.45 元,共计募集资金200,765.2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037.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0,727.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 年3月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94.34万元和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4,111.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6,521.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186,521.9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51,314.95
项目结余资金补流 $^{注1}$ 利息收入净额B2B313,973.874,527.61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5,868.62
利息收入净额C2245.8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57,183.56
项目结余资金补流D2=B213,973.87
利息收入净额D3=B3+C24,773.5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20,138.0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9,490.08
差异 $^{注2}$ G=E-F647.96

注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973.8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差异647.96万元包括两部分:其中差异345.45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剩余差异302.50万元系募集资金购汇汇兑损失及美元汇率折算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浙江缙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国花旗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38968297974838.6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12102810292001531411,926.4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19810701040888888226,139.09
浙江缙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36233775310,389,834.2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39030078801600000493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860211100002790272,266.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1210281019200169848203.37USD$29.8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198107140400002220.00
美国花旗银行137922002,465,820.35USD$362,040.31
美国花旗银行137923007,506.57USD$1,102.14
美国花旗银行137924001,124,386.35USD$165,086.31
美国花旗银行137925001,093,715.91USD$160,583.17
美国花旗银行137926002,176,848.71USD$319,612.49
美国花旗银行137928006,606,397.41USD$969,974.22
美国花旗银行13792900805,751.88USD$$118,303.29
浙江缙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大额存单110,00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单位大额存单5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单位大额存单10,000,000.00
合计194,900,835.15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2、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3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24,300.66万元。

(3)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不超过5.4亿元人民币(项目投资合计7,200.00万美元)向全资子公司 Tao Holding LLC.增资,用于建设“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与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分别由2,650万美元和4,550万美元调整至6,600万美元和600万美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两项目分别已累计投入45,369.89万元和4,486.87万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026.13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528.95万元,置换资金总额31,555.0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86号)。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2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了17,000.00万元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为提升研发中心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的研发能力,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无法区分、量化研发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营销平台建设项目系为提升公司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水平,为公司改进产品、及时提供可靠资料,为客户提供便利的营销服务,因无法区分、量化营销网络建设对公司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6月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结项,就募投项目“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中部分设备购置的实施方式申请变更,由购买新设备变更为购买新设备同时利用部分现有设备,结项后多余未投入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3,973.87万元。

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与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DENAGO EV CORPORATION, DENAGOEBIKES CORPORATION, DENAGO POWERSPORTS CORPORATION”变更为“DENAGO EVCORPORATION,DENAGO POWERSPORTS CORPORATION”,“年产3 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DENAGO EV CORPORATION”变更为“DENAGO EVCORPORATION,DENAGO EBIKES CORPORATION”;

2、“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中得克萨斯州的实施方式由“租赁生产基地”变更为“购置生产基地”方式,其余佛罗里达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租赁生产基地”方式不变;

3、“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预算金额分别由2,650万美元和4,550万美元调整至6,600万美元和600万美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DENAGO EV CORPORATION, DENAGO EBIKES CORPORATION, DENAGO POWERSPORTS CORPORATION”变更为“DENAGO EV CORPORATION,DENAGO POWERSPORTS CORPORATION”,“年产3 万台智能电动 低速车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DENAGO EV CORPORATION”变更为“DENAGO EV CORPORATION,DENAGO EBIKES CORPORATION”;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6,521.97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868.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1,157.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9,625.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5.8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否26,000.0026,000.0015,338.3358.992022年09月30日2,719.18是否
2.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否7,000.007,000.004,383.8362.632023年03月31日3,586.83是否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7,000.007,000.007,000.00100.002022年03月31日不适用否
4.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否5,000.005,000.004,303.9786.082023年03月31日不适用否
5.补充流动资金否15,000.0015,000.0015,000.00100.00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000.0060,000.0046,026.136,306.01
超募资金投向
1.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否35,000.0035,000.004,377.1524,300.6769.432026年11月30日705.62不适用否
2.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是2,6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9,875.00万元)6,6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9,500.00万元)1,455.9345,369.8991.662027年3月31日21,059.07不适用否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4,5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4,125.00万元)6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500.00万元)35.544,486.8799.712027年3月31日不适用否
4.尚无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否521.97521.97————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37,000.0037,000.0037,000.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26,521.97126,521.975,868.62111,157.4321,764.69
合计—186,521.97186,521.975,868.62157,183.56——28,070.7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号:2026-033)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2”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3”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4”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1. “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募集资金节余10,661.67万元,主要原因系:(1)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募投实施过程中公司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部分利用公司原有生产设备,节约投资;(3)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康市涛涛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单独建设电动车项目的部分工序,其投资金额未包括在该募投项目中;(4)由于环保部门对部分设备要求较高,如电泳流水线,经公司综合分析后通过委外加工代替原设备采购计划。2.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募集资金节余2,616.17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适当考虑利用部分现有设备,节约投资。3.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募集资金节余696.03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6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500.00万元)35.544,486.8799.712027年03月31日不适用否
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6,6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9,500.00万元)1,455.9345,369.8991.662027年03月31日21,059.07不适用否
合计-54,0001,491.4749,856.77----21,059.07--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为确保和加速实施公司战略规划,顺利进行美国“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与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DENAGO EV CORPORATION,DENAGO EBIKES CORPORATION,DENAGO POWERSPORTS CORPORATION”变更为“DENAGO EV CORPORATION,DENAGO POWERSPORTS CORPORATION”,“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DENAGO EV CORPORATION”变更为“DENAGO EV CORPORATION,DENAGO EBIKES CORPORATION”;2.“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中得克萨斯州的实施方式由“租赁生产基地”变更为“购置生产基地”方式,其余佛罗里达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租赁生产基地”方式不变;3.“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投资总额为7,200万美元,变更为8,928.89万美元,增加1,728.89万美元:1原募集资金支出7,200万美元不变,增加的1,728.89万美元由公司自有资金予以进行;2“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原募集资金支出分别由2,650万美元和4,550万美元调整为6,600万美元和600万美元。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与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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