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光电”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通宝光电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本持续督导期内,通宝光电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抽取募集资金大额支出相关的合同及会计凭证,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通宝光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
| 5、现场核查情况 |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2026年1-6月,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4,632.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7.7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0.29万元,经营性应付款项减少。 |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及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情况,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股份锁定期、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业绩下滑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特定情形下自愿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股份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11、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关于构成欺诈发行时购回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3、关于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4、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重大风险事项主要包括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应收账款不能按时回收的风险、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大的风险、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市场景气度波动的风险、技术研发风险等,相关重大风险事项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 司 面 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进行详细披露。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意页
保荐代表人:
欧雨辰
欧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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