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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19.64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4,760.36 万元。

上述资金于2018 年8 月7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 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 号)同意,公司于2021 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480,245 股,发行价格为9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79.9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120.04 万元。

上述资金于2021 年4 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6年6月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13,280.00
减: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8,519.64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254.91
减:2018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7,923.04
减:2019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31,107.04
减:2020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13,302.40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9,250.02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1,249.97
减: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3,629.26
减: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5,833.53
减:2025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3,081.09
减:2026年1-6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0
减: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
减: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0
加: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4,612.95
减:手续费用支出1.33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106.39
募集资金余额10,634.35

注:上述数值相加与合计数之间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6月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
减: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879.95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700.95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49,281.98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44,815.61
减: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21,611.30
减: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37,564.90
减:2025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16,928.13
减:2026年1-6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2,370.05
减: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0
加: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9,583.53
减:手续费用支出1.89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190.84
募集资金余额15,237.93

注:上述数值相加与合计数之间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5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8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10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期末,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 8月,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11 月,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11 月,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继。

2020 年12月,因变更保荐机构,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12 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专户账号: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出至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将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上级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4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9),同意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2021 年 5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款总金额其中:
银行存款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 $761470858635^1$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 $748470871063^1$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79190078801700000249^2$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 $766670869949^1$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8110301013000348187^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8110301012200348195$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106,343,525.36106,343,525.36
常州捷佳创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8110501013901153776^1$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密机械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8110501011901399586^3$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106,343,525.36106,343,525.36

说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下级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分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下级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均为上级支行或上级分行。

说明 2:2021 年 1 月,公司注销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专户账号: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出至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款总金额其中:
银行存款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63291445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123,512.201,123,512.2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9190078801700002025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103,619,212.17103,619,212.1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37010100102279253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547,636,605.4047,636,605.40500,000,000.00
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 $44250100004600002981^4$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
合计652,379,329.77152,379,329.77500,000,000.00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sup>3</sup>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束,账户已于 2022 年 8月销户

<sup>4</sup>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束,账户已于 2024 年 8月销户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6,631.2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76,272.93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 年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 年 5月23 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

募投项目名称调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6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3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横塘村2号、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13号、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8 年8 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11,254.91 万元。

2018 年8月1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3-378 号《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8 年8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1,254.91 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 年7月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260.15 万元。

2021 年8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78 号)。

2021 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60.1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260.1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260.15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3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行业快速发展,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3,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人民币 33,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4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12,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1 年4月16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4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13,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3,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2 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8,784.95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20,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10,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60,000.00 万元,期间合计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8,784.95 万元,但期间单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3 年4月10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4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40,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4 年4月7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12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60,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5 年4月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4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55,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6 年4月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6 年4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 万元。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8 年8月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8 年9月13 日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19 年8月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0 年8月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20 年9 月11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2 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

单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8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542.8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2 年4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 5月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784.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2 年8月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56.2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5 年 12 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10,597.60 万元将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2,106.3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尚未确定最终使用用途。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 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5月9日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6,165.1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6,190.8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2019 年3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项目类别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募集资金调整后投入资金情况增减情况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4,221.214,221.216,329.202,107.99
设备购置2,255.342,255.34147.35-2,107.99
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铺底资金2,770.662,770.662,770.66
小计9,247.219,247.219,247.21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4,190.994,190.997,112.492,921.50
设备购置3,060.823,060.82139.32-2,921.50
铺底资金2,475.182,475.182,475.18
小计9,726.999,726.999,726.99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1,210.13483.942,666.282,182.34
设备购置3,178.243,178.24995.90-2,182.34
铺底资金1,875.731,875.731,875.73
小计6,264.105,537.915,537.91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2,420.112,420.117,489.525,069.41
设备购置12,595.4112,595.417,526.00-5,069.41
铺底资金
小计15,015.5215,015.5215,015.52

本次调整系部分募投项目内部土建工程与设备购置的投入资金之间的调整,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内容的影响。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 年5月23 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拟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 年12 月31 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类别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募集资金调整后投入资金情况增减情况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8,616.818,616.81-8,616.81
场地租赁费9,917.549,917.54
场地装修费3,363.153,363.15
设备购置费用3,989.503,989.503,989.50
软件购置费用589.00589.00589.00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329.88329.88-329.88
土地购置费8,000.008,000.00-8,000.00
铺底流动资金5,847.765,847.765,847.76
产业化验证(中试线)1,300.001,300.004,966.003,666.00
合计28,672.9528,672.9528,672.95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20 年8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生产厂房 13,320 平方米,计划建设期为1.5 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原有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计划购置新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场地的寻找、厂房的建设等尚需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1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等需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销售、技术服务人员的扩充及培训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配备售后服务零件库等。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1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 年5月23 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 年5月23 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 年12 月31 日。

(2)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募投项目名称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建设内容Cassette-Less刻蚀设备和单晶圆清洗设备技术的改进与研发,立式炉管常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立式炉管低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立式炉管低压原子气相沉积设备以及立式炉管HKALO/HFO2工艺设备技术的改进与研发SiC高温退火炉设备、SiC高温氧化炉设备、SiC外延生长设备、SiC晶体生长设备、SiC水刀激光切割设备、高温MOCVD(HT-MOCVD)设备以及集成电路立式氧化扩散设备、气相沉积设备等高端工艺设备研发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5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类别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募集资金调整后投入资金情况增减情况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4,725.004,725.004,725.00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8,659.678,659.678,240.67-419.00
软件工具购置费1,587.001,587.001,441.00-146.00
样机研发及测试49,637.0049,637.0050,202.00565.00
合计64,608.6764,608.6764,608.67

公司于2024 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月31 日。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和“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其中: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类别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后投入资金情况增减情况
1建设投资27,554.4027,554.40-
1.1建筑工程及设备26,871.4026,871.40-
1.1.1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19,450.0024,200.004,750.00
1.1.2设备购置费用6,232.402,141.40-4,091.00
1.1.3软件购置费用1,189.00530.00-659.00
1.2建设工程其他费用683.00683.00-
2铺底流动资金5,883.945,883.94-
合计33,438.3433,438.34-

(2)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序号项目类别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后投入资金情况增减情况
1建设投资14,406.6721,608.677,202.00
1.1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4,725.0015,000.0010,275.00
1.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9,681.676,608.67-3,073.00
1.2.1设备购置及安装费8,240.675,869.67-2,371.00
1.2.2软件工具购置费1,441.00739.00-702.00
2样机研发及测试50,202.0043,000.00-7,202.00
合计64,608.6764,608.67-

公司于2025 年12 月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这两个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该两项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三)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6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附表 1: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4,760.36;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48,120.0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370.05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6,631.26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76,272.93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7,457.90;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4,608.6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5.30%;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6.0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否9,247.219,247.218,883.9096.072020-8-31否否
2.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否9,726.999,726.998,079.7483.072021-8-31否否
3.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是(详见附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详见附表2)
4.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是(详见附表2)15,015.5215,015.526,763.4145.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详见附表2)
5.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是(详见附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详见附表2)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27,895.3627,895.3628,311.94101.4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7.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否5,537.915,537.915,396.9197.452020-8-31831.77否否
8.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是(详见附表2)10,000.0010,000.009,676.7896.772022-9-302,176.38否否
9.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是(详见附表2)28,672.95(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8,672.9519,518.5868.072025-12-1115,710.68是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小计106,095.94106,095.9486,631.2681.6518,718.8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否99,877.1899,877.1884,434.4484.542023-05-313,256.41否否
2.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否33,438.3433,438.34625.1625,681.9376.802026-12-31不适用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否
3.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是(详见附表2)64,608.6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详见附表2)
4.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是(详见附表2)64,608.671,744.8915,124.5023.412027-12-31不适用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否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50,480.40(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50,480.40(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51,032.06101.09不适用不适用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小计248,404.59248,404.592,370.05176,272.9370.963,256.4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54,500.53354,500.532,370.05262,904.1974.1621,975.24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354,500.53354,500.532,370.05262,904.1974.1621,975.24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为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需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2)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紧密关注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3)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因为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加快,所以公司审慎推进该项目。2022 年 4 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及“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因产品更新迭代所致。

(5)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及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受光伏行业阶段性调整影响,订单量下滑,导致营收减少所致。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2023 年 4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该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项目: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4)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受光伏行业阶段性调整影响,订单量下滑,导致营收减少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同上(2)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同上(3)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同上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同上(2)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同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6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3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横塘村2号、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13号、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公司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8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2018年8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3-378号《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8年10月10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1,254.91万元。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260.15万元。2021年8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78号)。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60.15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260.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260.1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行业快速发展,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3,00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人民币3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12,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 2021 年 4月 16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63,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 2022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8,784.95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0,000.00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60,000.00 万元,期间合计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98,784.95 万元,但期间单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 2023 年 4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

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2024年4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6)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60,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2025年4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7)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55,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2026年4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8)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45.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004.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56.5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D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6,190.8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0,597.60万元,将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113,2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19.64万元以及项目投入及相关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后,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634.35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79.95万元以及项目投入及相关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后,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5,237.93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剩余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237.93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的公告》。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生产厂房 13,320 平方米,计划建设期为 1.5 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原有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计划购置新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场地的寻找、厂房的建设等尚需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等需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销售、技术服务人员的扩充及培训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配备售后服务零件库等。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 6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 3 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横塘村 2 号、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 313 号、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和“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为适应光伏电池多技术路线发展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产品呈现大产能、高效率、产品品类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公司生产、研发所需车间及场地建设标准需进一步提升;根据募投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项目所需的建设工程方案、设备及软件购置方案、样机研发及测试方案进行了优化,从而对该两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科学合理地调整,增加了建设工程费用,适当地减少了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样机研发及测试费用。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

附表 2:

2026 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10,000.00-9,676.7896.772022-9-302,176.38否否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23,005.37-19,518.5868.072025-12-1115,710.68是否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4,332.00
上述项目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1,335.58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8,784.95-9,004.31102.5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64,608.671,744.8915,124.5023.412027-12-31不适用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否
合计-112,066.571,744.8953,324.1747.5817,887.06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2)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8,672.95万元。资金来源为原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金额为24,204.36万元;以及原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4,468.59万元。(4)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5)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1)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因“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一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3、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受光伏行业阶段性调整影响,订单量下滑,导致营收减少所致。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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