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倪文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6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组织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0)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6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新增预计 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1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倪文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为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工作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李孟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变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王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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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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