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 98号光华中心B 座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卓君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严格遵循相关编制准则与披露规范,组织编制《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重大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2)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6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开展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核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审计经验,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执业诚信均符合监管要求,可胜任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充分沟通,各方对本次变更无异议,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公司拟变更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公司拟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拟定于2026年9月14 日15:00,在四川省邛崃市临邛工业园区创业路15号公司 B区技术中心办公楼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9月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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