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1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131万股,发行价格为 2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2,7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2,717,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0,032,500.00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CAC证验字【2020】0250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82,750,000.00 | |
| 减:发行费用 | 22,717,500.00 | |
| 募集资金净额 | 260,032,500.00 | |
| 其中:2026年半年度 | 累计金额 | |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4,297,813.94 | 234,240,842.90 |
|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 16,505.42 | 6,297,056.03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2,088,713.13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12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于 2021 年 1 月 5 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各方面,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0200011419200110760 | 32,088,713.13 | 活期存款 |
| 合计 | 32,088,713.13 | -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共计6,584,641.16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CAC 证专字【2021】0143 号《关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
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60,032,500.0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97,813.94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4,240,842.9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 | 否 | 62,020,000.00 | 0.00 | 62,020,000.00 | 100.00%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 | 否 | 51,980,000.00 | 0.00 | 51,980,000.00 | 1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 | 否 | 45,210,000.00 | 3,624,476.97 | 45,210,000.00 | 100.00%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γδT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临床研究 | 否 | 40,790,000.00 | 673,336.97 | 14,998,342.90 | 36.77%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50,000,000.00 | 0.00 | 5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32,500.00 | 0.00 | 10,032,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260,032,500.00 | 4,297,813.94 | 234,240,842.90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将“γδT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临床研究”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共计6,584,641.16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CAC证专字【2021】0143号《关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0.00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0.00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其他情况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四个研发项目、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350,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0,032,500.00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资总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进行调整,变更后投资金额变更为260,032,500.00元,其中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从100,000,000.00元调整为10,032,5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 |||||||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