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6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3,45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88元,共计募集资金 39,738.6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037.3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701.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72.9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6,128.2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1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上述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已于 2025 年结项,结项后的节余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一并转入新项目“县域数字空间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 2021 年使用完毕,并已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县域数字空间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源科技”)、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国源”)、河南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源”)。截至2026年 6 月 30 日,“县域数字空间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A | 7,880.79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892.83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8.05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892.83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8.05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7,016.01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7,016.01 | |
| 差异 | G=E-F | 0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9日及2020年7月13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度,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需要,考虑到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需要区域协同支持,在原有募集实施主体基础上增加子公司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河南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提升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河南国源于2021年6月24日及2021年6月25日,沈阳国源于2021年6月24日与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更名)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招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于2023年7月17日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招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开立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结算专用账户变更为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度,公司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保荐代表人,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国元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6 年度,公司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银行账号:35110180809969636)、河南国源存放在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银行账号:110945433110508)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后续不再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已于2026 年2月11日、河南国源已于2026年1月29 日分别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保荐代表人,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银行账号:35110180809969636)、国元证券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河南国源、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银行账号:110945433110508)、国元证券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相应终止。
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县域数字空间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剩余3个募集资金专户全部用于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2026 年 3 月 5日,公司、沈阳国源、国元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银行账号:124902018910702),以及公司、河南国源、国元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银行账号:124902018910702)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26 年 3月 18 日,公司、国元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银行账号:110922362510508)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实施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国源科技 | 招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 110922362510508 | 60,807,513.75 | |
| 沈阳国源 | 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 | 124902018910702 | 6,399,327.66 | |
| 河南国源 | 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 | 110945433110801 | 2,953,244.49 | |
| 合计 | 70,160,085.90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2026 年 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县域数字空间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中涉及相关人员工资和奖金等薪酬费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国源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国源科技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83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BJ12518) | 5,000 | 2026年4月8日 | 2026年6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1.55% |
| 沈阳国源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62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BJ12554) | 500 | 2026年4月14日 | 2026年6月15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1.55% |
| 河南国源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62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BJ12554) | 300 | 2026年4月14日 | 2026年6月15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1.55% |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2026 年 1 月 7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大未到期结构性存款金额 5,800万元,不存在超过审批额度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情形。报告期末结构性存款已全部赎回。
(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已于 2025 年结项,结项后的节余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一并转入新项目“县域数字空间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 2026年1月 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2026 年 1 月 7 日,公司、沈阳国源、河南国源分别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开户的募集专户(银行账号:110922362510508)。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36,128.2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92.83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545.21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 | 否 | 15,100.00 | 0 | 9,206.66 | 60.97% | 2025年12月16日 | 不适用 | 否 |
| 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 | 否 | 9,500.00 | 0 | 8,917.45 | 93.87% | 2025年12月16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0 | 5,00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528.27 | 0 | 6,528.27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县域数字空间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880.79 | 892.83 | 892.83 | 11.33% | 2028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44,009.06 | 892.83 | 30,545.21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1.自2020年以来,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募投项目“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和“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和“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4日披露的《国源科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施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和“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8日披露的《国源科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3.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和“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披露的《国源科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2026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县域数字空间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中涉及相关人员工资和奖金等薪酬费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9日披露的《国源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0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0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1.公司自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公司自202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3.公司自2021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4.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5.公司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6.公司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7.公司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0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超募资金净额6,528.27万元用于补充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6日披露的《国源科技: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截至2021年5月21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已全额使用完毕。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结项,结项后的节余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一并转入新项目“县域数字空间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2026年1月7日,公司、沈阳国源、河南国源分别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开户的募集专户(银行账号:110922362510508)。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1.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和“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其中“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沈阳国源,投入金额为1,100万,增加河南国源,投入金额为550万,“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河南国源,投入金额为1,950万,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沈阳国源和河南国源进行增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国源科技: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分别的投资金额,项目的内容和总投资金额不变,其中“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国源科技减少投入金额500万元,增加全资子公司河南国源投入金额300万元和沈阳国源投入金额200万元,“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国源科技增加投入金额1,300万元,减少全资子公司河南国源投入金额1,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国源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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