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永贵电器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军 |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一凡 |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一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5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培训 |
| (2)培训日期 | 无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无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6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8.9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9.20%。主要原因系:(1)车载与能源信息板块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4.29%,但受客户年降政策及上游原材料成本上升影响,该业务毛利进一步下滑;(2)报告期内连接器及车门等产品交付节奏放缓,导致轨道交通与工业板块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16.35%;(3)公司于2025年3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半年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计提1,810.8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27.10万元;(4)海外市场处于初期扩张阶段,前期渠道建设及产能爬坡投入较大,收入规模尚未形成有效盈利支撑;(5)上半年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及内部经营提升的各项举措,人员工资及各项业务费用有所提升。 |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 关于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 关于认购本次可转债及遵守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 关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因李昕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指定刘一凡先生接替李昕先生担任永贵电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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