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月 28 日以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 年8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曹仁贤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 票。
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未来适宜时机对公司部分核心及骨干员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报告。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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