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独立董事谢兴隆以外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 年8月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 8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公司内部 OA 系统、网络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有全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编制了《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 票。
独立董事谢兴隆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如下:
“一、公司持续亏损,净资产为负且金额继续扩大,加之公司资金压力较大,本人认为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二、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揭示非标事项是否已经整改完毕尚待独立审计机构核查验证。基于以上情况,本人对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 2026 年半年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确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职要求,本人对《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弃权’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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